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
总 说 明
一、《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2)-2017、《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17、《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5.1-2008、《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CJJ82-2012等有关规范标准和最新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税费改革等相关规定,在《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采用绿色施工标准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
三、本综合定额是我省园林绿化工程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园林绿化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可作为其他非国有工程或其他造价活动(如投标报价、合同价款调整、竣工结算等)的主要参考依据。也作为编制企业定额,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用,材料,机具等消耗量以及管理费标准。该消耗量及费用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以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采用绿色施工标准的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由《前期工程》、《栽植工程》、《植物保养》、《立体绿化》和《措施项目》共五章组成,子目基价及其组项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六、本综合定额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含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税金、附录,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明扼要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均已综合考虑在内。
七、关于人工费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施工作业的生产工人的薪酬,包括了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费用,已经综合考虑了不同工种、不同技术等级等因素,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工资性收入: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企业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工会经费: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5)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6)职工福利费: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性收入、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7)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高温作业、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借工、时工4小时以内按半个工日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工日计算;停工、窝工按日历天计算。借工、时工、停工、窝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造价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计算。
3.本综合定额人工费按照2017年广东省建筑市场综合水平取定,各时期各地区的水平差异可按各市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八、关于材料费
1.本综合定额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费用,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1)材料原价:材料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包装、捆扎、运输、装卸等费用。
(3)运输损耗费: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费用。
(4)采购及保管费:组织采购和保管材料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采购单位仓储及损耗费等。
2.本综合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已含成品、半成品、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等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详细列出,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4.周转性材料已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5.本综合定额的材料价格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计算;子目表格中带()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6.本综合定额的材料按施工单位自行采购考虑。建设单位采购、供应到现场或到施工单位指定地点的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经双方协商,可以按照材料价格的1.50%收取保管费。
九、关于施工机具费
1.本综合定额施工机具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发生的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检修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维护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修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④安拆费: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⑤机上人工费: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⑦其他费用: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
(2)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仪器仪表在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维护费:施工仪器仪表各级维护、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以及保证仪器仪表正常使用所需备件(备品)的维护费用。
③校验费:按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定与检验费用。
④动力费:施工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所耗用的电费。
2.本综合定额的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工机械、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实际情况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仪器仪表等未计入综合定额施工机具费内,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4.本综合定额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签证机械台班4小时以内按半个台班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计算。
十、关于管理费
1.本综合定额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完成承包工程而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人员的人工费,内容同生产工人。
(2)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信、书报、宣传、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职工出差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年检等费用。
(4)施工单位进退场费:施工单位根据建设任务需要,派遣生产人员和施工机具设备从基地迁往工程所在地或从一个项目迁往另一个项目所发生的搬迁费,包括生产工人调遣的差旅费,调遣转移期间的工资、行李运费,施工机械、工具、用具、周转性材料及其他施工装备的搬运费用等。
(5)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房屋、车辆、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6)工具用具使用费: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7)劳动保护费: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财务费: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9)税金: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非生产性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税费。
(10)其他管理性的费用: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劳动力招募费、企业定额编制费、远程视频监控费、信息化购置运维费、采购材料的自检费用等。
