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总 说 明
一、《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61—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和《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本定额共分十三册,包括:
第一册路基、围护结构工程;
第二册高架桥工程;
第三册地下区间工程;
第四册地下结构工程;
第五册轨道工程;
第六册通信工程;
第七册信号工程;
第八册供电工程;
第九册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
第十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车辆基地工艺设备;
第十二册拆除工程;
第十三册措施项目。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城市轨道交通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范围内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和改、扩建工程。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城市轨道交通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但按定额用工的技术含量分为一类人工和二类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其中土石方工程人工为一类人工,其余均为二类人工。
2.本定额中人工单价,按一类人工125元/工日,二类人工135元/工日计取。
七、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定额中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定额价格包括市场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保管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取定的价格详见附录三。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率中考虑。
3.对于用量少、价值小的零星材料合关为其他材料费,在定额中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4.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费及相关费用。
5.本定额中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考虑,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6.本定额中使用的混凝土均按商品混凝土编制。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的,其单价包括泵送费用。若实际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时,除按混凝土单价换算外,另每立方米混凝土增加:人工0.392工日,500L双锥反转出料混凝土搅拌机0.03台班。
7.定额中混凝土已按结构部位取定泵送或非泵送,若定额所列混凝土形式与实际不同时,除混凝土单价换算外,人工消耗量调整如下:
(1)泵送商品混凝土调整为非泵送商品混凝土:定额人工乘以1.35;
(2)非泵送商品混凝土调整为泵送商品混凝土:定额人工乘以0.75。
8.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
(1)使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0.382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0.167台班,并扣除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的数量。
(2)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湿拌预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0工日,并扣除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八、有关机械的说明:
1.本定额中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本省工程实际编制的,台班价格按《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计算。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考虑,每一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并考虑了其他直接生产使用的机械幅度差。
3.本定额中未包括大型施工机械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发生时,应根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选用的实际机械种类及规格,按附录二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4.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内。
九、本定额与其他现行定额的界定关系:
1.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专业工程计价定额执行。
2.轨道工程地下车站的装饰、装修套用《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05;地下车站、区间的安装工程(除本定额已包括安装工程外)套用《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十、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一、定额中用括号“()”表示的消耗量,其价格均未计入基价。
十二、本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三、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四、凡本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说明和附录。
十五、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
第一册 路基、围护结构工程
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基坑与边坡支护三章,共167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采用明挖法、盖挖法施工的土石方、地基处理,基坑及边坡围护、防护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
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四、本册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种类、型号、功率等考虑。定额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常规、合理的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案编制配备。
五、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编制,设计要求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六、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工程、机械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大型支撑基坑土石方工程、土石方运输等五节,共99个子目。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壤及岩石方分类:
1.本章土壤分一、二类土,二三类土,四类土,具体见下表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 土壤名称 | 开挖方法 |
| 一、二类土 |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
| 三类土 |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
| 四类土 |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须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
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局部修订版)定义。
2.本章岩石分软质岩、硬质岩,具体见下表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 定性鉴定 | 代表性岩石 |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MPa) | |
|
软 质 石 |
极软岩 | 锤击声哑,无回弹,有较深凹痕,手可捏碎;浸水后,可捏成团 |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 ≤5 |
| 2.强风化的软岩; | ||||
| 3.各种半成岩 | ||||
| 软岩 | 锤击声哑,无回弹,有凹痕,易击碎;浸水后,手可掰开 | 1.强风化的坚硬岩: | 5~15 | |
| 2.中等(弱)风化~强风化的较坚硬岩: | ||||
| 3.中等(弱)风化的较软岩; | ||||
| 4.未风化的泥岩、泥质页岩、绿泥石片岩、绢云母片岩等 | ||||
| 较软岩 | 锤击声不清脆,无同弹,较易击碎;浸水后,指甲可刻出印痕 | 1.强风化的坚硬岩; | 15~30 | |
| 2.中等(弱)风化的较坚硬岩; | ||||
| 3.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砂质泥岩、泥灰岩、泥质砂岩、粉砂岩、砂质页岩等 | ||||
|
硬 质 石 |
较坚硬岩 | 锤击声较清脆,有轻微同弹,稍震手,较难击碎;浸水后.有轻微吸水反应 | 1.中等(弱)风化的坚硬岩; | 30~60 |
| 2.未风化~微风化的熔结凝灰岩、大理岩、板岩、白云岩、石灰岩、钙质砂岩、粗晶大理岩等 | ||||
| 坚硬岩 | 锤击声清脆,有回弹.震手,难击碎;浸水后,大多无吸水反应 |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硅质板岩、石英岩、硅质胶结的砾岩、石英砂岩、硅质石灰岩等 | >60 | |
注:本表依据《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14进行分类。
三、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常水位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均以干土为准。挖、运湿土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外,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机械运湿土除外),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按干土计算。
四、土石方、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章相关定额执行;弃置土石方、泥浆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盖挖法施工时,以盖挖顶板下表面划分,顶板下表面以上的土石方套用明挖法的相应定额子目,以下的土石方套用盖挖法的相应定额子目。
六、盖挖法挖土石方,按顺作法施工考虑;逆做法施工挖土石方,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2。
七、沟槽、基坑、平整场地与明挖法的划分: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按沟槽计算;底长≤3倍底宽且基坑底面积≤150m2,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土、石方则按明挖法计算。
八、人工挖沟槽基坑的淤泥、流砂,按套用明挖法人工挖淤泥、流砂定额子目。
九、机械土方、大型支撑基坑土石方工程的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人机配合所需人工、机械挖不到的土方和修整底边、边坡等需人工开挖土方。
十、除大型支撑基坑土石方开挖外,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十一、除大型支撑基坑土石方开挖定额外,在支撑下挖土,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十二、石方定额子目中除爆破定额子目外,其余均包括了基底找平、修边等需人工配合用工。
十三、石方爆破定额已综合考虑爆破所需覆盖的防护费用等。爆破按无地下水渗水、积水考虑,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十四、静力爆破石方定额中,膨胀剂(破碎剂)的消耗量,遇设计不同时可以按实调整。
十五、爆破开挖区最外边缘到周边建(构)筑物或设施之间的距离在200~300m时,除乳化炸药外乘以系数0.85;距离在50~100m时,除乳化炸药外乘以系数1.15;距离在30~50m时,除乳化炸药外乘以系数1.3;距离15~30m时除乳化炸药外乘以系数1.5;距离10~15m时,除乳化炸药外乘以系数1.8m,小于10m时,除乳化炸药外乘以系数2.0。
十六、大型支撑基坑土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围护跨度大于8m且有横向大型支撑的深基坑开挖。定额中已包括湿土排水,若需采用井点降水或支撑安拆需打拔中心稳定桩等,其费用另行计算。计取井点排水费用后,需扣除定额中的污水泵数量。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定额子目中已综合考虑土方垂直运输的各种方法,施工方法不同一般不调整;挖淤泥、流砂与石方定额子目中未考虑垂直运输。应另套用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十七、人工挖土方、石方工程的定额子目未考虑垂直运输。发生时,套用本章的相应定额子目。
十八、机械挖土发生挖土机转堆时,土方转堆次数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确定次数计算;如未明确,挖土深度超过4m时,按每超过4m计算一次转堆,工程量为超过部分的土方。套用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定额的不再另计算转堆费用。
十九、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0.3m时,推土机乘以系数1.2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除说明或另有规定以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二、土石方开挖及运输工程量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同填土体积应扣除基础、垫层及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名称 | 虚方 | 松填 | 天然密实 | 夯填 |
| 土方 | 1 | 0.83 | 0.77 | 0.67 |
| 1.2 | 1 | 0.92 | 0.8 | |
| 1.3 | 1.08 | 1 | 0.87 | |
| 1.5 | 1.25 | 1.15 | 1 | |
| 石方 | 1 | 0.85 | 0.65 | - |
| 1.18 | 1 | 0.76 | - | |
| 1.54 | 1.31 | 1 | - | |
| 块石 | 1.75 | 1.43 | 1 | (码方)1.67 |
| 砂夹石 | 1.07 | 0.94 | 1 | - |
三、车站盖挖法土石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断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m2”计算,其设计结构外围断面面积是指结构衬墙外侧之间的宽度乘以设计顶板底至底板(或垫层)底的高度。
四、车站暗挖法土石方按设计初支结构面积乘以车站设计长度以“m3”计算,其设计初支结构面积为设计图示衬墙外侧各增加10cm之间的宽度乘以顶板衬砌结构外放10cm至设计底板(或垫层)下表面的高度。(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三)修改)
五、基础土方的放坡:
1.土方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下表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系数表计算。
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系数表| 土类 | 起点深度(>m) | 放坡系数 | ||
| 人工挖土 | 机械挖土 | |||
| 基坑内作业 | 基坑上作业 | |||
| 一、二类土 | 1.2 | 01:00.5 | 01:00.3 | 01:00.8 |
| 二三类土 | 1.5 | 01:00.3 | 01:00.3 | 01:00.7 |
| 四类土 | 2 | 1:O.25 | 01:00.1 | 01:00.3 |
注:1.淤泥、流砂及海涂工程不适用于本表;
2.凡有围护或地下连续墙的部分,不冉计算放坡系数
2.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
3.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土方支挡土板时,土方放坡不另行计算。
六、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如不设支撑时,开挖底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明确,按基础垫层宽度每侧加300mm计算。
七、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八、人力车运土、石方土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下表中系数调整:
调整系数表| 项目 | 推土机 | 人力及人力车 | |||
|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15以上 |
| 系数 | 1.75 | 2 | 2.25 | 25 | 5 |
九、爆破岩石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以“m3”计算。石方采用爆破开挖时,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坡面允许超挖量,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软质岩200mm,硬质岩150mm。底部超挖不计。
十、大型支撑基坑土石方开挖工程量按围护结构内围尺寸乘以基坑第一道支撑下表面以下深度以“m3”计算。
十一、岩石表面找平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第二章 地基处理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高压旋喷桩、水泥搅拌桩、注浆地基、树根桩、塑料排水板、铺土工织物布、回填七节,共22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均未考虑施工前的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物处理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三、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四、高压旋喷桩。
1.旋喷桩的水泥掺量定额不分单重管、双重管、三重管统一按加同土重(1800kg/m3)的21%编制;设计水泥掺量不同,定额水泥消耗量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单桩内设计水泥掺量不同,分段计算套用定额。
2.定额按不掺添加剂(如石膏粉、三乙醇胺、硅酸钙等)编制,如设计要求掺添加剂,则增加添加剂材料费。
3.定额已综合考虑了桩顶标高到交付地坪标高2.0m以内空钻,当空钻深度>2.0m时,超过部分每10m增加人工0.667工日,旋喷桩机0.285台班。 超过部分每1m增加人工0.067工日,旋喷桩机0.029台班,不足1m按1m计。(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四)修改)
五、水泥搅拌桩。
1.单、双轴水泥搅拌桩、钉形水泥土双向搅拌桩定额的水泥掺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编制,三轴水泥搅拌桩定额的水泥掺量按加同土重(1800kg/m3)的18%编制;设计水泥掺量不同,定额水泥消耗量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单桩内设计水泥掺量不同,分段计算套用定额。
2.定额按不掺添加剂(如石膏粉、三乙醇胺、硅酸钙等)编制,如设计要求掺添加剂,则增加添加剂材料费。
3.设计无水泥掺量的空搅部分,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其他不变 其他不计。(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三)修改)
4.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5,其他不变。
5.搅拌桩中如发生插拔型钢,套用本册第三章“基坑与边坡支护”相应定额子目。
6.单、双轴水泥搅拌桩施工产生涌土、浮浆的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计算,三轴水泥搅拌桩施工产生涌土、浮浆的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5计算,套用本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六、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的工程量≤100m3时,其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七、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发生凿桩顶,套用本定额第十二册第一章“拆除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八、注浆地基。
1.注浆定额按其施工工艺划分为分层注浆和压密注浆两种。
2.定额所列的浆体材料品种、用量,设计不同应调整,其他不变。
3.施工产生废浆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1计算,套用本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高压旋喷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乘以桩径截面积,以“m3”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二、水泥搅拌桩。
1.水泥搅拌桩不分单轴、双轴和三轴,按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乘以桩单个圆形截面积(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重叠扣除系数已在定额消耗量中综合考虑),以“m3”。计算。当发生单桩内设计有不同水泥掺量时应分段计算。
2.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加灌长度按0.50m计算。当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0.50m时,加灌长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
3.空搅部分的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减去加灌长度计算。
三、分层注浆:钻孔按交付地坪至设计深度以“m”计算,注浆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注明体积计算。
四、压密注浆:钻孔按交付地坪至设计深度以“m”计算,注浆工程量按以下规定:
1.设计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每孔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设计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距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以此圆柱体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五、树根桩按设计桩长乘以桩外径截面积.以“m3”计算。
六、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七、铺土工织物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当设计有特殊需要回折的,回折部分另行计算。
八、回填应按实际填筑体积以“m3”计算。
第三章 基坑与边坡支护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下连续墙,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预应力锚杆、锚索,喷射混凝土支护,钻孔咬合桩五节,共46个子目。
二、地下连续墙。
1.地下连续墙的导墙回填套用本定额第一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泥浆池搭拆套用按本定额第二册第一章“桩基工程”相应定额子目,导墙及地下连续墙凿除套用本定额第十二册第一章“拆除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2.挖土成槽的护壁泥浆容重为1.055L/m3,若需要采用重金石泥浆可进行调整。护壁泥浆使用的废浆处理另行计算。
3.地下连续墙混凝土的品种、强度等级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调整换算。
4.入岩增加费的岩石层不包括极软岩、软岩。
5.成槽机、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吊装机械不能利用原有场地内路基需单独加固处理的,应另计。
三、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
1.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导墙挖土、导墙混凝土浇捣套用地下连续墙相应定额子目。
2.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水泥掺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8%考虑,如设计水泥掺量不同时,水泥消耗量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
3.导墙及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顶凿除套用本定额第十二册第一章“拆除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4.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施工产生涌土、浮浆的清除,按成墙工程量乘以系数0.25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四、插、拔型钢定额已综合考虑了正常施工条件下的损耗量,插、拔型钢使用费另行计算。如要求只插不拔时,则每t工程量中扣除人工0.292工日、50t履带式起重机0.057台班、液压泵车0.214台班、200t立式油压千斤顶0.428台班,增加型钢950.0kg。
五、预应力锚杆、锚索。
1.锚杆定额按水平施工编制,当设计为(≥750)垂直锚杆时钻孔定额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0.85,其他不变。
