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公告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公告 粤非协公[2019]02号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关于发布《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预算定额2019》的公告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配合、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三部委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我协会组织了对原《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2016》的修订工作。定额编制组在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省内外资料,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预算定额2019》(以下简称“本定额”)。现印发给你们,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本定额的主要分部工程内容有管道检测、管道疏通、管道修复预处理、管道修复。
本定额是我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调整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本定额自实施之日起,原《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2016》同时停止使用。
自2019年9月1日起,凡经过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均可使用本定额;2019年9月1日前按原《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2016》为依据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或已签订的合同,有约定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不调整。
本定额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等工作由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负责。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蒙民伟理工楼509-1室,邮编510632;E-Mail:cgdstt@126.com)。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2019年8月30日总说明
一、《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预算定额2019》(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市政工程一拆除与临时工程》LD/T99.1-2008、《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2016》(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行业定额)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10-2014的要求,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等,按量价合一的原则,结合我省典型非开挖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现场实际数据采集、实践经验总结编制的。
二、本定额属于行业定额,根据行业需求,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采用绿色施工标准的市政排水管道检测和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居住区、工业区内的排水管道可参考使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造价、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该消耗量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以目前非开挖施工行业的绝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装备程度、常规的施工工艺、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为基础综合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定额是编制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预算和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招标控制价以及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六、本定额编制的主要标准、规范及相关依据:
1.《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2.《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10-2014
3.《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
4.广东省地方标准《城镇公共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技术规程》DB44/T1026-2012
5.《给水排水管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6.《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7.《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8.《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0.《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11.《劳动定员定额术语》GB/T14002-2008
12.《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5.1-2008
1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
14.《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2016》
15.《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
16.《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17.《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1》
18.《深圳市排水管网内窥检测定额(试行)》深水务[2014]111号
19.《深圳市市政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7》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版)
七、本定额包括管道检测、管道疏通、管道修复预处理、管道修复4个章节及附录。各章均由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定额表组成。
八、本定额项目中的工作内容均包括按操作规程完成该项目全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工序和工料机消耗量,次要工序或零星工料机消耗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含量内;工作内容简单扼要地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综合考虑在内。
九、本定额项目中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消耗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及使用合格的材料编制的;已综合考虑了工程施工地点分散、连续性作业差、保持环境卫生等特点和不利因素。
十、关于人工费
1.本定额的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施工作业的生产工人的薪酬,包括了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费用,已经综合考虑了不同工种、不同技术等级等因素,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工资性收入: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完成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企业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工会经费: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5)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6)职工福利费: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性收入、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7)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高温作业、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本定额的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借工、时工4小时以内按半个工日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工日计算;停工、窝工按日历天计算;借工、时工、停工,窝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造价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计算。
