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要求,以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CB50855-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CB50858-2013等有关规定,在《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消耗量是依据国家和浙江省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等要求,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一组织设计,以及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为基础确定的,反映我省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本定额是完成定额项目规定工作内容每计量单位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消耗量标准。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主要工序做了说明。次要工序虽然未一一列出,但是定额均已考虑。
三、本定额是编制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编制投标报价以及施工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争议调解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包括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和通用项目工程。定额共有十九章,分上下两册。其中园林绿化工程实体项目按《园林绿化丁程工程量计算规范》CB50858-2013的要求,设置园林绿化工程、园路及园桥工程和园林景观工程等三章。仿古建筑工程实体项目按《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要求,设置砖细工程、石作工程、琉璃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工程、屋面工程、仿古木作工程、地面工程、抹灰工程、油漆工程等九章。通用项目参考相关计算规范编制了土石方、圆木桩、基础垫层工程,砌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二章。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措施项目统一设置,内容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下程及其他措施丁程等四章
五、本定额(包括补充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浙江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应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六、本定额适用于浙江省区域内的绿化、园路、园桥及园林景观和仿古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包括道路、庭园、建筑内外和建筑物之间的绿化及小型园林建筑工程。
七、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园林绿化工程》LD/T75.1-3-2008为基础,结合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特点及本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定额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人工)及人工幅度差。定额每工日按8h工时制考虑。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的日工资单价按一类人工125元计算;园路、园桥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基础垫层及打圆木桩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围堰、脚手架工程的日工资单价按二类人工135元计算;其他工程的日工资单价按三类人工155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说明:
1.定额中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是按合格产品考虑的。
2.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定额消耗量均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3.材料价格包括市场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场内水平运输(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均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垂直运输另按第十八章“垂直运输工程”定额计算。
5.用于现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的为净砂,其过筛人工及筛耗已包括在材料价格内。用于现拌混凝土的碎石,其材料价格内已考虑了一定比例的冲洗费用和损耗。
6.本定额中使用的砂浆以现拌为主,部分项目考虑了预拌(干混或湿拌)砂浆。若实际施工于定额不同吋,按以下方法调整定额:
(1)使用干混砂浆的,除将现拌砂浆单价换算为干混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195工日,灰浆搅拌机换成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不变。
(2)使用湿拌砂浆的,除将现拌砂浆单价换算为湿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并扣除灰浆搅拌机台班数量。
7.商品混凝土如非泵送时,套用泵送定额,其人工及振捣器乘以下表相应系数:
非泵送商品混凝土定额调整系数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系数 | |
| 人工 | 振捣器 | ||
| 1 | 基础与垫层 | 1.5 | 1.25 |
| 2 | 柱 | 1.2 | |
| 3 | 梁 | 1.5 | |
| 4 | 桁、枋、机 | 1.7 | |
| 5 | 墙、板 | 1.4 | |
| 6 | 其他混凝土 | 1.2 | |
8.本定额中淋化每立方米石灰膏按统货生石灰750kg编制。
9.本定额木种分类如下:
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白松、杉木(云杉、冷杉)、杨木、柳木、椴木。
三、四类:青松、黄华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棟树、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桢楠、润楠)、柚木、樟木、栓木、云香木、柳桉、克隆、门格里斯、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枫木、橡木、核桃木、樱桃木。
10.定额中的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消耗量及相关费用。
11.定额子目中次要的零星材料虽然未一一列出,但是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九、有关建筑机械台班定额的说明: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机上人工是按现行《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园林绿化工程》LD/T75.1-3-2008及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台班单价按《浙江省建设丁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计算,每一台班按8h工时制考虑,并增加了生产使用的机械幅度差。
2.本定额中建筑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正常施工、合理配置及本省施工企业机械配备情况考虑的。未列出的零星机械已包括在定额内。
3.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施工机械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以及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基础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选用的实际机械种类及规格,按《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内的工程,檐高超过20m的。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按本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十一、定额中的建筑物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有围护结构的水箱间、瞭望塔等不计高度。
十二、建筑物的层高是指本层设计楼(地)面至上一层楼面的高度。
十三、在外围开窗面积小于室内平面面积2.5%的地下室、库房及暗室等室内施工时,所发生的洞。库照明费按所涉及子目定额人工费的25%计算。洞库照明费中40%为人工费。
十四、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其本身。
十五、定额中遇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的方法计算。
十六、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
仿古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说 明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面积。其中有台明者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以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的,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面积。
2.有楼层分界的两层或多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如何,按自然结构楼层的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建筑面积。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执行。
3.单层建筑中或多层建筑的两自然结构楼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的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的按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碉台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两层或多层建筑构架柱外,有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临水建筑或跨越水面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有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无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的挑台、台阶等。
2.无台明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二层或二层以上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垛、窗罩等。
3.牌楼、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
4.构筑物:如月台、圜丘台、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
5.碉台的平台。
第一章 园林绿化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种植和养护两部分。具体包括:绿地整理,栽植花木,大树迁移,喷灌配件安装,绿地养护,树木支撑、草绳麻布绕树干、搭设遮阴棚。
二、苗木计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胸径应为地表面向上1.2m高处树干直径:
2.蓬径应为苗木垂直投影面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之间的平均值;
3.地径应为地表面向上0.1m高处树干直径:
4.干径应为地表面向上0.3m高处树干直径:
5.株高(冠丛高)应为地表面至树木顶端的高度;
6.篱高应为地表面至绿篱顶端的高度。
三、设计地面标高与自然地面标高平均高差在±0.3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套用第四章中平整场地相应定额子目。绿地细平整适用于绿化种植前绿地的松翻、扒细等工作。
四、本章定额子目苗木栽植以原土为准,如需换土,按“种植土回(换)填”定额子目另行计算。回填种植土分人工和机械回填,种植土按照松填考虑。虚实土方体积折算系数参考表如下:
虚实土方体积折算系数参考表| 序号 | 天然密实体积 | 虚方体积 | 夯实体积 | 松填体积 |
| 1 | 0.77 | 1 | 0.67 | 0.83 |
| 2 | 1 | 1.3 | 0.87 | 1.08 |
| 3 | 1.15 | 1.5 | 1 | 1.25 |
| 4 | 0.92 | 1.2 | 0.8 | 1 |
注:1.天然密实体积指历史上自然形成的状态,未经开挖施工过的土(石)方体积;
2.虚方体积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体积;
3.松填体积指挖出的土方,未经夯实的回填土体积;
4.夯实体积指按规范要求,经分层碾压、夯实后的土壤体积。
五、绿地起坡造型定额子目适用于土坡高差在0.3m以上。根据绿地起坡情况分列机械造型和机械起坡两个子目。机械造型是指设计有明显起伏的绿地;机械起坡是指设计坡度单一的绿地。机械起坡定额子目按坡度在3%~15%以内考虑。当坡度在15%以上时另行计算。
六、起挖或栽植树木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如为三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34,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76,冻土人工乘以系数2.20。砍伐类起挖另行计算。
温度在0℃及以下,并夹含有冰的土壤为冻土。本章定额中的冻土,指短时冻土和季节冻土。
七、种植定额子目基价中未包括苗木、花卉的费用,其价格根据当时当地的价格确定,乔木的种植损耗按1%计算,灌木、草皮、竹类等种植损耗按5%计算。
八、本章定额子目未包括种植前清除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
九、本章定额苗木起挖、种植根据土球情况分带土球及裸根两类。带土球乔木按其胸径大小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带土球棕榈按其干径大小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带土球灌木按其土球直径大小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十、灌木土球直径设计未注明的,按其蓬径的1/3计算土球直径。
十一、丛生乔木的胸径,按照每根树干胸径之和的0.75倍计算,其中树干胸径≤6cm(干径≤7cm)不列入计算胸径范围。当胸径在6cm以上的树干少于2根时,其胸径按每根树干胸径之和的0.85倍计算。
十二、只能测量干径难以测量胸径的乔木,胸径按其干径的0.86倍计算。
十三、反季节种植的人工、材料、机械及养护等费用按实结算。根据植物品种在不适宜其种植的季节(一般在每年的1月、6月、7月、8月)种植,视作反季节种植。
十四、水生植物分湿生植物、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漂浮植物,定额子目只考虑在有水的塘中种植水生植物。