2.锚杆、锚索支护注浆材料定额按水泥砂浆编制,如设计不同价格换算,其余不变。
3.定额未包括钢绞线锚索回收,发生时另行计算。
4.钢筋锚杆制作、安装定额按预应力考虑,若采用非预应力锚杆,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0.75。
六、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等其他围护桩套用本定额第二册第一章“桩基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开挖宽度及深度以“m3”计算;导墙混凝土浇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交付地坪至连续墙底深度),以“m3”计算。入岩增加费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墙厚及入岩深度,以“m3”计算。泥浆池建拆、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槽工程量乘以系数0.2计算;土方外运工程量按成槽工程量计算。
3.工字钢封口的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及施工规范以“t”计算。
4.连续墙混凝土浇筑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墙厚及墙深以“m3”计算。墙深包含加灌高度,加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按0.5m计算。当设计墙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0.50m时,加灌高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
5.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接头管(箱)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定额中已包括接头管(箱)的摊销。
二、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按设计图示中心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以“m3”计算。墙深包含加灌长度,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则按0.5m计算。当设计墙顶标高至交付地坪标高≤0.50m时,加灌长度计算至交付地坪标高。
三、插、拔型钢的工程量按没计图示型钢规格以“t”计算。
四、锚杆、锚索。
1.锚杆、锚索支护钻孔、注浆分不同孔径按设计图示入土长度以“m”计算。
2.锚杆制作、安装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t”计算。
3.锚索制作、安装及张拉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t”计算。
4.锚墩、承压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
五、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喷射混凝土钢筋网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重量及施工规范以“t”计算。
六、钻孔咬合桩工程量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以“m3”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第二册 高架桥工程
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包括桩基工程、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箱涵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钢结构、其他工程八章,共454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单跨100m以内的高架桥工程、穿越城市道路的立交箱涵顶进。
三、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
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四、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现场预制,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
五、定额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小型预制构件等制作的工程量计算,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另加1.5%损耗率。
六、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粱底标高8m为界,若超过8m,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悬浇箱梁除外)。
1.按提升高度不同将全桥划分为若干段,以超高段承台顶面以上模板的工程量,按下表调整相应定额中起重机械的规格,且人工、起重机械台班的消耗量需分段计算。
模板、陆上安装梁人工及起重机消耗量调整表| 项目 | 模板 | 陆上安装梁 | |||
| 人工 | 5t履带式电动起重机或8t汽车式起重机 | 人工 | 起重机械 | ||
| 提升高度h(m) | 消耗量系数 | 消耗量系数 | 规格调整为 | 消耗量系数 | 消耗量系数 |
| h≤15 | 1.02 | 1.02 | 15t履带式起重机 | 1.1 | 1.25 |
| h≤22 | 1.05 | 1.05 | 25t履带式起重机 | 1.25 | 1.6 |
| h>22 | 1.1 | 1.1 | 40t履带式起重机 | 1.5 | 2 |
2.陆上安装梁可按上表调整相应定额中的人工及起重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但起重机械的规格不作调整。
3.本册定额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套用本定额第十三册《措施项目》第三章“脚手架”相关定额子目。
第一章 桩基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桩工程和灌注桩工程两节,共113个子目。
二、本章打桩工程和灌注桩工程定额子目,均不包括支架平台,若有需要套用本定额第十三册第四章“支架及挂篮”相关定额子目。
三、定额中未包括桩顶混凝土的截除,发生时套用本定额第十二册“拆除工程”相关定额子目。
四、打桩工程。
1.打桩定额中已按土层类别综合取定,不包括钻孔中遇到的障碍清除,发生时另行计算。
2.打桩定额均按垂直打桩编制,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1.33系数,机械乘以1.43系数。
3.船上打桩定额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4.非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
(1)定额中成品桩按购入构件考虑;如采用现场预制,场内(单位工程内)供运桩套用场内供运桩定额子目;如采用场外(单位工程外)预制,桩运输费另行计算。桩的预制套用本册第三章相应定额。
(2)发生单桩单节长度>18m时,打、压桩相应定额(不含预制桩主材)乘1.20系数计算。
(3)定额已综合了接桩所需的打桩机械台班,但未包括接桩本身费用,发生时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5.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
(1)定额中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按成品桩考虑,已包含了场内必需的就位供桩,发生时不另行计算。
(2)定额中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按圆桩直径不同编列子目,若为方桩,则按相近周长的圆桩定额套用子目。
(3)定额中已综合了电焊接桩。如采用机械连接件接桩,不增加机械连接件材料费,同时扣除定额中电焊条用量和交流弧焊机台班用量。
(4)桩顶灌芯套用本章钢管桩相应定额,如设计要求桩芯取土,则套用钢管桩内取土定额;当设计要求设置钢骨架、钢托板等则套用本册第六章“钢筋工程”相关定额子目。
(5)设计有桩尖时,应另计成品桩尖材料费。
6.钢管桩。
(1)定额已包含了场内必需的就位供桩,发生时不另行计算。
(2)钢管内取土,灌芯按设计材质不同分别套用定额。
7.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如需填垫层则另行计算。
8.混凝土预制桩与钢管桩发生送桩时,按沉桩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打桩机械乘以下表中的系数,其余不计。
送桩调整系数表| 送桩深度 | 系数 |
| ≤2m | 1.2 |
| ≤4m | 1.37 |
| ≤6m | 1.56 |
| >6m | 1.78 |
五、钻孔灌注桩工程。
1.本章定额所涉及砂土层、碎(卵)石层、岩石层,按以下标准鉴别:
(1)砂土层:粒径在2~20mm的颗粒质量≤50%总质量的土层,包括黏土、粉质黏土、粉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
(2)碎(卵)石层:粒径在2~20mm的颗粒质量>50%总质量的土层,包括角砾、圆砾及粒径20~200mm的碎石、卵石、块石、漂石,此外亦包括极软岩、软岩。
(3)岩石层:除极软岩、软岩以外的各类较软岩、较坚硬岩、坚硬岩。
2.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无法回收时,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当实际用量不能确定时,可参考下表中重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增列计算。
钢护简定额每米重量表| 桩径(mm) | 600 | 800 | 1000 | 1200 | 1500 | 2000 |
| 每米护筒重量(kg/m) | 120.28 | 155.37 | 184.96 | 286.06 | 345.09 | 554.99 |
3.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桩按设计注明的桩芯直径及孔深套用定额;桩孔土方需外运时,按本定额第一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计算;挖孔时若遇淤泥、流砂、岩石层,可按实际挖、凿的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挖孔增加费。
(2)人工挖孔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孔内照明、通风。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
(3)护壁不分现浇或预制,均套用安设混凝土护壁定额。
4.回旋钻机成孔定额按桩径划分子目,如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入岩增加费。如设计要求穿越碎(卵)石层则按套用岩石层成孔增加费子目乘下表的系数计算穿越增加费。
穿越碎(卵)石层成孔增加费调整系数表| 成孔方式 | 系数 |
| 回旋钻机成孔 | 0.35 |
| 旋挖钻机成孔 | 0.25 |
5.桩孔空钻部分回填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填土套用土石方工程松填土定额,填碎石套用碎石垫层定额乘以系数0.7,
6.旋挖桩机成孔和冲孔桩机带冲抓锤成孔均按湿作业成孔工艺考虑。如实际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相应定额扣除黏土、水用量和泥浆泵台班,并不计泥浆工程量。
7.泥浆固化处理定额适用于钻孔灌注桩及地下连续墙的泥浆处理,顶管和盾构产生的泥浆按相应册的规定执行。
8.泥浆、渣土处置。
(1)定额分泥浆池建拆、泥浆运输、泥浆同化,未考虑泥浆、渣土废弃处置费,发生时按各市有关规定执行。
(2)桩基施工产生的渣土和泥浆经过同化后的渣土外运,按本定额第一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9.钻孔灌注桩钢筋笼、预埋铁件套用本册第六章“钢筋工程”相关定额子目。
10.钻孔桩灌注混凝土定额均已包括混凝土灌注充盈量。
11.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六、单项工程的桩基工程量少于下表对应数量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桩基工程量调整系数表| 项目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项目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 混凝土预制桩 | 1000m | 机械成孔灌注桩 | 150m3 |
| 钢管桩 | 50t | 人工挖孔灌注桩 | 50m3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预制桩
1.非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m”计算,接桩按设计图示角钢或钢板的重量以“t”计算。
2.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m”计算,桩顶灌芯按设计长度乘以填芯截面积以“m3”计算。
3.送桩:
(1)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为送桩工程量。
(2)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为送桩工程量。
(3)船上打桩为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以上1m处,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为送桩工程量。
二、钢管桩。
1.钢管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m”计算。送桩深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另加0.50m,以“m”计算。
2.钢管桩接桩、内切割、精割盖帽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3.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填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填芯截面积以“m3”计算。
三、回旋钻孔桩、旋挖桩成孔工程量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m3”计算。成孔长度:陆上时,为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长度;水上时,为水平面至设计桩底的长度减去水深。岩石层增加费工程量按实际入岩数量以“m3”计算。
四、冲孔桩机成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各类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m3”计算。
五、人工挖孔灌注桩。
1.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量按护壁外围截面积乘以孔深以“m3”计算,孔深按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计算。
2.挖淤泥、流砂、入岩增加费按实际挖、凿数量以“m3”计算。
3.护壁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护壁长度以“m3”计算,护壁长度按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含入岩长度)另加0.20m计算。
六、钻孔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截面积乘以桩长以“m3”计算,桩长=设计桩长+加灌长度。加灌长度设计无规定时,按不同设计桩长确定:桩长25m以内按0.5m、桩长35m以内按0.8m、桩长35m以上按1.2m计算。
七、桩孔回填土工程量按加灌长度顶面至自然地坪的长度乘以桩孔截面积以“m3”计算。
八、泥浆池建造和拆除、泥浆运输、泥浆同化工程量,根据钻孔灌注桩不同成孔方式按下页表计算泥浆(渣土)工程量。
九、灌注桩后注浆工程量按设计注浆量以“m3”计算,注浆管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2m以“m”计算,但利用声测管注浆时不得重复计算。
十、声测管按设计图纸重量以“t”计算。
泥浆(渣土)工程量计算表| 桩型 | 计算工程量 | |
| 泥浆 | 渣土 | |
| 回旋钻机成孔灌注桩 | 成孔工程量 | - |
| 旋挖钻机成孔灌注桩 | 成孔工程量乘以0.2 | 成孔工程量 |
| 冲抓锤成孔灌注桩 | 成孔工程量乘以0.2 | 成孔工程量 |
| 冲击锤成孔灌注桩 | 成孔工程量 | - |
| 人工挖孔灌注桩 | - | 挖孔工程量 |
第二章 现浇混凝土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基础,承台,支撑梁与横梁,墩身、台身,箱梁,板、梁,挡墙,其他构件,混凝土接头及灌缝,桥面铺装及桥头搭板,复合模板及定型钢模十一节,共55个子目。
二、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册第六章钢筋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三、承台分有底模及无底模两种,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四、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没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五、本章定额中防撞护栏采用定型钢模,其他模板均按木模、工具式钢模综合取定一当设计对混凝土结构的外观有特殊要求时,模板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六、定型钢模板数量包括配件在内,接缝的橡胶板费用已摊入定型钢模板单价中。
七、现浇梁、板等模板子目中均未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可套用本定额第十三册相应定额。
八、桥面铺装混凝土不分垫层、面层,均套用同一子目,当混凝土标号不同时应分别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m3”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二、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面积以“m2”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第三章 预制混凝土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方桩,预制梁,预制小型构件,安装梁,安装小型构件,先张法构件出槽堆放,预制构件运输,筑、拆地模,先张法预应力钢筋张拉台座、冷拉台座九节,共65个子目。
二、小型构件指单件混凝土体积小于或等于0.1m3的构件。预制定额子目内已包括150m的场内运输费,当实际运距超过时可另行计算。
三、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册第六章“钢筋工程”相应子目。
四、安装预制构件定额中,均未包括脚手架。如需要用脚手架时,可套用本定额第十三册第三章“脚手架”相应定额子目。
五、安装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
六、水上安装梁均包括搭、拆木垛和组装、拆卸船排在内,但不包括船排压舱。驳船未包括进出场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七、架桥机安装混凝土梁定额中不包括架桥机的安拆和调试,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八、预制装配式防撞墙中不包括橡胶止水条及伸缩缝安装,发生时套用相关定额。
九、预制构件运输定额适用于15km内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场内运输,当运距超过15km时应另行计算。
十、平板拖车运输中龙门架装车子目,未列龙门架费用,套用时按具体情况补列。
十一、地模定额中,砖地模厚度为75mm。混凝土地模定额中未包括毛砂垫层,发生时按相应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预制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以“m3”计算。
2.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m3”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3.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膜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如采用钢模时,不考虑内膜压缩变形因素。
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二、模板工程量计算:
1.预制构件中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面积(包括侧模、底模)以“m2”计算。
2.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平面投影面积以“m2”计算。
3.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面积以“m2”计算,不包括胎、地模。
4.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本定额采用橡胶囊抽拔,其摊销量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如采用钢模板时,模板工程量按其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三、安装预制构件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以“m3”计算,不包括空心部分。
四、预制梁和长度大于9m的预制构件,场内运输时不计损耗。其他构件运输时,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另加1.5%损耗率。
五、预制构件的场内运输按其重量及运输距离计算,实际运距不足100m按100m计算;当采用载货汽车或平板拖车运输时,实际运距不足1km按1km计算。
六、设计未明确时,砖地模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混凝土地模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尺寸以“m3”为单位计算。
第四章 箱涵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透水管铺设,箱涵制作,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气垫安拆及使用,箱涵顶进,箱涵内挖土,箱涵接缝处理,金属顶柱、护套及支架制作等八节,共39个子目。
二、顶进土质按一、二类土考虑,若实际土质与定额不同时,可进行调整。
三、箱涵顶进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
四、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背设施等,其发生时费用可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排水的工作内容,发生时可套用有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透水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二、箱涵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下的预留孔洞所占体积。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人滑板内计算。
三、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定额中已按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四、箱涵顶进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计算如下:
1.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以“t·m”分段累计计算;
3.箱涵顶进中的自重指箱涵顶进时的总重量,应包括拖带的设备重量(按箱涵重量的5%计算),采用中继间接力顶进时,还应包括中继间的重量。
五、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以“m2”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再套用顶进定额时乘以0.7系数。
六、箱涵顶进土方按设计结构外围尺寸乘以箱涵顶进土体长度以“m3”计算。
第五章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浆砌片(块)石、浆砌料石、浆砌混凝土预制块、砖砌体、勾缝、挡墙滤层六节,共34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三、砌筑定额中未包括脚手架、挖基、垫层、基坑回填、墙背回填、排水、抹面等项目,发生时可套用有关定额。
四、块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立方米块石增加人工0.24工日,水0.5m3。
五、砌体设有伸缩缝、沉降缝的,套用本册第八章“其他工程”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以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二、台阶按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以“m3”计算。
三、挡墙背的滤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四、块石护脚砌筑高度超过1.2m需搭设脚手架时,可按本定额第十三册“脚手架工程”相应定额计算,块石护脚在自然地面以下砌筑时,不计算脚手架费用。
第六章 钢筋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钢筋制作、安装,钢格栅制作、安装,预埋铁件及拉杆,预应力钢筋制作、安装,安装压浆管道和压浆五节,共93个子目。
二、定额中圆钢采用HPB300,带肋钢筋采用HRB400,钢板采用A3钢,预应力筋采用Ⅳ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当设计要求采用钢材与定额不符时,可做调整。
三、当设计的钢筋含量与定额子目中圆钢和带肋钢筋含量比例不同时,可做调整。
四、小型构件钢筋适用于单体体积小于或等于0.1m3的混凝土构件。
五、定额中已包含钢筋调直,但未包括冷拉、冷拔。如设计要求冷拉、冷拔时,费用可另行计算。
六、钢筋制作安装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钢筋主筋接头的搭接焊,当钢筋接头另套用机械连接或焊接定额时,人工消耗量应按每个钢筋接头扣减0.045工日。
七、当预埋铁件的单块重量在0.025t以上时,则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7、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6、电焊条消耗量乘以系数0.6。预埋钢板套用预埋铁件定额,其中钢板、型钢、钢筋综合按实际材质及用量换算,其余不变。
八、钢筋笼制作已包括台座的摊销,地下连续墙钢筋笼(网片)的工字钢封口应套用本定额第一册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九、植筋定额的植筋深度按10d考虑,如设计要求植筋深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比例调整。植筋定额未包括钢筋。当采用化学螺栓时,按实增加化学螺栓的用量并扣除锚固胶的消耗量。
十、预应力钢筋定额中未列锚具消耗量,但已考虑锚具安装的人工费.