3.本定额人工费参照2017年广东省本行业内市场人工综合水平取定,各时期各地区的水平差异可按当地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十一、关于材料费
1.本定额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费用,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1)材料原价:材料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包装、捆扎、运输、装卸等费用。
(3)运输损耗费: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费用。
(4)采购及保管费:组织采购和保管材料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采购单位仓储及损耗费等。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已含成品、半成品、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等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详细列出,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4.周转性材料已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5.本定额的材料价格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计算;子目表格中带()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6.本定额的材料按施工单位自行采购考虑;建设单位采购、供应到现场或到施工单位指定地点,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材料,经双方协商,可以按照材料价格的1.50%收取保管费。
十二、关于施工机具费
1.本定额施工机具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发生的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检修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维护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修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④安拆费: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⑤机上人工费: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⑦其他费用: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
(2)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仪器仪表在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维护费:施工仪器仪表各级维护、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以及保证仪器仪表正常使用所需备件(备品)的维护费用。
③校验费:按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定与检验费用。
④动力费:施工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所耗用的电费。
2.机械台班单价已包括燃料动力费,为方便定额应用,施工现场实际使用发电机时不做调整。
3.本定额的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工机械、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实际情况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4.本定额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签证机械台班4小时以内按半个台班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计算。
十三、关于管理费
1.本定额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完成承包工程而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人员的人工费,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信、书报、宣传、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职工出差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年检等费用。
(4)施工单位进退场费:施工单位根据建设任务需要,派遣生产人员和施工机具设备从基地迁往工程所在地或从一个项目迁往另一个项目所发生的搬迁费,包括生产工人调遣的差旅费,调遣转移期间的工资、行李运费,施工机械、工具、用具、周转性材料及其他施工装备的搬运费用等。
(5)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房屋、车辆、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6)工具用具使用费: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7)劳动保护费: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财务费: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9)税金: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非生产性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税费。
(10)其他管理性的费用: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劳动力招募费、企业定额编制费、远程视频监控费、信息化购置运维费及采购材料的自检费用等。
2.本定额的管理费是根据我省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综合测定的。
3.管理费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数,参照《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的排水工程管理费率(17.61%)计算。
4.借工、时工的管理费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统一按20元/工日执行,停工、窝工的管理费统一按10元/工日执行。
十四、因施工现场原因不能将材料或设备一次运到施工安装操作地点的,可另计二次搬运费。十五、因维持交通而对正常施工造成干扰、降效等增加的费用、夜班施工增加费用、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赶工措施费等费用,均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的相关规定。
十六、当同一项次的管道检测及非开挖修复项目工程量计算所得的主要设备消耗量不足1个台班时,定额人工和机械按主要设备一个台班的消耗量进行换算。
十七、当项目需要调水时,应做专项方案,其费用经批准后纳入措施项目费。
十八、本定额基价中的要素价格,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中的相关规定,其中材料、机械的价格,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库中已有的,套用已有价格;库中没有的材料、机械,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包括正常运输条件运至施工现场的不含税价格。
十九、本定额中所称管径均指待修复管道内径。
二十、本定额不包括潜水员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十一、本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定额表中的基价不包括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等,应按本定额附录一另行计算。
二十二、除另有说明外,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二十三、除另有说明外,本定额凡注明“×××以内或×××以下”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的,不包括“×××”本身。
二十四、本定额中未注明或省略的尺寸单位,均为“mm”。
二十五、本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负责。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一、为统一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量的计算和定额套用、规范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尺度及标准,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使用《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预算定额2019》计算工程量。
三、管网检测和修复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以本规则各章具体规定为基本依据,此外还应参照以下文件:
1.任务书、经审定的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以及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
2.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技术经济文件。