十五、片植是指种植面积在5m2以上,种植密度每平方米大于6株,且三排以上排列的一种成片栽植形式。片植种植面积在5m2以内,套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十六、攀缘类植物用作地被时按地被植物定额执行。本定额子目中的地被植物是指株丛密集、多年生低矮草本植物。
十七、本章定额子目仅包括绿地喷灌配件安装。绿地喷灌管线安装套用《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十八、绿化养护定额子目适用于苗木种植后的初次成活养护。一般要求行道(包括道路绿化)成活率在95%以上;其他的成活率在98%以上;保存率为100%。定额子目的养护期为一年。实际养护期为两年的,第二年的养护费用按第一年的养护费用乘以系数0.7。实际养护期超过两年的,两年以后的养护费另外计算。本定额子目养护标准见本章附件《园林绿化养护费用测算参考标准》。养护标准不同时,养护费用应做相应调整。
十九、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
1.非适宜地树种的栽植、养护及反季节的栽植、养护;
2.古树名木和超规格大树的栽植、养护;
3.水生植物、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高架绿化、边坡绿化的养护;
4.屋顶绿化的垂直运输及设施保护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绿地细平整及绿地起坡造型工程量均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乔木、亚乔木、灌木的种植、养护以“株”计算。
三、灌木片植的种植、养护以“m2”计算。
四、攀缘植物的种植以“株”计算,攀缘植物的片植以“m2”计算;攀缘植物的养护按照生长年数分三年内和三年以上,以“株”计算。
五、单排、双排、三排的绿篱种植、养护,均以“延长米”计算。
六、花卉的种植以“株”计算,花卉片植按“m2’计算。
七、草本花卉、地被植物的养护按“m2”计算。
八、湿生植物、沉水植物、挺水植物和浮叶植物以“株(丛)”计算,漂浮植物以“m2”计算。
九、草皮的种植、草坪养护以“m2”计算。
十、植草砖内植草、播草籽按植草砖面积以“m2”计算。
十一、散生竹类养护以“株”计算,丛生竹类养护以“丛”计算。
十二、球形植物的养护以“株”计算。
十三、草绳绕树干、麻布绕树干的长度按草绳、麻布所绕部分的树十长度以“m”计算。
十四、遮阴棚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
附:
园林绿化养护费用测算参考标准
2018年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的绿化养护费用是按以下养护标准测算编制的。实际养护要求与本标准不同时,养护费用可做相应调整。
一、公园绿地养护标准。
(一)总体标准:指公园绿地养护的整体质量标准,内容有植物养护、树木存活率、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及卫生标准等。
1.植物养护标准:
(1)根据设计意图,养护要重视和体现植物造景,对植物群落进行合理养护,使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营造优美植物景观。
(2)随着植物生长的各个阶段,应不断进行调整与充实,使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四季有花,黄土不裸露,保持叶面清洁,有整体观赏效果。
(3)树木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植物无死株。
(4)草坪生长茂盛,无空秃,无明显杂草,草坪边缘线清晰(及时切边),草高不超过8cm。
(5)棚架及垂直绿化管护合理,达到正常生长量。
2.树木存活率标准:
树木成活率98%以上:树木保存率100%。
3.土肥标准:
土壤疏松,无积水,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及时施肥,充分利用有机肥,也可施复合肥,增强土壤肥力(要求一年施肥两次,每次用腐熟豆饼0.5kg/m2),改善土壤理化性状。
4.病虫害防治标准:
提倡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
5.卫生标准:
(1)绿地整洁,地面卫生,无垃圾杂物。
(2)绿地内水体整洁卫生、无漂浮杂物、无杂生水生植物。
(二)时花花坛的养护标准:
1.布置效果:
做到四季有花,花期整齐,图案美观,布置效果良好。
2.花卉生长:
花卉植株生长健壮,花色艳丽,始花期方可上花坛种植,株行距适宜,不露底土。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无杂草垃圾。
3.常绿草坪的养护标准:
(1)整体效果:
草种基本纯正,生长茂盛,有一定厚度,草根不裸露;草坪无明显枯黄现象,草高不超过6cm;草坪边缘线清晰。
(2)养护要求:
草坪基本无杂草、无空秃,护栏等防护设施完好美观;草坪保持整洁,不得有石块、果壳纸屑及其他垃圾。
4.具体养护标准见下表:
时花花坛养护标准| 类别 | 养护标准 |
| 植物 | 生长势旺盛 |
| 树形完美 | |
| 杂草控制 | 基本无杂草 |
| 病虫害控制 | 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5% |
| 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10% | |
| 无蛀干性害虫危害 | |
| 时花花坛 | 月月有花,花期整齐,图案美观 |
| 草坪草种 | 纯正,无空秃;草高不得超过8cm,常绿草高不得超过6cm,生长季节不枯黄 |
二、行道树养护标准。
(一)总体标准:指行道树养护的整体质量标准,内容有养护质量、树木存活率、土肥标准及病虫害防治标准等。
1.养护质量:
(1)植株树冠丰满、完整、茂盛,骨架均匀、树干挺直,具有一定的遮阴及观赏效果。叶片正常,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
(2)植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及时抹芽,主干及一级枝不定芽不超过15cm。
(3)行道树要有群体特色效果,补植树品种、规格(树高一致,胸径误差≤20%)也应保持一致,树冠必须保留骨架(3-4根一级主枝)。
(4)树穴无杂草、垃圾和其他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等破坏树木生长的东西。
2.树木存活率:
新栽行道树存活率95%以上,行道树保存率100%。无死株、无缺株。
3.土肥标准:
栽培基质应具有一定的透水、透气、保肥能力;每年冬季施有机肥一次,每次用腐熟豆饼1 kg/株;石砾含量中,其粒径≤5cm,含量≤10%;pH值为6.0-7.8之间;有效土层(长、宽、深)≥100cm;有机质含量≥25g/kg。
4.病虫害防治标准:
基本无病虫害危害迹象。
(二)具体养护标准见下表。
行道树养护标准| 类别 | 养护标准 |
| 生长势 | 好 |
| 叶片 | 健壮,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 |
| 枝干 | 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杈 |
| 树冠 | 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
| 病虫害控制 | 基本无病虫害危害。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 |
| 树穴 | 黄土不裸露 |
三、道路绿化带养护标准。
(一)总体标准:指道路绿化带养护的整体质量标准,内容有养护质量、树木存活率、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等。
1.植物养护标准:
按道路绿化带的立地条件,对植物进行特殊养护、精心养护,使植物健康生长,具有良好的道路景观。
2.树木种植存活率标准:
当年新栽植物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100%以上,无缺株、死株。
3.土肥标准:
土壤疏松,无积水,种植土低于容器(或侧石)上沿3cm;充分利用有机肥,也可用复合肥,增强土壤肥力(要求一年施肥两次,每次用腐熟豆饼0.5kg/m2),其理化性状应符合下列规定:pH值为6.7~7.5之间;石砾粒径≤5cm(高架挂箱石砾粒径≤2cm),含量≤8%(W/W);有机质含量≥25g/kg。
4.病虫害防治标准:
提倡综合防治,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危害程度之内。
(二)道路绿化带的具体养护标准。
道路绿化带景观要求如下:
(1)采用修剪等特殊手法,控制植物高度,植物高度不得影响交通视线。
(2)整形植物必须及时修剪保持形态,悬垂植物生长健壮,整体效果好。
(3)花卉花期整齐,株行距适宜,无空秃、色彩效果好。
(4)绿带必须无裸地,可种植地被植物或草坪。
(5)绿带内无枯枝残叶、无杂草,整洁无垃圾;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6)支撑必须安全、完好、整洁、美观。
(7)道路绿化带冬季浇水应注意不要让水溢山,避免造成路面结冰。
第二章 园路、园桥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园路、园桥及护岸工程。园路、园桥包括园路基层、园路面层、园桥及园路台阶;护岸包括自然式护岸、生态袋护岸、木桩护岸等。园路工程如遇缺项,可套用本定额第四、五、六章的相应定额子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10;园桥工程如遇缺项,可套用本定额第四、五、六章的相应定额子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15。
二、花岗岩机割石板地面定额,其水泥砂浆结合层按3cm厚编制。块料面层结合砂浆如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的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0.85。
三、洗米石地面为素水泥浆粘结,若洗米石为环氧树脂粘结应另行计算。
四、冰梅石板定额按每250~300/10m2块编制;若冰梅石板在250块/10m2以内时,套用冰梅石板定额,其人工、切割锯片乘以系数0.9;若冰梅石板在300块/10m2以上时,套用冰梅石板定额,其人工、切割锯片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五、植草砖路面中的植草按本定额第一章“园林绿化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六、本章定额中券脸石、花岗岩、内旋石按成品编制。
七、斜坡(僵磋)已包括了土方、垫层及面层。如垫层、面层的材料品种、规格等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八、木栈道不包括木栈道龙骨,木栈道龙骨另列项目计算。
九、自然式护岸下部的挡土墙,按其他章节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十、生态袋护岸中,生态袋按现场装袋考虑,实际使用生态袋规格尺寸与定额不同时,材料用量及单价调整,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理路床以“10m2”计算,路床宽度按设计路宽每边各加50cm计算。
二、园路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设计未注明垫层宽度时,宽度按园路面层设计图示尺寸,两边各放宽5cm计算。
三、园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四、斜坡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路牙、树池围牙按“m”计算,树池盖板按“套”计算。
六、园桥毛石基础、桥台、桥墩、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石桥面、木桥面按“m2”计算。
七、木栈道按“m2”计算,木栈道龙骨按“m3’计算。
八、石桥面、木桥面、挂贴券脸石面按“m2”计算。
九、砖砌台阶、混凝土台阶,按“m3”计算。花岗岩台阶,按所用石材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若水平面层和侧面层所用石材厚度不同,应分别计算套用本章定额。
十、自然式护岸按“t”计算;生态袋护岸、原木护岸、石砌护岸按“m3”计算。自然式护岸均未包括基础,基础部分套用基础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第三章 园林景观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堆砌假山、屋面、花架、园林桌椅及杂项,如遇缺项,可套用本定额第四、五、六章相应定额子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15。
二、堆砌假山包括湖石、黄石假山堆砌,塑假石山,斧劈石堆砌,石峰、石笋堆砌及布置景石等。定额项目是按人工操作、机械吊装考虑的,包括施工现场的相石、叠山、支撑、勾缝、养护等全部操作过程,但不包括采购山石前的选石。在室内叠塑假山或作盆景式假山时,执行本定额相应子目,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三、堆砌假山(除砖骨架塑假石山外)定额项目内均未包括基础,基础部分套用基础工程相应定额。
四、塑假山未考虑模型制作费用。
五、钢骨架塑假山的钢骨架制作及安装项目未包括防锈刷油及表面喷漆,如设计要求防锈刷油及表面喷漆应另行计算。
六、将若干湖石或黄石辅以条石或钢筋混凝土预制板,用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和铁件堆砌起来,形成石峰造型的人造假山,不适用于本定额,但在此人造假山上堆砌的假山,安放的石峰、石笋可套用本定额,其垂直运输费另行计算。
七、布置景石是指天然独块的景石布置。
八、园林桌椅均按成品安装编制;园林石桌石凳以一桌四凳为一套,长条形石凳一套包括凳面、凳脚。
九、垃圾箱、石灯笼、仿石音箱等均按成品安装编制。
十、塑松(杉)树皮、塑竹节竹片、塑壁画面、塑木纹、塑树头等子目,仅考虑面层或表层的装饰抹灰和抹灰底层,基层材料均未包括在内。
十一、塑黄竹、松棍每条长度不足1.5m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5,如骨料不同,可作换算。
十二、花坛混凝土栏杆、金属栏杆、金属围网等均按成品安装考虑。
十三、水磨石景窗如有装饰线或设计要求弧形或圆形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3,其他不变。
十四、花式博古架预制构件按白水泥考虑,如需要增加颜色,颜料用量按石子浆水泥用量的8%计算。
十五、钢管、型钢花架柱梁所用金属材料为黑色金属,如为其他有色金属应扣除防锈漆材料,人工不变。黑色金属如需镀锌,镀锌费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假山工程量按实际堆砌的假山石料以“t”计算,假山中铁件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调整。
堆砌假山工程量(t)=进料验收的数量-进料剩余数量当没有进料验收的数量时,叠成后的假山可按下述方法计算:
1.假山体积计算:
V体=A矩×H大式中:A矩——假山不规则平面轮廓的水平投影面积的最大外接矩形面积(m2);
H大——假山石着地点至最高顶点的垂直距离(m);
V体——叠成后的假山计算体积(m3)。
2.假山重量计算:
W重=2.6×V体×Kn式中:W重——假山石重量(t);
2.6——石料比重(t/m3),石料比重不同时按实调整;
Kn——系数。当H≤1m时,Kn取0.77;当1m 3.各种单体孤峰及散点石,有进料数量时,按实际计算;无进料数量时,按其单位石料体积(取单体长、宽、高各自的平均值乘积)乘以石料比重计算。 4.本方法不适用于附壁假山、斧劈石堆砌的工程量计算。二、塑假石山的工程量按其外围表面积以“m2”计算。
三、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四、木花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五、钢管、型钢、花架柱、梁按“t”计算。
六、石灯笼、仿石音箱按“个”计算。
七、塑松(杉)树皮、塑竹节竹片、塑壁画面、塑木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八、塑松棍、皮,塑黄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九、塑树桩按“个”计算。
十、墙柱面镶贴玻璃钢竹节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十一、木制花坛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十二、水磨石景窗框、预制混凝土栏杆、金属花色栏杆、PVC花坛护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第四章 土石方、圆木桩、基础垫层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打圆木桩、基础垫层。混凝土基础与混凝土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确定为准,如设计不明确时,以厚度划分:15cm以内的为垫层,15cm以上的为基础。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查阅土壤分类表和岩石分类表,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 土壤名称 | 开挖方法 |