十一、后张法预应力张拉时未包括张拉脚手架,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二、预应力钢绞线定额按两端张拉考虑,如设计采用单端张拉时,人工消耗量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8计算。单端张拉或双端张拉应按设计规定确定,如果设计未规定,可按以下规则执行:直线20m以内的按单端张拉执行,直线20m以上和曲线预应筋均按双端张拉执行。横向预应力钢绞线张拉,按两端设置锚具、双端张拉编制。负弯矩预应力钢绞线定额未包含槽口钢筋及混凝土,需另行计算。
十三、压浆管道定额分列橡胶管、镀锌钢导管、波纹管三个子目,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套管、三通管的消耗量。定额中波纹管按φ50塑料波纹管考虑,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主材可调整,消耗量不变。
十四、定额中集成压浆料为干料量,按照水胶比0.27编制。当采用压浆剂时,可将压浆料的消耗量替换成10%的压浆剂和90%的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钢筋网片、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分别按设计用量以“t”计算,吊筋钢筋、浇注混凝土中同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马凳筋、双层钢筋用的架立筋(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同钢筋以及设计明确的钢筋搭接,均并入钢筋工程量内,损耗已包括在定额中。沉降观测点列入钢筋(或铁件)工程量内计算。采用成品的按成品价计算。
二、钢筋机械连接、焊接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当设汁未明确时,对直径φ10以上带肋钢筋可按每9m计算一个接头。
三、钢筋笼按设计重量以“t”计算,地下连续墙钢筋笼(网片)的制作与安装不包括工字钢封口重量。
四、预埋铁件按设计重量以“t”计算。
五、植筋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
六、钢筋格栅和型钢钢架的制作、安装按没计重量以“t”计算,包括连接件、法兰、螺栓、垫片(板)的重量,不包括(锁脚)锚杆重量。
七、预应力钢筋按规定长度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t”计算。计算规定如下:
1.先张法钢筋(钢绞线)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定额中已包括损耗及预制场构件间的工作长度及张拉工作长度:
2.后张法钢筋(钢绞线)按设计图示的预应力钢筋孔道长度+工作长度计算;当设计未明确工作长度时,根据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钢筋两端采用螺栓锚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栓锚另行计算;
(2)钢筋一端采用镦头锚,另一端采用螺栓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栓锚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OVM、QM、B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如设计采用单端张拉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5m:孔道长度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
(4)碳素钢丝束采用锥形锚具,孔道在20m以内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
(5)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
八、锚具为外购成品,包括锚头、锚杯、夹片、锚垫板和螺旋筋,工程量按设计用量计算。
九、管道压浆按设计长度以“m”计算,压浆工程量按管道设计长度乘以管道标称直径所计算面积的80%以“m3”计算。
第七章 钢结构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钢梁、柱安装,金属栏杆二节,共6个子目。
二、钢结构安装定额适用于工厂制作后运至现场吊装的钢结构。工厂加工的钢构件由制作工厂至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检测费用、油漆等计入构件价格内,在现场焊接的焊缝无损探伤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三、钢栏杆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混凝土浇捣,需要时另行计算。有预埋件时,预埋件不计入钢结构重量中,另行套用本册第六章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结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不包括螺栓)质量,以“t”计算。
二、钢梁质量为钢梁(含横隔板)、桥面板、横肋、横梁及锚筋的重量之和。
三、钢立柱上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人钢立柱工程量内。
四、金属栏杆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质量,以“t”计算。
第八章 其他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安装支座、安装排(泄)水孔、安装伸缩缝、安装沉降缝、隔声屏障、桥面防水层六节,共49个子目。
二、支座及伸缩缝均按成品考虑,成品费用另计:支座预埋件的安装费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不得另计。支座垫石套用本章“现浇混凝土工程”中支座垫石定额。
三、预留槽混凝土采用钢纤维混凝土,定额中钢纤维用量按每立方5kg考虑,设计用量不同时应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四、安装排(泄)水孔定额中已包括集水斗安装内容,但集水斗的材料费需按实另计。
五、隔声屏障制作由金属构件和隔声屏板两部分组成。如设计采用型钢或含量与定额不符时,可以调整。钢构件的防锈处理、零星配件等已包括存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一当隔音屏板设计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六、隔声屏障制作与安装定额不包括下部基础顶面的预埋铁件,预埋铁件应另行套用本册第六章“钢筋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七、隔声屏障安装如需要搭、拆脚手架或支架时,可套用本定额第十三册第三章“脚手架”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支座按设计图示质量(含预埋件)以“t”计算,板式橡胶支座按设计图示尺寸以“cm3”计算,橡胶组合支座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二、泄水孔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三、伸缩缝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四、隔声屏障制作的金属构件按设计图示构件的总质量以“t”为计算,隔音屏体按设计图示高度乘以长度以“m2”计算。
第三册 地下区间工程
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包括矿山法隧道、盾构法隧道、矩形顶管三章,共139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单双线隧道矿山法施工、盾构法施工隧道以及矩形顶管施工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CB50861—2013;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
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四、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发生时,应先执行本定额其他章的相应子目,若还有缺项的,则执行《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的相关子目。当隧道工程缺项子目执行省内其他专业定额(市政工程隧道分册除外)的有关子目时,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应乘以系数1.2。
五、材料垂直运输和洞内水平运输已包含在定额子目中,不得另计。
六、除隧道出渣外,定额中土、石方运输只考虑提升至井口,超过该范围的土石方运输应执行本定额第一册《路基、围护结构工程》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的相关子目。
七、定额中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喷射混凝土支护采用现场拌制混凝土,其他的现浇混凝土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采用现场预制混凝土。
八、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第一章 矿山法隧道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矿山法隧道开挖、矿山法隧道初期支护、矿山法隧道防水工程、矿山法隧道衬砌混凝土、竖井工程、回填工程、拆除工程、土石方清理八节,共62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围岩分级,详见《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D70-2004中的“公路隧道围岩分级表”。
三、三线或三线以上大断面矿山法施工隧道,土、石方开挖套用双线隧道土、石方开挖相应定额子目。
四、隧道开挖与衬砌不分工程部位综合考虑。开挖及出渣是按常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进行综合编制的。开挖及衬砌定额中已综合考虑超挖回填因素,不得另计允许超挖量。
五、开挖中的水泵台班数量,是按反坡排水每小时10m3的排水量制定的,超过时,水泵台班数量按下表中系数调整:
水泵台班数量调整表| 涌水量(m3/h) | ≤10 | ≤15 | ≤20 | >20 |
| 调整系数 | 1 | 1.2 | 1.35 | 根据治水措施另行分析计算 |
六、石方开挖定额按普通爆破与光面爆破综合编制,采用光面爆破发生的机械与材料消耗变化不得进行调整。
七、土石方清理定额仅适用于洞内塌方抢险等特殊情况,正常开挖中不得套用。
八、隧道喷射混凝土不分工程部位,根据设计结构形式执行相应定额子目,定额中已考虑喷射操作平台搭拆费用。喷射混凝土定额按素喷和网喷综合考虑,并已包括了回弹及填平补齐的消耗量。喷射混凝土材料设计配合比或钢纤维掺入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换算调整。
九、临时支护喷射混凝土定额仅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喷掌子面及临时中隔墙混凝土等支护项目,临时混凝土的拆除执行本章定额第七节“拆除工程”相应子目。
十、超前小导管及管棚定额不包括灌浆,发生时应根据设计浆液材料另行套用预留孔注浆定额。
十一、砂浆锚杆按φ25螺纹钢编制,设计锚杆直径不同时可调整钢筋用量。
十二、注浆定额适用于隧道开挖工作面围岩加固或初衬背后压浆,分为钻孔注浆和预留孔注浆两种形式。设计浆液配合比不同时,可换算调整。
十三、隧道衬砌按模板台车、钢模板和复合模板考虑划分定额子目,模板周转材料的消耗量已综合考虑在隧道衬砌混凝土定额内,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计。
十四、竖井开挖定额不分深度综合考虑,石方分类详见本定额第一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的“岩石分类表”。
十五、拆除洞内临时支护混凝土及拆除钢构件是按隧道内施工因素考虑的,定额中包括了废料的水平运输及垂直直运输,废料的地面运弃应按本定额第一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的相关定额子目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矿山法隧道开挖土石方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开挖断面面积乘以设计开挖长度以“m3”计算。开挖断面允许超挖量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不得另行计算。
二、喷射混凝土的工程量,按设计喷射厚度乘以面积以“m3”计算。
三、超前小导管和大管棚的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四、各类锚杆的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五、注浆工程量根据设计图注明的注浆材料,分别按设计浆液体积以“m3”计算。
六、隧道模筑衬砌混凝土的工程量,按设计厚度乘以面积以“m”计算。
七、竖井挖土、石方工程量按设计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高度以“m3”计算。竖井高度指实际自然地面标高至竖井垫层底标高之差。
八、竖井喷射混凝土、衬砌混凝土,按设计图示断面尺寸乘以设计深度以“m3”计算。锁口圈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九、竖井钢爬梯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重量以“t”计算。
十、隧道防水板、无纺布、找平层,按设计图示铺设面积以“m2”计算。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按设计图示面积乘以厚度以“m3”计算。
十一、止水带、止水条、塑料排水管按设计图示铺设长度以“m”计算。
十二、洞内回填和竖井回填均按设计图示回填体积以“m3”计算。
十三、土石方清理按坍塌土石方虚方体积以“m”计算。
第二章 盾构法隧道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盾构机安拆及掘进工程,衬砌壁后压浆,柔性接缝环,洞口钢筋混凝土环圈,管片,负环管片拆除,隧道内管线路拆除,盾构基座及反力架,手孔封堵,盾构调头、过站、平移,联络通道冻结加固十一节,共67个子目。
二、盾构及车架安装包括现场吊装及试运行,拆除包括拆卸、装车,适用于φ7000mm以内的圆形隧道施工和11.83m×7.27m的类矩形隧道施工。盾构机及车架的场外运输费用按实另计。
三、盾构机选型,应根据地质报告、隧道覆土层厚度、地表沉降量要求及掘进机技术性能等条件,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盾构掘进定额中各类型盾构机的台班费用是根据目前国内地铁工程施工使用机械综合考虑的,未包括盾构机有关需摊销费用因素,发生时该费用另计,并可在措施项目中计列。
四、如盾构掘进地层遇有下表情形时,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材料消耗量按下面两个表进行调整。
盾构掘进软硬不均、上软下硬段系数调整表| 地质类型 | 强度、断面、长度 | 调整系数和说明 |
| 软硬不均、上软下硬 | 1.同一掘进断面强度、断面要求: | 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4,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2.0.另行增加4500元/延米的带压开仓费 |
| (1)有单轴饱和抗压强度≥60MPa硬岩面,且硬岩面占掘进断面的比例≥25%; | ||
| (2)有单轴饱和抗压强度≤20MPa软土(岩)面,且软土(岩)面占掘进断面的比例≥25%; | ||
| 2.长度要求:符合以上掘进断面、强度要求的连续长度≥30m |
1.断面单轴饱和抗压强度以地勘资料确认为准,硬岩占断面比和软土(岩)面占断面比均按“掘进断面中达到强度标准的地勘岩芯长度/掘进断面岩芯占总长度”确定:
2.软硬不均、上软下硬地质影响长度指在盾构掘进线路方向上符合本表要求的地层累计长度,系数只在影响长度内调整;
3.如采取注浆加同等措施处理软硬不均地质,盾构掘进通过该受影响段,则采取措施的措施费另计,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25:
4.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材料是指:水、电、各种油脂、泡沫添加剂、膨润土、盾构刀具费。
盾构掘进孤石段系数调整表| 地质类型 | 强度、断面、长度 | 调整系数和说明 |
| 孤石 | 盾构机直接掘进受影响段 | 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5,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5 |
| 采用了其他措施处理,如爆破解小孤石等,再盾构掘进受影响段 | 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25,其他措施费用另计 |
注:1.孤石情况按地勘资料等确认;
2.一个孤立孤石影响长度按1倍盾构管片结构外径计;孤石在掘进方向上的间距大于1倍盾构管片结构外径的按孤立孤石考虑;孤石在掘进方向上的间距小于1倍盾构管片结构外径的连续孤石群,其影响长度按掘进线路上相距最远的孤石间距离加1倍盾构管片结构外径计;系数只在影响长度内调整;
3.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材料是指:水、电、各种油脂、泡沫添加剂、膨润土、盾构刀具费。
五、盾构掘进在穿越密集建筑群、古文物建筑或堤防,重要管线时,对地表升降有特殊要求者,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掘进人工费。
盾构掘进地表升降特殊段系数调整表| 盾构直径(mm) | 允许地表升降量(mm) | |
| ±150 | ±100 | |
| φ<7000 | 1 | 1.2 |
注:允许地表升降量是指覆土层厚度>1倍盾构直径处的轴线上方地表升降量。
六、采用土压平衡盾构机掘进,其土方以吊出井口装车止。采用泥水平衡盾构机掘进,其排放的泥浆水以送至沉淀池止,水力出土所需的地面部分取水,排水的土建及土方外运费用另计。水力出土掘进用水按取用自然水源考虑,不计水费,若采用其他水源需计算水费时可另计。
七、采用泥水平衡盾构,地面泥水分离费用另行计算。
八、盾构掘进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管片的宽度和成环块数等因素,除定额另有规定外,均不得调整。
九、预制混凝土管片及管片成环水平试拼装定额适用于施工单位现场预制管片。预制混凝土管片采用高精度钢模和高标号混凝土,定额中已含钢模摊销费,管片预制场地费及场外运费另计。管片的场内运输定额适用于管片预制场地驳运到中转场地堆放或预制管片自现场堆放场地运至吊装井口堆放。类矩形预制混凝土管片预埋球墨铸铁件设计不同时可调整。
十、衬砌壁后压浆定额适用于同步压浆,定额中的浆液比例设计不同时,可作调整。壁后二次压浆发生时,执行矿山法隧道支护中的预留孔注浆定额。
十一、盾构基座按一次摊销考虑,摊销次数不同时可调整。
十二、类矩形隧道内管线路拆除定额已包含了左右两线的拆除。
十三、联络通道开挖冷冻法加固已综合考虑冻结管路安装、冻结站标准制冷量的站型、冷冻站运转周期和材料摊销。
十四、冻结平台包括:端头井平台(上、下行线各1个)、钻孔平台及钻架(上、下行线各1个)、冻结站平台(1个)共3个平台。
十五、本章定额不包括预埋铁件制作与安装,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第二册“高架桥工程”第六章“钢筋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十六、盾构法施工的附属工程,如隧道端头、联络通道(泵房)开挖和结构等工程项目,应套用本册其他章节的相应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掘进过程中的施工阶段划分:
1.负环段掘进:从拼装后靠管片起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止。
2.出洞段(始发段)掘进:从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起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40m止。
3.正常段掘进:从出洞段掘进结束至进洞段掘进开始的全段掘进。
4.进洞段(到达段)掘进:圆形隧道按盾构切口距进洞井外壁5倍盾构直径的长度计算;类矩形隧道按盾构切口距进洞井外壁50m的长度计算。
二、盾构机吊装、吊拆及盾构过站、调头、平移,以“台�6�1次”为单位计算。车架安装、拆除以“节”计算。车架转换以“次”计算。
三、柔性接缝环适合于盾构工作井洞门与隧道接缝处理,长度按管片中心圆周长以“m”计算。
四、预制混凝土管片工程量按设计实体积加1%损耗以“m3”计算。
五、管片成环水平试拼装、设置密封条、管片嵌缝的工程量以“环”计算。
六、负环管片拆除按长度以“延长米”计算,适用于工作井上方能直接吊拆的施工条件。如井口已封闭而必须在井内拆卸时,人工及机械费应乘以系数2.0。
七、同步衬砌压浆工程量根据盾尾间隙所压的浆液量,按设计要求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以“m3”计算。
八、盾构基座、反力架按设计图示重量以“t”计算。
九、联络通道冻结平台安装、拆除以“套”计算。
十、开挖冷冻法根据加固土体体积以“m”计算。
十一、融沉注浆钻孔总长度按注浆孔个数乘以40m,以“m”计算。
十二、融沉注浆的范围为设计冻结壁厚度+冻结壁外延值(按1m计);融沉注浆量按冻结体体积乘以30%,以“m3”计算。
第三章 矩形顶管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截面32.25m3以内矩形顶管机施工的地铁车站出入口人行通道,包括矩形顶管机吊装和吊拆、安拆矩形顶管设备及附属设施、矩形顶管机顶进、矩形顶管顶进触变泥浆减阻、管节防水、注浆六节,共10个子目。
二、吊装指现场吊装及调试,吊拆指拆卸装车,矩形顶管机及附属设备场外运输另计。
三、单个顶管顶进距离≤20m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及机械乘以1.3系数。
四、顶进时挖出的土方已吊出井口至集土坑为止,土方装车、场外运输费另计,
五、矩形顶管顶进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管节吊装。
六、柔性接缝环套用其他相应定额。
七、预制管节按成品运送到现场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顶进距离以设计图示始发井与接收井内井壁之间的距离以“m”计算(即始发井与接收井外井壁间距加上内衬墙厚度计算)。
二、注浆以顶管机外壁与管节外径间隙的体积乘以2倍的填充系数以“m3”计算。
第四册 地下结构工程