四、定额项目的计量单位规定如下: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实物形态计算的为个(座、只、处或块等)。
五、汇总工程量时,其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遵循以下规定:
1.以立方米(m3)、平方米(m2)、米(m)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2.以座(只、处或块等)为单位,取整数。
六、计算工程量时,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各章定额项目的工程量计算不能相互借用。
七、计算工程量时,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均以设计图示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在基层面进行施工时,除有特别注明外,设计图示尺寸均指结构尺寸。
八、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各章计算规则、说明。
第一章管道检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CCTV检测、管道潜望镜检测、声纳检测和有毒气体检测等内容。
二、管道检测定额适用于运营管道的普查检测、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检测、管道敷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确认检测。
三、对于检测成果由第三方实施验证性的抽查检测时,定额乘以系数2.0;当由第三方进行管道修复后的效果检测时,定额乘以系数3.5。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冲洗、疏通、堵水、调水,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检测,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井室所占长度。
二、有毒气体检测,按需要开启井盖的检查井数量以“次”计算。
第二章管道疏通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管壁清洗、管道清淤、管道结垢清除,管内锚杆清除、管内树根清除、管内混凝土固结物清除、管堵拆除、井内抽水等内容。
二、管壁冲洗定额项目适用于管道内无需清淤的管道清洗,即管道检测前对管壁的冲洗,有淤泥时需套用管道清淤相关子目,不包括杂物收集和运送。
三、管道清淤定额适用于修复性工程项目,定额包括有毒气体检测、人工配合清除井底垃圾。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堵水、调水,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本章定额不包括管内所清除淤泥、垃圾的场外运输和处置费用,按相关规定另行计算。
六、管道清淤包括场内1km以内运距,如运距超过1km,每增加1km疏通车的消耗量增加1.7%。
七、管堵拆除适用于砖砌管道封堵墙的项目,定额是按全封闭管堵计算的,如为部分残墙,则一级缺陷定额乘以系数0.25,二级缺陷乘以系数0.40,三级缺陷定额乘以系数0.65。
八、管内树根切除定额适用于树根距离井口为10的情况,当树根至井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增加1m,水和高压清洗车的消耗量增加10%,其余不变。
九、管内金属锚杆切除定额适用于穿透排水管道的金属锚杆。
十、管内锚杆清除、树根清除、混凝土固结物清除等三条定额中管径≥800mm为机器清除,<800mm为人工清除。
十一、混凝土固结物清除定额适用于高压冲洗车清淤不能处理的由井口倾倒入管内的混凝土固结物、水泥砂浆固结物以及巨大的石块、石板等,如为检查井内混凝土固结物清除,参照定额子目管径DN≥800mm乘以系数0.15。
十二、本章定额所包括的CCTV检测,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测控制和质量检查(自检)的工作、非定额项目实施前的专项检测和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验收检测。
十三、本章定额项目均包含有毒气体检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壁冲洗,区分管径按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井室所占长度。
二、管道清淤,管径2000mm以内区分管径和积泥深度按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井室所占长度。管径2000mm以外按管内淤积体积以“m3”计算,套用2-2-25子目。渠箱按淤积体积以“m3”计算。
三、当井内淤积量超过流槽部分的管道体积时,超过的部分按2-2-26定额子目计算。
四、管堵拆除,区分不同管径以“只”计算;箱涵封堵墙拆除按封堵墙所占箱涵的断面面积计算。
五、管内树根清除,区分不同管径,树根侵入处沿管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当树根沿管道接口侵入或独立破损点侵入时,每处的纵向长度不足1m时按1m计算。
六、清除管道结垢,区分不同管径长度以“m”计算。
七、管内混凝土固结物清除,按固结物造成管道损失的断面积乘以固结物沿管道纵向长度,以体积计算。
八、管内锚杆清除,按穿入的数量以“根”计算。
九、管堵拆除,按封堵墙的个数计算,当为不完整的封堵墙时,按本章说明第七条乘以相应的系数。
第三章道修复预处理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管堵砌筑、气囊管堵安装拆除、水泥浆液注浆、化学注浆土体固化、管内塌陷处理、管道内衬钢圈、堵漏和管渠内表面处理等内容。
二、管堵砌筑适用于砖砌管道封堵墙的项目,定额中封堵墙的厚度是按不大于0.5m测算的,如果实际厚度大于0.5m,则定额乘以调整系数k。
调整系数k=实际墙厚/0.5
三、水泥浆液注浆适用于水泥水玻璃浆液注浆的项目,其中管内注浆土体固化定额适用于DN≥800mm管道由管内向管外土体注浆的方法。
四、管内塌陷处理范围包括圆形范围内的塌陷土体清除,不包括土体固结,如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五、管道塌陷处理采用注浆固结时,如实际施工中发生附加变形,由此产生的多余土体固结和塌陷处理工程量另行计算;该定额中管径≥800mm为机器处理,<800mm为人工处理。
六、管道内衬钢圈处理适用于管道局部塌陷采用专用特制8钢圈加固处理项目。
七、管道内衬钢圈项目中的专用钢圈未包括防腐,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堵漏定额适用界定范围:
1.裂缝堵漏是指管壁直管部分出现裂缝,单个裂缝长度≤500mm以内按点堵漏计算,裂缝长度>500mm按裂缝堵漏计算。
2.面堵漏是指墙面或壁面的大面积表面防水处理,渗漏范围300mm×300mm以内为1个点,超过300mm×300mm时按面堵漏计算。
3.接口堵漏是按刚性接口材料掉落,且接口材料掉落的环形长度每个口按300mm测算的。
九、裂缝堵漏定额是按管径为2m测算的。如管径DN1700mm~DN1800mm,人工和机械乘以难度系数1.15;管径DN1400mm~DN1650mm,人工和机械乘以难度系数为1.5;管径DN800mm~DN1350mm,难度系数为1.8。
十、本章定额不包括凸入管内的孤石、空洞、错口、管道起伏等处理,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本章定额均包括修复作业范围内封堵以后维持低水位状态的侵入水排除,不包括修复前为处理高水位的抽水和封堵范围以外的调水。
十二、本章定额中的CCTV检测,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测控制和质量检查(自检)工作、非定额项目实施前的专项检测和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验收检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堵砌筑、气囊管堵安装拆除区分不同管径以“只”计算,渠箱砖砌管堵按断面面积以“m2”计算。
二、注浆工程量按设计注浆加固土体以“m3”计算;设计如无规定者,土体注浆加固范围:管径以外D0~1m(不大于1m)、缺陷两侧0.5m~1m范围的空心柱体体积(应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三、管壁充填注浆按实际充填体积,以“m3”计算。
四、管内塌陷处理的工程量按陷入管道圆形断面内的体积,以“m3”计算。
五、管道塌陷钢圈处理,按塌陷的纵向长度加0.2m,乘以待修复管道的内周长,以“m2”计算。
六、管道接口堵漏按一个接口环向长度0.3m内1个口、0.3m~0.6m2个口、0.6m~0.9m3个口计算,一个接口的环向长度超过0.9m时,超过的部分按裂缝堵漏计算。
七、管渠内表面处理定额中水泥砂浆修复底面子目,工程量按墙面面积计算。
第四章管道修复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热水固化法、紫外光固化法、热塑成型法、管道垫衬法、机械制螺旋缠绕内衬法、管片内衬法(3S模块法)、水泥基砂浆喷筑法、高分子材料喷涂法、短管内衬法、点状原位固化法、不锈钢快速锁及管道功能性试验等内容。
二、热水固化定额中的聚酯纤维软管、紫外光固化定额中的玻璃纤维软管厚度与设计厚度不同时,单价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三、紫外光固化定额中的玻璃纤维软管厚度每增减1mm时,定额相应增减10%。
四、管道垫衬法修复定额是按15mm的基本灌浆厚度制定的,实际工程设计的结构厚度大于基本灌浆厚度时.应在基本灌浆厚度的基础上套用相应规格的“灌浆厚度每增加5mm”另加计算。
五、机械制螺旋缠绕内衬法定额中的专用型材与实际不同时,单价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六、机械制螺旋缠绕内衬法当实际管径与定额子目管径不一致时,可采用内插法计算。
七、管片内衬法(3S模块法)定额,箱涵定额的规格是按方涵制定的,定额尺寸是指待修复箱涵的内径尺寸;如实际箱涵断面为矩形,则按周长相等的原则套用定额;如实际箱涵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采用内插法计算。
八、水泥基砂浆喷筑法定额用于管道时已包括喷筑前的清洗;管段长度为50m~100m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0;管段长度为100m~150m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管道直径小于1m或大于2m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0;定额不包括喷筑层内的钢筋网、碳纤维网格、玻璃纤维网格,需要时另行计算。