| 一、二类土 |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
| 三类土 |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
| 四类土 |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上 | 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条锄 |
| 岩石分类 | 代表性岩石 | 开挖方法 | |
| 极软岩 |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 |
| 2.各种半成岩 | |||
|
软 质 岩 |
软岩 |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
| 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 |||
| 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 |||
| 较软岩 | 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 用爆破法开挖 | |
| 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 |||
|
硬 质 岩 |
较硬岩 | 1.微风化的坚硬岩; | 用爆破法开挖 |
| 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 |||
| 坚硬岩 |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 用爆破法开挖 | |
三、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高差平均相差±30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cm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本章平整场地定额适用于绿地平整。
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
五、人工土方:
1.人工挖土方最大深度按4.0m计算,超出4.0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深范围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计算;
2.在挡土板下挖土人工乘以系数1.2,在群桩之间挖土人工乘以系数1.25;
3.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千土为准,如挖运湿土,其定额乘以系数1.18。挖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湿土排水可参照相关定额子目另行计算;
4.干土、湿土以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水位为分界线,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果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划分,仍以地下常水位为准。
六、机械土方:
1.机械挖土方定额已包括机械挖不到的土方及修整底边所需的人工;
2.推土机、铲土机重车上坡,如果坡度大于5%时,套用定额乘以下表系数;
推土机、铲土机上坡系数表| 坡度(%) | 5-10以内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 系数 | 1.75 | 2 | 2.25 | 2.5 |
3.推土机、铲运机在土层厚度小于30cm挖土时,推土机、铲土机定额乘以系数1.2;
4.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定额乘以系数1.25,铺设垫板所增加工料费,另行计算;
5.机械挖、运湿土时,挖土定额乘以系数1.15。挖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湿土排水可参照相关定额子目另行计算。
七、石方:
1.人工凿岩石应按岩石分类,根据岩石不同硬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2.人工翻挖路面,人工翻挖平石、侧石定额已综合了机械翻挖;
3.土石方爆破工程参照相关定额子目另行计算。
八、圆木桩分人工打桩及挖掘机打桩两种,人工打桩如在支架上打桩,人工乘以系数1.25,木桩防腐费用按实计算,其他打桩工程参照相关定额子目另行计算。
九、基础垫层:
1.垫层材料的配合比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进行换算;
2.毛石灌浆如设计砂浆标号不同时,砂浆标号进行换算;
3.碎石、砂垫层级配不同时,砂石材料数量进行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按下列规定,以面积计算;
无地下室的,按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首层为架空层的按架空层面积计算。
有地下室的,按建筑物地下室底板(含垫层)面积计算。
绿地平整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人工土方:
1.地槽、坑挖土深度自槽沟底至设计室外地坪。如原地面平均标高低于设计室外地坪30cm以上时,挖土深度算至原地面。
2.地槽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基础底净长计算,不扣除工作面、垫层及放坡重叠部分长度,附墙垛凸出部分按砌筑工程规定的砖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长度,垛的加深部分亦不增加。
3.地槽、地坑需放坡时,放坡系数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未规定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人工土方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 放坡系数 | 放坡起点深度(m) |
| 一、二类土 | 01:00.5 | 1.2 |
| 三类土 | 01:00.3 | 1.5 |
| 四类土 | 01:00.3 | 2 |
4.土石方工程施工中如需加工作面,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若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混凝土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垫层,需支模板时,每边增加工作面30cm;
(2)砌筑毛石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15cm;
(3)使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潮层时,每边增加工作面80cm;
(4)支挡土板时,按图示槽、坑底宽尺寸每边各加10cm计算。
5.土石方的体积,按自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淤泥、流砂按实际计算。运土石方按虚方计算时,其人工乘以系数0.8。
三、机械土方:
1.机械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开挖范围及有关内容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放坡标准时,机械挖土方深度超过下表深度,可按下表系数计算放坡工程量,施工设计未明确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时,可参照人工土方标准计算。
机械土方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別 | 深度超过(m) | 放坡系数k | |
| 坑内挖掘 | 坑上挖掘 | ||
| 一、二类土 | 1.2 | 0.33 | 0.75 |
| 三类土 | 1.5 | 0.25 | 0.5 |
| 四类土 | 2 | 0.1 | 0.33 |
2.余土或取土运输工程量按需要发生运输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场地原土碾压面积按图示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乘以系数1.1。
四、圆木桩材积按设汁桩长(包括接桩)及稍径,按木材材积表计算,其预留长度的材料已考虑在定额内。送桩按大头直径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m计算。
五、人工凿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六、垫层:
1.基础垫层按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嵌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带型基础的垫层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基底净长计算,独立柱基间按基底净长计算,附墙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体积。
2.地面垫层工程量按地面面积乘以厚度计计算。
3.塘渣垫层工程量按实计算。
第五章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石基础,标准砖砌内墙,标准砖砌外墙,弧形砖墙,空斗墙,玻璃砖墙、空花墙,砖柱,多孔砖砌体,混凝土类砖砌体,轻质砌块专用连接件,柔性材料嵌缝,其他砌体,台阶,毛石、方整石砌体,护坡、散水,蘑菇石墙、浆砌冰梅花岗石墙,浆砌冰梅墙、浆砌细条石墙。
二、砖墙砌筑是以内、外墙划分的,艺术形式复杂程度等因素,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三、基础和上部结构的划分:砖石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地坪有坡度时以地坪最低标高处为界;基础与墙身采用不同材料,不同材料的分界线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c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的分界线为界,超过±30cm时仍按设计室内地坪为界。
四、定额中砖及砌体的用量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砖、砌体及砂浆用量应做调整。
五、砖墙及砌块墙定额中已包括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六、本定额所列砌筑砂浆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做换算。标准砖、多孔砖等砖墙,墙厚大于1/2砖的,如设计采用M2.5砂浆砌筑,除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换算外,每10m3砌体另增加水泥用量11 kg。
七、砖旋、砖过梁、腰线、砖垛、砖挑檐等砌体,除注明外,均并入墙身内计算。
八、马头墙砌筑工程量并入墙体工程量计算,每个挑出的跺头另增加砌筑人工0.25工日。马头墙涉及的钢筋混凝土挑梁套用“第十章 混凝土及钢筋工程”中的钢筋混凝土过梁定额,抹灰套用相应的抹灰定额子目。
九、砌体钢筋加固和墙基、墙身的防潮、防水等按有关章节的相应定额及规定计算。
十、异型砖柱是指断面形状不是矩形的砖柱。
十一、多孔砖、实心砖及砌块砌筑有防水、防潮要求的墙体时,若以实心(普通)砖作为导墙砌筑的,导墙与上部墙身主体需分別计算,导墙部分套用零星砌体相应定额。
十二、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定额已包括砌块零星切割的损耗及费用。
十三、柔性材料嵌缝定额已包括两侧嵌缝所需用量,其中PU发泡剂的单侧嵌缝尺寸按20mm×25mm考虑,如实际与定额不同时,PU发泡剂用量按比例调整,其余用量不变。
十四、除定额列有弧形墙子目外的各类砌体均按直形砌筑编制,如为圆弧形砌筑者,按相应定额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1。砖(砌块)及砂浆(粘结剂)用量乘以系数1.0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条形砖基础、毛石基础工程量按断面面积乘以长度计算。长度:外墙砖基础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砖基础按内墙净长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体积,垛的加深部分也不增加;其余按基础底净长计算。按基底净长度计算后应增加的搭接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二、计算条形砖(石)基础长度时,附墙垛凸出部分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附墙垛折加长度L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a、b——附墙垛凸出部分断面的长、宽;
d——砖(石)墙厚。
三、计算条形砖基础工程量时,两边大放脚体积合并计算,大放脚体积=砖基础长度×大放脚断面积,大放脚断面积按下列公式计算:
等高式:S=n(n+1)ab
式中: n——放脚层数;
a、b——每层放脚的高、宽(凸出部分)。标准砖基础:a=0.126m(每层二皮砖)b=0.0625m。
四、独立砖柱基础工程量按柱身体积加上四边大放脚体积计算,砖柱基础工程量并入砖柱计算。四边大放脚体积V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A、B——砖柱断面积的长、宽,其余同上。
五、砖墙厚度,不论设计有无注明,均按下表计算:
砖墙厚度计算表| 项目 | 砖规格(长×宽×厚) | 墙厚 | |||||
| 1/4 | 1/2 | 3/4 | 1 | 1又1/2 | 2 | ||
| 标准砖 | 240×115×53(mm) | 53 | 115 | 178 | 240 | 365 | 490 |
| 多孔砖 | 240×115×90(mm) | - | 115 | - | 240 | 365 | 490 |
六、墙身高度:
1.外墙:沿口外墙高度算至其中心线的屋面板或椽子顶面;坡屋面无沿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墙内外有天棚且墙不砌到顶者,设计明确高度的按设计,设计没有明确的算至天棚面加高10cm;平屋面算至屋面板顶面,有女儿墙算至女儿墙压顶底。
2.内墙:无天棚者,算至屋面板(或楼板)顶面;双面有天棚不砌到顶者,设计明确高度的按设计,设计没有明确的按天棚面加高10cm,如位于屋架或梁下面,算至屋架或梁底。
3.框架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净高计算。
4.山墙:算至山尖的1/2高度计算。
七、墙身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计算,附墙垛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框架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净长计算。
八、砖柱:柱基和柱身工程量合并计算,套砖柱定额。
九、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体积。
十、地沟的砖基础和沟壁,工程量合并计算,套地沟定额。
十一、空斗墙的门窗和过人洞口、墙角、梁支座等的实砌部分和地面以上、圈梁或板底以下三皮实砌砖,均已包括在定额内,其工程量应并人空斗墙内计算;砖垛工程量应另行计算,套实砌墙相应定额;设计要求实砌的窗间墙、窗下墙的工程量另计,套用零星砌体定额。
十二、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按外形体积计算工程量并入所附的砖墙内,不扣除每个面积在0.1m2以内的孔道体积,孔内的抹灰工料亦不增加;应扣除每个面积大于0.1m2的孔道体积,孔内抹灰按零星抹灰计算。附墙烟囱如带有瓦管、除灰门,应另列项目计算。
十三、石墙、空心砖墙按图示尺寸计算。
十四、计算砌体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以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和钢筋混凝土梁、板、柱等平行嵌入时所占的体积;但防潮层及承台桩头、屋架、檩条、梁等伸入砌体的头子、钢筋混凝土过梁板(厚7cm内)、混凝土垫块、沿油木、木砖等所占体积不扣;凸出墙身的窗台、1/2砖以内的门窗套、二出檐以内的挑檐等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身的统腰线、1/2砖以上的门窗套、二出檐以上的挑檐等的体积应并入所依附的砖墙内计算。
