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总 说 明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九册,具体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1二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二、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审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浙江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同时参考了公路、水利等专业定额和其他省市相关定额,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定额人工按定额用工的技术含量综合为一类人工和二类人工,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其中土石方工程人工为一类人工,其余均为二类人工。本定额中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量中考虑;
2.本定额中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表示。本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以其他材料费的形式表示。
八、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2.本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消耗量已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3.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需要再次搬运的,应在二次搬运费项目中列支。
九、关于定额单价的取定:人工单价,一类人工125元/工日,二类人工135元/日;材料单价按《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取定;机械台班单价根据《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取定。
十、本定额中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厂拌三渣等均按商品价考虑,其单价中除包括产品出厂价外,还包括了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装卸费用。采用泵送混凝土的,其单价包括泵送费用。
十一、本定额中混凝土项目按运至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编制,若实际采用现拌混凝土浇捣的,人工、机械消耗量调整如下:
1.人工增加0.392 工日/m3;
2.增加500L混凝土搅拌机0.03台班/m3。
十二、混凝土定额中已按结构部位取定泵送混凝土或非泵送混凝土的材料价格,若定额所列混凝土形式与实际不同时,除混凝土单价换算外,人工消耗量调整如下:
1.泵送商品混凝土凋整为非泵送商品混凝土: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5;
2.非泵送商品混凝土调整为泵送商品混凝土: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75。
十三、本定额巾所使用的砂浆按于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
1.实际使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巾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0.382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0.167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
2.实际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湿拌预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0 工日,并扣除十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十四、本定额巾混凝土养护已根据不同定额子目综合考虑养护材料。若定额按塑料薄膜考虑,实际使用土工布养护时,土工布消耗量按塑料薄膜定额用量乘以系数0.4,其他不变;若定额按土工布考虑,而实际使用塑料薄膜养护时,塑料薄膜消耗量按土工布定额用量乘以系数2.5,其他不变。
十五、本定额巾周转材料的同库维修费及场外运费:
1.钢模板(含钢支撑)的回库维修费已按其材料单价的8%计入消耗量;
2.钢模板(含钢支撑)、木模、脚手架的场外运费已按机械台班形式计入定额子目,不另单独计算。
十六、本定额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小型预制构件等制作的工程量计算,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另加1.5%损耗率。
十七、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如现场无水、电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十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九、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的降效增加费,本定额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十、本定额与浙江省其他工程预算定额的关系:凡本定额包含的项目,应按本定额项目执行:本定额缺项部分,可按其他工程预算定额有关册、章的相关说明执行。
二十一、本定额中用括号“()”表示的消耗量,均未计入基价。
二十二、本定额巾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二十三、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
第一册《通用项目》
册说明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 8版)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护坡、挡墙工程,地基加固、围护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共7章607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项目通用于《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册定额的除外)。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市政工程》(2008);
4.《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现行的设计、施丁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6.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
四、本册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椐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五、本册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配备的。
六、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分为土方工程和石方工程两部分,包括人工挖土方,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人工清理土堤基础,人工挖土堤台阶,人工装、运土方及人工挖淤泥、流砂等,共2节156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三、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大于或等于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挖运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机械运湿土除外),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四、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五、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按每1000m3增加340元计算。
六、推土机推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
七、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外,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八、挖密实的钢渣,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九、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围护并带有大型横向支撑的深基坑开挖。定额中已包括湿土排水,若需要采用井点降水,其费用另计,并扣除定额中的污水泵消耗量及费用。
十、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定额中机械按下表调整。
机械调整表| 宽度 | 两边停机施工 | 单边停机施工 |
| 基坑宽15m以内 | 履带式起重机15t | 履带式起重机25t |
| 基坑宽15m以外 | 履带式起重机25t | 履带式起重机40t |
十一、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十二、本章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石方体积换算见下表。
土、石方体积换算表| 名称 | 虚方体积 | 天然密实度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松填体积 |
| 土方 | 1 | 0.77 | 0.67 | 0.83 |
| 1.2 | 0.92 | 0.8 | 1 | |
| 1.3 | 1 | 0.87 | 1.08 | |
| 1.5 | 1.15 | 1 | 1.25 | |
| 石方 | 1.54 | 1 | - | 1.31 |
二、土、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体积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采用爆破开挖时,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极软岩、软岩20cm,较软岩、硬质岩15Cm。工作面宽度与石方超挖量不得重复计算,石方超挖仅计算坡面超挖,底部超挖不计。
三、夯实土堤按设计断面计算。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以内。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除有特殊工艺要求的管道节点开挖土石方工程量按实计算外,其他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石方量的2.5%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各种管道、基础、垫层和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六、挖土放坡系数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若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均未明确的,可按下表有关内容计算。
挖土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深度(m) | 人工开挖 | 机械开挖 | ||
| 沟槽、坑内作业 | 沟槽、坑边作业 | 顺沟槽方向坑上作业 | |||
| 一、二类土 | 1.2 | 01:00.5 | 01:00.3 | 01:00.8 | 01:00.5 |
| 三类土 | 1.5 | 01:00.3 | 01:00.3 | 01:00.7 | 01:00.3 |
| 四类土 | 2 | 01:00.3 | 01:00.1 | 01:00.3 | 01:00.3 |
| 管道结构宽 | 混凝土管道基础90° | 混凝土管道基础>90° | 金属管道 | 构筑物 | |
| 无防潮层 | 有防潮层 | ||||
| 500以内 | 400 | 400 | 300 | 400 | 600 |
| 1000以内 | 500 | 500 | 400 | ||
| 2500以内 | 600 | 500 | 400 | ||
| 2500以上 | 700 | 600 | 500 | ||
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不包括各类垫层)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每侧增加100mm。
塑料管道铺设沟槽开挖底宽度,若设计中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明确的按本规定计算:无支撑沟槽开挖,底宽度按管道结构宽每侧加30cm 工作面计算;有支撑沟槽开挖,按下表计算,
有支撑沟槽开挖宽度| 管径深度(m) | DN150 | DN225 | DN300 | DN400 | DN500 | DN600 | DN800 | DN1000 |
| ≤3.00 | 800 | 900 | 1000 | 1100 | 1200 | 1300 | 1500 | 1700 |
| ≤4.00 | - | 1100 | 1200 | 1300 | 1400 | 1500 | 1700 | 1900 |