九、检查井离心喷筑内衬修复定额仅限井身部位,井底需要喷筑修复的,井深4m以内定额乘以系数1.2;井深4m~10m的,定额乘以系数1.5;井深超过10m的,定额乘以系数2.0。
十、短管内衬法定额中的拖拉法适用于待修复管道为塑料管,顶进法适用于待修复管道为水泥制品管。
十一、短管内衬法定额中的内衬管材环刚度为4kN/m2,当设计要求环刚度与本定额不同时,管材单价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十二、点状原位固化法定额,每环适用于纵向长度不大于200mm的点状缺陷。
十三、不锈钢快速锁修复定额,管径700mm以内的是按气囊安装修复工艺编制的,管径大于700mm的是按人工安装修复工艺编制的。
十四、本章定额均包括修复过程中的有毒气体检测和管壁冲洗。
十五、本章定额均包括修复作业范围内封堵以后维持低水位状态的侵入水排除,不包括修复前为处理高水位的抽水和封堵范围以外的调水。
十六、本章定额所包括的CCTV检测,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测控制和质量检查(自检)的工作,非定额项目实施前的专项检测和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验收检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热水固化法、紫外光固化法、热塑成型法按修复管段的井中至井中长度,以“m”计算。
二、垫衬法,管道区分不同管径按修复长度,以“m”计算;箱涵按待修复箱涵内表面积,以“m2”计算。
三、机械制螺旋缠绕内衬法,按管道实际修复长度,以“m”计算。
四、管片内衬法(3S模块法),管道区分不同管径按长度,以“m”计算;方涵区分不同规格按长度,以“m”计算。
五、管片内衬法(3S模块法)检查井按待修复井室的内表面积,以“m2”计算。
六、水泥基砂浆喷筑法,按设计应喷筑的面积,以“m2”计算。
七、高分子材料喷涂法,按设计应喷涂的面积,以“m2”计算。
八、短管内衬法,区分不同规格按管道实际修复长度,以“m”计算。
九、点状原位固化法,区分不同管径,按“点/环”计算,其修复缺陷纵向长度为0.2m以内,缺陷的纵向长度为0.2m~0.4m时按2环计算,依次类推。
十、不锈钢快速锁,区分不同管径,以“环”计算。
1.当待修复管径在700mm以内时,每环修复的缺陷纵向长度为0.2m以内,当缺陷的纵向长度大于0.2m时,所需环数按下式计算:
不锈钢快速锁修复所需环数=(缺陷长度+0.2)/0.4
计算结果向上取整。
2.当待修复管径大于700mm时,每环修复的缺陷纵向长度为0.1m以内,当缺陷的纵向长度大于0.1m时,所需环数按下式计算:
不锈钢快速锁修复所需环数=(缺陷长度+0.2)/0.3
计算结果向上取整。
十一、管道功能性试验,区分不同管径按长度,以“m”计算。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说 明
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在现阶段建设施工过程中,为达到绿色施工和安全防护标准,需实施实体工程之外的措施性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2.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实施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实现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所需要的措施性费用。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内容和建设单位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列支和使用。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一、根据施工图纸、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以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1.综合脚手架。
2.靠脚手架安全挡板。
3.围尼龙编织布。
4.桥梁支架。
5.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包括砌围墙、钢板墙、铁皮围挡、玻璃钢围栏、移动式围栏等。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中心城区主要路段不低于2.5m,其他路段不低于1.8m,或按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文件要求计算。
6.施工围挡照明。
7.独立安全防护挡板。
8.吊装设备基础。
二、对于不能按工作内容单独计量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具体包括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和用工实名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工作内容构成表》)。编制概预算时,以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基本费率按16.5%计算。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项目按基本费率乘以1.20。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内容,根据各地规定计算。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工作内容构成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绿色施工 | 施工管理 | 组织管理 | 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系统、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绿色施工的整体目标,有明确的责任分配制度。 |
|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机构,明确项目员工的绿色施工管理职责 | |||
| 规划管理 | 1.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绿色施工具体目标和指标;(2)绿色施工针对“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措施;(3)绿色施工拟采用的“四新”技术措施;(4)绿色施工评价管理措施;(5)绿色施工设施购置(建造)计划清单;(6)绿色施工具体人员组织安排;(7)绿色施工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 ||
| 2.制定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 |||
| 实施管理 | 1.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 ||
| 2.结合工程特点,通过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在现场施工标牌中增加环境保护内容、现场醒目的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等举措,营造绿色施工氛围。 | |||
|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将绿色施工意识在普通员工中普及.在施工阶段,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等措施,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以及对绿色施工的承担和参与。 | |||
| 4.借助信息化技术,在企业信息化平台上开发绿色施工管理模块,对项目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等工作。 | |||
| 5.定期记录、收集和整理绿色施工资料,及时总结绿色施工措施实施成效,提出持续性改进措施 | |||
| 评价管理 | 1.采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等相关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自行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四新”技术进行评价。 | ||
| 2.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自行进行综合评估 | |||
|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 1.制定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 ||
|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及时提供救助。 | |||
| 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 |||
|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
| 环境保护 | 扬尘控制 | 1.配备相关管理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 |
| 2.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单、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 |||
| 3.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 | |||
| 4.建设工程下列部位或者施T阶段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2)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3)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4)主体结构外围;(5)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6)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预拌干混砂浆施工;(7)场内装卸、搬移物料;(8)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者施工阶段。 | |||