第六章 装饰装修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楼地面,墙、柱、梁面,天棚,门窗等四节内容,适用于一般的装饰装修项目,古式装修及古式门窗等套用其他章节相应子目。本章定额中砂浆、混凝土等的种类、配合比、施工厚度以及装饰材料的品种、规格、间距,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按设汁规定调整。
二、水泥白石子浆,如设汁采用白水泥、色石子,可按定额配合比的数量换算。如用颜料时,颜料用量按石子浆水泥用量的8%计算。
三、找平层、整体面层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吋,按每增减5mm调整。
四、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找平层;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木制面层,子目均不包括踢脚线。
五、踢脚线高度超过30cm时,套用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
六、墙柱面一般抹灰定额均按三遍考虑,设计抹灰厚度及遍数与定额不同时按以下原则调整;
1.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抹灰砂浆厚度每增减1mm定额进行调整;
2.抹灰遍数设计与定额不同吋,每100m2人工另增加(或减少)3.423工日。
七、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介线、门窗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雨篷周边及面积1m2以内其他零星项目。楼梯底面单独抹灰,套用人棚抹灰定额。
八、抹灰装饰线脚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九、本章木材木种定额采用一、二类木种编制,如采用二、四类木种时,人工及机械均乘以系数1.35。
十、本部分天棚面层均以不带压条为准,如带压条另行计算。
钉弧形天棚面层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当钉桁条下斜天棚吋,人工乘以系数1.25,其他不变。
十一、门窗安装按成品考虑。 一般小五金,如合页、插销、风钩、拉手等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钢门窗定额按普通玻璃编制,如设计玻璃品种与定额不同时,门窗单价调整;
单独木门框制作、安装定额所注木材断面、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为净料。应另加刨光损耗:板枋材单面加3mm,双面加5mm。
十二、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成品安装套用相应铝合金门窗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找平层、整体面层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的开口部分不增加。
二、墙面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也不增加。内墙抹灰有吊顶而不抹到顶者,高度算至吊顶底面加15cm。
三、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计算,零星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四、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含柱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扣除单个0.3m2以外孔洞及独立柱所占的面积。
带梁天棚,梁侧面的抹灰并人天棚抹灰计算。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亭顶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用天棚抹灰定额,其中人工费及机械乘以系数1.1。
五、整体面层踢脚线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不扣除门洞及空圈处的长度,但洞口、空圈、垛的侧壁亦不增加;块料、复合板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高度以面积计算:成品木板踢脚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六、楼地面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楼地面的门洞、空圈的开口部分工程量并入相应面积计算。
七、墙面饰面的基层与面层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每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柱、梁饰面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天棚吊顶基层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含柱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扣除单个0.3m2以外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九、楼梯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面相连时,算至楼梯口梁外侧边沿,无楼梯梁者,算至最上级踏步边沿加300mm。
十、扶手、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计算,斜扶手、栏板、栏杆长度按水平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
十一、成品木门窗工程量按“扇”计算;木门窗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单独木门框按设计图示框的中心线以延长米计算。
十二、金属门窗(塑钢门窗)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其中:纱窗扇按框的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防盗窗按外围展开面积计算,不锈钢拉栅门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十三、门锁、门拉手、地弹簧及门碰头、门吸按“副”计算,铜合页、玻璃门合页及推拉门用滑轮按“只”计算,吊轨按延长米计算。
第七章 砖细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做细望砖,砖细加工,砌城砖墙及清水墙,砖细及青条砖贴面,砖细镶边、月洞、地穴及门窗樘套,漏窗,砖细槛墙、坐槛栏杆,砖细构件,砖细小构件,砖雕及碑镌字。
二、砖细制作按现场制作考虑,如实际加工方法与定额不一致时,不做调整。
三、望砖加工定额包括刨平面、弧面、刨缝、补磨。
四、本章定额除做细望砖、砖细加工及砖雕外,定额均包括制作安装。若为成品安装,扣除相应定额内的刨面、刨缝人工;若刨缝为不露面平缝,定额每10m缝扣除0.65工日。砖的规格不同时,可按相应定额项目进行换算。
五、地穴、门樘如用门景或回纹脚头者,脚头部分的人工材料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六、青条砖贴面,定额按成品考虑,若要进行加工的,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青砖贴面按水泥砂浆粘结考虑,材料品种、规格及砂浆的厚度、配合比,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青条砖贴弧形面时,人工耗用量乘系数1.15,青条砖材料耗用量乘系数1.05。
七、砖雕定额作为一道施工工序,不计原材料,仅计算人工及辅助材料;定额不包括砖透雕,如发生另行计算。砖雕不包括砖细加工,砖细加工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八、砖雕定额有简单、复杂之分。一般以几何图案、回纹、卷草、如意、云头、海浪及简单花卉视作“简单”,而以夔龙、夔凤、刺虎、金莲、牡丹、竹枝、梅桩、座狮、翔鸾复杂花卉鸟兽及各种山水、人物等视作“复杂”。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做细望砖工程量按成品以块计算,砖的损耗包括在定额内。望砖规格:210mm×105mm×15mm。
二、砖细抛枋、台口,按图示尺寸的水平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三、砖细贴面,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四周如有镶边者,镶边工程量按相应的镶边定额另行计算:计算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洞所占的面积,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空洞面积。
四、月洞、地穴、门窗套、镶边,按图示尺寸外围周长,分别以“延长米”计算。
五、砖细半墙坐槛面,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六、砖细坐槛栏杆:
1.坐槛面砖、拖泥、芯子砖按水平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坐槛栏杆侧柱,按高度以“延长米”计算。
七、砖细其他小配件:
1.砖细包檐、望砖,按三道线或增减一道线的水平长度,分别以“延长米”计算。
2.屋脊头、垛头、梁垫,分别以只计算。
3.博风板头、风拱板分别以块(套)计算。
4.桁条、梓桁、椽子、飞椽按长度分别以“延长米”计算,椽子、飞椽深入墙内部分的工程量并入椽子、飞椽的工程量内计算。
八、砖细漏窗:
1.漏窗边框,按外围周长以“延长米”计算。
2.漏窗芯子,按边框内净尺寸以“m2”计算。
九、一般漏窗按洞口外围面积以“m2”计算。
十、挂落三飞砖砖墙门:
1.砖细勒脚,墙身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拖泥、锁口、线脚、上下枋、台盘浑、斗盘枋、五吋堂、字碑、飞砖、晓色、挂落、分别以“延长米”计算。
3.大镶边、字镶边工程量按外围周长.以“延长米”计算。
4.兜肚以“块”计算。刻字以“个”计算。
十一、城砖墙、清水砖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嵌入墙体内的柱梁及细砖面所占体积,不扣除伸入墙内的梁头、桁檩头所占体积。
第八章 石作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石料加工,用毛料石制作、安装,用机割石材制作构件。其中用毛料石制作、安装包括:台基及台阶,望柱、栏杆、磴,柱、梁、枋,门窗石、槛垫石,石屋面,石作配件,石雕及镌字;用机割石材制作构件包括:台基及台阶,望柱、栏杆、磴,柱、梁、枋,门窗框。
二、本章石料质地统一按普坚石石料为准,如使用特坚石,其制作人工耗用量乘以系数1.43,次坚石其人工耗用量乘以系数0.6。材料耗用量不变。
三、机割石安装(除菱角石外)套用毛料石安装相应定额子目。
四、石料的加工顺序(非机割板石料):打荒成毛料石(此类加工通常是发生在采石场)→按所需加工尺寸放线→筑方快口或板岩口→表面加工(可以分为平面加工、披势加工、曲面加工三种形式)→线脚加工(可以分为平线脚加工、圆线脚加工)→石浮雕加工(适用于特殊装饰的石料加工构件)。
五、石料表面加工等级及相应要求见下表:
石料表面加工等级表| 加工等级 | 加工要求 |
| 1.打荒 | 对石料进行“打剥”加工,也就是铁锤及铁凿将石料表面凸起部分凿掉 |
| 2.一步做糙(即一次錾凿) | 用铁锤及铁凿对石料表面粗略地通打一遍,要求凿痕深浅齐匀 |
| 3.二步做糙(即二次錾凿) | 用铁锤及铁凿对石料表面在一次錾凿的基础上进行密布凿痕的细加工,令其表面凹凸逐渐变浅 |
| 4.一遍剁斧 | 用铁锤及铁凿和铁斧将石料表面趋于乎正,用铁斧剁打后,令其表面无凹凸,达到表面平正,斧口痕迹的间隙应小于3mm。 |
| 5.二遍剁斧 | 在一遍剁斧基础上加工得更为精密一些,斧口痕迹的间隙应小于1mm |
| 6.三遍剁斧 | 在二遍剁斧基础上要求平面具有更严格的平整度,斧口痕迹的间隙应小于0.5mm。 |
| 7.扁光 | 凡完成三遍剁斧的石料,用砂石加水磨去表面的剁纹,使其表面达到光滑与平正 |
注:“做糙”系粗加工,“剁斧”系细加工。构件加工按其各个加工面的不同加工等级要求,分别计算其加工费用。
六、加工名称及其所属部位的划定:
1.筑方快口:均发生在有看面的部位,石料相邻的两个面经加工后形成的角线称为快口。
2.板岩石:均发生在石料的内侧不露面部位。其石料相邻的两个面经加工后形成的角线称为板岩口。
3.线脚:在加工石料的边线部位雕成突出的角,圆形称为圆线脚,方形称为方线脚。
4.披势:凡将石料相邻两个面剥去其两个面相交的直角,而成为斜坡的形势称为披势。
七、奉定额线脚加工不分阴线与阳线。凡线脚深度小于5mm时按线脚加工定额乘以系数0.5。石雕中的雕刻线脚不分其深与浅及线脚道数,定额综合考虑。
八、本定额锁口石(内侧)、地坪石和侧塘石的四周做快口,均按板岩口定额计算,即按快口定额乘以系数0.5计算。
九、本定额中的斜坡加工按其披势定额计算。当披势高度小于6cm而大于1.5cm时,按披势定额乘以系数0.75计算。当披势高度小于1.5cmm时按照快口定额计算。
十、石雕的加工类别见下表:
石雕加工类别表| 加工类别 | 加工要求 |
| 1.素平(又名阴线刻) | 在磨光磨平石料表面、刻凹线勾画出人物、动物或山水。表面要求达到“扁光” |
| 2.减地平板(又名平浮雕) | 在磨光磨乎石料表面,凿出堂子,凸出欲雕刻图案。图案凸出的欲雕刻平面应达到“扁光” |
| 3.压地隐起(又名浅浮雕) | 首先凿出石料初形,凿出堂子,凸出欲雕刻图形,再加工雕饰图形,使其表面有起伏,有立体感,图形表面应达到“二遍剁斧” |
| 4.剔地起突(又名高浮雕) | 首先凿出石料初形,然后凿掉欲雕图形多余部分,凸出欲雕刻图形,再细雕图形,使之有较强的立体感(有时高浮雕的个别部位与堂子之间镂空) |
十一、本定额中的构件尺寸均指成品构件的净尺寸。
十二、本章定额在栏板柱部分,花饰图案有简式、繁式之分。一般将几何图案、绦回、卷草、回纹、如意、云头、海浪及简单花卉视作“简式”,而将夔龙、夔凤、刺虎、宝相、金莲、牡丹、竹枝、梅桩、座狮、奔鹿、舞鹤、翔鸾、花卉鸟兽及各种山水、人物视作“繁式”。
十三、本定额中石料的加工人工均系累计数量,做糙包括打荒,剁斧包括打荒与做糙等。
十四、本定额石构件的平面或曲弧面加工耗工大小与石料长度有关,凡是长度在2m以内按本定额计算。长度在3m以内按2m以内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1,长度在4m以内按2m以内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2:长度在5m以内按2m以内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35;长度在6m以内和6m以上者,按2m以内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50。
十五、鼓磴石制作、安装定额中,人工费的10%作为安装费。
十六、覆盆式柱顶石、磉石制作、安装定额中,人工费的6%作为安装费。
十七、设计石构件加工等级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制作人工费按下表进行换算。
1.毛料石加工按不同等级石构件的制作人工费换算见下表:
毛料石加工等级人工换算表| 定额中加工等级及人工费 | 设计加工等级 | |||||
| 一步做糙二步做糙一遍剁斧二遍剁斧三遍剁斧 | 扁光 | |||||
| 二步做糙、人工费A值 | 0.834 | A | 1.13A | 1.36A | 1.63A | 2.61A |
| 一步做糙、人工费B值 | B | 1.20B | 1.36B | 1.63B | 1.96B | 3.13B |
| 二遍剁斧、人工费C值 | 0.61C | 0.74C | 0.83C | C | 1.20C | 1.92C |
| 一遍剁斧、人工费D值 | 0.74D | 0.88D | D | 1.20D | 1.44D | 2.30D |
2.机制石料加工按不同等级石构件的制作人工费换算见下表:
机制石加工等级人工换算表| 定额石加工等级及人工费 | 设计加工等级 | ||||
| 一步做糙二步做糙一遍剁斧二遍剁斧 | 三遍剁斧 | ||||
| 一步做糙、人工费A值 | A | 1.14A | 0.89A | 1.07A | 1.29A |
| 二步做糙、人丁费B值 | 0.88B | B | 0.78B | 0.94B | 1.13D |
| 一遍剁斧、人工费C值 | 1.13C | 1.28C | C | 1.20C | 1.45C |
| 二遍剁斧、人工费D值 | 0.93D | 1.06D | 0.83D | D | 1.20D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梁、柱、枋、石屋面、拱形屋面板工程量按其竣工石料体积计算。踏步、阶沿石、锁口石工程量按投影面积计算,侧塘石以侧面积计算.