| >4.00 | - | - | - | 1400 | 1500 | 1600 | 1800 | 2000 |
七、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车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下表中系数。
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坡度系数表| 项目 | 推土机 | 人力及人力车 | |||
|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15以上 |
| 系数 | 1.75 | 2 | 2.25 | 2.5 | 5 |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八、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厚度小于或等于.30cm的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底宽小于或等于7m,且底长大于3倍底宽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或等于3倍底宽,且基坑底面积小于或等于150m2按基坑计算。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九、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外,机械挖沟槽、基坑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机械挖土按实挖土方量计算,人工挖土土方量按实套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5,挖土深度按沟槽、基坑总深确定,但垂直深度不冉折合水平运输距离。
十、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1km以内定额中自卸汽车含量乘以系数1.10
十一、土壤及岩石分类具体见下表,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岩石按软质岩、硬质岩分类。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 土壤名称 | 开挖方法 |
| 一、二类土 |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
| 三类土 |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
| 四类土 |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需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
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一2001(2009年局部修订版)定义。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 代表性岩石 | 开挖方法 | 单轴饱和抗压强度Rc(MPa) | |
| 软质岩 | 极软石 |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 <5 |
| 2.强风化的软岩; | ||||
| 3.各种半成岩 | ||||
| 软岩 | 1.强风化的坚硬岩; |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 5~15 | |
| 2.中等(弱)风化~强风化的较坚硬岩; | ||||
| 3.中等(弱)风化的较软岩; | ||||
| 4.未风化的泥岩、泥质页岩、绿泥石片岩、绢云母片岩等 | ||||
| 较软岩 | 1.强风化的坚硬岩: | 用爆破法开挖 | 15~30 | |
| 2.中等(弱)风化的较坚硬岩; | ||||
| 3.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砂质泥岩、泥灰岩、泥质砂岩、粉砂岩、砂质页岩等 | ||||
| 硬质岩 | 较坚硬岩 | 1.中等(弱)风化的坚硬岩; | 30~60 | |
| 2.未风化~微风化的;熔结凝灰岩、大理岩、板岩、白云岩、石灰岩、钙质砂岩、粗晶大理岩等 | ||||
| 坚硬岩 | 1.未风化~微风化的; | >60 | ||
| 2.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辉绿岩、率武岩、安山岩、片麻岩、奎质板岩、石英岩、硅技胶结的砾岩、石英砂岩、奎质石灰岩等 | ||||
注:本表依据《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 50218—2014进行分类。
第二章 护坡、挡墙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抛石、石笼,滤层、泄水孔,护坡、台阶,基础、护底,压顶,挡墙,勾缝,伸缩缝,共8节45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道路、城市内河及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护坡、挡墙工程。
三、石笼以钢笼和铁丝制作,每个体积按0.5m3计算,设计的石笼体积或制作材料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四、挡墙工程需搭设脚手架时执行本册定额第六章“措施项目”中脚手架定额。
五、块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立方米块石增加人工0.12工日,水0.5m3。
六、护坡、挡墙的钢筋执行本册定额第四章“钢筋工程”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抛石工程量按设计断面以“m3”计算。
二、滤沟、滤层按设计尺寸以“m3”计算。
三、台阶以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计算。
四、块石护脚砌筑高度超过1.2m需搭设脚手架时,可按脚手架工程相应项目计算,块石护脚在自然地面以下砌筑时,不计算脚手架费用。
五、护坡、基础、护底、压顶、挡墻的砌体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m3”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六、勾缝工程量按砌体表面积计算。
七、伸缩缝按缝宽按实际铺设的面积以“m2”计算。
第三章 地基加固、围护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注浆、高压旋喷桩、水泥搅拌桩、地下连续墙、渠式切割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连续墙(TRD)、咬合灌注桩、碎石振冲桩、钢筋锚杆(索)、土钉、喷射混凝土(护坡),共10节66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按软土地层建筑地下构筑物时采用的地基加同方法和围护工艺进行编制。地基加固是控制地表沉降,提高土体承载力,降低土体渗透系数的一个手段,适用于深基坑底部稳定、基坑与边坡支护、隧道暗挖法施工、路基和其他建筑物基础加同等。
三、地基注浆所用的浆体材料(水泥、外加剂等)用量应按设计含量调整。
四、高压旋喷桩:
1.定额已综合考虑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旋喷桩中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根据设计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2.施工产生涌土、浮浆的清除外运,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5计算,套用本册第一章中土方外运定额子目。
五、水泥搅拌桩:
1.单、双轴深层水泥搅拌桩定额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m3)的13%考虑,三轴水泥搅拌桩、钉型水泥土双向搅拌桩定额的水泥掺入量分别按加固土重(1800k/m3)的18%和15%考虑,如设计水泥掺量不同时按每增减1%定额计算。
2.单、双轴水泥搅拌桩定额已综合考虑了正常施工工艺所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
3.三轴水泥搅拌桩定额按二搅二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一搅一喷按相应定额的人工消耗量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4增加相应费用:每减一搅一喷按相应定额的人工消耗量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4扣减相应费用。
4.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其余不变。
5.水泥搅拌桩空搅部分费用按相应定额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其余不计。
6.插、拔型钢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正常施工条件下的型钢施工损耗,型钢的租赁使用费另行计取。若遇设计或场地原因要求只插不拔时.每吨工程量扣除人工0.26工日、50t履带式起重机0.042台班以及立式油压千斤顶、液压机所有台班消耗量,并增加型钢消耗量950kg。
7.水泥搅拌桩桩顶凿除执行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第九章“临时工程”中的凿除灌注桩定额子目并乘以系数0.1计算。
8.深层水泥搅拌桩施工产生涌土、浮浆的清除外运,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计算,执行本册第一章土方外运定额子目。
9.定额按不掺添加剂编制,如设计有要求,另按设计要求增加添加剂材料费。
六、地下连续墙:
1.挖土成槽的护壁泥浆按普通泥浆编制,若需要采用重晶石泥浆可进行调整。
2.导墙开挖、挖土成槽土方的运输、回填,套用本册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成槽产生的泥浆按成槽工程量乘以系数0.2计算。泥浆池搭拆、废浆处理及外运套用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定额。地下连续墙墙顶凿除执行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第九章“临时工程”中的凿除灌注桩定额子目。
3.地下连续墙钢筋笼、钢筋网片、预埋铁件以及导墙钢筋制作、安装,执行本册定额第四章“钢筋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4.地下连续墙在软岩与极软岩中施工时不计入岩增加费。
5.地下连续墙墙底注浆管埋设及注浆定额执行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钻孔灌注桩的相应定额。
七、渠式切割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连续墙(TRD)、咬合灌注桩的导墙按地下连续墙导墙相应定额子目执行。渠式切割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连续墙(TRD)施工产生涌土、浮浆的清除外运,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5计算,执行本册第一章土方外运定额子目。渠式切割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连续墙(TRD)墙顶凿除执行本定额第三册《桥涵丁程》第九章临时工程中的凿除灌注桩定额子日乘以系数0.1。
八、振冲碎石桩空打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0.5计算,其余不计,振冲碎石桩泥浆池建拆、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0.2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中的相应定额。
九、锚杆定额按水平施工编制,当设计为垂直锚杆时(≥75°)钻孔定额人工及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85°其他不变。锚杆、锚索注浆定额中注浆材料按水泥砂浆编制,如设计不同时,材料价格换算,其余不变。锚索制作、安装定额未包括钢绞线锚索回收,发生时另行计算回收费用。
十、高压旋喷桩、深层水泥搅拌桩、振冲碎石桩的单位工程打桩工程量少于100m3时,打桩定额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2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注浆:
1.分层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纸规定深度以“m”计算,注浆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注明体积计算。
2.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纸规定深度以“m”计算,注浆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没计冈纸明确加同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没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距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以此网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二、高压旋喷桩工程量,钻孔按原地面至设计桩底底面的距离以“延长米”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m3”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三、水泥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不分单轴、双轴和三轴,均按设计图示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以“m3”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面积。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加灌长度按0.5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原地面高差小于0.5m时,加灌长度按实际计算。