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结构和模板、防水工程二章,共152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
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三、本册定额不包括砌体工程,发生时可套用本定额第二册《高架桥工程》相关子目。
四、格构柱套用本定额第十三册《措施项目》第六章“临时支撑”相关子目。
第一章 现浇混凝土结构和模板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明挖法混凝土结构,盖挖、暗挖法混凝土结构,明挖法混凝土模板,盖挖、暗挖法混凝土模板四节,共121个子目。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
1.定额中混凝土已列出常用强度等级,如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调整。
2.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05m3以内的未列出项目的构件。
三、模板工程。
1.本定额模板以按钢模板为主、木模板为辅综合进行编制。
2.模板定额已经综合考虑地面运输,洞内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和模板的地面装卸费、回库维修费等。
3.中板、中板梁、顶板、顶板梁模板下已考虑了支架安装、拆除的人工费用,但支架使用费另行计算。
4.现浇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按层高6m以内编制,超过6m时,工程量包括6m以下部分,另按每增加1m的定额计算。
5.混凝土墙、板的模板是按混凝土厚度划分600mm以内、600mm以上综合测算。
6.定额中盖挖、暗挖法模板脱膜按常规脱模剂考虑,若实际不同时,材料可换算,其余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的实体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箱式满堂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3.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4.柱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截面尺寸乘以柱高以“m3”计算。
(1)柱高自柱基(基础梁)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构造柱高按设计高度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人柱身体积。
(3)依附柱上的牛腿和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5.梁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截面尺寸乘以梁长以“m3”计算。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的内侧面;伸入墙内部分的梁头并入梁的体积计算。
(2)基础梁与柱连接时,基础梁通长计算。
(3)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度算至主梁的内侧面。
(4)梁高自梁底算至板底,反梁自板顶算至梁顶。
6.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m3”计算。靠墙的梗斜混凝土体积并入墙的混凝土体积计算,不靠墙的梗斜并入相邻顶板或底板混凝土体积计算。
7.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高、墙厚,以“m3”计算。
(1)墙的体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2)墙垛(附墙柱)、暗柱、暗梁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体积计算。
(3)墙的体积中,板与墙相叠加部分按墙计算;柱或梁与墙相叠加部分,分别按柱或梁计算。
8.整体楼梯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楼梯段及楼梯与楼面板连接的梁,无梁连接时,算至最上一级踏步沿加30cm,楼梯基础、梯柱、栏板、扶手另行计算。
二、模板。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特别注明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也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项目计算。
3.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暗梁、暗柱并入墙的工程量计算。
4.梁与梁、梁与墙、梁与柱交接时,按净空长度计算,不扣减接合处的模板面积。
5.构造柱,按设计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与墙咬接的马牙槎按柱高每侧模板6cm合并计算,套用矩形柱定额。
6.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宽度的楼梯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的侧面模板不另行计算。
7.现浇混凝土小型构件按构件外围表面积以“m2”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行计算。
8.中板、中板梁、顶板、顶板梁模板下支架使用费按各地实际价格确定。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第二章 防水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柔性防水、刚性防水、变形缝、堵漏四节,共31个子目。
二、柔性防水定额子目中,材料消耗量包含了所有的搭接、阴阳角加强层。
三、设计采用的卷材和防水材料的品种、厚度或重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材料、价格和含量按实调整换算,其余不变。
四、变形缝适用于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
五、变形缝、堵漏如设计用料不同时,主材用量可换算,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柔性防水按设计图示主体结构外表面积以“m2”计算,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铺设面积以“m2”计算。
二、变形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三、点堵漏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缝堵漏按设计图示以“m”计算;墙面堵漏按设计图示以“m2”计算。
第五册 轨道工程
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包括铺轨工程、铺道岔工程、铺道床工程、轨道加强设备及护轮轨、线路有关工程、其他六章,共244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新建、扩建的正线、站线及车辆段、停车场工程。
二、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
3.《铁路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轨道工程》(2017版);
4.《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四、本册定额中“站线”指包括全折返线、存车线及渡线、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库内外线、出入段线等线路。
五、本册定额中如没有特殊说明,均考虑100m以内材料水平运输。
六、铺轨定额中的钢轨,其工地搬运及操作损耗率按0.1%编制,仅适用于正线。当用于站线时,应增加0.1%的钢轨损耗。
七、本册定额中线路设计长度均为单线线路长度。
八、本册洞内临时设施套用本定额第十三册《措施项目》第五章“洞内临时设施”的相关定额子目。
第一章 铺轨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轨节拼装、隧道内整体道床铺轨、地面碎石道床铺轨、桥面铺轨、道岔尾部无枕地段人工铺轨、库内人工铺轨、无缝线路、轨料运输八节,共88个子目。
二、轨节拼装、隧道内整体道床铺轨、地面碎石道床铺轨、桥面铺轨、道岔尾部无枕地段人工铺轨、库内人工铺轨等子目中均按照有缝线路编制,如用于无缝线路,则应扣除接头夹板、接头螺栓带帽、弹簧垫圈等材料。
三、轨节拼装定额仅适用于机械铺轨。轨节拼装按基地集中拼装考虑,如考虑现场人工散拼,则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5。
四、混凝土长枕轨节拼装定额按硫黄锚固考虑,如不用硫黄锚同工序,应扣除硫黄、水泥、黄砂、滑石粉、石油沥青、机械油、煤及石蜡材料消耗量。
五、铺轨定额按道床位置、道床类型和轨枕类型不同划分,按不同扣件型式列入定额子目,如所列扣件实际采用与定额不同时,可进行抽换。
六、铺轨定额已考虑因铺设短轨而引起接头增加所需接头夹板和螺栓的数量。
七、整体道床铺轨子目已综合钢轨支撑架的摊销费用。
八、轨枕系按工厂预制成品计列,轨枕中已综合高强塑料套管。
九、浮置板道床铺轨定额子目中,橡胶浮置板、凸形浮置板、钢弹簧浮置板购置价不含在定额中,需另行计算。
十、道岔尾部无枕地段铺轨,系指道岔根端至末根岔枕中心距离L已铺长岔枕地段的铺轨。长岔枕铺设的内容已综合在铺道岔定额子目中。
十一、无缝线路中换铺长钢轨定额应与铺设工具轨、无缝线路轨料定额配套使用。该定额包含工具轨的回收运输。不包括长轨焊接费用,发生时执行本章长轨焊接相应子目。
十二、钢轨焊接定额中包含焊头落锤试验内容及费用。
十三、工地钢轨焊接定额如用于道岔内钢轨焊接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
十四、无缝线路接头定额按厂制胶结接头编制,包含接头钢轨数量,如接头钢轨轨型长度不同,可进行抽换。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铺轨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每股道的中心线长度(不含道岔长度)以“km”计算。铺轨工程量不扣除接头轨缝处长度。道岔长度是指从基本轨前端至辙叉根端的距离。特殊道岔以设计图纸为准。
二、道岔尾部无枕地段人工铺轨,按道岔根端至末根岔枕的中心距离以“km”计算。
三、长轨压接焊作业线、长轨铺轨机安拆与调试定额,在一个铺轨基地仅按安拆一次计算。
四、换铺长钢轨按无缝线路设计长度以“km”计算。
五、长钢轨焊接按焊接工艺划分,以接头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正线应力放散及锁定定额,按放散锁定长度和次数,以“km·次”计算,道岔应力放散定额,按放散道岔数量和次数,以“组·次”计算。
七、轨料运输按图示重量以“t”计算。
第二章 铺道岔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单开道岔、复式交分道岔、交叉渡线三节,共19个子目。
二、碎石道床地段铺设道岔,岔枕按钢筋混凝土枕考虑;整体道床地段铺设道岔,岔枕按钢筋混凝土短枕考虑。
三、本章整体道床铺道岔采用支撑法编制,定额所采用的支撑架类型、数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的,其支撑架的摊销及安拆整修用工已含在定额内。
四、定额中道岔轨枕扣件按分开式弹性扣件计列,如设计类型与定额不同时,相应扣件类型按设计数量进行换算。
五、道岔内已综合扣件、非金属件(如橡胶垫板)等材料。
六、铺道岔按人工铺设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铺道岔按道岔类型、岔枕及扣件型号、道床形式划分,以“组”计算。
第三章 铺道床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整体道床、粒料道床、沉落整修三节,共34个子目。
二、定额中混凝土按C30商品混凝土编制,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 三、粒料道床适用于石质、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基床和桥梁、隧道地段。当用于土质基床地段时,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四、道床伸缩缝定额适用于所有整体道床。
五、沉落整修定额仅适用于人工铺设面渣地段,定额中已包含的人工机械消耗,不含补渣的道渣材料消耗。
六、加强沉落整修项目适用于线路开通后,其行车速度要求达到45km/h以上时使用,当无此要求时,则应按规定采用沉落整修项目,两个项目不能同时使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道床按设计图示断面面积乘以设计图示长度以“m3”计算,道床变形缝如为预留,应扣除其预留体积,如道床整体施工后再予以切割分设的,则不予扣除。
二、模板工程按模板与混凝土的实际接触面积以“m2”计算。
三、道床伸缩缝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道床宽度以“m2”计算。
四、混凝土洞内运输按设计图示混凝土道床数量以“m3”计算。
五、铺粒料道床底渣、线间石渣按设计断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m3”计算。
六、铺粒料道床面渣应按设计断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并扣除轨枕所占道床体积以“m3”计算。
七、沉落整修需补渣的数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并计2%的操作损耗。
八、线路沉落整修按线路设计长度扣除道岔所占长度以“m”计算。
九、道岔沉落整修以“组”计算。
十、加强沉落整修按正线线路设计长度(含道岔)以“正线公里”计算。
第四章 轨道加强设备及护轮轨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安装轨道加强设备、钢轨伸缩调节器、安装防脱护轨三节,共27个子目。
二、定额中安装轨距杆、防爬器、防爬支撑是按厂家成套产品安装考虑的。
三、铺设护轮轨定额系按单侧编制,双侧安装时按实际长度折合为单侧工作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安装绝缘轨距杆按直径、设计数量以“根”计算。
二、安装防爬支撑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三、安装防爬器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四、安装钢轨伸缩调节器分桥面、桥头引线以“对”为单位计算。
五、安装护轮轨工程量,按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六、铺设弯轨及梭头按图示数量以“处”计算,每处含头尾两侧。
第五章 线路有关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平交道口、线路及信号标志、车档、线路涂油器、机车压道、轨道常备材料六节,共54个子目。
二、铺设平交道口项目,其计量单位“10m宽”系指道路面宽度,夹角系指铁路与道路中心线相交之锐角。该项目是按木枕地段50kg钢轨、板厚100mm、夹角90°设立的。
三、单线道口采用混凝土、钢筋、道口卧轨定额子目组合使用;股道间道口采用钢筋混凝土及道口栏目定额子目组合使用。
四、线路及信号标志中的洞内标志按成品考虑。定额中所列标志材质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进行抽换。
五、机车压道项目仅适用于碎石道床人工铺轨线路。
六、备料项目为验收后运营部门所使用。
七、备料中标准轨定额适用于50kg/m25m和60kg/m25m的有孔轨,焊接轨、道岔基本轨,可根据设计要求不同进行抽换。如设计要求备料为小于25m的短轨,材料进行抽换,人机消耗量乘以系数0.8。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交道口中单线道口和股道间道口,均按道口路面宽度以“10m宽”为单位计算。遇有多个股道问道口时,应按累加宽度计算。
1.单线道口面板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单线道口面板道口卧轨按道口通行宽度以“m”计算。
3.股道间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4.股道间道口栏木按线路间道口面积以“m2”计算。道口面积计算公式为:道口面积=道口宽度(道口铺面宽)×道口长度(相邻两股道枕木头之间距离)。
5.橡胶道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线路及信号标志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三、车挡、挡车器、线路涂油器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计算。
四、机车压道按线路设计长度(含道岔)以“km”计算。
五、备料中标准轨按设汁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六、备料中长、短轨枕按设计图示以“根、块”计算。
七、轨道常备材料中铺道岔备料以“组”为单位计算。
第六章 其他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拆除工程、通车后线路养护、其他三节,共22个子目。
二、拆除工程定额均按正常施工编制,若与运营、既有线同时作业,其干扰降效费另行计算。
三、拆除线路定额适用于非运营线路局部道床线路拆除。整体道床拆除包括凿除道床混凝土及钢筋;粒料道床拆除包括拆除轨距拉杆、防爬器、防爬支撑。
四、轨道CPIII测设包括精密测量控制网建立及CPIII网测量内容。机械费中未列的部分辅助仪器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已列的测量仪器台班消耗量中,该项目未考虑沉降监测与评估费用及所用测量软件购置费用。不含CPIII复测费用。
五、轨道精细调整按铺轨施工过程中的一次精调和轨道锁定前的一次精调考虑,如设计要求增加精调次数则另外计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线路工程按设计图示长度以“km”计算。
二、拆除道岔工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三、拆除道床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设计断面以“m3”计算。
四、拆除车档工程按图示数量以“处”位计算。
五、通车后线路养护线路按设计图示长度以“每月每公里”计算。
六、通车后道岔养护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每月每组”计算。
七、轨道CPIII测设按设计轨道线路中心线长度以“km”计算。
八、轨道精细调整按设计轨道线路中心线长度及精调次数以“km·次”计算。
第六册 通信工程
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包括挖、填光(电)缆沟及敷设通信管道,光(电)缆敷设、接续及防护,站内线路、线缆工程,程控电话交换机、闭路电视、广播等系统设备安装,站内无线通信、光纤数字传播等系统安装五章,共494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82-2006;
2.《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2006;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1-2013;
4.《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 5040-2005;
5.《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 5076-2005;
6.《基于SDH的多种业务传送节点(MSTP)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YD/T 5119-2005;
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 103-2008;
8.《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
9.《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四、设备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均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固定,引入引出端子板的接线、端子的压接全部工作内容。不包括设备引出端子板以外的电缆、电线敷设及设备接地。
五、定额中各种钢管、塑料管的敷设、光(电)缆和电线的敷设以及设备安装的操作高度,均按5m以下编制;若设计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乘以下表系数执行。
超高调整系数| 操作高度 | 10m以下 | 20m以下 | 20m以上 |
| 超高系数 | 1.25 | 1.4 | 1.6 |
六、通信光(电)缆预留长度规定。
1.光缆预留量见下表。
光缆预留长度表|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m) |
| 1 | 接续处 | 3 |
| 2 | 引入设备处 | 5 |
| 3 | 中继站两侧引入口处 | 5 |
| 4 | 接续装置内光纤收容余长(每侧) | ≥0.8 |
| 5 | 托架光缆敷设每200m | 3 |
| 6 | 进出平拉隧道隔断门(或立转门) | 5 |
| 7 | 跨越绕行增加计算长度 | 12/2.5 |
| 8 | 其他特殊情况 | 按设计规定执行 |
2.电缆预留量见下表。
电缆预留长度表|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m) |
| 1 | 接续处 | 2 |
| 2 | 引入设备处 | 2 |
| 3 | 总配线架成端预留量 | |
| 3.1 | 100对成端(采用1条100对电缆成端) | 3.5 |
| 3.2 | 200对成端(采用1条200对电缆成端) | 4.5 |
| 3.3 | 300对成端(采用1条300对电缆成端) | 5.5 |
| 3.4 | 400对成端(采用2条200对电缆成端) | 9 |
| 4 | 组线箱成端(50对以下) | 1.5 |
| 5 | 交接箱接头排(100对电缆以上) | 5 |
| 6 | 分线箱(盒)预留(50对以下) | 2.5 |
| 7 | 托架电缆敷设每200m | 3 |
| 8 | 进出平拉隧道隔断门(或立转门) | 5 |
| 9 | 跨越绕行增加计算长度 | 12/2.5 |
| 10 | 其他特殊情况 | 按设计规定执行 |
七、定额中使用的线、缆等材料与设计不符时允许换算。