二、毛料石菱角石制作安装按“端”计算,机割板菱角石制作安装按“m3”计算。
三、镂(透)空栏板以其外框尺寸体积计算,即其虚透部位体积不扣除。
四、线脚加工、斜坡加工按“延长米”计算。
五、被掩盖的各个面的石料加工工程量按规定的粗加工的外表面计算;剁斧的工程量按其砌筑后的外表面计算。
六、垂带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的斜面面积计算,垂带侧面部分不展开。
七、石雕按其实际雕刻物的底板外框面积计算。
第九章 琉璃砌筑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子目包括琉璃墙身、琉璃其他配件、琉璃花窗等。
二、本章定额子目综合了砌筑弧形墙、云墙等因素在内,砌筑弧形墙或云墙时定额子目不做调整。
三、琉璃梢子不包括圈挑檐点砌腮帮。琉璃山墙上摆砌琉璃梢子、圈挑檐点砌腮帮其工程量与墙身合并计算,其他山墙用琉璃砖圈挑檐点砌腮帮,琉璃砖砌筑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
四、墙帽以双面出檐为准,若遇单面出檐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65。
五、本章消耗量带“( )”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料,其材料费未包括在定额基价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琉璃砖、拼砌花心、贴砌琉璃面砖均以图示露明尺寸以面积计算,砖檐不得并入墙体之内。琉璃花墙以一砖厚编制,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不扣除孔洞所占面积。
二、琉璃坠山花、琉璃梢子按份(个)计算。
三、琉璃花窗的工程量按窗洞的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四、摆砌墙帽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第十章 混凝土及钢筋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现拌混凝土、现浇商品混凝土(泵送)、预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场外汽车运输、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和钢筋制作、安装。其中现浇混凝土包括基础,柱,梁,桁、枋、机,墙、板和其他混凝土等;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场外汽车运输、安装包括柱,梁,屋架,桁、枋、机,板,椽和其他构件;钢筋制作、安装包括现浇构件、预制构件普通钢筋制作安装和钢筋植筋、预埋铁件、钢筋机械连接、焊接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执行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子目时。除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配合比组价外,应另行增加搅拌费、泵送费(具体增加费用另行计算)。
二、混凝土:
1.非悬挑式雨篷、阳台及外挑大于1.8m的外挑梁板式雨篷、阳台,按梁、板有关规则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2.下表中的构件项目以“m2”计量,如设计尺寸超过表内定额取定值时,定额按比例调整。
构件厚度定额取定表|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定额取定值 | 备注 |
| 直形楼梯 | 底板厚度 | 18cm |
梁式楼梯的梯段梁并入楼梯底板内计算折实厚度;阳台雨篷的折实 厚度包括挑出墙(梁)外的挑梁及 台口梁体积,雨篷不包括25cm以 上的翻檐体积 |
| 螺旋形楼梯 | 30cm | ||
| 阳台 | 折实厚度 | 14cm | |
| 雨篷 | 10cm |
3.定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是按常规设计编制的,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应做换算,混凝土的石子粒径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当粒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应做换算。
毛石混凝土中的毛石掺量按20%考虑,设计使用量不同时,其毛石和混凝土用量可按比例调整。
4.基础与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为准,如设计不明确则按厚度划分,15cm以内的为垫层,15cm以上的为基础。
5.地圈梁套用基础梁定额子目,圈梁与过梁套用同一定额子目,异型梁包括十字、L、T形梁,梯形及带搁板企口梁套用矩形梁定额子目。仿古式轩梁、荷包梁等非规则形梁,按平均高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6.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士板,套用板相应定额子目。
7.现浇屋架,按屋架构件的组成套用相应的梁、柱定额子目。
8.墙板不分直形、弧形,均按设计厚度套用墙板定额子目。
9.混凝土斜板浇捣坡度在10°以内时按定额子目执行;坡度在10°~30°范围内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1;坡度在30°~60°范围内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2;坡度在60°以上时,按相应现浇钢筋混凝土墙的定额子目执行。
10.预制构件如采用蒸汽养护时,现场蒸养费另行计算。
11.混凝土构件未考虑早强剂,如需提高早期强度,掺入早强剂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12.预制构件柱、梁、老(嫩)戗、桁、枋、连机等定额中未编列起重机消耗量,且按照现场就位预制考虑;如实际发生构件运输、起吊就位时,套用构件运输相应定额子目。
13.构件汽车运输定额不分构件名称、类别,均按定额子目执行。
14.构件运输基本运距为5km,工程实际运输距离不同,按每增减1km定额子目调整;本定额子目不适用于运距超过35km的构件运输。
15.构件安装高度以20m以内为准,如檐高在20m以内、构件安装高度超过20m时,除塔吊施工以外,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定额子目不包括安装过程中起重机械、运输机械场内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16.小型构件安装包括:插角、雀替、宝顶、莲花头子、花饰块、鼓蹬、楼梯踏步板、隔断板等。地沟盖板、鼓蹬及其他地面构件安装扣除吊装机械费。
17.零星构件系指未列入构件安装子目、单体体积小于0.05m3以内的其他构件。混凝土花窗安装执行小型构件安装定额子目。
18.构件安装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脚手架。需搭设脚手架的,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并套用脚手架工程相应定额。
三、钢筋:
1.钢筋以手工绑扎及点焊编制,焊接方法为电阻点焊。
2.本章所列钢筋为低碳钢,设计要求采用特殊钢材(Ⅳ级以上钢材及进口钢材)时,由于技术性能不同所发生的差价另行计算。
3.冷轧带肋钢筋为定型制造的半成品,不考虑现场加工。
4.植筋按φ20、每根长度1.5m考虑,如钢筋规格调整,定额子目单价应做相应调整。
5.本章定额钢筋机械连接所指的是套筒冷压、锥螺纹和直螺纹钢筋接头,焊接是指电渣压力焊和气压焊方式钢筋接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工程量(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螺栓所占体积及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体积;但应扣除面积超过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丁程量计算:
1.框架结构混凝土分别按柱、梁、板、墙等的有关规定计算。
2.基础:
(1)带形基础按基础断面积乘以长度计算,其外墙基的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计算,内墙基的长度按内墙基净长计算,独立柱基间带形基础长按基底净长线计算,附墙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基础搭接体积按图示尺寸计算。
(2)柱基、柱墩的高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图纸无明确表示时,可以算至基础扩大顶面。
(3)整板基础带梁的,梁体积合并在基础内计算。
(4)基础垫层及各类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3.柱:
(1)柱高按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的高度计算。有梁板的柱高应按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的高度计算。有楼隔层的柱高按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或上一层楼板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2)依附于柱上的云头、梁垫、蒲鞋头的体积按“其他混凝土”中的相应子目计算。
4.梁:
(1)梁高为梁底算至梁顶面的高度。
(2)梁与柱连接时,梁长应按柱与柱间的净距计算;次梁与柱或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次梁长度算至柱侧面或主梁侧面的净距。
(3)梁与墙交接时,伸入墙内的梁头及现浇梁垫并入梁内计算。
(4)过梁长度按图示尺寸,图纸无规定时,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cm计算。
(5)老(嫩)戗(翘角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桁、枋、机:
(1)枋子、桁条、梓桁、连机、梁垫、蒲鞋头、云头、斗拱、椽子等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枋与柱交接时,枋的长度按柱与柱间的净距计算。
6.墙:
(1)墙高以基础顶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计算,平行嵌入墙体的梁,不论凸出与否,均并入墙内计算。
(2)附墙柱、暗柱并人墙内计算。
7.板:
(1)有梁板的混凝土工程量按梁板体积总和计算。
(2)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界,伸人墙内的板头并入板内计算。
(3)戗翼板的混凝土工程量按摔网椽和戗翼板的体积之和计算。
(4)椽望板的工程量按飞椽、沿椽和板的体积之和计算。
(5)亭屋面板(曲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8.其他现浇混凝土构件:
(1)整体楼梯包括楼梯中间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相连接的梁(不包括与楼层过道连接的楼板),按水乎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c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2)阳台、雨篷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挑檐的体积。雨篷、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雨篷、阳台。雨篷挑出超过1.8m的或柱式雨篷不套用雨篷定额,按相应的有梁板和柱计算。
(3)吴王靠、挂落、栏板、栏杆按延长米计算,楼梯的栏板、栏杆长度,如图纸无规定时,按水平投影长度乘以系数1.18计算。
(4)古式零件:指梁垫、蒲鞋头、云头、水浪机、插角、宝顶、莲花头子、花饰块等以及单体积小于0.05m3.未列入的古式小构件。
(5)其他零星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小于0.1m3以内未列入项目的构件,均执行本定额。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的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预制混凝土构件工程量计算,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加损耗计算,其中制作废品率为0.2%、运输堆放损耗率0.8%、安装损耗率为0.5%、总损耗为1.5%。
计算公式为: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量=施工图净用量×(1+总损耗率)。
2.预制混凝土构件净用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空腹构件应扣除空腹体积。漏花窗按其外围面积以“m2”计算,边框线抹灰另按抹灰工程规定计算。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和安装工程量的计算,与构件制作的混凝士工程量计算相同。混凝土花窗安装,按设计外形面积乘以厚度以“m3”计算,不扣除空花体积。
五、钢筋制作安装: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及不同钢种和直径,按设计图纸、标准图集、施工规范规定的长度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t”计算。
2.构件套用标准图集时,按标准图集钢筋(铁件)用量表所列数量计算,图集未列钢筋(铁件)用量表时,按本规则计算。
3.按施工图计算时,钢筋长度应扣除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及加圆钢弯钩长度,施工图未注明时,保护层每边各扣25mm;圆钢弯钩每只各加6.25d。
4.钢筋搭接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施工图未注明的搭接长度,均按35d计算;单根钢筋的连续长度每超过9m增加一个搭接;垂直构件有楼层时,搭接按自然层计算。
5.箍筋和弯起钢筋按设汁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一般的双肢箍筋长度按构件断面周长计算,弯钩不加;四肢箍按构件断面的4H加2.7B(H为断面高度,B为断面宽度)计算,弯钩不加;其他异型箍筋按设计长度加弯钩计算;弯起钢筋不分弯起角度,每个斜边增加长度按梁高(或板厚)乘以0.4计算。