2.空搅部分的长度按原地面至设计桩顶面的长度减去加灌长度计算。
3.插、拔型钢工程量按没计图示型钢重量以“t”计算。
4.钉型水泥土双向搅拌桩按单个桩截面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面积
四、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长度乘开挖宽度及深度以“m3”计算,浇捣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m3”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墙厚及成槽深度(自然地坪至连续墙底深度)以“m3”计算。泥浆池建拆、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槽工程量乘以系数0.2计算。入岩增加费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乘以入岩深度以“m3”计算。
3.工字钢封口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及施工规范以“t”计算。
4.连续墙混凝土浇注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墙厚及墙深另加加灌高度以“m3”计算。加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0.5m计算;若设计墙顶标高至原地面高差小于0.5m时,加灌高度按实际计算。
5.接头管、接头箱及清底置换按设计图示连续墙的单元以“段”为单位,其中清底置换按连续墙设计段数计算,接头管、接头箱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定额中已包括接头管、接头箱的摊销费用。
五、渠式切割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连续墙(TRD)工程量按成槽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另加加灌高度以“m3”计算。加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0.5m计算;若设计墙顶标高至原地面高差小于0.5m时,加灌高度按实际计算。
六、咬合灌注桩按设计图示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以“m3”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面积。
七、振冲碎石桩按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m3”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0.5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至原地面高差小于0.5m时,加灌高度按实际计算。
八、锚杆(索)钻孔、注浆工程量分不同孔径按设计图示人土长度以“延长米”计算、锚杆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重量以“t”计算。锚墩、承压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
九、砂浆土钉、钢管护坡土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十、护坡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挂网按设计用钢量以“t”计算。
第四章 钢筋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预应力钢绞线、钢筋场内运输、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安放。共5节71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给排水及生活垃圾处理等工程。
三、定额中钢筋按圆钢及带肋钢筋两种分列,圆钢采用HP1B300,带肋钢筋采用HRB400,钢板均按A3钢计列,预应力筋采用Ⅳ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因设计要求采用钢材与定额不符时,可以换算调整。
四、隧道洞内工程使用本章定额子目时,人工、机械消耗量应乘以系数1.20。
五、预应力构件巾的非预应力钢筋按普通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六、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制作按普通钢筋相应定额计算
七、现浇构件和预制构件的钢筋制作、安装均按本章定额执行。
八、本章定额中已包含1 50m的钢筋水平运输距离,若现场钢筋水平运距超过150m时,超运距费用另行套用钢筋水平运输定额
九、以没计地坪为界,±3.00m以内的构筑物不计垂直运输费二超过+3.00m时,±0.00以上的全部钢筋按本章垂直运输定额计算垂直运输费;低于-3.00m时,±0.00以下的全部钢筋按本章垂直运输定额计算垂直运输费
十、普通钢筋:
1.钢筋工作内容包括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成型、安放及浇捣混凝土时的维护用工等全部工作。
2.钢筋的搭接(接头)数量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的,φ10以上的长钢筋按每9m计算一个搭接(接头)。
3.普通钢筋未包括冷拉、冷拔,如设计要求冷拉、冷拔时,费用另行计算。
4.传力杆按φ22编制,若实际不同时,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应按下表系数调整。
传力杆人工、机械消耗量系数调整表| 传力杆直径 | φ28 | φ25 | φ22 | φ20 | φ18 | φ16 |
| 调整系数 | 0.62 | 0.78 | 1 | 1.21 | 1.49 | 1.89 |
5.植筋用钢筋的制作、安装按钢筋质量执行普通钢筋定额子日 植筋增加费工作内容包括钻孔和装胶。定额中的钢筋埋深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筋直径规格为20mm以下的,按钢筋直径的15倍计算,并大于或等于100mm;
(2)钢筋直径规格为20mm以上的,按钢筋直径的20倍计算。
当设计埋深长度与定额不同时,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可调整。
十一、预应力钢筋、预应力钢绞线:
1.预应力钢筋项目未包括时效处理,设计要求时效处理时,费用另行计算。
2.预应力钢筋项目中已包括锚具安装的人工费,但未包含锚具数量,锚具材料费用另行计算。
3.先张法预应力钢筋、钢绞线制作以及安装定额巾未考虑张拉、冷拉台座,发生时按本章先张法预应力钢筋张拉台座、冷拉台座定额另行计算。
4.后张法预应力张拉定额巾未包括张拉脚手架,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5.预应力钢绞线定额巾钢绞线按φ15.24考虑,束长按一次张拉长度考虑
6.预应力钢绞线定额按两端张拉考虑,如设计采用单端张拉时,人工消耗量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8计算,单端张拉或双端张拉应按设计规定确定,如果设计未规定,可按以下规则执行:直线20m以内的按单端张拉执行、直线20m以上和曲线预应筋均按双端张竡执行。
7.预应力钢绞线智能张拉定额已包括制作安装压浆管道、压浆等相关内容。定额中已计入波纹管定位钢筋的消耗量,并已综合考虑了不同结构形式,定位钢筋同定预应力钢束设置原则为:直线段每80cm,平、纵弯曲范围内每50cm。当定位钢筋的设计消耗量与定额消耗量不同时,可按设计量予以调整。定额中的波纹管按塑料波纹管考虑,当设计采用金属波纹管成品或管材直径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规格予以调整。
8.横向预应力钢绞线张拉,按两端设置锚具、双端张拉编制。如设计采用单端张拉时,人工消耗量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8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工程,应区分不同钢筋种类和规格,以“t”计算。
二、钢筋连接采用套筒冷压、直螺纹、锥螺纹、电渣压力焊和气压焊接头的,其数量按没计图示及规范要求,以“个”计算。
三、铁件、拉杆按没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四、植筋增加费按“个”计算。
五、先张法预应力钢筋长度,按构件外型长度计算 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的预应力钢筋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孔道长度减0.35nm,螺杆另计。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计。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15m计算,如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加0.35m计算。
5.钢绞线采用JM、XM、OV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钢铰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
六、构件预留的压浆管道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孔道长度,以“m”计算,管道压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张拉孔道断面面积乘管道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预应力筋体积。
七、锚具为外购成品,包括锚头、锚杯、夹片、锚垫板和螺旋筋,工程量按设计用量计算。
八、钢筋笼安放,按设计图示尺寸及施工规范以“t”计算。
第五章 拆除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拆除旧路,拆除人行道,拆除侧、平石,拆除混凝土管道,拆除金属管道,拆除镀锌管,拆除砖石构筑物,拆除混凝土障碍物,伐树、挖树蔸,路面凿毛,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共11节82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本册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有关子目执行。
三、风镐拆除项目中包括人丁配合作业。
四、人工、风镐拆除后的旧料及岩石破碎机破碎后的废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其清理外运费用可套用本册第一章相应定额子目。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应扣除回收价值。
五、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章定额。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人工或机械拆除基础、垫层时,按本章拆除砖石构筑物、拆除混凝土障碍物定额执行,其清理外运费用套用本册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六、本章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冈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七、人工拆除各种稳定层套用人工拆除有骨料多合土定额项目。人工拆除石灰土、二碴、三碴、二灰结石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执行拆除无骨料多合土基层或拆除有骨料多合土基层定额。风镐拆除石灰土执行风镐拆除无筋混凝土面层定额乘以系数0.70。风镐拆除二碴、三碴、二灰结石及水泥稳定层等半刚性基层执行风镐拆除无筋混凝土面层定额乘以系数0.80。
八、岩石破碎机拆除道路沥青混凝土面层、二碴、三碴、二灰结石及水泥稳定层等半刚性道路基层或底层,按岩石破碎机拆除无筋混凝土类路面层定额乘以系数0.80。岩石破碎机拆除坑、槽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按岩石破碎机拆除无筋及有筋混凝土障碍物定额乘以系数1.30。
九、沥青混凝土路面切边执行本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锯缝机锯缝项目。
十、水泥混凝土路面多锤头碎石化和共振碎石化适用于原水泥路面的就地破碎处理再利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m2”计算。
二、拆除侧、平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m”计算。
三、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其实体体积以“m3”计算。
四、伐树、挖树蔸按实挖数以“棵”计算。
五、路面凿毛、路而铣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面积以“m2”计算。铣刨路面厚度大于5cm时须分层铣刨。
六、水泥混凝土路面多锤头碎石化和共振碎石化按设计顶面而积以“m2”计算。
第六章 措施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拔工具桩,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围堰工程,施工降水、排水,工程监测、监控,共6节172个子目
二、打拔工具桩:
1.打拔工具桩定额适用于市政各专业册的打拔工具桩
2.打拔工具桩定额中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m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 如水深在1m以上2m以内者,其工程量则按水、陆各50%计算。