2.本综合定额的管理费是根据我省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综合测定的。
3.管理费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不同费率计算并已列入各章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应随人工、机具等价格变动而调整,各册管理费费率见附录。
4.借工、时工的管理费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统一按20.00元/工日执行,停工、窝工的管理费按10.00元/工日执行。
十一、古树名木、珍贵树种和在反季节性栽植树木时,应按设计要求或施工组织方案另行计算费用。
十二、本定额的植物保养适用于植物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的保养,一年后的保养应按各地标准执行。
十三、本综合定额不包括绿地内除目的植物以外的维护费用和白蚁、老鼠等防治费用、土壤消毒费用。若工程实际发生时,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发生时按设计要求或施工组织方案另行计算。
十四、若以初步设计文件依照本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结合本综合定额编制概算造价,应在其他项目中计取概算幅度差。
十五、除另有说明外,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六、除另有说明外,本综合定额凡注明“×××以内”或“×××以下”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十七、本综合定额中未注明或省略的尺寸单位,均为“mm”。
十八、本综合定额未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以及高支模、动(静)载试验等第三方监测检测费用。
十九、本综合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二十、未尽事宜,详见各章内容。
E.1.1 前期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立地条件营造、起挖绿化植物、砍挖绿化植物、运输、假植、行道树打凿树穴调增等。
二、绿化地整理项目工作内容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如有发生,另行计算;绿化地铲除杂草不含杂草及渣土外运;绿化种植前地坪正负高差30cm内、零土方调运的整理捡平已包含在种植子目中。
三、起挖绿化植物定额子目,适用于绿化地原有绿化植物迁移的起挖,不适用于生产绿地的苗木起挖。
四、截干起挖乔木按只保留主干或连同第1级分枝考虑;如需保留3/5以内树冠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0计算;保留3/5以外树冠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50计算。
五、起挖、砍挖绿化植物,未考虑架空线路、房屋建筑和复杂立地条件等情况影响。
六、起挖绿化植物定额子目的枝叶清运按5km考虑,每增加1km内,载货汽车台班消耗量增加8.00%,其他不变。
七、砍挖绿化植物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枝叶20km以内的弃运,超过的部分另行计算。
八、苗木运输子目适用于苗木迁移和发包方供应苗木的情况下的运输。
九、假植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1个月以内的养护费用,需要延长养护时间的,费用另行计算。假植苗木成活率参照栽植损耗率确定。
十、单干棕榈运输按乔木计算,丛生棕榈及竹类运输按灌木计算。
十一、本章定额立地条件营造相关子目以外的土石方工程、地坪正负高差30cm外的整平工程、或需场外调运的土石方工程,定额子目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子目计算。
十二、绿化灌溉设施安装工程定额子目套用《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立地条件营造
1.绿化地铲除杂草按需铲除杂草图示面积以“m2”计算,弃运工程量根据现场杂草情况折算成体积以“m3”计算。
2.微坡地形土方堆置从起坡点开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换、填耕植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4.铺草前铺砂找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起挖绿化植物
1.起挖乔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2.起挖灌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3.起挖绿篱、露地花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4.起挖单干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起挖丛生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5.起挖散生竹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起挖丛生竹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三、砍挖绿化植物
1.砍伐乔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挖乔木树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2.砍挖灌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3.砍挖绿篱、露地花卉、芦苇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4.砍伐单干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挖单干棕榈树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砍伐丛生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5.砍挖竹类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四、运输
1.运输乔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运输灌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2.运输盆苗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盆”计算,运输袋苗按设计图示数量以“袋”计算。
五、假植
1.假植乔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2.假植灌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3.假植单干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假植丛生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六、行道树打凿树穴调增
1.人行道预制砖路面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2.沥青路面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厚度不足10cm人工费、机具费按10cm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3.混凝土路面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厚度不足10cm按10cm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4.碎石路面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厚度不足20cm按20cm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5.水泥石屑稳定层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厚度不足20cm按20cm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E.1.2 栽植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立地条件营造、起挖绿化植物、砍挖绿化植物、运输、假植、行道树打凿树穴调增等。
二、绿化地整理项目工作内容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如有发生,另行计算;绿化地铲除杂草不含杂草及渣土外运;绿化种植前地坪正负高差30cm内、零土方调运的整理捡平已包含在种植子目中。
三、起挖绿化植物定额子目,适用于绿化地原有绿化植物迁移的起挖,不适用于生产绿地的苗木起挖。
四、截干起挖乔木按只保留主干或连同第1级分枝考虑;如需保留3/5以内树冠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0计算;保留3/5以外树冠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50计算。
五、起挖、砍挖绿化植物,未考虑架空线路、房屋建筑和复杂立地条件等情况影响。
六、起挖绿化植物定额子目的枝叶清运按5km考虑,每增加1km内,载货汽车台班消耗量增加8.00%,其他不变。
七、砍挖绿化植物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枝叶20km以内的弃运,超过的部分另行计算。
八、苗木运输子目适用于苗木迁移和发包方供应苗木的情况下的运输。
九、假植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1个月以内的养护费用,需要延长养护时间的,费用另行计算。假植苗木成活率参照栽植损耗率确定。
十、单干棕榈运输按乔木计算,丛生棕榈及竹类运输按灌木计算。
十一、本章定额立地条件营造相关子目以外的土石方工程、地坪正负高差30cm外的整平工程、或需场外调运的土石方工程,定额子目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子目计算。
十二、绿化灌溉设施安装工程定额子目套用《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立地条件营造
1.绿化地铲除杂草按需铲除杂草图示面积以“m2”计算,弃运工程量根据现场杂草情况折算成体积以“m3”计算。