6.双层钢筋撑脚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规定时,均按主筋规格计算,基础底板每平方米1只,长度按板厚乘以2再加1m计算;墙、板每平方米3只,长度按墙板厚度乘以2再加0.1m计算。双层钢筋的撑脚均按墙、板(不包括柱、梁)的净面积计算。
7.定额未考虑变形钢筋的理论重量差,发生时按实际比例计算。
8.除模板工程中使用铁件以外,混凝土构件及砌体内预埋的铁件均按图示尺寸以净重量计算。
9.墙体加固筋及墙柱拉接筋并入现浇构件钢筋内计算。
10.沉降观测点钢筋(或铁件)列入钢筋(或铁件)工程量内计算,采用成品的按成品价计算。
11.植筋以“根”计算。
12.钢筋机械连接、焊接以“个”计算。
第十一章 屋面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子目包括屋面防水及排水、变形缝与止水带、保温隔热、铺望砖、小青瓦屋面(蝴蝶瓦)、筒瓦屋面、琉璃瓦屋面等。
二、防水及保温,平(屋)面以坡度≤10%为准,10%<坡度≤30%,的,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8;30%<坡度≤45%及人字形、锯齿形、弧形等不规则屋面或平面,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3;坡度>45%的,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43。
三、楼地面防水套用本章相应定额。
四、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防水砂浆,定额是以平面和立面列项,实际施工檐沟、地沟及其他零星项目时,套用平面防水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
五、立面防水适用墙面防水工程,立面防水定额是以直形为依据编制的,如为弧形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8。
六、防水卷材胶粘法是以满铺为依据编制的,若为点铺、条铺时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91,粘合剂乘以系数0.7;防水卷材的接缝、收头(含收头处油膏)、冷底子油、胶粘剂等工料已计入定额基价内,不另行计算,设计有金属压条时,材料费另计。
七、卷材部分“每增一层”特指双层卷材叠合,中间无其他构造层;防水卷材定额其卷材均按照厚度4mm以内编制,若厚度大于4mm时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
八、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定额,已综合考虑了滴水线、泛水和伸缩缝翻边等各种加高的工料,但伸缩缝应另列项目计算。使用钢筋网时,套用“第十章混凝土及钢筋工程”相关定额。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定额中,细石混凝土是按照非泵送商品混凝土编制的,如使用泵送商品混凝土时,除材料换算外,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95。
九、屋面排水:水斗按照成品材料、现场安装考虑。
十、变形缝断面或展开尺寸与定额不同时,材料用量按比例换算。
十一、屋面板材保温定额中,如设计采用的板材厚度不同,材料按实换算,其他不变。保温层排气管按DN50UPVC管及综合管件编制;DN50UPVC排气孔按180°单出口考虑,双出口时应增加三通一只;DN40钢管、不锈钢管排气孔按180°煨制弯考虑,当采用管件拼接时另增加弯头两只,管材用量乘以0.7;管材、管件的材质、规格不同,材料按实换算,其他不变。
十二、本章定额包括的铺望砖、盖瓦、屋脊、围墙瓦顶、排山、沟头、花边、滴水、泛水、斜沟、屋脊头等,均以平房檐高在3.6m以内计算为准;檐高超过3.6m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05,二层楼房人工乘以系数1.09,三层楼房人工乘系数1.13,四层楼房人工乘以系数1.16,五层楼房人工乘以系数1.18,宝塔,按五层楼房系数执行。
十三、屋脊、垂带、干塘砌体内,如设计图纸规定需要钢筋加固者,钢筋另行计算。
十四、本定额子目的屋脊、垂带、干塘、戗脊等按营造法原传统做法考虑,如做各种泥塑花卉、人物等,工料费另行计算。
十五、砖、瓦规格和砂浆的厚度、标号等,如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砖瓦的数量及砂浆的标号、厚度可以换算。常用筒瓦屋面及蝴蝶瓦屋面不同搭接系数,瓦的消耗量参考下表:
十六、各种烧制品屋脊头、烧制品宝顶价格未列入基价。
十七、围墙瓦顶分双落水(宽85cm)、单落水(宽56cm)。花沿、滴水、脊等构件应分别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筒瓦屋面不同搭接消耗量参考表计量单位:张/10m2
| 底瓦规格(cm) | 底瓦盖瓦规格(cm) | 底瓦搭接系数 | |||
| 底瓦1/2 | 底瓦1/2.5 | 底瓦1/3 | 底瓦1/3.5 | ||
| 蝴蝶底瓦20×20 | 蝴蝶底瓦20×20 | 456.52 | 570.65 | 684.78 | 798.91 |
| 简瓦盖瓦12×22 | 213.44 | 213.44 | 213.44 | 213.44 | |
| 筒瓦盖瓦14×28 | 167.7 | 167.7 | 167.7 | 167.7 | |
| 蝴蝶底瓦24×24 | 蝴蝶底瓦24×24 | 324.07 | 447.09 | 528.11 | 609.13 |
| 筒瓦盖瓦16×29.5 | 135.59 | 135.59 | 135.59 | 135.59 | |
计量单位:张/10m2
|
蝴蝶底瓦规格 (cm) |
蝴蝶瓦底瓦盖瓦规格 (cm) |
底瓦盖瓦搭接系数 | ||||||
| 1/2 | 1/2.5 | 1/3 | 1/3.5 | 1/4 | 1/5 | 1/7 | ||
| 底瓦16×16 | 底瓦16×16 | 732.79 | 905.49 | 1078.18 | 1250.88 | - | - | - |
| 盖瓦16×16 | - | 863.49 | 1036.18 | 1208.88 | 1381.58 | 1726.97 | 2417.76 | |
| 底瓦18×18 | 底瓦18×18 | 597.56 | 736.44 | 875.33 | 1014.22 | - | - | - |
| 盖瓦16×16 | - | 781.25 | 937.5 | 1093.75 | 1250 | 1562.5 | 2187.5 | |
| 盖瓦18×18 | - | 694.44 | 833.33 | 972.22 | 1111.11 | 1388.89 | 1944.44 | |
| 底瓦20×20 | 底瓦20×20 | 498.52 | 612.65 | 726.78 | 840.91 | |||
| 盖瓦16×16 | - | 713.32 | 855.98 | 988.64 | 1141.3 | 1426.63 | 1997.28 | |
| 盖瓦18×18 | - | 634.06 | 760.87 | 887.68 | 1014.49 | 1268.12 | 1775.36 | |
| 盖瓦20×20 | - | 570.65 | 684.78 | 798.91 | 913.04 | 1141.3 | 1597.83 | |
| 底瓦24×24 | 底瓦24×24 | 366.07 | 447.09 | 528.11 | 609.13 | |||
| 盖瓦20×20 | - | 486.11 | 583.33 | 680.56 | 777.78 | 972.22 | 1361.11 | |
| 盖瓦24×24 | - | 405.09 | 486.11 | 567.13 | 648.15 | 810.19 | 1134.26 | |
十八、琉璃瓦剪边定额子目仅适用于非琉璃瓦屋面琉璃瓦檐头的剪边做法,不适用琉璃瓦屋面的变色剪边作法。琉璃瓦剪边定额子目以“一勾二筒”做法为准,并已包括了檐头附件在内,因而不得再另执行檐头附件定额。
十九、墙帽、牌楼、门罩等琉璃瓦铺设,坡长在“一勾四筒”以内者执行剪边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屋面防水、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斜屋面按斜面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面积,上翻部分也不另行计算;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500mm计算,列入屋面工程量内。
二、屋面其他保温材料定额按设计图示面积乘以厚度以“m3”计算,计算面积时应扣除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三、墙基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墙的立面防水、防潮层,不论内墙外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四、基础底板的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扣除桩头所占面积。
五、屋面排水中,泛水、沿沟按延长米乘以展开宽度以“m2”计算;水斗按设计数量以“只”计算。
六、变形缝与止水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七、保温层排气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件所占长度,保温层排气孔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八、屋面铺瓦按飞椽头或封檐口图示尺寸的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延尺系数,以“m2”计算。重檐面积的工程量,应合并计算。飞檐隐蔽部分的望砖,另行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屋脊、竖带、干塘、戗脊、斜沟、屋脊头等所占的面积均不扣除。
九、屋脊按图示尺寸扣除屋脊头水平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垂带、环包脊按屋面坡度,以“延长米”计算。
十、戗脊长度按戗头至摔网椽根部(上廊桁或步桁中心)弧形长度,以延长米计算。戗脊根部以上工程量另行计算,分别按垂带、环包脊、泥鳅脊定额子目执行。
十一、围墙瓦顶、檐口沟头、花边、滴水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十二、排山、泛水、斜沟,按水平长度乘以屋面坡度延长系数,以延长米计算。
十三、各种屋脊头,宝顶以“只”计算。
第十二章 仿古木作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柱,梁,桁(檩)条、枋、替木、搁栅、椽、戗角、斗拱、木作配件、古式木门窗、槛、框、门窗配件,古式木栏杆、坐凳、雨达板、鹅颈靠背、挂落、飞罩、木地板、木楼梯、板间壁及天花、匾额、楹联、木材雕刻等。
二、定额中的木构件除注明者外,均以刨光为准,刨光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定额中木材含量均为毛料。
三、柱子、梁、桁、枋、替木、搁栅、椽、戗角、斗拱、木作配件、古式木门窗、槛、框、门窗配件、古式木栏杆、坐凳、雨达板、鹅颈靠背、挂落、飞罩、木地板、木楼梯、板间壁及天花、匾额、楹联等定额中的木材除注明者外,以一、二类木种为准。设计使用三、四类木种的,其制作人工耗用量乘以系数1.3,安装人工耗用量乘以系数1.15,制作安装合并的定额人工耗用量乘以系数1.25。
四、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为准,如需烘干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门簪截面不分六边形、八方形或是否带梅花线,定额均不做调整,端面以素面为准,带雕饰者,另行计算。
六、各种坐凳及倒挂楣子制作安装定额包括边抹、心屉及白菜头、楣子腿等框以外延伸部分,但不包括字、握拳、卡子花、团花及花牙子的制作安装。
七、将军门、实踏大门、撒带大门、攒边门、贡式樘子对子门安装,定额包括转轴及转轴铁环安装,大门栓及门栓铁环另计,古式木门窗定额中的“门锁、小五金”均未包括。
八、隔扇、槛窗及帘架上的横披窗执行槛窗及心屉定额;支摘窗上的横披窗(包括夹门上亮窗)执行支摘窗定额。
九、支摘窗制作定额括边抹及心屉;隔扇、槛窗、支摘窗及夹门、楣子、花式栏杆、什锦窗仔所用的卡子花、团花、工字、握拳另行计算。
十、隔扇、槛窗定额已包括了边抹企线、起凸、打凹及裙板,未包括心屉、裙板及绦环板的雕饰。
十一、隔扇、槛扇安装采用鹅项、碰铁者,另行计算;支摘窗纱扇安装套用支摘窗扇安装定额,支摘纱窗心屉制作包括钉纱。
十二、什锦窗桶座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墙体的不同厚度;贴脸、仔屉均以单面为准,棂条仔屉已综合考虑了各种花形。
十三、混凝土构件上安装木斗栱时,木斗栱制作安装套用相应斗栱定额,预埋件按实结算。
十四、本章斗栱定额编号12-180-12-189按营造法原做法编制,定额编号12-190-12-216按营造则例做法编制。
按营造则例编制的斗栱。斗口均以8cm为基准编制,斗口尺寸变动时,定额按下表调整。
定额调整系数表| 斗口 | 5cm | 6cm | 7cm | 8cm | 9cm | 10cm | 11cm | 12cm | 13cm | 14cm | 15cm |
| 人工费调整系数 | 0.7 | 0.78 | 0.88 | 1 | 1.13 | 1.28 | 1.45 | 1.64 | 1.85 | 2.09 | 2.36 |
| 材料费调整系数 | 0.25 | 0.43 | 0.67 | 1 | 1.42 | 1.95 | 2.6 | 3.38 | 4.29 | 5.36 | 6.6 |
十五、本章木构件制作、安装定额均未包括雕刻,如发生雕刻则按相应定额计算。
十六、木雕定额仅为雕刻费用,花板框架制作安装按相应的定额计算;木雕定额按单面雕刻考虑,双面雕刻乘以系数2。木雕定额以A级木材雕刻为准,若为B级木材,定额乘以系数1.25,C级木材定额乘以系数1.5。A、B、C级木材分类如下:
A级木材:原始杉木、东北松、椴木、桦木、榆木、白杨木、银杏木、水曲柳、樟木等。
B级木材:亮楞木、山樟木、菠萝格木、铜糙木等。
C级木材:铁糙木、花梨木、红木等。
木雕定额按一般的雕刻工艺及质量要求编制的,若要求雕刻工艺复杂或质量要求较高者,定额乘系数1.1~1.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柱、梁、枋子(垫板)、斗盘枋、桁条、椽、椽花、戗角等木构件均按设计最大外形尺寸(长、宽、高),以“m3”计算(其中圆木构件工程量按设计长度及设计的小头直径查木材材积表计算,有收分的圆木柱直径按未收分前的圆木柱小头直径查木材材积表计算)。
二、梁、枋各构件长度的取定:当梁、枋端头为半榫或银锭(燕尾)榫者,长度算至柱子中心;当端头为穿透榫或箍头榫者,长度算至榫头外端;当长度整体外伸时,应算至端头。
三、斗棋以座计算,里口木、瓦口板等以“m”计算,填栱板(垫栱板)、垫疝板等均按设计最大外形尺寸以“m2”计算。
四、古式门窗按扇面积以“m2”计算,抱坎、上下槛按“延长米”计算。
五、各种槛、门框、腰枋、门栊按长度以“m”计算。