| 5.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周边道路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3)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地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 |||
| 6.在施工作业区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外脚手架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2)建筑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3)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 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4)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5)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石方爆破施工或者回填土作业;(6)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 |||
| 7.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 |||
| 8.全面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期间,在土方作业区域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d | |||
| 噪声与振动控制 | 1.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超过70dB(A),夜间不超过55dB(A)。 | ||
| 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 |||
| 3.施工现场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具,对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 | |||
| 光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光照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内。 | ||
| 2.灯具选择以日光型为主,尽量减少射灯及石英灯的使用。 | |||
| 3.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 |||
| 水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有关要求。 | ||
| 2.在施工现场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隔油池、化粪池等,并做防渗处理及定期清洗,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道。 | |||
| 3.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检测。 | |||
|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 |||
| 5.对于化学溶剂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设专门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同时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 |||
| 6.易挥发、易污染的液态材料,使用密闭容器存放。 | |||
| 7.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并作定期清理。固定厕所的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 |||
| 8.施工现场雨水、污水分开排放、收集 | |||
| 土壤保护 | 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施工后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 | ||
| 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且及时清掏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 |||
| 3.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
| 4.施工现场使用机油、黄油,柴油的设备或工艺工序,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
| 建筑垃圾控制 | 1.制订建筑垃圾减量计划,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 | ||
| 2.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2012的规定。建筑垃圾的回收及再利用情况及时分析,并将结果公示,发现与目标值偏差较大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 |||
| 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围蔽式垃圾站,集中运出。生活区、办公区垃圾不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 | |||
| 4.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达到100%;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单独储存,并设置醒目标识 | |||
| 地下和周边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 1.施工前调查清楚地下及周边各种设施,制订专项施工方案,设置明显的、不易被破坏的施工现场管线保护标识,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地下及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 ||
| 2.指定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技术交底,对可能损害地下管线的施工作业,采取跟班作业,现场指导。 | |||
| 3.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高压电缆、给水主管及大型排水箱涵等地下管线施工作业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协调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指派专人到现场监护和指导。 | |||
| 4.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古迹,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 |||
| 5.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 |||
| 节能与能源利用 | 1.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1)施工现场按生产、生活、办公制定用电控制指标,并建立计量管理机制;(2)大型工程分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阶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分别制定能耗定额指标,并采取不同的计量考核机制;(3)进行现场教育和技术交底时,将能耗定额指标一并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计量考核;(4)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专项能耗考核;(5)定期对计量结果进行核算、对比分析,并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 ||
|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 |||
| 3.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如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等。 | |||
| 4.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开展耗能、耗水及排污计量,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停工关机。机械设备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 |||
| 5.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应满足:(1)合理设计、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并根据需要设置外遮阳设施;(2)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热工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3)合理配置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 |||
| 6.施工用电及照明应满足:(1)施工用电在用电审批范围;(2)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光控等自动控制装置;办公区和生活区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不少于80%;(3)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超过最低照度的20%;(4)施工现场错峰用电 | |||
|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1.制定材料使用的减量计划,保障材料损耗率低于定额损耗率。 | ||
| 2.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 | |||