3.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两艘驳船搁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4.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遇打斜桩(斜度小于或等于1:6,包括俯打、仰打)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5.导桩及导桩夹术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中
6.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7.打拔桩架90°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已综合考虑。
8.竖、拆柴油打桩机架费用另行计算。
9.钢板桩和术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崩中。
10.打拔工具桩应根据桩入土深度不同和土壤类别所占比例,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11.水上打拔工具桩如发生水上短驳,则另行计算其短驳费。
12.打拔槽型钢板桩定额是按钢板桩周转摊销方式考虑。打拔拉森钢板桩定额是按拉森钢板桩市场租赁方式考虑。
三、支撑工程:
1.支撑工程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检查井及大型基坑的支撑。
2.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做调整。
3.除槽钢挡土板外,本章定额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2。
4.定额巾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槽坑支撑宽度为4.1m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4.1 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考虑。按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工日数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0。
5.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6.钢桩挡土板中的槽钢桩按设计数量以“t”计算,按本章第一节“打拔工具桩”相应定额执行。
7.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0.61。
8.大型基坑支撑安装及拆除定额是按钢支撑周转摊销方式考虑
四、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定额中钢管脚手架已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砌筑物高度超过1.2m可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用。
2.仓面脚手架不包括斜道,若发生则另按《浙江省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中脚手架斜道计算;但采用井字架或吊扒杆转运施工材料时,不再计算斜道费用.对无筋或单层布筋的基础和垫层不计算仓面脚手费。
五、围堰工程:
1.围堰工程适用于市政工程围堰施工项目。
2.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费用可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另计、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椐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3.围堰工程50m范同以内就地取土、砂、砂砾,均不计土方和砂、砂砾的材料价格。取50m范围以外的取土、砂、砂砾,应计算土方和砂、砂砾材料的挖、运费用,但应扣除定额巾土方现场挖运的人工20工日/100m3黏土。定额括号巾所列黏土数量为取自然土方数量,结算中可按取土的实际情况调整。
4.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按本章第一节“打拔工具桩”相应定额执行,数量按实计算。定额括号中所列打拔工具桩数量仅供参考。
5.编织袋围堰定额中如使用麻袋装土围筑,材料应根据麻袋的规格、单价换算,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按定额规定执行。
6.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而采用搭设栈桥,则应扣除定额中驳船费用并套用相应脚手架子目。
7.定额同堰尺寸的取定:
(1)土草围堰的堰顶宽为1~2m,堰高为4m以内;
(2)土石混合同堰的堰顶宽为2m,堰高为6m以内;
(3)圆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2.5m,堰高5m以内;
(4)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6m以内;
(5)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6m以内;
(6)竹笼围堰竹笼问黏土填心的宽度为2~2.5m,堰高5m以内;
(7)小笼围堰的堰顶宽度为2.4m,堰高为4m以内。
8.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罔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9.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黏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5m,超出部分执行筑岛填心子目。
10.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六、施工降水、排水:
1.井点降水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黏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抽水定额适用于池塘、河道、同堰等处的明排水。
2.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深井井点的采用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6m以内采用轻型井点,6m以上30m以内采用相应的喷射井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井点及深井井点。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巾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轻型井点管问距为1.2m,喷射井点管间距为2.5m,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10m。
3.井点降水过程中,如需提供资料,则水位监测和资料整理费用另计。
4.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5.井点降水必须保证连续供电,在电源无保证的情况下,使用备用电源的费用另计。
七、工程监测、监控:工程监测、监控是地下构筑物建造时,反映施工对周围建筑群影响程度的测试手段。工程监测、监控定额适用于建设单位确认需监测的工程项目,但不适用对特殊房屋及建筑物的特殊监测。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测试数据,工程结束后监测数据立案成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拔工具桩:
1.打拔圆木桩:按设计桩长L(检尺长)和圆木桩小头直径D(检尺径)查《木材、立木材积速算表》计算圆木桩体积。
2.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二、大型基坑支撑安装及拆除工程量按设计质量以“t”计算,其余支撑工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以“m2”计算。
三、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以墙面砌筑高度以“m2”计算。柱形砌体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m2”计算;浇混凝土用仓面脚手按仓面的水平面积以“m2”计算。
四、围堰工程分别采用立方米和延长米计量。用立方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巾心线的长度计算。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五、施工降水、排水:
1.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以10根为一套。井点使用以“套·天”计算,一天按24h计算。除轻型井点外,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按一套计算;轻型井点尾数25根以内的按0.5套,超过25根的按一套计算。井管的安装、拆除以“10根”计算。
2.真空深井、直流深井和承压井降水的安装、拆除以“座”计算,井点使用的定额单位为“座·天”。
3.湿土排水工程量按所挖湿土方量进行计算,抽水工程量按实际的排水量进行计算。
六、工程监测、监控:
1.工程监测、监控包括地表监测孔布置、地下监测孔布置和监测二三部分。其中地表测孔深度与定额不同时可内插计算工程量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2.监控测试以一个施工区域内监控的测定项目划分为三项以内、六项以内和六项以外.以“组日”为计量单位,监测时间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第七章 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固定式施工围挡、运输小型构件,场内运输半成品混合料,共3节15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的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1m3以内的构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同定式施工围挡定额子目分混凝土基础、模板、砖砌体、围挡板,其中混凝土基础和砖砌体工程量分别按实体积以“m3”计算,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围挡板工程量按其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二、小型构件、场内运输半成品混合料运输距离按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的距离计算。
附录
一、砂浆、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 说明
一、本配合比定额是依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I 98—2010及《通用硅酸盐水泥》CB 175—2007等有关规范,结合浙江省实际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中的“砂浆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修汀而成的。
二、本定额只编列材料消耗量,配制所需的人工、机械费已包括在各章节相应定额子目中。
三、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均以干硬收缩压实后的密实体积计算,并考虑了配制损耗。
四、本定额的各项配合比仅供确定工二程造价时使用,不能作为文际施工用料的配合比。实际施工中各项配合比内各种材料的需用量,应根据有关规范规定及试验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用量配制.其材料用量与本定额不同时,除设计有特殊规定或企业自主报价时,可按实际试验资料进行调整外,其余均不涮整。
五、本定额混凝土配合比细骨料是按中、细砂各50%综合,粗骨料按碎石编制的。如实际全部采用细砂时,可按混凝土配合比定额中水泥用量乘以系数1.025;如使用卵石。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在c15及其以上时,按相应碎石混凝土配合比定额的水泥用量乘以系数0.975
六、防水混凝土设计要求抗渗P6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25或抗渗P8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40时,均套用普通混凝土配合比定额。如设计要求抗渗P8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时.可套用C25/P8混凝土配合比定额。
七、设计要求按“内掺法”掺用膨胀剂(如uEA)和其他制剂时,应按掺入量等量减扣相应混凝士配合比定额中的水泥用量。
二、单独计算的台班费用 说明
一、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基础费用:
1.同定式基础未考虑打桩.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2.高速卷扬机组合井架固定基础,按同定式基础乘以系数0.2计算
3.不带配重的自升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按实际计算
二、特、大型机械安装拆卸费用:
1.安装、拆卸费中已包括机械安装后的试运转费用。
2.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费定额是按塔高60m确定的;如塔高超过60m,每增加15m,安装、拆卸费用(扣除试车台班后)增加10%。
3.柴油打桩机安装、拆卸费中的试车台班是按1.8t轨道式柴油打桩机考虑的,实际打桩机规格不同,试车台班费按实进行调整。