八、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工作,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本费用为降效增加费。
九、在有害环境(高温、多尘、噪声超标、有害气体)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本费用为降效增加费。
第一章 挖、填光(电)缆沟及敷设通信管道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挖、填光(电)缆沟,敷设通信管道,人(手)孔砌筑,地下定向钻敷管四节,共79个子目。
二、人(手)孔工作按标准图编制
三、挖、填光(电)缆沟及管道沟长度,应减去光(电)缆过桥涵、隧道及人(手)孔坑的长度。
四、挖、填光(电)缆沟定额按土、石质及沟深0. 8m、1.2m分别编制,不包括地下、地上障碍物处理,发生时可另行计列。
五、通信管道沟和人孔坑抽水定额按用水泵抽水及人工将水淘干后,在施工中仍需继续淘水编制的,管道沟抽水系以两个人孔之间为一段。
六、地下定向钻敷管定额中当设计管材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做调整,其他不变。当地下土层为以下情况时,人工、机械消耗量进行调整:
(1)地下土层为回填垃圾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
(2)地下土层为黏性土夹碎石土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5;
(3)地下土层为纯砂层或碎石土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挖、填光(电)缆沟、挖、砌光(电)槽道、混凝土管道基础及底基、铺设管道等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二、挖管道沟及人孔坑、回填夯实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 3”计算。
三、清理路基道渣按设计图示以“m3”计算。
四、铺设引上混凝土管块、钢管、弯管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五、砌筑人(手)孔按“个”计算。
六、光(电)缆标桩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七、地下定向钻敷管按设计图示管道长度以“m”计算,即人(手)孔中心一人(手)孔中心计算,不扣除人(手)孔所占长度。
第二章 光(电)缆敷设、接续及防护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敷设管道光缆,敷设托架光缆,控制中心、车辆段、车站的光缆引入,敷设埋式电缆,敷设管道电缆,敷设托架电缆及电线,电缆及电线钉同(吊挂),控制中心、车辆段、车站的电缆引入,光(电)缆接续,光(电)缆测试,光(电)缆保护,光(电)缆防护,光(电)缆终端设备安装,光缆检测设备安装十四节,共104个子目
二、敷设管道光(电)缆定额已包括管孔清刷,若管孔堵塞、沉陷、断裂等另行计列。管道敷设塑料子管,系指管道每一孔内,布放塑料子管的数量
三、管道光缆接续不包括光缆接头托架,需要时另行计列。
四、光缆敷设芯数超出144芯以外,按每增加24芯,人工增加0.8个工日计算。光缆接续144芯以外,每增加24芯,人工增加8个T.日,光纤熔接机增加0.4个台班,光时域反射仪增加0.4个台班。
五、光缆测试144芯以外,每增加24芯,人工增加4个工日,光时域反射仪增加0.7个台班。
六、光中继段测试的“段”是光缆端站至中继站或两个中继站之间的距离。
七、电缆全程测试的配线电缆,是从总配线架至配线区的分线设备端子,包括测试中因施工原因而造成的障碍线对修复。
八、安装光(电)缆终端设备中,光缆终端盒按光缆芯数划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敷设管道光缆、托架光缆、塑料子管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3”计算,预留长度按册说明增加。
二、控制中心、车辆段及车站的光缆引入以“条”计算。
三、敷设埋式、管道、托架、钉同电缆及电线等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预留长度按册说明增加。
四、控制中心、车辆段及车站的电缆引入以“条”计算。
五、光缆接续、电缆封灌充油膏套管、安装漏泄同轴电缆接头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电缆芯数接续以“100对”计算。
六、光中继段测试以“段”计算,电缆全程测试以“条”计算。
七、光(电)缆保护、防雷、防蚀、防白蚁以“处”计算。
八、电缆排流器以“个”计算。
九、光(电)缆终端盒、方向盒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十、光缆监测设备(监测站、监测中心)以“站”计算。
十一、光缆监测设备开通、测试以“系统”计算。
第三章 站内线路、线缆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安装抗震基座,安装走线槽道、走线架,安装配线电缆线槽,安装总配线架,天棚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暗管光(电)缆和电线穿放,线槽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布放设备电缆,布放设备导线,布放尾纤,镀锌钢管敷设,托板托架、桥架及吊架安装,零星小型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吊棚内镀锌电线钢管安装,阻燃型PVC硬塑料管敷设十五节,共106个子目。
二、制作、安装走线架定额按单层活动结构编制,包括主梁、走线架、梯铁及连接固定等内容;走线架如为双层,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计算。本定额也适用于固定结构。
三、安装槽道、走线架不包括通过沉降(伸缩)和需做特殊处理的内容,如需要另行计列。
四、站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的长度应计算到箱、架设备中心。
五、布放设备电缆和导线定额只适用于电缆走道、槽道及机房内地槽,不适用于穿管等。
六、布放设备电缆按焊接编制,绕接时可采用相应子目。
七、中间配线架架间跳线按2架编制,每增加1架增加跳线60m,其他数量不变。
八、布放总配线架跳线按1架编制,每增加1架增加跳线70m,其他数量不变。
九、钢管、硬塑料暗敷设,按在砖墙、混凝土结构内及地面垫层内暗敷设编制。
十、钢管埋设,按在土中理埋编制。钢管埋设的挖、填土方,按本定额的挖、填光(电)缆沟的相应子目执行。
十一、托板、托架安装,按每套1副托架、6块托板组成。
十二、吊架安装,包括吊架本身以及连接固定电缆的卡扣。
十三、电线管在吊棚内安装,其高度按5m以下编制。
十四、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等按智能控制与信息系统册相应子目套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制作、安装抗震基座以“个”计算,机架加固连接以“架”计算。
二、安装走线槽道、走线架以“m”计算,安装总配线架以“架”计算。
三、站内光(电)缆、电线敷设和射频、漏泄同轴电缆敷设,均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四、布放设备电缆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布放/改线总配线架跳线、交接箱跳线以“用户数”计算,布放信号线以“条”计算,布放尾纤以“根”计算。
五、钢管、电线管、硬塑料管、通信桥架等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六、托板、托架及吊架以“套”计算。
第四章 程控电话交换机、闭路电视、广播等系统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程控电话交换机及附属设备安装、时钟系统设备安装、摄像设备安装、彩色监视器安装、视频控制设备安装、模拟(数字)传输设备安装、录像设备安装、中心广播设备安装、车站及车辆段广播设备安装九节,共87个子目。
二、程控电话交换价系统设备安装:
1.程控电话交换机及远端用户模块的安装、调试,包括硬件、软件的安装调试等。
2.维护终端、打印机及告警设备安装包括:终端设备、打印机及告警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随机附属线、缆的连接。
3.微机查号系统、计费系统安装调试包括: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电源、鼠标、键盘的安装调试和随机线缆、进出线缆的连接。
4.卡接模块安装,以10×10回线模块编制;卡接保安装置,以安装在卡接模块每回线上的保安装置编制。
三、时钟系统设备安装:
1.中心母钟安装调试包括:机柜、调制解调器、自动校时钟、多功能时码转换器、卫星校频校时钟、高稳定时钟(2台)、时码切换器、时码中继器、中心监测接口、时码定时通信器、计算机接口装置、直流电源的安装调试,随机进出线缆的连接。
2.二级母钟安装调试包括:机柜、高稳定时钟、车站监测接口、时码分配中继器的安装调试、随机、进(出)线缆的连接。
3.子钟安装,站厅、站台的数显式子钟是以8″~ 12″(或指针式子钟600mm)双面悬挂式;站台数显式发车子钟以5″单面墙挂式;室内数显式子钟以3″(或指针式子钟300mm)单面墙挂式综合编制。
4.车站时钟系统调试按每台二级母钟带35块子钟计列
5.全线时钟系统调测按1台中心母钟、10台二级母钟为一个系统综合计列。
6.设备安装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编制。设备到端子架(箱)的连接线缆的敷设,另行计列。
四、闭路电视监视系统设备安装:
1.云台式摄像机按彩色CCD含半球(或全球)、自动光圈和镜头等综合编制。
2.系统调试指摄像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试,包括前端摄像、信号传输和终端控制、监视器及录像、灯光、警铃等设备的联动调试。
3.电视监控设备安装,其综合工日应根据系统中摄像机台数和距离(摄像机与控制器之间电缆实际长度)分别乘以下表中折算系数。
彩色摄像机折算系数| 距离(m) | 台数 | ||||
| 1~8 | 9~16 | 17~32 | 33~64 | 65~128 | |
| 折算系数 | |||||
| 71~200 | 1.6 | 1.9 | 2.1 | 2.3 | 2.5 |
| 200~400 | 1.9 | 2.1 | 2.3 | 2.5 | 2.7 |
五、广播系统设备安装:
1.中心广播控制台/车站广播控制台包括前级、话筒、键盘的安装调试以及随机线缆安装和进、出线缆的连接等。
2.中心广播控制机柜按20个回路输出设备综合编制。
3.车站广播控制机柜按10个回路输出、总功率为2500W综合编制。包括:功率放大器、广播控制单元、数字和音频汇接模块、功放检测和切换模块、电源时序模块的安装、调试及随机线缆安装,进、出线缆的连接。
4.车站广播控制盒(防灾和客运)按具有放音卡座及语音存储器功能的设备综合编制。
5.设备安装与调试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考虑。设备到端子架(箱)的连接线缆另行计取。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所有系统调试均以“系统”计算。
二、程控电话交换机以“部”计算。
三、维护终端设备、计费系统设备、微机查号系统以“套”计算。
四、卡接保安模块以“只”计算,卡接模块以“个”计算。
五、中心母钟、二级母钟、监控计算机,均以“套”计算,数显式室内子钟、指针式子钟以“台”计算,时钟插销盒以“个”计算。
六、云台式和固定式摄像机、摄像机支架、中心数字视频控制终端、中心数字视频网管服务器等以“套”计算。
七、电动云台、摄像机防护罩、彩色监视器、视频切换控制、多画面分割器、汉子字符发生器、时间信号发生器、视频分配放大器、云台控制器、隔离地变压器、控制机柜、模拟视频光发送/接收端机、数字视频编码/解码器、录像机等以“台”计算。
八、彩色监视器电视墙按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彩色监视器支架按“套”计算。
九、中心广播控制台、广播控制机柜、广播系统网管终端、车站广播控制台、广播机柜、广播控制盒等以“套”计算。
十、扩音转接机以“台”计算,扩音通话柱、扬声器、室外音柱、噪声监测器等以“个”计算,话筒扬声器(隧道内安装)以“对”计算。
第五章 站内无线通信、光纤数字传播等系统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包括集群移动通信天线铁塔架设、集群移动通信天线和馈线安装与调测、集群移动通信设备安装与调测、辅助设备安装、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与调测、网管系统安装与调测、数字通信通道调测、同步数字网络设备安装与调测、专用通信设备安装、配线设备安装、蓄电池安装及充放电、电源系统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安装、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安装十四节,共1 18个子目。
二、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安装。
1.安装通信天线:
(1)铁塔上安装天线,不论有、无操作平台均执行本定额。
(2)安装天线的高度指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
(3)天线在楼顶铁塔上的吊装,按楼顶距地面20m以下考虑,超过部分另行计列。
2.中央控制设备安装包括:中央控制设备、网管设备、无线交换机的安装与调试以及随机线缆安装、进出线缆的连接。不包括进出线、缆的敷设。
3.安装基站设备按每架为2个载频的单基站编制。多基站按单基站定额乘以基站数计列。
4.固定台安装包括:主机、天线的安装与调试,以及进、出线缆的连接。
5.机车电台安装包括:主机(含有设备箱的一体化结构电台)、控制盒(含送受话器)、机车天线的安装与调试,以及进出线、缆的连接。
6.设备安装调试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考虑,设备到端子架(箱)的连接线缆,另行计列。
三、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
1.光纤传输设备的安装与调测按2. 5GB/s、622 MB/s系统,1+1状态编制。当系统为1+0状态时,TM终端复用器每端减少2个工日,ADM分插复用器每端减少4个工日。
2.光纤数字传输设备的安装与调测包括:安装加固机架,安装与调测SDH/MSTP、PCM、接入网设备以及进、出线缆的连接等,不包括进、出线缆的敷设。
3.设备安装与调测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编制。设备到配线架(箱)的连接线缆,另行计列。
4.安装光纤配线架定额,按100芯以下综合编制。
四、专用通信设备及配线设备安装。
1.交换机设备、调度操作台、调度/专用/自动电话分机/数字话机(或接口)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调试及附属接线盒的安装和线、缆的连接。
2.中心维护管理终端包括:终端设备、打印机的安装调试及随机附属线、缆的连接。
3.电缆交接箱的安装,以100回线为一个卡接式接线模块综合编制。
4.落地式电缆交接箱安装不包括箱体基座。需箱体基座时,另行计列。
5.安装电缆分线盒不包括电缆的成端。
五、通信电源设备及接地装置安装。
1.蓄电池安装按其额定工作电压、容量大小划分,以蓄电池组为计量单位综合测算,适用于48V高频开关电源和UPS不间断电源的蓄电池组安装及蓄电池组按规程进行充、放电。
2.蓄电池电极连接按蓄电池带有紧固螺栓、螺母、垫片编制。如采用焊接方式连接另行计列。
3.电源设备的安装与调测包括进、出线缆的连接,不包括进、出线缆的敷设。
4.充、放电设备安装与调测包括监测控制设备、变阻设备、电源设备的安装、调试与连接线缆的敷设。
六、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安装: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安装中,以太网交换机安装定额不包括机柜的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架设天线铁塔、安装馈线、站内小天线、隧道口定向天线以“处”计算。
二、中央控制设备、调度控制台、基站设备、直放站设备、机车电台、便携电台、固定电台以“套”计算,中央控制设备、基站设备、直放站设备的调测以及场强测试(单基站2载频)、全线无线系统调试与开通以“系统”计算。
三、漏缆功分器以“个”计算,漏缆调整测试以“100m”计算。
四、无线局域网接人点(AP)设备安装按“套”计算,设备中的机架、配线架以“架”计算,配线子架以“个”计算。
五、光纤数字传输设备以“端”为单位计算,接入网设备、网络管理系统设备、同步系统设备以“套”计算。
六、光中继段测试以“系统”计算,通路对端调测以“系统/站”计算。
七、稳定观测及光、电缆调测中间站配合以“站”计算,综合定时供给、铯钟以及GPS接收机设备以“台”计算。
八、中心/车站调度专用交换机、中心维护管理终端、多轨迹数字记录仪等设备等以“套”计算,中心调度操作台(PC机)、中心/车站调度操作台、调度/专用/自动/数字电话分机设备以“台”计算。
九、综合设备柜、室内电缆交接箱、电缆分线盒、电话出线盒、轨旁电话插销盒等以“个”计算。
十、蓄电池以“组”计算,蓄电池柜以“架”计算。
十一、充、放电设备、高频开关电源及UPS不间断电源设备等以“台”计算,双路电源切换屏以“套”计算,高频开关电源和UPS不间断电源的网络终端等以“套”计算。
十二、车站电源系统、中心电源系统等设备的联调以“系统”计算。
十三、接地装置以“处”计算,三层、二层以太网交换机、网管设备以“套”计算,计算机终端、VOIP网管设备、VOIP模块以“台”计算。
第七册 信号工程
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包括挖、填电缆沟与电缆敷设、防护,信号机及室外箱、盒安装,室外设备基础,道岔电动转辙机安装,轨道检测装置安装,电源设备安装,室内设备安装,车载设备安装及调试,系统调试,其他十章,共300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
2.《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二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1-2013;
4.《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1275-2004;
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 103-2008;
6.《铁路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信号工程》(2017版);
7.《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四、除另有规定外,设备安装均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固定、引入引出端子板的接线、接线端子的压接等全部工作内容。室内设备包括接地,室外设备接地另行计列。
五、信号电缆预留长度规定:
1.直埋电缆预留长度见下表。
直埋电缆预留长度表|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 | 说明 |
| 1 | 电缆敷设弯曲系数 | 2% | 按电缆全长计算 |
| 2 | 电缆进入建筑物 | 5m | 室内储备量 |
| 3 | 室内每端环状储备量 | 2m | 20m以下为1m |
| 4 | 每端出入土及做头 | 2m | - |
2.洞内架设电缆预留长度见下表。
洞内架设电缆预留长度|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 | 说明 |
| 1 | 电缆敷设弯曲系数 | 2% | 按电缆全长计算 |
| 2 | 每个终端头 | 3m | - |
| 3 | 引入分线柜 | 5m | - |
| 4 | 垂直引向水平 | 0.5m | - |
| 5 | 引入箱、柜 | 半周长 | 箱、柜的半周长 |
| 6 | 电缆内井 | 2m | - |
六、本册定额中未包括的信号器材主材价格,使用时另行计列,但其安装所需工、料、机消耗量已计入相应定额中,不应重复计列。
七、定额中使用的线、缆等材料规格和品种与设计不符时允许换算调整。
八、方整道岔、调整轨缝等需工务配合时,按每组连锁道岔5个工日计列。
九、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工作,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本费用为降效增加费。
十、在有害环境(高温、多尘、噪声超标、有害气体)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本费用为降效增加费。
第一章 挖、填电缆沟与电缆敷设、防护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挖、填电缆沟,敷设电缆、光缆,电缆防护三节,共51个子目。
二、挖、填电缆沟包含清理线间石渣的工作。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挖电缆沟及站台上挖、砌电缆槽道的长度以设计沟、槽径路的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二、挖填电缆沟、敷设光(电)缆、敷设电缆槽及防护以“100m”计算。
三、光(电)缆接续、过道钢管防护等以“处”计算。
四、过桥、道口、涵洞等防护以“10m”计算。
五、过隔断门、过洞顶、电缆桥架、梯架防护等以“m”计算。
六、电缆支架以“套”计算。
第二章 信号机及室外箱、盒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包括高柱信号机安装,矮型信号机安装,各种箱、盒安装三节,共33个子目。
二、高柱、矮型透镜式色灯信号机安装,按点灯监测单元方式编制,包括本身的安装固定与接线、内部器材的安装。
三、高柱信号机安装包括挖机柱坑,高柱信号机机柱坑深度按以下计列:机柱长度8. 5m以下时,机柱埋深1.7m;机柱长度10m以上时,机柱埋深2.0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高柱、矮型信号机以及信号机托架以“架”计算。
二、箱、盒等以“个”计算。
三、热镀锌金属基础(方向盒、终端盒、变压器箱)以“处”计算。
四、室外设备防火堵洞以“处”计算。
第三章 室外设备基础
说 明
一、本章包括信号机、箱、盒基础,信号电缆、地线埋设标二节,共18个子目。
二、室外设备基础均按现浇方式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矮型信号机基础以“个”计算。
二、变压器箱、方向盒、扼流变压器箱等基础以“10对”计算。
三、终端电缆盒、信号机梯子、埋设标、接续标等基础以“10个”计算。
第四章 道岔电动转辙机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包括道岔电动转辙机安装一节,共5个子目。
二、道岔电动转辙机安装定额包括装置安装用的工、料、机消耗量,不包括安装装置及绝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重型单动道岔转辙装置安装(2个牵引点)按“1组”计算,交分道岔转辙装置安装按“1组”计算。
二、单动道岔、交分道岔、外锁闭装置以“组”计算。
三、电动转辙机缺口监测组件安装以“套”计算。