| 3.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减少库存。 | |||
| 4.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并满足材料储存及质量保证的要求。 | |||
| 5.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做到就近装卸,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 |||
| 6.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 |||
| 7.对综合管线进行优化设计,且对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进行优化。 | |||
| 8.就地取材,现场主要以当地建筑材料为主,当地建筑材料应占该类型的建筑材料总费用的80%以上。 | |||
| 9.钢筋采用专用软件优化放样下料,根据优化配料结果确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 | |||
| 10.钢结构深化设计时,结合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焊接工艺要求,确定分段、分节数量和位置,优化节点构造,减少钢材用料。 | |||
| 11.充分利用商品混凝土的余料。 | |||
| 12.各类油漆及胶粘剂应随用随开启,不用时及时封闭 | |||
|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1.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使用非市政自来水。 | ||
| 2.合理设计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 | |||
|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项目临时用水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 |||
| 4.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考核。 | |||
| 5.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应分别计量用水量。 | |||
| 6.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
|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 ||
| 2.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 |||
| 3.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 |||
| 4.红线外临时占地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 | |||
| 5.按经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占用道路,协助维护占路范围周围的交通秩序,并满足施工作业区周边居民的基本出行要求。 | |||
| 6.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 | |||
| 7.施工总平面布置做到科学、合理并实施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 |||
| 8.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 |||
| 9.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 |||
| 10.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道路应对荷载有限制,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永久道路。施工现场内应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 |||
| 11.临时设施布置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 |||
| 发展绿色施工“四新”技术 | 1.施工方案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 | ||
| 2.大力发展推行低噪音的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 | |||
| 3.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 |||
| 临时设施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 |
| 2.工地办公室、值班岗亭、现场监控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
| 3.住宿、办公、生活空间和配套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满足需要 | |||
| 工现场临时用电 | 配电线路 |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 |
|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和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 |||
|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
| 配电设施、设备及防护 |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 ||
|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 |||
| 3.变压器容量符合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和防护、警示标志符合安全规范 | |||
| 接地保护装置 |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金属结构,各类加工棚及电气设备间等安装防雷装置 | ||
|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设施 |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休息场所、仓库和加工厂等临时用水管线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
| 施工现场 | 1.施工现场钢质大门、伸缩门、电动门、门禁系统符合工程需要及安全要求。 | ||
| 2.美化现场围挡外墙:外墙绘画图案、栽种绿色植物或花草处理。 | |||
| 3.悬挂公示、标志、标牌及宣传栏: | |||
| (1)在进门处悬挂企业标牌、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公示牌、公开告知事项牌九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 |||
| (2)制作公益广告、标语、企业宣传画,设宣传栏。 | |||
| (3)设旗帜、旗杆、旗杆座。 | |||
| 4.场容场貌: | |||
| (1)办公生活区内地面硬化处理,包括:材料加工区、材料仓库、材料堆放场地、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值班室,不包括预制场地。 | |||
| (2)办公生活区、施工现场必要的排水沟、排水设施,需保持通畅。 | |||
| (3)施工现场道路设置车行区、人行区,道路需保持通畅。 | |||
| (4)施工用地范围内绿化。 | |||
| 5.材料堆放: | |||
| (1)材料仓库、加工棚、堆放场地的搭设。 | |||
| (2)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的标牌。 | |||
|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在专用库房内。 | |||
|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 |||
| 6.现场消防:包括消防设施(水池、砂池)和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 |||
| 7.施工现场范围设置安防系统:实施施工现场360°无死角安防监控 | |||
| 临时设施维护及拆除 | 1.办公、生活场地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场内绿化、场地硬化的维护、拆除。 | ||
| 2.场地的清理、平整和复原等 | |||
| 安全施工 |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周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
| 通道口防护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
| 预留洞口防护 |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
| 楼梯边防护 | 设置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 ||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 ||
| 高空作业防护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
| 保健急救措施 | 保健医药用品、急救用品,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具 | ||
| 安全检测费用 | 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检测,起重机的安全检测 | ||
| 施工机具防护 | 中小型机械设备防护架、防砸、防雨设施;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配套防护设施 | ||
| 用工实名管理 | 1.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登记并进行各项信息监管、建立实名管理制度,开展实名管理所需数据的提取、登记、审核、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 ||