2.微坡地形土方堆置从起坡点开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换、填耕植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4.铺草前铺砂找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起挖绿化植物
1.起挖乔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2.起挖灌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3.起挖绿篱、露地花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4.起挖单干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起挖丛生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5.起挖散生竹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起挖丛生竹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三、砍挖绿化植物
1.砍伐乔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挖乔木树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2.砍挖灌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3.砍挖绿篱、露地花卉、芦苇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4.砍伐单干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挖单干棕榈树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砍伐丛生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5.砍挖竹类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四、运输
1.运输乔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运输灌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2.运输盆苗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盆”计算,运输袋苗按设计图示数量以“袋”计算。
五、假植
1.假植乔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2.假植灌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3.假植单干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假植丛生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六、行道树打凿树穴调增
1.人行道预制砖路面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2.沥青路面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厚度不足10cm人工费、机具费按10cm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3.混凝土路面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厚度不足10cm按10cm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4.碎石路面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厚度不足20cm按20cm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5.水泥石屑稳定层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厚度不足20cm按20cm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E.1.3 植物保养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单株、单丛植物保养,片植、行植植物保养,其他植物保养。
二、植物栽植期保养已含在栽植定额项目中,植物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的保养应按本章计算保养费用。植物保养按保养期间不同分为成活保养、保存保养。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的保养为成活保养,第4~12月的保养为保存保养。
三、植物保养子目按成活保养标准考虑,保存保养应乘以相应调整系数,第4~6月乘以系数0.50,第7~12月乘以系数0.25。植物保养子目按1个月考虑,工程计价时应乘以相应的保养月数。
四、藤本植物保养分为单株保养和行植保养,栽植数量在3株/m以内按单株保养相应定额子目计算,栽植数量在3株/m以外按行植保养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五、定额人工灌溉保养按照自来水方式考虑,现场实际不具备自来水供给条件的,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单株、单丛植物保养
1.乔木植物保养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2.灌木植物保养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3.单干棕榈植物保养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丛生棕榈植物保养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4.丛植竹类植物保养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5.藤本植物保养按密度区分,3株/m以内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3株/m以外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二、片植、行植植物保养
1.片植竹类植物保养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片植绿篱植物保养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行植绿篱植物保养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3.片植花卉植物保养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三、其他植物保养
1.草皮保养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湿地乔木植物保养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3.湿地灌木植物保养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4.水生植物保养分原土栽植和花盆栽植,原土栽植保养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花盆栽植保养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盆”计算。
5.喷播植物保养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E.1.4 立体绿化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屋顶绿化的屋面阻根层、排水板、滤水层及透水管;墙面绿化的龙骨基层、不锈钢包边、不锈钢水槽、爬墙钢索、绿化种植及养护;立体花卉的骨架制作和安装、表面塑形、基质填充、卡盆花卉缀花及穴盘苗缀花、微喷系统安装等。适用于立体绿化工程。
二、本章未包含的立体绿化骨架基础内容,根据设计要求分别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关子目计算。
三、本章定额子目不含苗木、材料的二次运输和垂直运输,不含脚手架搭拆使用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本章定额子目包括种植后绿化地2m范围内的清理工作,不包括种植前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
五、屋面绿化:
1.屋顶绿化基层从耐根穿刺防水层起算,防水层、隔离层和保护层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子目计算。单个屋顶绿化防水屋面面积在300m2以下的,相应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0计算。
2.屋面绿化、楼层间、阳台、露台、天台绿化种植按E.1.2章“栽植工程”相应子目计算,人工费乘以系数1.20计算。
六、墙面绿化:
1.墙面绿化种植密度,按设计要求的苗木数量,损耗率按5.00%考虑,其他不变。
2.墙面龙骨子目按单面绿化面积的墙面考虑,设计要求钢材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钢材消耗量,损耗率按5.00%考虑,其他不变。
3.攀爬式墙面绿化子目按地面种植考虑,种植槽高度30~40cm,宽度20~30cm,种植基质深度35cm,未考虑设置攀爬网,发生时另行计算。
4.垂吊式墙面绿化种植槽规格同攀爬式,主要适用于坡面绿化或高度不超过5m的墙面绿化,应用于超过5m高的墙面时,加设防台风和防坠落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其他不变。
5.模块式、板槽式墙面绿化种植适用于高度不超过9m的墙面,如墙面高度超过9m,人工费乘以系数1.25,其他不变,垂直运输费、脚手架等措施费另行计算。
6.墙面绿化未考虑室内植物补光灯,如有发生时按《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关子目计算。
7.不锈钢包边及不锈钢水槽子目已含不锈钢折边加工费用。
七、立体花卉布置:
1.立体花卉钢骨架制作、安装按普通型和异形编制,单体主景观面外边线为直线的立体花坛按普通型钢骨架制作、安装执行,其余按异形钢骨架制作、安装执行。
2.立体花卉钢骨架制作、安装子目未考虑防锈喷漆处理及模型小样制作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3.本章立体花卉造型不适用特型(1.5m以内、10m以上)、超大或超小的单体造型。
4.穴盘花卉绷布塑形中网布按双层考虑,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品种和消耗量可以根据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5.立体花卉种植中卡盆缀花,按设计要求的苗木数量,损耗率按5.00%考虑,花坛总高度为5m以上时,高度每增加1m,成品卡盆花卉损耗率增加1.00%,其他不变。