六、窗塌板、坐凳面按最大外接长度乘以宽度以“m2”计算。
七、帘架大框以边框外围面积计算,下边以地面上皮为准。
八、望板依其板厚,按其屋面不同几何形状的斜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连沿、扶脊木、角梁等所占面积,飞椽下重叠部分的望板的工程量另行计算,并入望板工程量。摔网板、卷戗板、鳖角壳板均按其展开面积计算。
九、桶子板、包镶桶子口按面积计算。
十、鹅颈靠背(美人背)按上口长度计算。
十一、隔扇、槛窗、支摘窗及夹门、屏门、坐凳及倒挂楣子、门窗扇均按边抹外围面积计算。
十二、各种心屉(不包括什锦窗心屉)有仔边者按仔边外围面积计算,无仔边者按所接触的边抹里口面积计算。
十三、什锦窗以洞口面积计算。
十四、飞罩工程量按长度以“m”计算。
十五、雕刻工程量按框内的花板面积计算,无框的按雕刻花纹的最大外围矩形尺寸面积计算。
十六、雀替、梁垫、霸王拳等雕刻工程量按只计算。
第十三章 地面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细墁地面、糙墁地面、细墁散水、糙墁散水、墁石子地等。定额中砂浆的种类、配合比、施工厚度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按设计规定调整。
二、铺墁地面的定额中已综合了掏柱顶卡口等因素,其中细墁地面及散水综合了砖件的砍磨、散水出(窝)角等,糙墁地面及散水综合了守缝、勾缝等做法,不得另行计算。
三、细墁、糙墁地面,不分室内、室外均执行同一铺墁地面定额。
四、铺墁地面均不包括找平层及踢脚线。
五、方砖、城砖铺装项目的面层材料,定额按已完成铺装前各项加工的成品考虑。若要进行现场加工的,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六、铺墁地面及散水中采用砂基层的,砂基层按50厚编制。若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
七、满铺卵石面的拼花是按单色卵石、粒径4~6cm编制的,设计分色或粒径不同时,应另行计算。水泥砂浆厚度按25厚编制。
八、铺卵石面层定额包括选、洗卵石和清扫、养护路面。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墁地面及散水(细墁、糙墁)等均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包括牙子所占面积)。其中:
1.室内地面不扣除磉石(柱顶石)、垛、柱、佛像底座、间壁墙、附墙烟囱以及面积小于或等于1.3m2的空洞等所占面积。
2.室外地面应扣除大于0.5m2的树池、花坛、台阶、坡道等所占面积。
3.散水应扣除树池、花坛、台阶、坡道等所占面积。
二、铺卵石面层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包括牙子所占面积)。不扣除砖、瓦条拼花所占面积,有方砖心的应扣除方砖心所占面积;应扣除大于0.5m2的树池、花坛等所占面积。
第十四章 抹灰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墙、柱面仿古抹灰,其他仿古抹灰。
二、定额中砂浆的种类、配合比、施工厚度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按设计规定调整。
三、弧形墙面抹灰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材料乘以系数1.02。
四、其他零星项目抹灰是指山花象眼、穿插档、什锦窗侧壁、匾心、小红山及单块面积小于3m2的廊心墙等处的抹灰。单块面积大于3m2的廊心墙抹灰,应执行墙面定额。
五、须弥座、冰盘檐抹灰定额按不带花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抹灰工程量的计算,除本章另有规定者外,均以结构尺寸为准。
二、墙面抹灰。
1.外墙抹灰面积,分抹灰种类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不扣除柱门、什锦窗洞口及面积小于或等于1.3m2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空圈的侧壁、顶面和垛的侧壁抹灰并入相应的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外墙高度由室外设计地坪(有台明者由台明上皮;无台明而有散水者由散水上皮)算起:
(1)墙出檐者算至檐下皮;
(2)有檐口天棚者算至檐口天棚下皮。
2.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净长乘高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门、窗框外围面积,下同)和空圈洞所占面积,不扣除柱门、踢脚线、挂镜线、装饰线、什锦窗洞口及面积小于或等于0.3m2的孔洞和墙面与构件交接处所占面积,但门窗洞口及空圈周围侧壁和顶面抹灰面积也不增加;墙垛侧面积并入内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内墙高度由室内地(楼)面算起,有内墙裙者,其抹灰高度自墙裙上边线算起:
(1)有露明梁者算至梁底;
(2)板下墙算至板底;
(3)吊顶抹灰的算至顶棚底;吊顶不抹灰的算至顶棚底另加20cm。
3.墙裙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混凝土梁、柱及独立砖柱抹灰项目。均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四、其他仿古项目抹灰。
1.除须弥座、冰盘檐外均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须弥座、冰盘檐均按图示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第十五章 油漆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木材面油漆、混凝土构件油漆、抹灰面油漆、水质涂料、外墙涂料及金属漆、仿石纹(木纹)油漆、地仗等。
二、油漆工程均按手工操作编制,如采用不同施工方法均执行本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油漆工程根据不同的施工部位及施工对象,工程量分别按以下表中工程量计算规定计算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系数计算:
1.木材面套用单层木门窗项目(多面涂刷按单面汁算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系数表(木材面套用单层木门窗项目)| 项目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规定 |
| 单层木门窗 | 1 | 框(扇)外围面积 |
| 双层木门窗 | 1.36 | |
| 三层木门窗 | 2.4 | |
| 百叶木门窗 | 1.4 | |
| 古式长窗(宫、蔡、万、海棠、书条) | 1.43 | |
| 古式短窗(宫、蔡、万、海棠、书条) | 1.45 | |
| 圆形、多角形窗(宫、蔡、万、海棠、书条) | 1.44 | |
| 古式长窗(冰、乱纹、龟六角) | 1.55 | |
| 古式短窗(冰、乱纹、龟六角) | 1.58 | |
| 圆形、多角形窗(冰、乱纹、龟六角) | 1.56 | |
| 厂库大门 | 1.2 | |
| 石库门 | 1.51 | |
| 屏门 | 1.26 | |
| 贡式樘子对子门 | 1.26 | |
| 间壁、隔断 | 1.1 | 长×宽(满外量、不展开) |
|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 1 | |
| 古式木栏杆(带碰槛) | 1.32 | |
| 吴王靠 | 1.46 | 延长米 |
| 木挂落 | 0.45 | |
| 飞罩 | 0.5 | |
| 各种窗屉、隔扇心屉 | 1.5 | 长×高(单层双面做) |
| 2 | 长×高(双层双面做) |
2.木材面套用木扶手(不带托板)项目:
工程量计算系数表[木材面套用木扶手(不带托板)项目]| 项目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规定 |
| 木扶手(不带托板) | 1 | 延长米 |
| 木扶手(带托板) | 2.5 | |
| 窗帘盒 | 2 | |
| 夹堂板、封沿板 | 2.2 | |
| 挂衣板、黑板框、生活园地框 | 1.5 | |
| 挂镜线、窗帘棍、天棚压条 | 0.4 | |
| 瓦口板、眼沿、勒望、里口木 | 0.45 | |
| 木座槛 | 2.39 |
3.木材面套用木地板项目:
工程量计算系数表(木材面套用木地板项目)| 项目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规定 |
| 木地板 | 1 | 长×宽 |
| 木楼梯 | 2.3 | 水平投影(不包括底面) |
| 木踢脚板 | 0.16 | 延长米 |
4.木材面套用其他木材面项目(单面涂刷,按单面计算工程):
工程量计算系数表(木材面套用其他木材面项目)| 项目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规定 |
| 木板、胶合板天棚 | 1 | 长×宽 |
| 屋面板带桁条 | 1.1 | 斜长×宽 |
| 清水板条檐口天棚 | 1.1 | 长×宽 |
| 吸音板(墙面或天棚) | 0.87 | |
| 鱼鳞板墙 | 2.4 | |
| 暖气 | 1.3 | |
| 出人口盖板、检查口 | 0.87 | |
| 筒子板 | 0.83 | |
| 木护墙、墙裙 | 0.9 | |
| 壁橱 | 0.83 | 投影面积之和,不展开 |
| 船篷轩(带压条) | 1.06 | |
| 竹片面 | 0.9 | 长×宽 |
| 竹结构 | 0.83 | 展开面积 |
| 望板 | 0.83 | 扣除椽面后的净面积 |
| 疝填板 | 0.83 |
5.抹灰面油漆、涂料,可按下表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系数表(抹灰面油漆、涂料)| 项目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规定 |
| 有梁板底 | 1.1 | 长×宽 |
| 密肋、井字梁底板 | 1.5 | 长×宽 |
| 混凝土平板或楼梯试 | 1.3 | 水平投影面 |
6.混凝土仿古式构件油漆项目(多面涂刷,按单面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系数表(混凝土仿古式构件油漆项目)| 项目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规定 |
| 柱、梁、架、桁、枋仿占构件 | 1 | 展开面积 |
| 古式栏杆 | 2.9 | 长×宽(满外量、不展开) |
| 吴王靠 | 3.21 | |
| 挂落 | 1 | 延长米 |
| 封沿板 | 0.5 | |
| 混凝土座槛 | 0.55 |
7.大木构件及零星构件油漆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
附:平身科斗栱展开面积参考表。
平身科斗栱展开面积参考表| 斗栱分类名称 | 单位 | 平身科外檐拽架展开面积(斗口规格) | ||||||||||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 m2 | ||||||||||||
| 一斗三升 | 攒 | 0.23 | 0.33 | 0.46 | 0.59 | 0.75 | 0.93 | 1.13 | 1.35 | 1.59 | 1.85 | 2.13 |
| 一斗二升交麻叶 | 攒 | 0.26 | 0.37 | 0.5 | 0.66 | 0.82 | 1.03 | 1.26 | 1.52 | 1.81 | 2.15 | 2.54 |
| 三踩单翘品字科 | 攒 | 0.41 | 0.59 | 0.81 | 1.05 | 1.33 | 1.65 | 1.99 | 2.37 | 2.78 | 3.23 | 3.72 |
| 三踩单昂 | 攒 | 0.52 | 0.75 | 1.03 | 1.34 | 1.7 | 2.09 | 2.53 | 3.01 | 3.53 | 4.1 | 4.72 |
| 五踩重昂品字科 | 攒 | 0.69 | 1 | 1.36 | 1.78 | 2.25 | 2.78 | 3.38 | 4.05 | 4.8 | 5.63 | 6.55 |
| 五踩单翘单昂 | 攒 | 0.8 | 1.15 | 1.57 | 2.05 | 2.6 | 3.2 | 3.87 | 4.6 | 5.4 | 6.27 | 7.22 |
| 五踩琵琶科后秤尾 | 攒 | 1.12 | 1.62 | 2.2 | 2.87 | 3.63 | 4.49 | 5.43 | 6.46 | 7.58 | 8.79 | 10.09 |
| 匕踩三翘品字科 | 攒 | 1.11 | 1.6 | 2.17 | 2.84 | 3.59 | 4.43 | 5.36 | 6.38 | 7.49 | 8.69 | 9.98 |
| 七踩单翘重昂 | 攒 | 1.18 | 1.7 | 2.31 | 3.01 | 3.82 | 4.71 | 5.71 | 6.81 | 8.01 | 9.31 | 10.71 |
| 九踩四翘品字科 | 攒 | 1.48 | 2.13 | 2.85 | 3.78 | 4.78 | 5.91 | 7.14 | 8.48 | 9.93 | 11.5 | 13.19 |
| 九踩重翘重昂 | 攒 | 1.53 | 2.2 | 3 | 3.92 | 4.96 | 6.12 | 7.39 | 8.77 | 10.28 | 11.91 | 11.66 |
| 九踩单翘三昂 | 攒 | 1.56 | 2.25 | 3.06 | 4 | 5.07 | 6.25 | 7.57 | 9.02 | 10.6 | 12.32 | 14.16 |
注:1.表中数量均为斗栱(沿垫拱板位置分界)的单面面积。
2.角科斗栱,按表中相应数量乘以下列系数:外拽(室外)面乘以系数3.5;内拽(室内)面乘以系数1.5;牌楼(包括内外双面)乘以系数6。
第十六章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综合脚手架和单项脚手架。
二、本章脚手架不分搭设材料及搭设方法,均执行本定额。
三、综合脚手架:
1.综合脚手架适用于仿古建筑工程及地下室脚手架,不适用构筑物、塔、围墙及无围护结构的廊、亭、阁、台、榭等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沿高在3.6m以内时,定额乘以系数0.3。
2.定额已综合内、外墙砌筑脚手架,外墙装饰脚手架,斜道和上斜平台。地下室综合脚手架中已综合了基础超深脚手架。
3.檐高30m以上50m以内的仿古建筑,层高超过6m时,按檐高30m以内每增加1m定额执行。
qq:7783001414.综合脚手架定额未包括下列施工脚手架,发生时按单项脚手架规定另列项目计算:
(1)高度在3.6m以上的内墙和天棚饰面或吊顶安装脚手架;
(2)无地下室时基础深度超过2m(自设计室外地坪起)的脚手架;
(3)电梯安装井道脚手架;
(4)人行过道防护脚手架;
(5)网架安装脚手架。
5.马头墙带垛头的每头增加60元增加架子费。
四、单项脚手架:
1.外墙脚手架定额未综合斜道和上料平台,发生时应另列项目计算。
2.外墙装饰应利用外墙砌筑脚手架,如不能利用需另行搭设时,按外墙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8,材料乘以系数0.3。