第五章 轨道检测装置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包括轨道电路,传输环路电缆,计轴设备安装,无线天线、波导管安装,应答器安装,轨道绝缘,钢轨接续线及连接线,接近盘安装,LTE基站安装九节,共33个子目。
二、室外计轴设备,不包括电子接线盒与传感器间的连接电缆。
三、钢轨接头绝缘“对”,是指一条铁路线两侧单轨同一点的两个接缝。
四、钢轨接续线、道岔跳线连接线等按焊接(焊药和模具)工艺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轨道电路以“区段”计算。
二、环路、波导管以“10m”计算。
三、无线天线、波导管支架以“套”计算。
四、应答器、LEU设备安装等以“个”计算。
五、钢轨绝缘、计轴传感器以“对”计算。
六、钢轨接续线以“km”计算。
七、道岔跳线、道岔绝缘、牵引回流线、极性交叉跳线、横线连接线等以“组”计算。
八、轨距保持杆以“根”计算。
九、接近盘安装以“套”计算。
十、LTE基站安装以“套”计算。
第六章 电源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电源引入防雷、电源屏安装、UPS电源及蓄电池安装三节,共14个子目。
二、电源设备安装中,电源屏、不间断电源及蓄电池安装包括固定支架,电源设备安装包括接地电缆,电源引入防雷箱包括防雷单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源引入防雷箱以“个”计算。
二、电源屏、UPS电源及蓄电池以“台”计算。
第七章 室内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控制台安装,敷设室内电缆、电线,电缆、光缆引入室内防护,各种盘、架、柜安装,其他设备五节,共81个子目。
二、各种盘、架、柜安装已包括安装固定支架。
三、室内电缆电线均采用阻燃型线、缆。
四、组合柜(架)包括组合,不包括继电器、变压器等。需要时另行计列。
五、室内柜(架)等安装,包括本架电线及架与架之间电线,不包括架间电源环线。
六、断路器安装包括断路器、底板及防护罩。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控制台、应急台、操作台、显示驱动设备等以“台”计算。
二、显示屏、计算机联锁机柜以“套”计算。
三、室内光缆、电线以“100m”计算。
四、光、电缆引入及封堵入口等以“处”、防鼠堵洞以“站”计算。
五、各种盘、柜、架以“架”计算。
六、CTS、ATS、ATP机柜、计算机联锁接口柜、微机监测机柜、计轴通信机柜、轨道电路测试盘等以“台”计算。
七、走线架以“m”计算。
八、电缆柜电缆固定以“10根”计算。
第八章 车载设备安装及调试
说 明
一、本章包括车载设备安装、车载设备调试二节,共12个子目。
二、车载设备安装及调试包括车载设备的静、动态调试,不包括与地面有关设备的联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车载ATP/ATO机柜、司机操作显示单元、传感器、天线、车载应答器、雷达等以“套”计算。
二、车载ATP动、静态调试及车载ATO动、静态调试以“车组”计算。
第九章 系统调试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系统调试一节,共20个子目。
二、系统调试指主系统与子系统、子系统与子系统之间的功能联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机联锁、微机监测、ATP、DCS、计轴等系统调试以“集中站”计算。
二、显示屏、表示盘等系统调试以“套”计算。
三、ATO、ATC、维修管理系统及系统联调以“系统”计算。
四、站间联系,CTC、ATS中心设备,培训系统、系统接口等以“处”计算。
五、CTC车站终端以“台”计算。
六、试车线以“条”计算。
第十章 其他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接地装置,各种反光标、牌,发车计时器、发车表示器、按钮及其他,检修测试设备安装,管线预埋等五节,共33个子目。
二、室内设备接地包括接地连接线,不包括接地装置。
三、室外设备接地的“处”,指某一范围内各项设施的安全接地,如进站信号机附近的继电器箱、变压器箱、电缆盒等箱、合体相互连接后再接至专用地线。
四、制作、安装角钢接地极按自然地坪编制,包括地沟的挖、填土和夯实。遇石方、矿渣、积水、障碍物等,应另行计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接地装置、室外设备安全接地、室外设备硬面化等以“处”计算。
二、区间接地扁钢、区间接地电缆等以“100m”计算。
三、标志牌、旅客向导显示屏、发车计时器等以“个”计算。
四、发车表示器等以“架”计算。
五、测试台、打印设备等以“台”计算。
六、转辙机管线预埋以“组”计算。
七、室内设备接地以“10m”计算。
八、室内网络接地以“10m2”计算。
九、电缆屏蔽连接以“10条”计算。
第八册 供电工程
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包括变电所、杂散电流、电力监控、柔性接触网、刚性接触网、动力照明、电缆、配管配线、接地装置、感应板和其他十一章,共874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1-2013;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 103-2008;
3.《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4.《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四、本册定额动力照明、电缆、配管配线、接地装置四章不适用车站、车辆段、停车场、控制中心,上述区域动力照明、电缆、配管配线、接地装置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定额子目。
五、本册定额中变压器和屏柜等主要设备的安装只包括安装地点的就位运输,所有大型设备及主要材料需要增加的轨道运输,执行本册定额第十一章“其他”相应定额子目。
六、本册定额相关费用的规定:
1.室内脚手架搭拆费用按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工程超高增加费(操作高度离楼地面5m以上、20m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超高部分人工费的33%计算。
3.零星拆除工程按相应安装项目的人工和机械消耗分别乘以以下系数:
(1)拆除混凝土支柱系数为1.25,拆除钢支柱系数为0.9;
(2)拆除设备、器材类、线材(包括电缆、光缆、汇流排、导线、绞线)类系数为0.7。
七、限界检测执行本册定额第四章“柔性接触网”相应子目。
第一章 变电所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设备安装、蓄电池、电气试验、其他四节,共97个子目。
二、网栅制作、安装定额根据“供电设备安装通用图整流变压器室网栅”编制,轨道交通工程变电所的网栅制作、安装均按此执行。
三、设备基础的预埋、安装、设备运输执行本册定额第十一章“其他”的相应定额子目。
四、屏柜接线子目按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所内二次电缆接线图综合编制。
五、蓄电池防震支架按随设备供货考虑,安装按地坪打眼装膨胀螺栓固定。
六、蓄电池电极连接条、紧固螺栓、绝缘垫均按设备带有考虑。
七、定额中不包括蓄电池抽头连接用电缆及电缆保护管的安装,发生时应执行本章相应定额。
八、碱性蓄电池补充电解液由厂家随设备供货。铅酸电池的电解液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九、蓄电池充放电已计入定额,不论酸性、碱性电池均按其电压和容量执行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铜母排安装按截面积分类,按设计长度以“10m”计算。
二、网栅制作、安装以“间隔”计算,其间隔为长3m乘以高2.5m面积尺寸。设计面积尺寸变化时,间隔面积按变化相应增加系数。
三、铅酸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定额内已包括了电解液的材料消耗,执行时不得调整。
四、免维护蓄电池安装以“组件”计算,其具体计算如下例:
某项工程设计一组蓄电池为220V/500(A-h),由12V的组件18个组成,则应套用12V/500( A-h)的定额18组件。
五、蓄电池充放电按不同容量以“组”计算。
第二章 杂散电流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单向导通装置基础制作安装、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三节,共8个子目。
二、排流柜安装不包括基础制作、安装,基础制作、安装执行第十一章“其他”的相应定额子目。
三、单向导通装置基础制作、安装不包括上轨电缆敷设,电缆敷设执行第七章“电缆”的相应定额子目。
四、杂散电流系统按照一个作业面不大于30km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单向导通装置基础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以“处”计算。
二、排流柜、单向导通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以“面”计算。
三、参比电极、参比电极接线盒、上位机、测防端子电连接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第三章 电力监控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设备安装,通信电缆、光缆敷设,光缆接续及成端,系统调试四节,共25个子目。
二、设备基础的预埋执行第十一章“其他”的相应定额子目。
三、光纤熔接按照室内施工编制。室外光缆熔接,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作台安装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二、光缆熔接按芯数分类以“根”计算。
第四章 柔性接触网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基坑开挖、基础浇筑、立杆、支柱悬挂安装、隧道接触网悬挂安装、下锚装配及拉线安装、软横跨硬横梁节点安装、架线、悬挂调整、设备安装、电连接安装、接地极及接地跳线安装、馈线安装、架空地线安装、其他十五节,共124个子目。
二、定额中的人工、机械消耗量根据通用的接触网施工图纸编制。
三、基坑开挖定额中支柱坑开挖和拉线坑开挖不包括渣土外运,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第一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关定额子目。
四、接地干线、接地极安装执行第九章“接地装置”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接触线、馈线、架空地线敷设按设计图示以“条·km”计算。
二、铜绞线、电缆敷设按设计图示以“m”计算。
三、柔性悬挂打孔安装按设计图示以“处”计算。定额按每处4个孔编制。
第五章 刚性接触网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刚性悬挂安装、设备安装、汇流排架设、悬挂调整、其他五节,共27个子目。
二、接地干线、接地极安装执行第九章“接地装置”相应定额子目。
三、刚性接触网冷热滑试验执行第四章“柔性接触网”的冷热滑试验子目。
四、定额中的人工、机械消耗量根据通用的接触网施工图纸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汇流排、接触线、架空地线按设计图示以“条·km”计算。
二、铜绞线、电缆按设计图示以“m”计算。
三、刚性悬挂打孔安装按设计图示以“处”计算,定额按每处2个孔编制。
第六章 动力照明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设备安装,普通灯具安装,开关、按钮、插座安装,电气试验四节,共147个子目。
二、控制设备安装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发生时可执行相应定额。
三、控制设备安装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1.二次喷漆及喷字;
2.电器及设备干燥;
3.焊、压接线端子;
4.端子板外部(二次)接线。
四、各型灯具的引导线除注明者外,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执行时不得换算。
五、投光灯、碘钨灯、氙气灯,均已考虑了一般工程的高空作业因素,均按5m以下编制;若设计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乘以下表系数执行。
高空作业超高系数表| 操作高度 | 10m以下 | 20m以下 | 20m以上 |
| 超高系数 | 1.25 | 1.4 | 1.6 |
六、荧光灯电容器安装,只有在组装型日光灯需要安装电容器时适用。
七、定额内已包括利用摇表测量绝缘及一般灯具的试亮工作(但不包括调试工作)。
八、嵌入式荧光灯如需安装灯架,其灯架参照“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
九、主材中带应急电源的灯具按灯具型号套用相应定额不得另计安装费和主材费,如主材中不含而另需安装应急电源,则电源安装套用“高压水银灯镇流器”定额,应急电源另计主材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设备安装均未包括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与安装,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二、普通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灯具的种类、型号、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普通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下表。
普通灯定额对应分类表| 定额名称 | 灯具种类 |
| 圆球吸顶灯 | 材质为玻璃的螺口、卡U圆球独立吸顶灯 |
| 半圆球吸顶灯 | 材质为玻璃的独立的半圆球吸顶灯、扁圆罩吸顶灯、平圆形吸顶灯 |
| 方形吸顶灯 | 材质为玻璃的独立的矩形罩吸顶灯、方形罩吸顶灯、大口方罩顶灯 |
| 软线吊灯 | 利用软线为垂吊材料、独立的,材质为玻璃、塑料、搪瓷,形状如碗伞、平盘灯罩组成的各式软线吊灯 |
| 吊链灯 | 利用吊链作辅助悬吊材料、独立的,材质为玻璃、塑料罩的各式吊链灯 |
| 防水吊灯 | 一般防水吊灯 |
| 一般弯脖子灯 | 圆球弯脖灯、风雨壁灯 |
| 一般壁灯 | 各种材质的一般壁灯、镜前灯 |
| 软线吊灯头 | 一般吊灯头 |
| 声光控座灯头 | 一般声控、光控座灯头 |
| 座灯头 | 一般塑料、瓷质座灯头 |
二、灭光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灯具的安装形式、灯具种类、灯管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荧光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下表。
荧光灯定额对应分类表| 定额名称 | 灯具种类 |
| 组装型荧光灯 | 单管、双管、三管、吊链式、吸顶式、嵌入式、现场组装独立荧光灯 |
| 成套型荧光灯 | 单管、双管、三管、吊链式、吊管式、吸顶式、嵌入式、成套独立荧光灯 |
四、工厂灯及防水防尘灯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安装形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工厂灯及防水防尘灯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下表。
工厂灯、防水防尘灯定额对应分类表| 定额名称 | 灯具种类 |
| 吊管式工厂吊灯 | 配照(GC1-A)、广照(CC3-A)、深照(CC5-A)、斜照(CC7-A)、圆球(GC17-A)、双罩(CC19-A) |
| 吊链式工厂吊灯 | 配照(GC1-B)、深照(GC3-B)、斜照(CC5-,C)、圆球(GC7-B)、双罩(GC19-A)、广照(GC19-B) |
| 吸顶式工厂吊灯 | 配照(GC1-C)、广照(GC3-C)、深照(GC5-V)、斜照(GC7-C)、双罩(GC19-C) |
| 弯杆式工厂吊灯 | 配照(GC1-D/E)、广照(GC3-D/E)、深照(GC5-D/E))、斜照(GC7-D/E)、双罩(GC19-C)、局部深罩(GC26-F/H) |
| 悬挂式工厂吊灯 | 配照(GC21-2)、深罩(GC23-2) |
| 防水防尘灯 | 广照(GC9-A、B、C)、广照保护网(GC11-A、B.C)、散照(CC15-A、B、C、D、E、F、G) |
五、标志、诱导装饰灯具的示意图集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六、开关、按钮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开关、按钮安装形式,开关、按钮种类,开关极数以及单控与双控,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插座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源相数、额定电流、插座安装形式、插座插孔个数,以“套”计算。
第七章 电缆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电缆支架安装、电缆桥架安装、电力电缆敷设、控制电缆敷设、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六节,共155个子目。
二、电缆敷设定额按照地铁隧道、地面线路和高架区间正常施工条件编制,不包括在积水、水底、井下等特殊条件下的电缆敷设。
三、电缆敷设定额中未考虑因波形敷设增加长度、驰度增加长度、电缆绕梁(柱)增加长度以及电缆与设备连接、电缆接头等必要的预留长度,该预留长度按实际发生与否计人工程量之内。当设计未规定预留长度时,可按下表计算(如设计图纸规定了预留长度则按设计图纸规定的预留长度计算)。实际未预留的不得计算工程量。
电缆敷设预留长度表|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 | 说明 |
| 1 | 电缆敷设弛度、波形弯度、交叉 | 2.50% | 按电缆全程计算 |
| 2 | 电缆进入建筑物 | 2.0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 3 | 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下)线 | 1.5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 4 | 变电所进、出线 | 1.5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 5 | 电力电缆终端头 | 1.5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 6 | 电缆中间接头盒 | 两端各留2.0m | 检修余量最小值 |
| 7 | 电缆进控制、保护屏及模拟盘等 | 高+宽 | 按盘面尺寸 |
| 8 | 高压开关柜及低压配电盘、箱 | 2.0m | 盘下进出线 |
| 9 | 电缆绕过梁柱等增加长度 | 按实际计算 | 按被绕物的断面情况计算增加长度 |
四、电缆支架按单立柱编制,双立柱按单立柱乘以系数2计算。
五、电缆支架膨胀螺栓的规格、型号及用量按设计图示确定。
六、顶棚和侧壁电缆支架安装高度超过4. 5m,定额的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计算。
七、桥架安装:
1.桥架安装包括运输、组对、吊装、固定;弯头或三、四通修改、制作组对,切割口防腐、桥架开孔、上管件、隔板安装、盖板安装、接地跨接、附件安装等工作内容。
2.桥架支撑架定额适用于立柱、托臂及其他各种支撑架的安装。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采用螺栓、焊接和膨胀螺栓三种同定方式,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固定方式,定额均不作调整。
3.玻璃钢梯式桥架和铝合金梯式桥架定额均按不带盖考虑,如这两种桥架带盖,则分别执行玻璃钢槽式桥架定额和铝合金槽式桥架定额。
4.钢制桥架主结构设计厚度大于3mm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5.不锈钢桥架按本章钢制桥架定额乘以系数1.1。
6.组合式桥架定额中以每片长度2mm作为一个基型片,已综合了宽为100mm、150mm、200mm三种规格。
八、电缆穿管敷设应执行电缆沿竖直通道敷设的定额项目,工程量乘以系数2计算。
九、电力电缆头均按铜芯电缆编制。
十、电力电缆设设定额项目,均按三芯电缆编制。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时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 67;五芯电力电缆敷设时乘以人工、机械消耗量系数1.3;五芯以上每增加~芯,系数增加0.3。截面800~10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 25。
十一、单芯、多芯电缆头制作、安装系数调整见下表。
单芯、多芯电缆头制作、安装调整系数| 电缆头制作、安装 | 35mm2及以下 | 25mm2及以下 | 10mm2及以下 | ||||
| 三芯及以上 | 双芯 | 单芯 | 三芯及以上 | 双芯、单芯 | 三芯及以上 | 双芯、单芯 | |
| 1 | 0.4 | 0.3 | 0.4 | 0.2 | 0.3 | 0.15 | |
十二、在井下敷设电缆,人工工日乘以系数3.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缆支架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二、电缆桥架安装包括直通桥架和弯头等按中心线延长米以“m”计算,不扣除弯头、三通、四通等所占的长度。当直通桥架与弯头、三通、四通分别计算主材价格时,直通桥架的工程量应扣除上述弯头、三通、四通所占的长度后再计主材费。连接用螺栓和连接件随桥架成套购买,计算预算重量可按桥架总重或总价的7%计算。
三、组合式桥架工程量以“片”计算。
四、电缆敷设长度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预留长度按章说明增加。
第八章 配管配线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电线管敷设、钢管敷设、防爆钢管敷设、可挠性金属套管敷设、塑料管敷设、金属软管敷设、管内穿线七节,共256个子日。
二、配管工程均未包括接线箱、盒及支架制作、安装
三、连接设备导线预留长度(每一根线)见下表
连接设备导线预留长度|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 | 说明 |
| 1 | 各种开关箱、柜、板 | 高+宽 | 盘面尺寸 |
| 2 | 单独安装(无箱、盘)的铁壳开关、闸刀开关、起动器、母线槽进H{线盒等 | 0.5m | 以安装对象中心算 |
| 3 | 由地面管子出口引至动力接线箱 | 1.0m | 以管口算 |
| 4 | 电源与管内导线连接(管内穿线与软、硬母线接头) | 1.5m | 以管口算 |
| 5 | 出户线 | 1.5m | 以管口算 |