6.立体花卉种植中卡盆花卉缀花如未使用卡盆工艺,则不能套用卡盆花卉加工子目,直接在卡盆花卉缀花子目中增加苗木费用,苗木损耗率按5.00%考虑,其他不变。
八、立体绿化保养:
1.屋面绿化成活期(竣工预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保养和保存期(第4~12个月)保养按E.1.3章“植物保养”相关子目计算,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2.墙面绿化、高架桥绿化、棚架绿化保养不分成活期保养和保存期保养。
3.墙面模块式、板槽式、水培式及布袋式绿化保养,未考虑苗木补植、材料替换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4.立体卡盆花卉缀花,保养期自花卉上卡盆后开始计算;立体穴盘苗缀花,保养期自花卉栽植后计算。
5.立体绿化保养以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
6.立体绿化保养按照自来水方式考虑,现场实际不具备自来水供给条件的,应按照施工设计调整。
九、微喷系统安装
1.本章未包含的立体绿化喷灌系统内容根据设计要求分别套用《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子目。
2.立体骨架内的喷灌系统安装套用《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子目时材料费、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屋顶绿化
1.保护层、阻根层、隔根防水层、滤水层铺土工布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立面弯起部分并入工程量内计算。
2.排水板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3.滤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4.格栅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5.铺设透水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二、墙面绿化
1.墙面龙骨基层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墙面绿化种植攀爬式和垂吊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模块式、板槽式、水培式及布袋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3.不锈钢包边及水槽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三、高架桥花槽栽植按设计图示花槽内净空尺寸以“m2”计算。
四、立体花卉布置
1.立体花卉底座、钢骨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2.立体花卉表面塑形按设计图示外形展开面积以“m2”计算,如设计图示造型纹路重叠的,重叠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展开面积计算。
3.立体花卉卡盆种植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五、立体绿化保养
1.墙面绿化攀爬式和垂吊式绿化养护面积按覆盖面积以“m2”计算;模块式、板槽式、水培式及布袋式绿化养护面积按种植面积以“m2”计算。
2.高架桥花槽植物保养按设计图示花槽内净空尺寸以“m2”计算。
3.棚架绿化保养按设计图示覆盖面积以“m2”计算。
4.卡盆缀花、穴盘苗缀花保养按设计图示外形展开面积以“m2”计算,如设计图示造型纹路重叠的,重叠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展开面积计算。
六、微喷系统安装
1.喷头、滴箭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滴灌管、PE软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E.1.5 措施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内容:二次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坡地脚手架、树木保护等。
二、二次运输是指工程使用的材料,因施工环境和场地的限制,或发包方原因,不能直接原车运送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范围内的堆放地点,而必须进行再次运输或转堆所发生重复的装运卸工作。本章仅设置人力二次运输,如发生汽车二次运输按前期工程运输相关子目执行。
三、垂直运输按垂直高度绝对值之和乘以系数7.00换算成水平运距,套用二次运输相应子目计算。
四、坡度40°及高度1.20m以上的坡地栽植,应计算坡地脚手架子目。
五、栽植乔木子目均未包含树身包麻布、草绳绕树干、树干涂白,如需发生按本章相应子目计算。
六、注射营养液适用于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树木保护措施。
七、工程所在地的城市或发包方要求在围蔽的环境下种植绿化,应套用施工围栏子目,施工围栏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关子目计算。
八、单独墙面绿化、立体花卉工作高度在1.2m以上需重新搭设脚手架,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中的单独装饰脚手架相关子目计算。
九、单独屋顶绿化、墙面绿化、立体花卉需计算垂直运输,垂直运输以人工运输、机械运输两种方式考虑。
1.人工运输按垂直高度绝对值之和乘以系数7.00换算成水平运距,套用二次运输相应子目计算。
2.机械运输按不同高度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中的单独装饰机械垂直运输相关子目计算。如果使用发包人的运输机械,如电梯等,则扣除定额子目中相应的机械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乔木二次运输按数量以“株”计算,灌木二次运输按数量以“丛”计算,盆苗二次运输按数量以“盆”计算,草皮二次运输按面积以“m2”计算,绿化土方二次运输按体积以“m3”计算,混凝土绿化柱二次运输按数量以“条”计算。
二、坡地脚手架
坡地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平均搭设高度以“m2”计算。
三、树木保护
1.树身包麻布按乔木胸径的周长乘以包麻布的长度以“m2”计算。
2.草绳绕树干按设计图示苗木数量以“株”计算。
3.树干涂白按设计图示苗木数量以“株”计算。
4.注射营养液按技术要求注射量以“袋”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及措施其他项目。措施其他项目是指措施项目中尚未包括的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措施性项目。
二、措施其他项目费已含了利润及管理费,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发承包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章列出了措施其他项目的名称、内容、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有关说明。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发生本章未列明的措施其他项目,应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文明工地增加费:承包人按要求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增加的费用。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按照下表标准计算:
| 专业 | 绿化工程 | |
| 计算基础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
| 其中 | 市级文明工地 | 0.61 |
| 省级文明工地 | 1.2 | |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20.00%计算。
三、赶工措施费: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开列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投标人应计算赶工措施费。非招标工程,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施工图预算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赶工措施费按下表计算;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合同对赶工措施费没有约定的,按下表确定。
| 计算公式 | 备注 |
| (1-δ)×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0.58 | 1.0.80≤δ<1.00 |
| 2.式中:δ=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
四、反季节栽植影响措施:因反季节栽植在增加材料、人工、防护、养护、管理等方面采取的种植措施及保证成活率措施。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五、其他费用,如特殊工种培训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说 明
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在现阶段建设施工过程中,为达到绿色施工和安全防护标准,需实施实体工程之外的措施性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2.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实施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实现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所需要的措施性费用。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内容和建设单位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列支和使用。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一、根据施工图纸、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以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1.外墙立体绿化综合脚手架