3.高度在3.6m以上的内墙装饰脚手架,如不能利用满堂脚手架,需另行搭设时,按内墙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乘以系数0.3。
4.高度大于等于3.6m且小于等于5.2m的天棚抹灰或安装,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m另按增加层定额计算。如仅勾缝、刷浆或油漆时,按满堂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4,材料乘以系数0.2。
5.砌筑围墙套用内墙脚手架定额,如另一面需装饰时,脚手架另套用内墙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8,材料乘以系数0.3。
6.砖墙(除围墙外)厚度在一砖半以上,石墙厚度在40cm以上,应计算双面脚手架,外面套用外墙脚手架,内面套用内墙脚手架。
7.无地下室基础深度超过2m时(白设计是外地坪起)应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乘系数0.6。深度超过3.6m时。另按增加层定额乘以系数0.6。
8.戗和屋面如需搭设脚手架,套用满堂脚手架定额。
9.廊(花架廊)、亭、阁、台、榭、桥及假山套用单项脚手架定额。
五、塔、刹等的脚手架根据设计及施工要求另行计算。
六、砖(石)柱脚手架适用于高度大于2m的独立柱。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综合脚手架:
工程量按仿古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计算。有地下室时,地下室与上部建筑面积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半地下室并入上部建筑计算。
下列未计入仿古建筑面积的,其工程量并入仿古建筑面积计算。
1.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层高在2.2m及以上者按墙(柱)外围水乎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m者计算1/2面积。
2.凸(飘)窗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建筑物门廊按其结构顶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建筑物阳台均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单项脚手架:
1.砌墙脚手工程量按内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空洞等面积),外墙乘以系数1.15,内墙乘以系数1.1。
2.外墙脚手架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外墙的长度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墙中心线的顶面高度计算;内墙脚手架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内墙净长乘以内墙净高计算。由山墙者高度算至山尖二分之一高度处。
3.廊(花架廊)脚手架工程量按水平投影外边线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廊顶高度以面积计算。廊顶高度在3.6m以下套用内墙脚手架,在3.6m以上套用外墙脚手架。
4.假山的脚手架工程量按外围水平投影最大周长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假山顶高度以面积计算。
5.翘角屋面脚手架发生时,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6.围墙脚手架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至围墙顶,长度按围墙中心线计算,单落水按单面计算,双落水按双面计算,洞口面积不扣,砖垛(柱)也不折加长度。
7.满堂脚手架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量按天棚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作面高度以设计室内地坪(楼面)至天棚底,无天棚者至楼底或屋面板底;斜天棚按室内山墙平均高度计算。
8.园桥脚手架按桥侧面实际需要搭设面积计算,套用外墙脚手架定额。园桥拱洞脚手架另按桥拱洞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用园拱桥脚手架定额。
9.斜道、起重平台、进料平台分别按高度以“座”计算。
第十七章 模板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模板和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其中现浇钢筋混凝土模板包括基础模板,柱、梁模板,桁、枋、连机模板,墙、板模板和其他混凝土模板;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包括预制柱、梁、桁、枋、连机、板、椽、屋架的模板、其他预制构件模板和地膜、胎膜。
二、现浇混凝土模板是按模板支撑高度3.6m以内编制的,如果高度超过3.6m且在8m以内时,钢支撑、零星卡具乘以系数1.3,人工乘以系数1.15,高度超过8m且在12m以内时,钢支撑、零星卡具乘以系数2.5,人工乘以系数1.2;高度超过12m且在16m以内时,钢支撑、零星卡具乘以系数3.6。人工乘以系数1.25;高度超过16m时,钢支撑、零星卡具乘以系数4.8,人工乘以系数1.35。
三、清水混凝上模板按相应定额子目的模板用量乘以系数1.05,人工乘以系数1.1。
造价.home四、椽望板、戗翼板、亭屋面板,其模板定额均按带椽考虑。设计要求不粉刷的,模板用量乘以1.05,人工乘以系数1.3。
五、圆形柱有卷刹的,模板及支撑用量乘以系数1.2,模板人工乘以系数1.3,圆钉乘以系数2。
六、凸出的装饰线、装饰块、梁垫、柱帽,依附于柱上的牛腿、现浇水浪机模板按古式构件计算模板。带花纹另计。
七、斗栱定额按斗口10cm考虑。斗口每增减1cm,人工减增10%。
八、零星构件指体积在0.5m3以内的其他构件。
九、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均不包括地胎模,地胎模另行计算,套用地胎模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构件模板,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工程量均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含模量仅供参考。
二、汁箅混凝土墙、板工程量时,应扣除单孔面积大于0.3m2以上的孔洞面积,孔洞侧边工程量另加;不扣除单孔面积小于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孔洞侧边也不增加。
三、梁、板、墙设后浇带时,模板工程量不扣除后浇带部分,后浇带模板也不单独计算。
四、构造柱与墙咬接的马牙搓按柱每侧加3cm合并计算,套用柱模板定额。
五、整体楼梯按接触面积计算,包括楼梯平台、楼梯平台梁、楼梯斜梁、楼梯与楼梯板。
六、地槽、地沟、水池模板包括底、壁、盖工程量,依附于池壁上的柱等附件并入池壁工程量计算。
七、每立方米现浇混凝土构件含模量参考表如下:
每立方米现浇混凝土构件含模量参考表| 项目名称 | 含模量(m2) | 项目名称 | 含模量(m2) | ||
| 基础垫层 | 1.9 |
圆形桁条、梓 桁 |
φ15cm以内 | 25.46 | |
| 毛石混凝土、无筋混凝土 | 4.28 | φ15cm以上 | 18.27 | ||
| 无梁式带形基础 | 1.35 | 枋子 | 25 | ||
| 有梁式带形基础 | 3.81 | 连机 | 35.71 | ||
| 基础梁 | 16.1 | 预留部浇捣 | 18.98 | ||
| 独立基础 | 4.42 |
有梁板、 肋形板 |
厚10cm以内 | 14.77 | |
| 杯形基础 | 3.93 | 厚10cm以上 | 11.14 | ||
| 整板基础(无梁式) | 0.36 | 平板、斜板 | 厚10cm以内 | 16.64 | |
| 整板基础(有梁式) | 2.1 | 厚10cm以上 | 11.1 | ||
| 矩形柱 | 断面周长70cm以内 | 25 | 椽望板 | 35.89 | |
| 断面周长100cm以内 | 18.18 | 戗翼板 | 37.69 | ||
| 断面周长150cm以内 | 11.43 | 亭屋面板 | 板厚6cm以内 | 27.5 | |
| 断面周长150cm以上 | 9.3 | 板厚6cm以上 | 17.5 | ||
| 圆形柱 | φ20cm以内 | 24.69 | 整体楼梯 | 12.32 | |
| φ30cm以内 | 17.78 | 雨篷 | 21.76 | ||
| φ30cm以上 | 11.1 | 阳台 | 13.65 | ||
|
矩形梁 圆形梁 |
高20cm以内 | 19.84 | 古式栏板 | 简式 | 35.63 |
| 高30cm以内 | 14 | 繁式 | 53.45 | ||
| 高30cm以上 | 9.67 | 古式栏杆 | 简式 | 23.98 | |
| φ20cm以内 | 19.75 | 繁式 | 35.96 | ||
| φ30cm以内 | 14.23 | 吴王靠 | 简式 | 59.25 | |
| φ30cm以上 | 9.99 | 繁式 | 88.88 | ||
| 异型梁(椭岡形梁、弧拱形梁) | 9.5 | 压顶 | 11.1 | ||
| 圈梁 | 8.33 | 古式零件 | 46.88 | ||
| 过梁 | 12.68 | 其他零星构件 | 33.06 | ||
| 老(嫩)戗 | 22.24 | 地沟、地槽 | 8 | ||
|
矩形桁条、 梓桁 |
高20cm以内 | 23.62 | 水池 | 厚15cm以内 | 15.41 |
| 高20cm以上 | 14.78 | 厚15cm以上 | 10.05 | ||
第十八章 垂直运输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垂直运输定额项目包括机械垂直运输和人工垂直运输。人工垂直运输指不利用机械设备载运材料。
二、民居建筑垂直运输分现浇混凝土结构及其他结构两种类型。除现浇混凝土结构外,其余均属其他结构。
三、垂直运输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相应楼层顶面的高度。坡屋面建筑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屋脊顶高度。
四、檐口高度在3.6m以内的单层园林建筑,垂直运输定额乘以系数0.3。
五、塑假山高度在6m以内的垂直运输定额乘以系数0.5。
六、建塔的垂直运输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实计算。
七、相连的建筑物檐高不同时,根据不同高度的垂直分界面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套用相应定额。
八、屋顶绿化的垂直运输费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机械垂直运输:
1.园林古建筑和民居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
2.塑假山按假山基底占地面积以“m2”计算。
二、人工垂直运输:
1.按不同材料以定额所示计量单位分别计算。
2.若运输高度超过18m,人工根据18m以内子目按比例乘以系数换算。
第十九章 其他措施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围堰、湿土排水。其中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包括建筑物超高人工降效增加费、建筑物超高机械降效增加费、建筑物超高加压水泵台班及其他费用、建筑物层高超过3.6m增加压水泵台班;围堰包括土草围堰、筑岛填心等;排水包括湿土排水、抽水等。
二、超高施工增加费。
苏*州轩*振*达软-件*技-术*科*技*有*些*公*司1.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2.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3.建筑物超高加压水泵台班及其他费用按钢筋砼结构编制,遇层高超过3.6m时,按每增加1m相应定额计算,超高不足1m的,每增加1m相应定额按比例调整。
三、本章定额未包括大型施工机械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以及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基础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选用的实际机械种类及规格,按《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的有关规定计算。
四、围堰。
1.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
2.围堰工程包括50mm范围内取土。取土在50mm范围以外(按挖、运土方另计算费用)或外购土方时,套用定额时,每立方米土应扣除现场挖运黏土人工0.5工日。定额含量中所列黏土数量为自然密实土方数量。
3.编织袋围堰定额中如使用麻袋或其他编织袋装土围筑的,材料按其规格单价进行换算。
4.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应扣除定额中驳船费用,栈桥搭设费用另计。
5.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沙、砂砾石。
五、湿土排水定额包括沟槽、基坑土方开挖期间的所有排水;抽水定额适用于池塘、河道、围堰等排水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1.各降效系数中包括的内容指建筑物首层室内地坪以上的全部工程项目,不包括大型机械的基础、运输、安拆费、垂直运输、各类构件单独水平运输、各项脚手架、预制混凝土及金属构件制作项目。
2.人工降效的计算基数为规定内容中的全部人工费。
3.机械降效费的计算基数为规定内容中的全部机械台班费。
4.同一建筑物有高低层时,应按首层室内地坪以上不同檐高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超高人工降效费和超高机械降效费。
5.建筑物超高施工用水加压增加的水泵台班及其他费用,工程量同首层室内地坪以上综合脚手架工程量。
二、围堰:
1.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面积乘以堤顶中心线的长度以体积计算。
2.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三、排水:
1.湿土排水工程量按所挖湿土方量,以体积计算。
2.抽水工程量按所需或实际的排水量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