4.步履式柴油打桩机按相应规格柴油打桩机计算;多功能压桩机按相应规格静力压桩机计算:双头搅拌桩机按1.8t轨道式柴油打桩机乘以系数0.7,单头搅拌桩机按1.8t轨道式柴油打桩机乘以系数0.4,振动沉拔桩机、静压振拔桩机、转盘式钻孔桩机、旋喷桩机按1.8t轨道式柴油打桩机计算。
三、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
1.场外运输费用中已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
2.场外运输费用为运距25km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费用。
3.凡利用自身行走装置转移的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按实际发生台班计算,不足0.5台班的按0.5台班计算,超过0.5台班不足1台班的按1台班计算。
4.特、大型机械在同一施工点内、不同单位工程之间的转移,定额按100m以内综合考虑,如转移距离超过100m:在300m以内的,按相应场外运输费用乘以系数0.3;在500m以内的,按相应场外运输费用乘以系数0.6。如机械为自行移运者,按“利用自身行走装置转移的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需解体或铺设轨道转移的,其费用另行计算。
5.步履式柴油打桩机按相应规格柴油打桩机计算;多功能压桩机按相应规格静力压桩机计算;双头搅拌桩机按5t以内轨道式柴油打桩机乘以系数0.7,单头搅拌桩机按5t以内轨道式柴油打桩机乘以系数0.4,振动沉拔桩机、静压振拔桩机、旋喷桩机按5t以内轨道式柴油打桩机计算。
第二册《道路工程》
册说明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共5章386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
三、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587—2013;
2.《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
3.《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01;
4.《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5.《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杭州市交通设施工程预算定额(试行)》;
7.《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SHA1-31(01)-2016;
8.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四、本册定额中的工序、人工、机械、材料等均系综合取定。
五、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执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
六、道路基层及面层的铺筑厚度均为压实厚度。
七、本册定额的多合土项目按现场机拌考虑,部分基层项目考虑了厂拌。
八、本册定额凡使用石灰的子目,均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编制预算中,应先计算出石灰总用量,然后套用消解石灰子目。
九、本册定额未包括智能交通系统。
十、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路基处理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路床(槽)整形、路基肓沟和弹软土基处理,共3节72个子目。
二、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三、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所需人工,边坡所出余土弃运至路基50m以外。
四、砂石肓沟定额断面与设计断面不同时,定额消耗量按比例换算。
五、混凝土滤管肓沟定额巾不含滤管外滤层材料,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子目。
六、堆载预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堆载四面的放坡和修筑坡道,未包括堆载材料的运输,发生时费用另行计算。
七、真空预压砂垫层厚度按70cm考虑,当设计材料、厚度不同时,应做调整。
八、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发生土方场外运输时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子目。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按C15强度等级的配合比编制,如设计强度等级不同,可按设计调整相应的材料消耗量。
九、袋装砂井直径按7cm编制,当设计砂井直径不同时,按砂井截面积比例调整黄砂用量,其他消耗量不变。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定额,其材料消耗量已包括砂袋、塑料排水板的预留长度。
十、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定额中未考虑块石、钢筋锚固等因素,如实际发生可按实计算有关费用。定额中土工布按3009/m取定,如实际规格为150、200、4009/m2时,定额人工分别乘以系数0.7、0.8、1.2。
十一、路基填筑泡沫混凝土按干密度级别为500kg/m3的配合比编制,如设计干密度级别不同,可按设计调整相应的材料消耗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床(槽)碾压宽度应按设计道路底层宽度加加宽值计算。加宽值在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按底层两侧各加25cm计算,人行道碾压加宽按一侧计算。
二、堆载预压、真空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固面积以“m2”计算。
三、强夯分满夯、点夯,区分不同的夯击能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夯击范围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每边超边基础外缘的宽度3m计算。
四、掺石灰、改换片石,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五、石灰砂桩工程量为设计桩断面乘以设计桩长以“m3”计算。
六、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按设计图示桩长(包括桩尖)以“m”计算。弃土外运按成孔体积以“m3”计算。
七、袋装砂井及塑料排水板工程量应按设计深度以“m”计算。
八、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九、路基填筑应按填筑体积以“m3”计算。
第二章 道路基层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石灰、粉煤灰、土基层,石灰、粉煤灰、碎石基层,石灰、土、碎石基层,粉煤灰三渣基层,砂砾石底层(天然级配),卵石底层,碎石底层,块石底层,矿渣底层,塘渣底层,砂底层,石屑底层,沥青稳定碎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稳定碎石砂基层,顶层多合土养生,消解石灰,共17节74个子目。
二、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符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以调整。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得调整。
三、混合料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顶层需进行养生,养生期按7d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顶层多合土养生定额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
四、各种底、基层材料消耗中如作面层封顶时不包括水的使用量,当作为面层封顶时如需加水碾压,加水量可另行计算。
五、基层混合料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
六、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分机拌人铺、机拌沥青摊铺机摊铺、厂拌人铺、厂拌沥青摊铺机摊铺,发生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其他基层如采用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摊铺的,可套用厂拌粉煤灰三渣基层(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摊铺)相应定额子目,材料换算,其他不变。
七、本章中设有“每减1cm”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按规范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以此类推。
八、本章定额未包括搅拌点至施工地点半成品运输,发生时套用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半成品运输定额。
九、现拌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定额中水泥掺量按5%和6%分别编制,如设计水泥掺入量不同,按设计调整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工程路基应按设计道路基层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道路工程多合土养生面积计算,按设计基层的顶层面积以“m2”计算。
三、道路基层与底层工程量计算时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面积。设计道路基层横断面是梯形时.应按其截面平均宽度计算面积。
第三章 道路面层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简易路面(易耗层),沥青表面处治,沥青贯入式路面,透层、黏层、封层,橡胶沥青应力吸收层(SAMI),黑色碎石路面,粗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伸缩缝,水泥混凝土路面防滑条,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块料路面,土工布贴缝,共16节83个子目。
二、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有筋、无筋等不同因素所影响的工效。水泥混凝土路面的传力杆、边缘(角隅)加固筋、纵向拉杆等,套用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第四章“钢筋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三、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按商品混凝土考虑
四、喷洒沥青油料定额中,透层、黏层、封层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两种油料,具体应根据设计材质套用相应子目。如果设计喷油量不同,消耗量按设计调整。
五、摊铺彩色沥青混凝土面层时,套用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定额,主材换算,柴油消耗量乘以系数1.2。
六、橡胶沥青应力吸收层(SAMI)橡胶沥青喷油量按2.5kg/m2编制,当设计喷油量不同时,按设计量调整。
七、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如没计为企口时,按相应定额执行,其中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01。模板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八、块料路面定额石材厚度按8cm厚编制,如设计厚度不同,主材换算;同时石材厚度每增加1cm,相应定额人工消耗量每100m2增加1工日。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二、伸缝嵌缝工程量按设计缝长乘以设计缝深以“m2”计算。
三、缩缝锯缝机切缝、填灌缝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四、路面防滑条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五、模板工程量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按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计算。
六、土工布贴缝按混凝土路面缝长乘以设计宽度以“m2”计算(纵横相交处面积不扣除)。
第四章 人行道及其他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行道基础,人行道板安砌,铺草坪砖,花岗岩面层安砌,广场砖铺设,现浇人行道面层,侧、平石垫层,侧、平石安砌,现浇侧、平石,砌筑树池,共10节32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所采用的人行道板、侧平石、花岗岩等铺砌材料与设计不同时,应进行调整换算,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不变。
三、各类垫层厚度如与设计不同时,材料、搅拌机械的消耗量应进行调整,人工消耗量不变。材料配合比如与设计不同时,材料应进行调整,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四、预制成品侧石安砌中,如其弧形转弯处为现场浇筑,则套用现浇侧石子目。
五、现场预制侧平石制作定额套用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六、高度大于40cm的侧石按高侧石定额套用