2.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包括砌围墙、钢板墙、铁皮围挡、玻璃钢围挡、移动围栏等
3.施工围挡照明
4.施工便道
5.样板引路
二、对于不能按工作内容单独计量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具体包括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和用工实名管理,编制概预算时,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按10.00%计算。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内容,根据各地规定计算。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工作内容构成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绿色施工 | 施工管理 | 组织管理 | 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系统、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绿色施工的整体目标,有明确的责任分配制度。 |
|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机构,明确项目员工的绿色施工管理职责。 | |||
| 规划管理 | 1.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绿色施工具体目标和指标;(2)绿色施工针对“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措施;(3)绿色施工拟采用的“四新”技术措施;(4)绿色施工评价管理措施;(5)绿色施工设施购置(建造)计划清单;(6)绿色施工具体人员组织安排;(7)绿色施工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 ||
| 2.制定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 |||
| 实施管理 | 1.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 ||
| 2.结合工程特点,通过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在现场施工标牌中增加环境保护内容,现场醒目的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等举措,营造绿色施工氛围。 | |||
|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将绿色施工意识在普通员工中普及,在施工阶段,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等措施,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以及对绿色施工的承担和参与。 | |||
| 4.借助信息化技术,在企业信息化平台上开发绿色施工管理模块,对项目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等工作。 | |||
| 5.定期记录、收集和整理绿色施工资料,及时总结绿色施工措施实施成效,提出持续性改进措施。 | |||
| 评价管理 | 1.采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等相关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自行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四新”技术进行评价。 | ||
| 2.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自行进行综合评估。 | |||
|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 1.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 ||
|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 |||
| 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 |||
|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
| 环境保护 | 扬尘控制 | 1.配备相关管理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 |
| 2.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单、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 |||
| 3.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 | |||
| 4.建设工程下列部位或者施工阶段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
|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2)工程围挡;(3)土方作业;(4)拆除作业、爆破作业;(5)场内装卸、搬移物料;(6)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者施工阶段。 | |||
| 5.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周边道路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3)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地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 |||
| 6.在施工作业区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外脚手架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2)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3)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4)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5)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石方爆破施工或者回填土作业;(6)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 |||
| 7.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 |||
| 8.全面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期间,在土方作业区域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 |||
| 噪音与振动控制 | 1.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厂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超过70dB(A),夜间不超过55dB(A)。 | ||
| 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 |||
| 3.施工现场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对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 | |||
| 光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光照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内。 | ||
| 2.灯具选择以日光型为主,尽量减少射灯及石英灯的使用。 | |||
| 3.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 |||
| 绿色施工 | 环境保护 | 水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有关要求。 |
| 2.在施工现场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隔油池、化粪池等,并做防渗处理及定期清洗,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道。 | |||
| 3.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检测。 | |||
|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 |||
| 5.对于化学溶剂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设专门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同时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 |||
| 6.易挥发、易污染的液态材料,使用密闭容器存放。 | |||
| 7.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并作定期清理。固定厕所的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 |||
| 8.施工现场雨水、污水分开排放、收集。 | |||
| 土壤保护 | 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施工后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 | ||
| 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且及时清掏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 |||
| 3.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
| 4.施工现场使用机油、黄油、柴油的设备或工艺工序,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