| 2.在施工区域安装电子信息卡刷卡或者个人生物信息识别设备等门禁设施.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 | |||
| 3.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将每月经施工现场人员确认的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在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 |||
| 4.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统一为已实名信息采集的施工现场人员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足额发放工资。 | |||
| 5.自行或提请银行将银行卡制作发放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归集后上传至实名监管系统,并向施工现场人员反馈其工资收入信息。 | |||
| 6.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者诚信记录 | |||
措施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及措施其他项目。措施其他项目是指措施项目中尚未包括的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措施性项目。
二、措施其他项目费已含了利润及管理费,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章列出了措施其他项目的名称、内容、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有关说明。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发生本章未列明的措施其他项目,应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文明工地增加费:承包人按要求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增加的费用。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按照表2-2-1标准计算(同时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只计算省级文明工地增加费):
| 名称 | 市级文明工地 | 省级文明工地 |
| 文明工地增加费率(%) | 0.6 | 1.2 |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如浇筑混凝土的连续作业)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20.00%计算。
三、交通疏解员增加费: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市政道路上施工所发生的交通疏解费用,编制概预算时按照项目分部分项人工费的15.00%计算(有方案的按照方案计算),结算时据实结算。
四、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为了保护各种市政地下交叉管线而影响施工所发生的降效补贴费用,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五、赶工措施费: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开列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投标人应计算赶工措施费。非招标工程,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施工图预算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赶工措施费按表2-2-2计算;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合同对赶工措施费没有约定的,按表2-2-2确定。
| 计算公式 | 备注 |
| (1-δ)×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0.30 | 1.0.8≤δ<1; |
| 2.式中:δ=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
六、其他费用: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第三部分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列出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和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计入工程造价中,但不为承包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三、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进行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承包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四、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具,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五、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六、工程优质费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增加投入与管理发生的费用。
七、其他项目,各市有标准者,从其规定。各市无标准者,按本章规定计算。
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暂列金额:发包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时,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发包人没有约定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00%计算;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二、暂估价: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按预计发生数估算。
1.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确定;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时,若材料是招标采购的,按照中标价调整;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
2.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应区分不同专业,按规定估算确定。结算时,若专业工程是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照中标价计算;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三、计日工:预计数量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具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计日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单价按合同约定的计日工单价,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其中人工按总说明签证用工规定执行)。
四、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仅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可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0%计算。
2.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4.00%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确定。
3.配合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发包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00%计算(不含该部分材料的保管费)。
五、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6.00%计算;预算包干费应根据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具体内容。预算包干内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和二次加工基地设施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包干的内容不再依据方案或签证计算费用。
六、工程优质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创建优质工程,招标控制价和预算应按表3-2-1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经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要求的,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优质费,合同没有约定的,参照表3-2-1规定计算:
| 工程质量 | 市级质量奖 | 省级质量奖 | 国家级质量奖 |
| 计算基础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
| 费用标准(%) | 4.5 | 7.2 | 12.1 |
七、其他费用:如工程发生时,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附录一计价程序表