七、人行道板安砌定额中人行道板如采用异型板,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材料消耗量不变。人行道砖人字纹铺装按异型考虑
八、花岗岩面层安砌定额中石材厚度按4cm编制,如设计厚度不同,石材应做换算,同时石材厚度每增1cm,相应定额人工消耗量每100m2增加0.5工日.
九、广场砖铺设离缝定额中广场砖消耗量已扣除缝宽面积,计算工程量时不得重复扣除。
十、广场砖铺贴定额中所指拼图案,指铺贴不同颜色或规格的广场砖形成环形、菱形等图案。分色线性铺装按不拼图案定额套用。
十一、现浇人行道面层按本色水泥编制,如设计配色与上光应另行增加颜料与上光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板、草坪砖、花岗岩板、广场砖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应扣除侧石、树池及单个面积大于0.3m2以上矩形盖板等所占面积。当单个面积大于0.3m2以上矩形盖板表面镶贴花岗岩等其他材质面层时,其工程量计入相应人行道铺设面积内。
二、侧、平石安砌、砌筑树池等项目以“m”计算,现浇侧石与零星砌砖以“m3”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侧、平石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四、花坛、台阶花岗岩面层安砌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m2”计算。
第五章 交通管理设施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标志牌、标志杆、路面标线、信号灯安装、交通隔离设施、其他附属设施,共6节125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交通标志杆、门架杆、信号灯及标志牌按成品考虑。定额中的小型标志牌成品材料单价含铝槽、抱箍和螺栓费用,但不含反光膜的费用;大型标志牌为未计价材料。
三、柱式标志杆依据杆的直径和长度按“根”计算。若安装双柱式标志杆时,按相应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计算。F杆包括三F、四F,T杆包括双T、三T、四T杆。
四、标志牌安装分三角形、圆形、正方形、长方形等。标志牌安装按地面组装,与标志杆进行连接、拼装成型考虑。
五、面积在1.5m2以内的标志牌,按形状分类,以“块”为单位,标志牌铝合金板厚度按1.5mm考虑,如实际设计不同,标志牌单价可做换算调整。
六、附着式反光轮廓标安装于波形梁护栏或其他护栏上,已综合考虑各种安装方法。路面突起路标采用黏合剂黏合于混凝土或沥青路面上。
七、路面标线包括纵向标线、横道线和标记。标记包括箭头、文字、字符、图形等。
八、路面标线定额中,如实际不刷底漆或不撤反光玻璃珠,则扣减定额中底漆、手推式热熔底漆车或反光玻璃珠的消耗量,其余不变。
九、信号灯按发光单元透光面尺寸(φ300、φ400)及功能(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等)分类。本定额取各自其中一种规格作为定额基价,套用定额时信号灯单价按实际类型和规格型号进行换算调整,其余不变。
十、定额中全封闭固定式隔离护栏、机非塑胶隔离墩、防撞设施、减速垄、塑胶警示柱、路边线轮廓标等均为成品,计算时按成品价考虑。成品材料的规格、型号或材料不同时可做换算。
十一、基础挖填方及钢筋可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十二、混凝土基础定额中未包括下部预埋件,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三、手孔井定额中已综合了铺垫层、浇筑混凝土、砌井、水泥砂浆抹面、安装盖板等工作内容。
十四、定额中防撞筒、水马未包括灌水或灌砂的费用,发生时按实另计。
十五、人(手)孔井按照杭州市综合交通研究中心提供的设计图编制,如设计混凝土强度与定额不同时,可调整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标志牌按设计图示尺寸数量以“块”计算。小型标志牌定额中反光膜数量及单价按一般情况考虑,如实际不同,反光膜数量及单价可调整,其余不变。
二、柱式标志杆依据杆的直径和长度以“根”为单位,悬臂式标志杆以“t”为单位。悬臂式弯杆质量按弯杆、上法兰、螺栓等的总质量计算,F(T)杆质量按立柱、横梁、法兰(立柱上法兰及横梁法兰)、加劲肋、盖帽、螺栓的总质量计算。
三、门式架以“t”为单位。门式架的质量按立柱、横梁、直斜腹杆、法兰(立柱及横梁)、加劲肋、柱帽、螺栓等的总质量之和计算。
四、路面标线线条按标线漆划的净面积计算。凸起路标按实际安装个数计算。预成型标带按贴铺路面面积计算。箭头按个数计算。文字、字符按单体的外围矩形面积计算,图形按外框尺寸面积计算,标线清除按实际清除面积计算。
五、信号灯按发光单元透光面积尺寸(φ300、φ400)及功能分类(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等),以“组”为单位计算。
六、防眩板按设计安装长度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如防眩板实际安装的间距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调整定额中的材料数量。
第三册《桥涵工程》
册说明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和装饰工程,共10章566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范围:
1.城镇范围内的桥梁工程:
2.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4.《上海市市政预算定额》SHA 1-31(01)-2016;
5.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四、本册定额有关说明:
1.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现场预制,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采用商品构配件编制造价时,按构配件到达工地的价格计算。
2.圆管涵执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定额,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5。
3.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为界,若超过8m时,应考虑超高因素(悬浇箱梁除外);
(1)按提升高度不同将全桥划分为若干段,以超高段承台顶面以上模板的工程量,按下表调整相应定额中的人工消耗量、起重机械的规格及消耗量,且需分段计算;
(2)陆上安装钢筋混凝土梁可按下表调整相应定额中人工及起重机的台班消耗量,但起重机械的规格不做调整。
模板、陆上安装梁人工及起重机消耗量调整表| 项目 | 模板 | 陆上安装钢筋混凝土梁 | |||
| 人工 | 5t履带式电动起重机 | 人工 | 起重机械 | ||
| 提升高度H(m) | 消耗量系数 | 消耗量系数 | 规格调整为 | 消耗量系数 | 消耗量系数 |
| H≤15 | 1.02 | 1.02 | 15t履带式起重机 | 1.1 | 1.25 |
| H≤22 | 1.05 | 1.05 | 25t履带式起重机 | 1.25 | 1.6 |
| H>22 | 1.1 | 1.1 | 40t履带式起重机 | 1.5 | 2 |
4.本册定额河道水深取定为3m。
5.本册定额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按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6.本册定额未包括预制构件的场外运输。
五、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打桩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打基础圆木桩、打钢筋混凝土方桩、打钢筋混凝土板桩、打钢筋混凝土管桩、打钢管桩、接桩、送桩、钢管桩内切割、钢管桩精割盖帽、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钢管桩填芯,共11节98个子目。
二、定额中打桩土质类别综合取定。
三、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33,机械乘以系数1.43。
四、本章定额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应按本册第九章“临时工程”有关项目计算。
五、船上打桩定额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六、打板桩定额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七、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定额中均未包括运桩。
八、打HPC桩的定额桩径适用范围见下表。
HPC桩适用范围| 定额桩径 | 600 | 800 | 1000 |
| 适用范围 | φ≤600 | 600<φ≤800 | 800<φ≤1000 |
九、送桩定额按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按相应定额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1.送桩5m以内乘以系数1.2。
2.送桩6m以内乘以系数1.5。
3.送桩7m以内乘以系数2.0。
4.送桩7m以上,以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系数0.75。
十、打钢管桩送桩,根据送桩深度,按相应打桩定额的人工、机械台班数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1.送桩深度小于或等于2m,系数为1.25。
2.送桩深度小于或等于4m,系数为1.43。
3.送桩深度大于4m,系数为1.67。
十一、打桩机械的安拆、场外运输费用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十二、如设计要求需凿除桩顶时,可套用本册第九章“临时工程”相应定额。
十三、如打基础圆木桩采用挖掘机时,可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圆木桩含量做相应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2.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减去窄心部分体积计算
3.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t”计算。
二、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三、送桩:
1.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 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问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2.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问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3.船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第二章 钻孔灌注桩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埋设钢护筒,人工挖孔桩,转盘式钻孔桩基成孔,旋挖桩机成孔,冲孔桩机成孔,泥浆池建造和拆除、泥浆运输,灌注桩混凝土,注浆管埋设及桩底后注浆,声测管制作、安装,共9节64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
三、本章定额中涉及的各类土(岩石)层鉴别标准如下:
1.砂土层:粒径为2~20mm的颗粒质量小于或等于50%总质量的土层,包括黏土、粉质黏土、粉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
2.碎(卵)石层:粒径为2~20mm的颗粒质量大于50%总质量的土层,包括角砾、圆砾及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块石、漂石,此外亦包括极软岩、软岩。
3.岩石层:除极软岩、软岩以外的各类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
四、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时,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当实际用量不能确定时,可参考下表中重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增列计算。
钢护筒定额每米重量表| 桩径(mm) | 600 | 800 | 1000 | 1200 | 1500 | 2000 |
| 每米护筒重量(kg/m) | 120.28 | 155.37 | 184.96 | 286.06 | 345.09 | 554.99 |
五、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桩挖孔按设计注明的桩芯直径及孔深套用定额;桩孔土方需要外运时,按土方工程相应定额计算;挖孔时若遇淤泥、流砂、岩石层,可按实际挖、凿的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挖孔增加费。
2.人工挖孔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孔内照明、通风: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
3.护壁不分现浇或预制,均套用安设混凝土护壁定额。
六、灌注桩:
1.转盘式、旋挖钻机成孔定额按砂土层编制,如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岩石层成孔增加费;如设计要求穿越碎(卵)石层时,按套用岩石层成孔增加费子目乘以下表的系数计算穿越增加费。
穿越碎(卵)石层定额增加系数表| 成孔方式 | 系数 |
| 转盘式钻机成孔 | 0.35 |
| 旋挖钻机成孔 | 0.25 |
2.冲孔桩机成孔按不同土(岩)层分别编制定额子目。
3.旋挖钻机成孔定额按湿作业成孔工艺考虑,如实际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相应定额扣除黏土、水用量和泥浆泵台班,并不计泥浆工程量。