| 建筑垃圾控制 | 1.制定建筑垃圾减量计划,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 | ||
| 2.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的规定。建筑垃圾的回收及再利用情况及时分析,并将结果公示,发现与目标值偏差较大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 |||
| 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 |||
|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围蔽式垃圾站,集中运出。生活区、办公区垃圾不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 | |||
| 4.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达到100%;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单独储存,并设置醒目标识。 | |||
| 地下和周边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 1.施工前调查清楚地下及周边各种设施,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设置明显的、不易被破坏的施工现场管线保护标识,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地下及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 ||
| 2.指定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技术交底,对可能损害地下管线的施工作业,采取跟班作业,现场指导。 | |||
| 3.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高压电缆、给水主管及大型排水箱涵等地下管线施工作业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协调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指派专人到现场监护和指导。 | |||
| 4.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古迹,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 |||
| 5.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 |||
| 绿色施工 | 节能与能源利用 | 1.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1)施工现场按生产、生活、办公制定用电控制指标,并建立计量管理机制;(2)大型工程分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阶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分别制定能耗定额指标,并采取不同的计量考核机制;(3)进行现场教育和技术交底时,将能耗定额指标一并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计量考核;(4)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专项能耗考核;(5)定期对计量结果进行核算、对比分析,并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 |
|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 |||
| 3.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如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等。 | |||
| 4.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开展耗能、耗水及排污计量,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停工关机。机械设备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 |||
| 5.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应满足:(1)合理设计、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并根据需要设置外遮阳设施;(2)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热工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3)合理配置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 |||
| 6.施工用电及照明应满足:(1)施工用电在用电审批范围;(2)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光控等自动控制装置;办公区和生活区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不少于80%;(3)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超过最低照度的20%;(4)施工现场错峰用电。 | |||
|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1.制定材料使用的减量计划,保障材料损耗率低于定额损耗率。 | ||
| 2.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 | |||
| 3.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减少库存。 | |||
| 4.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并满足材料储存及质量保证的要求。 | |||
| 5.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做到就近装卸,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 |||
| 6.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树木支撑、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 |||
| 7.对综合管线进行优化设计,且对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进行优化。 | |||
| 8.就地取材,现场主要以当地建筑材料为主,当地建筑材料应占该类型的建筑材料总费用的80%以上。 | |||
|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1.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使用非市政自来水。 | ||
| 2.合理设计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 | |||
|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项目临时用水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 |||
| 4.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考核。 | |||
| 5.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应分别计量用水量。 | |||
| 6.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
| 绿色施工 |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 |
| 2.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 |||
| 3.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 |||
| 4.红线外临时占地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 | |||
| 5.按经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占用道路,协助维护占路范围周围的交通秩序,并满足施工作业区周边居民的基本出行要求。 | |||
| 6.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 | |||
| 7.施工总平面布置做到科学、合理并实施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 |||
| 8.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 |||
| 9.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 |||
| 10.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道路应对荷载有限制,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永久道路。施工现场内应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 |||
| 11.临时设施布置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 |||
| 发展绿色施工“四新”技术 | 1.施工方案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 | ||
| 2.大力发展推行低噪音的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 | |||
| 3.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 |||
| 临时设施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 |
| 2.工地办公室、值班岗亭、现场监控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
| 3.住宿、办公、生活空间和配套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满足需要。 | |||
|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
配电线路 |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 |