| 序号 | 费用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备注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1.1+1.2+1.3 | ||
| 1.1 |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 |||
| 1.2 | 价差 | |||
| 1.3 | 利润 | 人工费十机具费 | 15 | |
| 2 | 措施项目费 | 2.1+2.2 | ||
| 2.1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2.1.1+2.1.2 | ||
| 2.1.1 | 按定额子目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
| 2.1.2 | 按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分部分项中人工费+机具费 | 16.5 | 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在300万元以内的项目按基本费率乘以1.2 |
| 2.2 | 其他措施项目费 | 2.2.5+2.2.6 | ||
| 2.2.1 | 文明工地增加费 | 分部分项中人工费+机具费 | ||
| 2.2.2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 | 20 | |
| 2.2.3 | 交通疏解员增加费 | 施工项目分部分项人工费 | 15 | |
| 2.2.4 | 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 | |||
| 2.2.5 | 赶工措施费 | |||
| 2.2.6 | 其他费用 | |||
| 3 | 其他项目费 | 3.1+3.2+3.3+3.4+3.5+3.6 | ||
| 3.1 | 暂列金额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10 | |
| 3.2 | 暂估价 | |||
| 3.3 | 计日工 |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 3.5 | 预算包干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十机具费 | 6 | |
| 3.6 | 工程优质费 | |||
| 4 | 规费 | 按各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 ||
| 5 | 增值税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9 | |
| 6 | 含税工程造价 | 1+2+3-4+5 |
注:本表参照《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四册排水工程)计价程序规定整理。
附录三广东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材料检测收费指导价
说 明
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材料检测收费指导价》的通知 粤非协通[2019]10号各会员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等文件精神: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支付检测费用,我省城镇排水管道的非开挖修复材料检测收费不进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对放开和取消的定价事项,必须坚决放开和取消,要健全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为促进我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材料检测市场健康发展,杜绝恶性竞争,保障委托和被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我协会结合广东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材料检测收费实际,编制了《广东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材料检测收费指导价》,现印发给你们。上述收费指导价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材料检测收费指导价》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2019年9月1日)
《广东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材料检测收费指导价》| 序号 | CJJ/T210-2014条文 | 工艺或管材 | 检测类型 | 检测项目 | 试验方法 | 检测收费(元)/组样品(同一生产单位、同一设备和工艺且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的样品为一组样品) |
| 1 | 4.0.1 | PE管材 | 性能检测 | 屈服强度 | GB/T1040.2 | 厚度≤12mm,400元 |
| 厚度>12mm,800元 | ||||||
| 2 | 断裂伸长率 | GB/T1040.2 | 厚度≤12mm,400元 | |||
| 厚度>12mm,800元 | ||||||
| 3 | 弯曲模量 | GB/T9341 | 厚度≤12mm,400元 | |||
| 厚度>12mm,800元 | ||||||
| 4 | 7.1.7(1) | PE管材 | 性能检测 | 环刚度 | GB/T9647 | 直径≤700mm,600元 |
| 直径>700mm,800元 | ||||||
| 5 | 环柔性 | GB/T9647 | 直径≤700mm,400元 | |||
| 直径>700mm,500元 | ||||||
| 6 | 拉伸屈服应力 | GB/T8804.3 | 厚度≤12mm,400元 | |||
| 厚度>12mm,800元 | ||||||
| 7 | 7.1.7(1) | PVC-U管材 | 性能复测 | 环刚度 | GB/T9647 | 直径≤700mm,600元 |
| 直径>700mm,800元 | ||||||
| 8 | 环柔性 | GB/T9647 | 直径≤700mm,400元 | |||
| 直径>700mm,500元 | ||||||
| 9 | 抗冲击强度 | GB/T14152 | 直径≤400mm,500元 | |||
| 直径>400mm,600元 | ||||||
| 10 | 密度 | GB/T1033.1 | 300元 | |||
| 11 | 附录A | PE折叠管复原试验 | 性能检测 | 外径和壁厚 | GB/T8806 | 100元 |
| 12 | 屈曲强度 | GB/T1040.1 | 厚度≤12mm,400元 | |||
| 厚度>12mm,800元 | ||||||
| 13 | 断裂强度 | 厚度≤12mm,400元 | ||||
| 厚度>12mm,800元 | ||||||
| 14 | 断裂伸长率 | 厚度≤12mm,400元 | ||||
| 厚度>12mm,800元 | ||||||
| 15 | 附录A | PE折叠管复原试验 | 性能检测 | 弯曲模量 | GB/T9341 | 厚度≤12mm,400元 |
| 厚度>12mm,800元 | ||||||
| 16 | 缩径管复原试验 | 外径和壁厚 | GB/T8806 | 100元 | ||
| 17 | 屈曲强度 | GB/T1040.1 | 厚度≤12mm,400元 | |||
| 厚度>12mm,800元 | ||||||
| 18 | 断裂强度 | 厚度≤12mm,400元 | ||||
| 厚度>12mm,800元 | ||||||
| 19 | 断裂伸长率 | 厚度≤12mm,400元 | ||||
| 厚度>12mm,800元 | ||||||
| 20 | 弯曲模量 | GB/T9341 | 厚度≤12mm,400元 | |||
| 厚度>12mm,800元 | ||||||
| 21 | PVC-U带状型材(螺旋缠绕) | 外形尺寸 | 宽度、高度、厚度 | GB/T8806 | 100元 | |
| 22 | PVC-U片状型材(管片内衬) | 性能指标 | 纵向拉伸强度 | GB/T1040.2 | 厚度≤12mm,400元 | |
| 厚度>12mm,800元 | ||||||
| 23 | 纵向弯曲强度 | GB/T9341 | 厚度≤12mm,400元 | |||
| 厚度>12mm,800元 | ||||||
| 24 | 热塑性塑料维卡软化温度 | GB/T1633 | 300元 | |||
| 25 | 附录B | 机械制螺旋缠绕带状产品 | 刚度系数 | 刚度系数 | CJJ/T210.GB/T9341 | 500元 |
| 26 | 接口严密性压力测试 | 直线状态下接口严密性测试(水压试验) | CJJ/T210 | 直径≤400mm,5000元 | ||
| 直径>400mm,8000元 | ||||||
| 27 | 直线状态下接口严密性测试(真空试验) | 直径≤400mm,5000元 | ||||
| 直径>400mm,8000元 | ||||||
| 28 | 弯曲状态下接口严密性测试(水压试验) | 直径≤400mm,5000元 | ||||
| 直径>400mm,8000元 | ||||||
| 29 | 弯曲状态下接口严密性测试(真空试验) | 直径≤400mm,5000元 | ||||
| 直径>400mm,8000元 | ||||||
| 30 | 剪切变形状态下接口严密性测试(水压试验) | 直径≤400mm,5000元 | ||||
| 直径>400mm,8000元 | ||||||
| 31 | 剪切变形状态下接口严密性测试(真空试验) | 直径≤400mm,5000元 | ||||
| 直径>400mm,8000元 | ||||||
| 32 | 7.1.10(3) | 不含玻璃纤维原位固化法内衬管 | 短期力学性能 | 弯曲强度 | GB/T9341 | 1000元 |
| 33 | 弯曲模量 | GB/T9341 | 1000元 | |||
| 34 | 抗拉强度 | GB/T1040.2 | 1000元 | |||
| 35 | 7.1.10(3) | 含玻璃纤维原位固化法内衬管 | 短期力学性能 | 弯曲强度 | GB/T1449 | 1000元 |
| 36 | 弯曲模量 | GB/T1449 | 1000元 | |||
| 37 | 抗拉强度 | GB/T1040.4 | 1000元 | |||
| 38 | 增加T/CECS | 管壁密实性试验 | T/CECS559附录A | 800元 | ||
| 559-20187.4 | ||||||
| 39 | 7.1.10(4) | 原位固化法内衬管 | 耐化学腐蚀试验 | CJJ/T210.GB/T11547 | 5000元/每种溶液,3000元/每种溶液(已进行弯曲强度、弯曲模量) | |
| 40 | 增加 | 内衬管 | 耐磨损性试验 | QB/T5101 | 10000元/每10万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