四、套接扣压式、套接紧定式金属线路导管安装,参照电线管敷设相应定额,其弯头等连接管件不得另计主材费。钢管焊接埋地敷设、镀锌钢管丝接埋地敷设,参照《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的相应子目。
五、塑料电线管配管分热风焊和粘接两种形式,UPVC电线管配管参照“粘接”方式套用刚性阻燃管定额。
六、金属软管敷设定额仅适用于电机与配管之间连接。
七、多芯软线线槽配线按芯数不同套用本章“管内穿多芯软导线”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
八、照明线路中的导线截面大于或等于6mm二时,应执行动力线路穿线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配管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以“m”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的长度。
二、管内穿线的工程量应区别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以“m”计算。线路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
第九章 接地装置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垂直接地体安装、接地母线埋设、接地引出线安装、埋设降阻剂、接地电阻测试、接地干线制作安装、接地母排制作安装七节,共16个子目。
二、垂直接地体安装按材质分为铜质接地体和钢质接地体。
三、沟槽开挖及回填分为土质和石质两类。
四、水平接地体敷设按材质分为铜质和钢质两类,铜质水平接地体敷设中水平接地体焊接按照热熔焊接工艺编制。
五、接地干线制作、安装分为变电所内安装和区间安装两类,分别按扁铁接地干线和扁钢接地干线或分子目,定额按螺栓连接考虑。
六、接地引出线安装采用非磁性钢管灌装环氧树脂与紫铜排热熔焊接工艺编制。
七、接地电缆敷设执行第七章相应子目。
八、机械台班消耗量中潜水泵根据实际施工现场条件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垂直接地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根”计算,每根垂直接地体按2.5m编制。
二、沟槽开挖及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三、接地引出线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处”计算。
四、降阻剂施放按设计图示以“kg”计算。
五、接地电阻测试一个车站接地网为一个系统,按设计图示以“系统”计算。
六、水平接地体敷设按设计图示以“10m”计算,不包括搭接、熔接预留长度。
七、接地干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以“10m”计算。
八、接地母排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以“10m”计算。
第十章 感应板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轨枕钻孔预植、感应板安装、感应板调整、感应板检测四节,共7个子目。
二、感应板电连接制作与安装、接地电缆制作与安装不包括在本定额内,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三、感应板安装调整垫片按平均值综合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轨枕钻孔预植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二、感应板安装、调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100m”计算。
第十一章 其他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设备运输、设备基础预埋、疏散平台安装三节,共12个子目。
二、设备运输定额仅适用于变压器、屏柜大型设备从地面仓库(或堆料点)至地面、地下或高架安装地点的运输。
三、设备基础预埋定额适用于屏柜大型设备及变压器的基础预埋。
四、疏散平台钢梁安装已综合考虑各种规格、尺寸,套用时定额均不做调整。
五、疏散平台钢梁按已完成防火处理的成品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屏柜运输以“面”计算。
二、变压器运输按容量以“台”计算。
三、屏柜基础预埋按柜体底面半周长以“面”计算。
四、变压器预埋件按容量以“台”计算。
五、疏散平台钢梁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根”计算。
六、高分子复合材料面板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七、高分子复合材料扶手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100m”计算。
第九册 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
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包括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旅客信息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电子信息机房工程八章,共673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智能与控制系统及电子信息机房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
2.《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2003版);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1—2013;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 103—2008;
5.《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l0版)。
四、电力电缆敷设、控制电缆敷设、电源线、电缆托架铁件制作安装、电线槽安装、桥架安装、电线管敷设、电缆沟工程、电缆保护管敷设,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关定额子目。
五、电缆监控、广播及时钟系统工程执行本定额第六册《通信工程》相关定额子目。
六、本册定额中的操作高度(指操作物高度距楼地面的距离)均按5m以下编制,操作高度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乘以下表系数。
高空作业超高系数表| 操作高数 | 10m以下 | 20m以下 | 20m以上 |
| 超高系数 | 1.25 | 1.4 | 1.6 |
七、脚手架搭拆费用按人工费的4%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第一章 综合监控系统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中央监控中心(OCC)设备安装工程,车站、车辆段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两节,共127个子目。
二、大屏显示设备安装工作消耗量为配合安装工程工作量。
三、不间断电源定额执行本定额第六册《通信工程》相关定额子目。接地及线缆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不包括综合监控系统总联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中央监控中心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套)”计算。
二、大屏显示系统敷设视频同轴电缆,以“100m”计算。
三、LED显示屏安装调试,以“m2”计算。
四、大屏显示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套)”计算。
五、车站、车辆段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以“台(套)”计算。
六、综合监控系统软件安装,以“套”计算。
第二章 环境与机电设备监控系统(BAS)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中央监控系统、控制网络通信设备、控制器安装、传感器安装、变送器安装、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六节,共99个子目。
二、本系统联调费,按本章人工费的30%计取。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中央监控系统调试,以“系统”计算;中央监控系统终端调试,以“套”计算。
二、控制网络通信设备、控制器安装与调试,以“台”计算。
三、第三方设备通信接口安装,以“个”计算。
四、传感器、变送器安装,以“支”计算。
五、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调试,以“个”计算。
第三章 火灾报警系统(FAS)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装探测器安装,模块(接口)安装,报警控制器安装,联动控制器安装,报警联动一体机安装,重复显示器、远程控制安装,火灾事故广播安装,消防通信、报警备用电源安装,模块箱安装,手报箱安装,大空间高空灭火装置,其他装置安装,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调试,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信、消防电梯系统装置调试,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控制系统装置调试等十六节,共91个子目。
二、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和现行劳动定额规定,火灾报警系统防火涂料涂刷人工消耗量以0.262工日/kg计取。
三、定额中柜式及琴台式安装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
四、定额中不包括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如发生可参照第八册供电工程。
五、本系统联调费,按本章人工费的30%计取。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点型探测器、按钮、模块(接口)安装、调试,以“只”计算。
二、线型探测器安装、调试,以“m”计算。
三、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报警装置、远程控制器、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信、报警备用电源、模块箱、手报箱、大空间高空灭火装置及其他装置安装、调试,按以“台(个)”计算。
四、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控制系统装置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计算。
第四章 旅客信息系统(PIS)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控制中心设备安装、调试,车站设备安装、调试,车载设备安装、调试,外部接口安装、调试,触摸屏系统安装、调试等五节,共132个子目。
二、本系统联调费,按本章人工费的30%计取。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中心设备、车站设备、车载设备和附属设备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二、系统设备、软件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套)”计算。
三、网络交换机系统功能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四、网络调试、系统试运行、验收测试,以“系统”计算。
五、屏幕墙设备和附属设备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六、LED显示屏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m2”计算。
第五章 安全防范系统(SPS)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入侵报警设备安装、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安全防范分系统调试三节,共80个子目。
二、本系统联调费,按本章人工费的30%计取。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入侵报警器设备安装工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二、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工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三、分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以“系统”计算。
第六章 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说 明
本章定额包括不间断电源系统一节,共8个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不间断电源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二、不间断电源远程监控软件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三、不间断电源(UPS)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七章 自动售检票系统(AFC)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中央自动售检票设备安装调试、清分中心自动售检票设备安装调试、车站自动售检票设备安装调试三节,共29个子目。
二、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的全线系统及分系统联调中,是以独立的一个站或中心为基础,按本章人工费的30%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车站票、检票设备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二、自动售检票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套)”计算。
三、自动售检票网络设备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套)”计算。
四、系统互联与调试,以“系统”计算。
第八章 电子信息机房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地面工程,隔墙、隔断、轻质隔热彩钢板安装,顶棚工程,接地五节,共107个子目。
二、双绞线布放定额是按6类以下(含6类)布线系统编制的,6类以上的布线系统工程所用定额子目的综合工日的用量按增加20%计列。
三、在已建顶棚内敷设线缆时,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增加80%计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光缆、双绞线缆敷设、穿放、明布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二、光纤连接按设计图示数量以“芯”(磨制法以“端口”)计算。
三、布放尾纤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四、制作光缆成端接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五、制作跳线以“条”为单位计算,卡接双绞线缆以“对”为单位计算,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计算。
六、安装各类信息插座、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光缆终端盒和跳块打接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七、双绞线缆测试以“链路”或“信息点”为单位计算,光缆测试以“链路”或“芯”计算。
八、活动地板、树脂自流平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安装若有高差,其高差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工程量内。
九、彩钢复合板以及其他材质的隔墙和隔断,分类型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所占面积。
十、顶棚各种吊顶龙骨,按房间净面积,不扣除检查口、墙垛、柱、嵌顶灯槽和与顶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为房间吊顶面积,以“m2”计算。
十一、顶棚面积按设计图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不包括独立柱及与顶棚相连的窗帘盒、0.3m2以上洞口和嵌顶灯槽所占面积,但不扣除检查口,附墙垛所占面积。
十二、等电位地网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接地跨接线安装,以“10处”计算。
第十册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主要包括通风空调工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屏蔽门及安全门、人防门及防淹门四章,共180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有及特殊机电设备的安装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1—2013;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 103—2008;
4.《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四、机电设备安装工作内容中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项目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关定额子目。
五、脚手架搭拆费用按人工费的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15%。
六、本册定额缺项项目按《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的相关定额子目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第一章 通风空调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调节阀安装,风口安装,消声器安装,空气幕,空调机组安装,通风机及减振台座制作、安装一混流式(斜流式)通风机安装,风机箱安装,冷却塔安装,冷水机组安装,表冷器安装十节,共121个子目。
二、单台设备的调试费用均已包括在定额子目中。
三、风口安装所需预留的框架未计入定额内,若实际发生,只增加材料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调节阀及百页风口按周长不同以“个”计算。
二、带调节阀散流器按直径或周长以“个”计算。
三、阻抗式消声器按周长不同以“节”计算。
四、组合消声器以“套”计算。
五、消声弯头按周长以“个”计算。
六、空气幕分功能及安装方式以“台”计算。
七、空调机组按制冷量(或风量)以“台”计算。
八、通风机及减振台座按风机型号以“台”计算。
九、风机箱按安装方式及风量以“台”计算。
十、冷却塔按设备本身冷却水量以“台”计算。
十一、冷水机组按制冷量以“台”计算。
十二、表冷器以“台”计算。
第二章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两节,共17个子目。
二、定额中自动扶梯扶手中心距离1200mm。
三、自动扶梯安装中包括机械安装和电气安装,但不包含下列工作内容:
1.自动扶梯外侧装饰板部分;
2.接地极以及接地干线辐射;
3.结构预埋型钢和各种支架的制作。
以上工作内容发生时应套用相关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自动扶梯按提升高度划分以“部”计算。
二、自动人行道以“部”计算。
三、电气安装以及调试等辅助项目以“部”计算。
第三章 屏蔽门及安全门
说 明
本章定额包括铜桩测量、门体安装、控制装置安装、系统调试四节,共17个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铜桩测量、门柱及门槛安装、上部结构安装、门楣及盖板安装、系统调试安装以“门单元”计算。
二、门体安装中固定门、滑动门、应急门及端门单元安装以“道”计算。
三、门状态指示灯及控制装置安装以“套”计算。
第四章 人防门及防淹门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防门、防淹门两节,共25个子目。
二、防淹门包括闸门和门框制作、安装。
三、定额中未包含相关设备油漆,发生时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单扇及双扇手动立转门、排水沟阀板装置均以“樘”计算。
二、伪装门按伪装门门扇露在出入口通道的(单面)伪装面积以“m2”计算。
三、门框拼装以“套”计算。
四、门扇拼装以“扇”计算。
五、人防防护设备垂直及洞内水平运输按整樘防护设备的总重量以“t”计算。
六、人防设备洞内水平运输每增50m项目,增运距不足50m的以50m计。
七、防淹门的闸门和门框制作、安装按设计重量以“t”计算。
第十一册 车辆基地工艺设备
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包括起重设备、架车设备、洗车设备、不落轮镟设备等四章,共53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车辆段、停车场的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_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1-2013;
2.《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2011;
3.《电动单粱起重机》JB/1306-2008;
4.《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JB/2603-2008;
5.《钢丝绳电动葫芦》JB/9008.5-1999;