|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 |||
|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
| 配电设施、设备及防护 |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 ||
|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 |||
| 3.变压器容量符合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和防护、警示标志符合安全规范。 | |||
| 接地保护装置 |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金属结构,各类加工棚及电气设备间等安装防雷装置。 | ||
|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设施 |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休息场所、仓库、加工厂等临时用水管线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 | 1.施工现场钢质大门、伸缩门、电动门、门禁系统符合工程需要及安全要求。 | |
| 2.美化现场围挡外墙:外墙绘画图案、栽种绿色植物或花草处理。 | |||
| 3.悬挂公示、标志、标牌及宣传栏: | |||
| (1)在进门处悬挂企业标牌、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公示牌、公开告知事项牌九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 |||
| (2)制作公益广告、标语、企业宣传画,设宣传栏。 | |||
| (3)设旗帜、旗杆、旗杆座。 | |||
| 4.场容场貌: | |||
| (1)围墙内地面硬化处理 | |||
| (2)办公生活区、施工现场必要的排水沟、排水设施,需保持通畅。 | |||
| (3)施工现场道路设置车行区、人行区,道路需保持通畅。 | |||
| (4)施工用地范围内绿化。 | |||
| 5.材料堆放: | |||
| (1)材料仓库、加工棚、堆放场地的搭设。 | |||
| (2)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的标牌。 | |||
|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在专用库房内。 | |||
|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 |||
| 6.现场消防:包括消防设施(水池、砂池)和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 |||
| 7.施工现场范围设置安防系统:实施施工现场360°无死角安防监控。 | |||
| 临时设施维护及拆除 | 1.施工、办公、生活场地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场内绿化、场地硬化的维护、拆除; | ||
| 2.场地的清理、平整和复原等。 | |||
| 安全施工 |
临 边 洞 口 交 叉 高 处 作 业 防 护 |
临边防护 |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周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
| 通道口防护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
| 洞口防护 |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 ||
| 高空作业防护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
| 保健急救措施 | 保健医药用品、急救用品,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具。 | ||
| 安全检测费用 | 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检测,起重机、塔吊等吊装设备(含井字架、龙门架)与外用电梯的安全检测。 | ||
| 施工机具防护 | 施工机具的临时防雨防护工棚。 | ||
| 用工实名管理 | 1.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登记并进行监管的各项信息、建立实名管理制度,开展实名管理所需数据的提取、登记、审核、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 ||
| 2.在施工区域安装电子信息卡刷卡或者个人生物信息识别设备等门禁设施,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 | |||
| 3.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将每月经施工现场人员确认的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在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 |||
| 4.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统一为已实名信息采集的施工现场人员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足额发放工资。 | |||
| 5.自行或提请银行将银行卡制作发放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归集后上传至实名监管系统,并向施工现场人员反馈其工资收入信息。 | |||
| 6.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者诚信记 | |||
第三部分 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列出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和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计入工程造价中,但不为承包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三、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进行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承包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四、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具,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五、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六、工程优质费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增加投入与管理发生的费用。
七、其他项目,各市有标准者,从其规定。各市没标准者,按本章规定计算。
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暂列金额:发包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发包人没有约定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00%计算。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二、暂估价: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按预计发生数估算。
1.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时,若材料是招标采购的,按照中标价调整;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
2.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应区分不同专业,按规定估算确定。结算时,若专业工程是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照中标价计算;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三、计日工:预计数量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具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计日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单价按合同约定的计日工单价,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其中人工按总签证用工规定执行)。
四、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仅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可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0%计算。
2.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4.00%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确定。
3.配合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发包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00%计算(不含该部分材料的保管费)。
五、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6.00%计算,预算包干内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场内料具二次运输;树穴内的泥浆清除;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工程成品的保护;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日间施工照明增加费;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六、工程优质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创建优质工程,招标控制价和预算应按下表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经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要求的,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优质费,合同没有约定的,参照以下规定计算:
| 工程质量 | 市级质量奖 | 省级质量奖 | 国家级质量奖 |
| 计算基础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
| 费用标准(%) | 5 | 8 | 12 |
七、概算幅度差:是指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按照预算(综合)定额编制项目概算,因设计深度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偏差而应增补的费用。其计取方式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00%计算。
八、其他费用,如工程发生时,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附录一 利润
说 明
一、利润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承包工程应收取的合理酬金。
二、对于招标工程,利润率是指导性标准,供工程发承包双方参考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三、利润在工程计价中,列入各分项费用内。
利润标准
一、计价基础
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基础计算工程利润。
二、利润标准
工程利润标准,按18.00%计算。
附录二 名词解释
说 明
一、基本术语
1胸径、地径
胸径应为地表面向上1.3m高处树干直径;地径应为地表面向上0.1m高处树干直径。
2冠径
冠径又称冠幅,应为苗木冠丛垂直投影面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之间的平均值。
3丛径
指丛生植物在基部丛生出来的众多茎杆自然组合形成的一个整体的基部的平均直径。
4苗高
指从地表面至苗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5花盆规格
市场上一般按花盆口部的内径表示规格,单位为cm。
6育苗袋规格
市场上一般按育苗袋充装种植基质后,以袋口直径和深度的尺寸表示规格,单位为cm。
7木本植物
茎内木质部发达,木质化细胞较多的植物,植株茎干一般坚硬而直立,寿命较长,能逐年生长,木本植物通常包括乔木、灌木和木本藤;而属乔木类的单干型的竹类和棕榈类则直呼其名较多。
8草本植物
茎内木质部不发达,木质化细胞较少的植物,植株一般较小,茎干一般柔软,多数在生长季终结时,其整体或地面上部死亡。根据其完成整个生活史的年限长短,可分为一年生草本植物、二年生草本植物和多年生草本植物;而属于草本类的丛生型的竹类和棕榈类植物即直呼其名较多。
9绿篱
由木本植物成行密植而形成的植物墙篱。根据植物形状的不同,绿篱又可以分为花篱、刺篱、果篱和攀缘植物篱等,可用以代替篱笆、栏杆和墙垣,具有分隔、防防护或装饰作用。
10藤本植物
亦称攀缘植物,是指能缠绕或依靠附属器官攀附他物向上生长的植物。按攀缘习性不同,可分为缠绕类、卷须类和吸附类攀缘植物。
11球根植物
具有膨大的根或地下茎的草本植物,地上部分枯萎后,地下部分以休眠状态渡过不利生长的季节后,重新萌芽生长。根据球根的形态特征,通常或分为鳞茎、球茎、根茎和块根等几类。
12单株(丛)植物
能够以单个植物作为绿化工程种植的基础单位植物。
13水生草本植物
指大部分的生命周期都在水环境中生长的植物,包括沉水,挺水,浮水植物,但本定额子目是专指挺水植物。
14花卉
泛指姿态优美、花色艳丽、花香馥郁、具有观赏价值的草本或木本植物。通常多指草本植物,但实际上亦包括植物界的各种观叶、观果、观芽、观茎等植物。
15球(块)根花卉
植株地下部分变态膨大,有的在地下形成球状物或块状物,大量贮藏养分可作下一生长周期源的多年生草本花卉。
16花坛
是用来种植或摆设花卉或观叶植物的,具有一定几何形轮廓的种植床或土坛,通常以花卉或观叶植物为主的植物群体,以其绚丽的色彩,按一定的几何图形种植成华丽色彩的图案。
花坛按种植形式可分为花丛式花坛与模纹式花坛,按使用植物种类可分为木本花坛、草本花坛和混栽花坛。
17毛毡花坛
是模纹花坛的一种,是由低矮且耐修剪的各种不同色彩的观叶植物组成精美鲜艳的装饰图案的花坛,花坛内植物整体修剪成平整或和缓的曲面,整个花坛好像一张华丽的地毯。
18混栽花坛
由两种或以上的观花或观叶植物,且同时含有木本植物和草本植物,混合栽植构成一定图案纹样的花坛。
19古树名木
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珍贵稀有的树木,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等树木的统称。名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神话故事的树木。
20珍贵树种
泛指稀有或濒于灭绝的树种以及自然界目前虽有一定数量,但也逐渐减少的树种的统称。
21植生带
是将植物种子和肥料固定在无纺布、木浆纸等带形基质材料上而培养出来的地毯式的种带,用于草坪种植、边坡绿化等的一种产品。
22行道树
沿着在道路两旁种植,并构成景观的树木。一般成行种植,株间有一定间距,排列整齐。
23立体绿化
平面绿化以外的其他所有绿化方式。是相对于地面绿化而言的,它包括棚架绿化、墙面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绿化形式。
24屋顶绿化
不与自然土壤相接的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顶面的绿化。在各类古今建筑物、构筑物、城围、桥梁(立交桥)等的屋顶、露台、天台、阳台或大型人工假山山体上进行造园,种植树木花卉的统称。
25墙面绿化
以建(构)筑物外(内)墙、围墙、挡墙等为载体,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营造的一种立体绿化形式,植物可攀附、贴植或固定于墙面上。
26立体花坛
指运用一年生或多年生小灌木或草本植物种植在立体构架上,形成植物艺术造型。
27高架桥绿化
在高架桥护栏上安装由轻质且坚固的材料制造的花槽和配备自动给排水设施,然后在花槽中栽种植物。
28湿地
是指海洋和内陆常年有浅层积水或土壤过湿的区域。本定额中的湿地是指80cm以内积水或含水率在30%以上的区域。
二、前期工程
1立地条件营造
在园林绿化工程中,根据园林植物生长发育的要求,对绿地的气候、土壤、水文、植被、生物等生态环境因子的营造。
2起挖
由于景观改造等原因,将原有植物移植到另一种植地点过程中的起挖工序。
3砍挖
由于景观改造等原因,将原有植物进行清除,这一过程包括把植物从径杆处砍倒,然后再把树头挖掉。
4铲除杂草
使用铁铲、锄头等工具,人工将杂草清除,称为铲除杂草(目的植物除外的草本植物称为“杂草”)。
5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栽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做临时性填埋的绿化工程措施。
6行道树打凿树穴
当在有铺装的路面上栽种树木时,按照种植点位置和种植树木的要求,在种植点上打凿出一块没有铺装的土地,称为路面打凿树穴。
7树穴护盖
为保护树穴避免人为践踏和增加美观,保持树穴的泥土通气的铁蓖或水泥预制件等构件。
8余土
绿化工程中专指因平整、挖穴、种植后产生的多余土方。
9铺砂找平
是指原地面不平,未适合铺种草皮等植物,需要用砂子从新做一遍地面,把地面找平。
三、种植
1乔木
具有形体高大,有独立的主干,茎直立,木质极发达,树干和树冠有明显的区别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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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灌木
指矮小,没有明显的主干,近地面处生长出许多枝条,呈丛生状态的木本植物。
3棕榈
棕榈科植物为常绿乔木、灌木或藤本植物。茎多数不分枝,单生或丛生,直立或攀援。绿化常用的棕榈科植物具有优美的树形、挺拔的树干和良好的观赏特性,尤其适宜营造热带风光的景观效果,我国南方城市绿化中较多应用。
4单干棕榈
树干单生的棕榈科乔木或灌木。
5丛生棕榈
多杆径的棕榈科乔木或灌木。
6竹类
属禾本科、竹亚科常绿乔木、灌木或藤本植物,杆木质、浑圆、中空有节。表皮多为翠绿色,但也有其他颜色的,茎也有异型的品种。
7散生竹
指单轴散生型竹子。具有真正的地下茎(竹鞭),竹杆在地面呈散生状的一类观赏竹种。
8丛生竹
竹杆在地面呈密集丛状的一类观赏竹种。
9片植绿篱
以片状形式密植于路边或各种用地边界的树丛、灌木带。绿篱宽度大于1.5m以上。
10行植绿篱
以行状形式密植于路边或各种用地边界的树丛、灌木带。绿篱宽度小于或等于1.5m。
11露地花卉
凡整个生长发育周期在露地进行,或主要生长发育期在露地进行的花卉,称为露地花卉。
本定额所指的露地花卉为广义的花卉,包括观花或观叶色灌木或草本植物,定额中划分为木本花卉、草本花卉和球根块根花卉。
12件装草皮
按一定大小的规格揭起用于建植新草坪的草皮,称为件装草皮。
13植草砖孔内植草
在植草砖铺装后,用种植土填充砖孔,再在孔内植草。采用植草砖孔内植草能够调节绿化与承重两个矛盾,做到既能植草成为草坪,实现绿化的目的,又能负载汽车等具有水泥路面的功能。
14喷播植草
采用机械将贮存在一定容器中的草种、肥料、水等喷到需育草的地面或斜坡上。
15水下原土种植
种植水生植物时,将水生植物直接种植在原水体的泥土上,称为水下原土种植。
16水下花盆种植
种植水生植物时,先将植株种植在花盆等容器中,然后再摆放或固定在水体中,称为水下花盆种植。
17树木支撑
在树苗栽种后,使用木柱、竹杆、混凝土柱或金属支撑等对树木进行固定,防止新植的树苗倾倒,称为树木支撑。
18绿化柱
泛指用于支撑固定树木的水泥混凝土柱、木柱或金属柱,而用水泥混凝土制作的支撑也专称绿化柱。
四、养护
1机械灌溉
以洒水车配备的喷枪或喷头向目的植物喷洒灌溉水的灌溉方式。
2人工灌溉
是指具有自来水供水的条件下,在供水龙头周边半径30m范围内,工人使用塑料软管进行淋水的灌溉方式。
3喷灌
利用喷头等专用设备把有压水喷洒到空中,形成水滴落到植物表面的灌溉方法。
五、立体绿化
1土工布
又称土工织物。它是由合成纤维通过针刺、编织或无纺而成的强透水性的土工合成材料。
2绿地渗水排水管
用于收集与排放绿地上渗透下来的地表水的管道。
3花园基底
由大颗粒、大空隙的卵石等物质放在刚性面层上所组成,用于过滤地表水,且具有一定厚度的绿地基层结构,也称绿地基底。
4轻基质
单位重量是常规基质的20%~30%,且具有较好的保温、保肥、疏松通气性能的基质,正常干燥条件下应为0.1~0.3t/m3。
5滴灌
是将输水管内的有压水流通过消能滴头,将灌溉水以水滴的形式持续缓慢地滴到土壤中,让水在重力和土壤毛细管的作用下进入土壤,使苗木主要根区的土壤在较长时间内保持适宜的含水状况的一种灌溉方式。
附录三 管理费分摊费率表
| 序号 | 专业册 | 计算基础 | 管理费分摊费率(%) |
| 1 | 前期工程 | 分部分项的 | 13 |
| 2 | 栽植工程 | (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13 |
| 3 | 植物保养 | 13 | |
| 4 | 立体绿化工程 | 13 | |
| 5 | 措施项目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