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 103-2008;
7.现行的设计、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四、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第一章 起重设备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起重设备一节,共47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段、停车场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不同用途的电动起重机安装及相应的轨道安装、车挡制作、滑触线安装等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起重机安装以“台”计算。
二、轨道安装以单根轨道“10m”计算。
三、车挡安装以“组”(四个)计算,以每个单重选用定额项目。
第二章 架车设备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架车设备一节,共4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地坑式固定架车机安装工程,包括三车位、六车位、八车位以内的架车设备安装和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等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坑式固定架车机根据车位划分,以“台”计算。
二、每个车位架车机设备与基础问灌浆按12台单机计算,即每个车位架车机设备与基础间灌浆定额应按定额×12计算:多车位架车机按车位数×每个车位的定额含量计算。
第十二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包括拆除混凝土工程一章,共5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1—2013;
2.《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3.《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4.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三、本册定额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第一册《路基、围护结构工程》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有关定额子目执行。
四、本册定额不包括各类旧路路面、基层、构筑物等拆除工程,发生时按照《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的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第一章 拆除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钢筋混凝土导墙拆除,凿除地下连续墙,凿除桩顶混凝土,切割钢筋混凝土等四节,共5个子目。
二、导墙拆除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导墙厚度,不因导墙厚度不同进行调整。导墙回填按第一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三、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发生凿桩顶,套用凿除钻孔灌注桩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1。
四、本定额中切割钢筋混凝土按绳锯切割机切割方法考虑,支架支撑、废料外运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导墙拆除以“m”计算。
二、凿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需凿除的工程量以“m3”计算。
三、凿除桩顶混凝土按设计图示需凿除的工程量以“m3”计算。
四、切割混凝土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切割接触面面积以“m2”计算。
第十三册 措施工程
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包括打拔工具桩、围堰、脚手架、支架及挂篮、洞内临时设施、临时支撑、施工监测及监控、施工排水及降水等八章,共231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技术措施项目。施工临时便道、便桥发生时执行《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三、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1-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第一章 打拔工具桩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陆上挖掘机打拔圆木桩、陆上挖掘机打拔槽型钢板桩、陆上挖掘机打拉森钢板桩、水上柴油打桩机打圆木桩、水上柴油打桩机打槽型钢板桩、水上挖掘机打拉森钢板桩、水上卷扬机拔圆木桩、水上卷扬机拔钢板桩八节,共55个子目。
二、打拔钢板桩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正常施工条件下的损耗量。
三、打拔工具桩定额中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m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如水深在1m以上2m以内者,其工程量按水、陆各50%计算。
四、打拔工具桩定额均按直桩考虑,如遇打斜桩(斜度≤1:6,包括俯打、仰打)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5。
五、圆木桩按疏打考虑,钢板桩按密打考虑。如钢板桩疏打时,人工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05。
六、本定额中槽形钢板桩按周转摊销方式考虑;拉森钢板桩按市场租赁方式考虑,其使用费需另行计算。
七、竖、拆柴油打桩机架费用需另行计算。
八、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定额的其他材料费中。
九、打拔工具桩根据入土深度和土壤类别,分别执行相应定额。
十、水上打拔工具桩发生水上短驳时,短驳费用另行计算。
十一、打拔工具桩土质类别参照第一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的土壤分类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圆木桩按设计桩长L(检尺长)和圆木桩小头直径D(检尺径)查《木材、立木材积速算表》得圆木桩体积,以“m3”计算。
二、钢板桩按设计图示钢板桩的重量以“t”计算。
第二章 围堰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圆木桩围堰、钢板桩围堰二节,共6个子目。
二、围堰工程的拆除、清理费用已在定额中考虑,如发生外运,执行第一册相应定额。
三、围堰中圆木桩、钢板桩均执行第一章打拔工具桩的相应定额,数量按实计算。
四、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费用可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另计。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五、围堰工程50m范围以内的取土、砂、砂砾,均不计其材料费用。50m以外的应计算土方和砂、砂砾材料的挖、运或外购费用,但应扣除定额中土方现场挖运的人工:20工日/100m3黏土。定额括号中所列黏土数量为取自然土方数量,结算中可按取土的实际情况调整。
六、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而采用搭设栈桥,则应扣除定额中驳船费用并套用相应脚手架子目。
七、定额围堰尺寸的取定:圆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2.5m,堰高5m以内;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6m以内。
八、施工围堰的尺寸应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九、本定额未包括的围堰,执行《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围堰工程量按围堰的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第三章 脚手架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钢管脚手架,风井、电梯井脚手架,满堂脚手架,防护脚手架四节,共10个子目。
二、脚手架项目按钢管脚手架考虑,钢管脚手架已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砌筑物高度超过1.2m即可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用。
三、防护脚手架定额按双层考虑,基本使用期为6个月,不足或超过6个月按相应定额调整,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管脚手架面积按搭设长度乘以高度的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减洞口的面积。
二、砌筑独立柱和混凝土独立柱的脚手架工程量按柱身周长加3.6m乘以柱高度以“m2”计算.套用单排脚手架。
三、风井、电梯井脚手架按底板面至顶板底高度套用相应子目以“座”计算。
四、人行过道防护脚手架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五、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天棚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当层高超过5.2m时,按每增加1.2m定额子目调整。
第四章 支架及挂篮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搭、拆桩基础支架平台,搭、拆木垛,桥梁支架,组装、拆卸船排,挂篮及扇形支架制作、安拆、推移五节,共21个子目。
二、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支架平台分陆上平台与水上平台两类,其划分范围及结构组成如下:
1.水上支架平台:凡河道原有河岸线、向陆地延伸2.5m范围,均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
2.陆上支架平台:除水上支架平台范围以外的陆地部分,均属陆上支架平台,但不包括坑洼地段。如坑洼地段平均水深超过2m的部分,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平均水深在l~2m时,按水上支架平台和陆上支架平台各取50%计算;如平均水深在1m以内时,按陆上工作平台计算。
3.支架结构组成:陆上支架采用方木上铺大板;水上支架采用打圆木桩,在圆木桩上放盖梁、横梁大板,圆木桩固定采用型钢斜撑,桩与盖梁连接采用U形箍。
三、支架不包括底模及地面加固在内。
四、打桩机械锤重的选择:
1.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φ≤1000mm,套用锤重1800kg打桩工作平台;φ>1000mm,套用锤重2500kg打桩工作平台。
2.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打桩机械锤重的选择见下表。
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打桩机械锤重对应表| 桩类别 | 桩长度(m) | 桩截面积S(m2)或管径φ(mm) | 柴油桩机锤重(kg) |
| 钢筋混凝土方桩 | 16<L≤24 | 0.125<S≤O.160 | 2500 |
| 24<L≤28 | 0.160<S≤0.225 | 4000 | |
| 28<L≤32 | 0.225<S≤0.250 | 5000 | |
| 32<L≤40 | 0.250<S≤0.300 | 7000 | |
| 钢筋混凝土管桩 | L≤25 | φ600 | 5000 |
| L≤50 | φ600 | 7000 | |
| L≤25 | φ800 | 5000 | |
| L≤50 | φ800 | 7000 | |
| L≤25 | φ1000 | 7000 | |
| L≤50 | φ1000 | 8000 |
五、搭、拆水上工作平台时,定额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架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六、满堂式钢管支架、门式钢支架、装配式钢支架定额未含钢管、钢支架的使用费,发生时应按实际租赁数量计算使用费。
七、水上安装挂篮需浮吊配合时应另行计算。
八、挂篮、扇形支架发生场外运输可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一般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无设计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桥梁打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5.5+A+2.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2.钻孔灌注桩F=N1F1+F+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A+6.5)×(6.5+D)
每条通道F2=6.5 ×[L-(6.5+D)]
式中:F——工作平台总面积(m2);
F1——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m2);
F2——桥台至桥墩问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m2);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通道总数量;
D——二排桩之问距离(m);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工作平台面积计算示意图
注:图中尺寸均为m,桩中心距为D,通道宽6.5m。
二、凡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费。
三、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至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高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2.现浇盖梁支架体积为盖梁底至承台顶面高度乘以长度(盖梁长+1m)再乘以(盖梁宽+1m)计算,并扣除立柱所占体积。
3.支架堆载预压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要求时,按支架承载的梁体设计重量乘以系数1.1计算。
四、挂篮及扇形支架:
1.定额中的挂篮形式为自锚式无压重轻型钢挂篮,钢挂篮重量按设计要求确定。推移工程量按挂篮重量乘以推移距离“t·m”为单位计算。
2.0#块扇形支架安装工程量按顶面梁宽计算,边跨采用挂篮施工时,其合龙段扇形支架的安拆工程量按梁宽的50%计算。
3.挂篮、扇形支架的制作工程量按安拆定额括号中所列的摊销量计算。
第五章 洞内临时设施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洞内通风、洞内供水、洞内供电及照明、洞内临时轨道铺设四节,共24个子目。
二、洞内临时工程适用于施工时所铺设的洞内通风、供水、动力、照明及轨道等临时管线路工程。临时工程按季度摊销量计算,“一季度内”不足一季度的按一季度内计算,超过一季度的按每增一季度计算增加费用。
三、车站洞内临时工程的通风、照明、动力、水管及运输轨道等定额项目是按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在35m2以内编制的。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车站洞内通风、照明、动力、水管及运输轨道等按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划分,按车站设计图示长度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在35m2以外的,工程量计算按以下规定:
1.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在60m2以内,工程量乘以2;
2.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在90m2以内,工程量乘以3;
3.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在120m2以内,工程量乘以4;
4.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大于120m2,工程量乘以5;
5.当车站结构为多层时,按单层的工程量乘以层数计算。
二、隧道洞内临时设施计算:
1.洞内通风按每洞口隧道施工长度减30m计算;
2.压风管、水管长度按隧道施工长度加100m计算;
3.照明线路长度按隧道施工长度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双排照明时,应按实际双线部分增加;
4.动力线路按隧道施工长度加50m计算;
5.洞内轨道长度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定额为单线,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道岔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
第六章 临时支撑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临时钢支撑,钢格构柱、钢围檩、临时钢格栅,混凝土支撑三节,共8个子目。
二、钢支撑安装拆除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正常施工条件下的损耗量,钢支撑使用费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支撑安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二、钢格构柱、钢围檩、临时钢格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三、混凝土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模板按接触面积以“m2”计算。
第七章 施工监测、监控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测点布设、雷达监测、监控测试三节,共71个子目。
二、监测是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中对地铁工程周围地表、建筑物、地下水及地铁构筑物本身的位移、压力、应力的测试的信息反馈,适用于建设单位确认需要监测的工程项目,同时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测试数据,并将数据整理成册,为设计及建设单位提供监测依据。包括测点布设、地质雷达探测及监控测试三部分。
三、既有线监测定额中未含配合费用,发生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四、连续监测时监测室的建设费、场地租用费、软件使用费、建立监测室所需用电线、连接线等费用均未计入定额内,发生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与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监测点布设分为地表和地下两部分,其中地表测孔深度与定额不同时可内插计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纸以“点”或“孔”计算。
二、地质雷达探测根据测量的线路以“测线/km”计算。
三、监控测试中人工监测根据测点按“点·次”计算,连续监测根据监测项目以“组·日”计算,测试时间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计算。
第八章 施工降水、排水
说 明
一、本草定额包括施工降水、湿土排水及抽水二节,共36个子目。
二、井点降水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黏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
三、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的采用和使用时间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6m以内采用轻型井点,6m以上30m以下采用相应的喷射井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井点。
四、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点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
五、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六、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轻型井点管间距为1.2m,喷射井点管间距为2.5m,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10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井点使用定额单位为“套·d”。一天按24h计算。
二、定额中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以10根为一套。除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外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按一套计算;使用时累计轻型井点少于25根、喷射井点少于15根,使用费按相应定额应乘以系数0.5。
三、真空深井、直流深井和承压井降水的安装、拆除以“座”计算,井点使用的定额单位为“座·d”。井点使用一天按24h计算。
四、湿土排水工程量按所挖湿土方量,以“m3”计算。
五、抽水工程量按所需或实际的排水量,以“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