4.成孔工艺灌注桩的充盈系数按常规地质情况编制,未考虑地下障碍物、溶洞、暗河等特殊地层。灌注混凝土定额中混凝土材料消耗量已包含了灌注充盈量,见下表。
灌注混凝土充盈系数表| 项目名称 | 充盈系数 |
| 转盘式钻机成孔 | 1.2 |
| 旋挖钻机成孔 | 1.15 |
| 冲孔钻机成孔 | 1.35 |
七、桩孔空钻部分回填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填土则套用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土石方工程松填土定额,填碎石则套用本册第五章“现浇混凝土工程”碎石垫层定额乘以系数0.7。
八、定额中未包括:钻机场外运输、截除余桩,其费用可套用相应定额和说明另行计算。
九、定额中不包括在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套用转盘钻机成孔、旋挖桩机成孔、冲孔桩机带冲抓锤成孔、冲孔桩机带冲击锤成孔定额时,若工程量小于150m3,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25。
十一、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利用声测管注浆时不得重复计算。注浆管埋设如遇材质、规格不同时,材料单价换算,其余不变。
十二、声测管按无缝钢管编制,具体尺寸及数量应按设计图纸确定。
十三、泥浆处置:
1.定额分泥浆池建拆、泥浆运输、泥浆同化。定额未考虑泥浆废弃处置费,发生时按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计算。
2.桩施工产生的渣土和经过固化后的泥浆弃运,按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土方运输定额子目计算,其中泥浆固化后的外运工程量按固化前泥浆工程量的40%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转盘式钻机成孔、旋挖钻机成孔工程量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m3”计算。成孔长度:陆上时,为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长度;水上时,为水平面至设计桩底的长度减去水深。岩石层增加费工程量按实际人岩数量以“m3”计算。设计要求穿越碎(卵)石层按地质资料表明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m”计算。
二、冲孔桩机冲抓(击)锤冲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各类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m3”计算。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量按护壁外围截面积乘以深度以“m3”计算,孔深按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计算。挖淤泥、流砂、入岩增加费按实际挖、凿数量以“m3’’计算。护壁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护壁长度“m”计算,护壁长度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含入岩长度)另加0.2m计算。
四、灌注桩混凝土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桩截面积计算,桩长=设计桩长+设计加灌长度。设计未规定加灌长度时,加灌长度按不同设计桩长确定:25m以内按0.5m、35m以内按0.8m、35m以上按1.2m计算。灌注桩设计要求扩底时,其扩底扩大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五、桩孔回填按桩加灌后长度顶面至打桩前交付地坪标高的长度乘以桩孔截面积以“m3”计算。
六、钻孔灌注桩如需搭设工作平台,可按本册第九章“临时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七、钻孔灌注桩钢筋笼按设计图纸重量计算,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八、钻孔灌注桩需预埋铁件时,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九、声测管按设计图纸质量以“t”计算。
十、注浆管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2m计算。
十一、桩底(侧)后注浆工程量按设计注浆量计算。
十二、泥浆(渣土)处置:
1.各类成孔灌注桩泥浆(渣土)产生工程量按下表规定计算。
成孔灌注桩泥浆(渣土)工程量计算表| 桩型 | 泥浆(渣土)产生工程量 | |
| 泥浆 | 渣土 | |
| 转盘式钻机成孔灌注桩 | 按成孔工程量 | - |
| 旋挖钻机成孔灌注桩 | 按成孔工程量乘以系数0.2 | 按成孔工程量 |
| 冲抓锤成孔灌注桩 | 按成孔工程量乘以系数0.2 | 按成孔工程量 |
| 冲击锤成孔灌注桩 | 按成孔工程量 | - |
| 人工挖孔灌注桩 | - | 按成孔工程量 |
2.泥浆池建造和拆除、泥浆运输工程量按上表中的泥浆工程量以“m3”计算。
3.泥浆固化按实际需要固化处理的泥浆工程量以“m”计算。
第三章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浆砌块石、浆砌料石、浆砌混凝土预制块、砖砌体、拱圈底模,共5节16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本章定额未列的砌筑项目,可按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三、砌筑定额中未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如发生上述项目,可执行本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相应定额。
四、拱圈底模定额中不包括拱盔和支架,可按本册第九章“临时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m3”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二、拱圈底模工程量按模板接触砌体的面积计算。
第四章 钢结构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桥钢梁安装、钢管拱安装、钢立柱安装,共3节7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工厂制作、现场吊装的钢结构。构件由制作工厂至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计入构件价格内。
三、钢梁安装定额中未包括临时支撑。
四、系杆、吊索定额中未包括锚具用量,但已包括锚具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不包括螺栓)质量以“t”计算。
二、钢梁质量为钢梁(含横隔板)、桥面板、横肋、横梁及锚筋等结构工程量之和。
三、钢拱肋的工程量包括拱肋钢管、横撑、腹板、拱脚处外侧钢板、拱脚接头钢板及各种加劲块。
四、钢立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人钢立柱工程量内
第五章 现浇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基础,承台,支撑梁与横梁,墩身、台身,拱桥,箱梁,板,板梁,现浇混凝土箱涵,混凝土接头及灌缝,小型构件,防水层,桥面铺装及桥头搭板,钢管拱肋混凝土,复合模板及定型钢模,共15节94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三、本章定额中嵌石混凝土的块石含量按15%考虑,如与设计不同时,块石和混凝土消耗量应按下表进行调整,人工和机械不变。
嵌石混凝土块石、混凝土消耗量调整表| 块石掺量(%) | 10 | 15 | 20 | 25 |
| 每立方米块石掺量(t) | 0.254 | 0.381 | 0.61 | 0.635 |
注:1.块石掺量另加损耗率2%。
2.混凝土用量扣除嵌石百分数后,乘以损耗率1.5%。
四、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五、承台分有底模及无底模两种,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套用本章相应项目。
六、本章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七、现浇混凝土箱涵定额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的现浇箱涵。
八、本章定额中防撞护栏采用定型钢模,其他模板均按工具式钢模、木模综合取定。另外,结合桥梁实际情况综合了不分部位的复合模板与定型钢模板项目。
九、定型钢模板数量包括配件在内,接缝的橡胶板费用已摊人定型钢模板单价中。
十、现浇梁、板等模板定额中未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可按本册第九章“临时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十一、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及下穿箱涵路面铺装执行本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相应定额。
十二、伸缩缝混凝土采用钢纤维混凝土,定额中钢纤维用量按50kg/m3考虑,如设计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应按设计用量调整。
十三、板与板梁的划分以跨径8m为界,即跨径小于或等于8m的为板.跨径大于8m的为板梁。
十四、当设计对混凝土结构的外观有特殊要求时,模板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二、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四、现浇箱涵的底板、顶板按断面积乘长度以“m3”计算,断面积包括与侧墙连接的扩大部分。侧墙按断面积乘长度以“m3”计算,侧墙的高度不包括侧墙的扩大部分,无扩大部分时,侧墙的高度按底板的上表面至顶板的下表面计算。
第六章 预制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桩、立柱、板、梁、双曲拱构件、桁架拱构件、小型构件、板拱、先张法构件出槽堆放、预制构件场内运输,共10节71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三、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地模、胎模费用,需要时可按本册第九章“临时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五、预制构件场内运输定额适用于陆上运输,构件场外运输则参照本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六、平板拖车运输中龙门架装车子目,未列龙门架费用,套用时按具体情况补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2.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人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3.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粱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如采用钢模时,不考虑内模压缩变形因素。
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二、模板工程量计算:
1.预制构件中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T形梁、I形梁、双曲拱、桁架拱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包括侧模、底模)计算。
2.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3.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不包括胎、地模。
4.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如定额采用橡胶囊抽拔,其摊销量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如采用钢模板时,模板工程量按其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并扣除橡胶囊的用量。
5.空心板中空心部分,可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工程量。
第七章 立交箱涵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透水管铺设,箱涵制作,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气垫安装、拆除及使用,箱涵顶进,箱涵内挖土、箱涵接缝处理,金属顶柱、护套及支架制作,共8节39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工程。
三、本章定额顶进土质按Ⅰ、Ⅱ类土考虑,若实际土质与定额不同时,可进行调整。
四、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其发生费用可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排水的工作内容,可套用有关定额计算。
六、立交桥引道的结构及路面铺筑工程,根据施工方法套用有关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二、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下的预留孔洞所占体积。
三、顶柱、中继问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定额中已按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四、箱涵顶进定额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计算如下:
1.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五、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再套用顶进定额时应乘以系数0.7。
六、箱涵顶进土方按设计图结构外围尺寸乘以箱涵长度以“m”计算。
第八章 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安装排架立柱,安装柱式墩、台管节,安装矩形板、空心板、微弯板,安装梁,安装双曲拱构件,安装桁架拱构件,安装板拱,安装小型构件,安装混凝土立柱、盖梁及其他构件,钢管栏杆及扶手安装,安装支座,安装排(泄)水孔,安装伸缩缝,安装沉降缝,隔声屏障,共15节102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混凝土构件的安装等项目。
三、预应力桁架梁安装执行板拱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四、小型构件安装已包括150m场内运输,其他构件均未包括场内运输。小型构件指单件混凝土体积小于或等于0.05m3的构件。
五、钢管栏杆及扶手定额中钢材材质、数量与设计不符时可以换算。
六、梳型钢板、钢板、橡胶板及毛勒伸缩缝均按成品考虑。
七、安装预制构件定额中,均未包括脚手架,如需要用脚手架时,可套用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项目。
八、安装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
九、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增加船只费用。
十、安装排水管定额中已包括集水斗安装工作内容,但集水斗的材料费需按实另计。
十一、架桥机安装梁定额中不包括架桥机的安装及拆除、预制梁运输及喂梁。
十二、安装预制立柱及盖梁:
1.砂浆接缝、连接套筒灌浆适用于预制拼装桥墩的构件连接。
2.砂浆接缝厚度按2cm考虑,如厚度不同时可对砂浆用量进行调整。
3.连接套筒每根长度为80cm,内径为φ70mm。
4.预制立柱、预制盖梁安装未考虑地基处理,发生时套用相关定额。
十三、预制装配式防撞墙中不包括橡胶止水条及伸缩缝安装,发生时套用相关定额。
十四、隔声屏制作与安装定额不包括下部基础顶面的预埋铁件,预埋铁件可套用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项目。
十五、隔声屏安装如需要搭、拆脚手架时,可套用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安装预制构件以“m3”为计量单位的,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二、预制立柱及盖梁:
1.砂浆接缝按接触面面积以“m2”计算。
2.连接套筒灌浆按根计算。
三、隔声屏障制作由金属构件和隔声屏板两部分组成。金属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构件的总质量以“t”计算,如设计采用型钢或组成与定额不符时,可以调整。钢构件的防锈处理、零星配件等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隔声屏板按设计图示高度乘以长度以“m2”计算,如隔声板设计‘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四、驳船未包括进出场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第九章 临时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搭、拆桩基础工作平台,搭、拆木垛,拱、板涵拱盔支架,桥梁支架,组装、拆卸船排,挂篮及扇形支架制作、安拆、推移,筑、拆胎、地模,凿除桩顶钢筋混凝土,共8节34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二支架平台分陆上平台与水上平台二类,其划分范围及结构组成如下:
1.水上支架平台:凡河道原有河岸线、向陆地延伸2.5m范围,均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
2.陆上支架平台:除水上支架平台范围以外的陆地部分,均属陆上支架平台,但不包括坑洼地段。如坑洼地段平均水深超过2m的部分,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平均水深在1~2m时,按水上支架平台和陆上支架平台各取50%计算:如平均水深在1m以内时,按陆上工作平台计算。
3.水上支架采用打圆木桩。在圆木桩上放盖梁、横梁大板,圆木桩同定采用型钢斜撑,桩与盖梁连接采用U形箍。如采用钢结构形式水上工作平台应另行计算。
三、桥涵拱盔、支架均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在内。
四、组装、拆卸船排定额中未包括压舱费用。压舱材料取定为大石块,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取(包括装、卸在内150m的二次运输费)。
五、打桩工作平台应根据相应的打桩定额中打桩机的锤重进行选择。桩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φ≤1000mm套用锤重小于或等于2500kg打桩工作平台;φ>1000mm套用锤重小于或等于4000kg打桩工作平台。当钻孔桩采用硬地法施工时,陆上工作平台不再计算。
六、搭、拆水上工作平台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架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七、满堂式钢管支架,装配式钢支架、门式钢支架定额未含使用费。
八、水上安装挂篮需浮吊配合时应另行计算。
九、挂篮、扇形支架发生场外运输可另行计算。
十、地模定额中,砖地模厚度为7.5cm,混凝土地模定额中未包括毛砂垫层,发生时按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 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 F1=(5.5+A+2.5)×(6.5+D)
每条通道 F2=6.5×[L-(6.5+D)]
2.护岸打桩 F=(L+6)×(6.5+D)
3.钻孔灌注桩 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 F1=(A+6.5)×(6.5+D)
每条通道 F2=6.5×[L-(6.5+D)]
上述公式中:F——工作平台总面积(m2):
F1——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m2):
F2——桥台至桥墩问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m2):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通道总数量:
D——二排桩之间距离(m);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工作平台面积计算示意图
注:图中尺寸均为m,桩中心距为D,通道宽6.5m。
二、凡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T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费。
三、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2.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至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标高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3.现浇盖梁支架体积为盖梁底至承台顶面高度乘以长度(盖梁长+1m)再乘以宽度(盖梁宽+1m)计算,并扣除立柱所占体积。
4.预制盖梁安装操作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支架堆载预压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要求时,按支架承载的梁体设计重量乘以系数1.1计算。
四、挂篮及扇形支架:
1.定额中的挂篮形式为自锚式无压重轻型钢挂篮,钢挂篮重量按设计要求确定。推移工程量按挂篮重量乘以推移距离“t·m”为单位计算。
2.0#块扇形支架安拆工程量按顶面梁宽计算,边跨采用挂篮施工时,其合龙段扇形支架的安拆工程量按梁宽的50%计算。
3.挂篮、扇形支架的制作工程量按安拆定额括号中所列的摊销量计算。
第十章 装饰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水泥砂浆抹面、剁斧石、拉毛、镶贴面层、水质涂料、油漆,共6节41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构筑物的装饰项目。
三、镶贴面层定额中,贴面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但人工与机械台班消耗量不变。
四、水质涂料不分面层类别,均按本章定额计算,由于涂料种类繁多,如采用其他涂料时,可以调整换算。
五、水泥白石子浆抹灰定额,均未包括颜料费用,如设计需要颜料调制时,应增加颜料费用。
六、油漆定额按手工操作计取,如采用喷漆时,应另行计算。本章定额中油漆种类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
七、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施工脚手架,发生时可按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八、本章定额缺项部分可参照《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定额除金属面油漆以“t”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装饰面积以“m2”计算。
第四册《隧道工程》
册说明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四册《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由岩石隧道(第一章~第三章)和软土隧道(第四章~第九章)两大部分组成,包括隧道开挖与出渣、临时工程、隧道内衬、盾构法掘进、隧道沉井、垂直顶升、地下混凝土结构、金属构件、矩形顶管,共9章505个子目。
二、岩石隧道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工程。软土隧道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07);
4.《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技术规范等。
四、岩石隧道根据现行的隧道设计和施工规范,将围岩按Ⅰ~Ⅵ级进行级别划分。软土隧道的围护土层一般指沿海地区细颗粒的软弱冲击土层,按土壤分类包括黏土、亚黏土、淤泥质亚黏土、淤泥质黏土、亚砂土、粉砂土和细砂。
五、本册定额按现有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及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编制。
六、本册定额中的现浇混凝土工程,除岩石隧道的喷射混凝土支护采用现场拌制混凝土外,其他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均采用商品混凝土。
七、本册定额缺项项目,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其他分册或本省其他专业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子目执行。隧道工程洞内其他项目,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其他分册或本省其他专业工程预算定额的项目时,除章节另有说明外,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
八、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隧道开挖与出渣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平洞钻爆开挖,斜井钻爆开挖,竖井钻爆开挖,隧道内地沟钻爆开挖,平洞非爆开挖,斜井非爆开挖,竖井非爆开挖,隧道内地沟非爆开挖,隧道平洞出渣,隧道斜井、竖井出渣,共10节150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的围岩分级,详见《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中的“公路隧道围岩分级表”:隧道内地沟钻爆开挖、非爆开挖定额的岩石分类,详见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中的“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三、本章的开挖定额均按光面爆破制订,已综合考虑了超挖和预留变形因素。
四、平洞全断面开挖适用于坡度在5°以内的洞;斜井全断面开挖适用于坡度在90°以内的井:竖井全断面开挖适用于垂直度为90°的井。平洞和斜井洞内出渣的“机械装渣、自卸汽车运输”定额已综合考虑洞门外500m以内的运距,当洞门外运距超过500m时,按照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中自卸汽车运石渣的定额计算增运部分的费用。洞内地沟开挖定额,只适用于洞内独立开挖的地沟,非独立开挖地沟不得执行本定额。
五、平洞各断面开挖的施工方法,斜井的上行和下行开挖,竖井的正井和反井开挖,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不同时,不得换算。
六、爆破材料现场的运输用工已包含在本章定额内,但未包括由相关部门规定配送而发生的配送费,发生时按实计算。
七、出渣定额中岩石类别已综合取定,石质不同时不予调整。
八、平洞出渣“人力、机械装渣,轻轨斗车运输”子目中,重车上坡,坡度在2.5%以内的工效降低因素已综合在定额内,实际在2.5%以内的不同坡度,定额不得换算。
九、竖井出渣项目已包含卷扬机和吊斗费用,吊架费用另行计算。
十、斜井出渣“入装卷扬机轻轨运输”定额,无论实际向上或向下出渣均按本章定额执行。若从斜井底通过平洞出渣时,其平洞段的运输应执行相应的平洞运输定额。
十一、“斜井入装卷扬机轻轨运输”、“竖井入装卷扬机吊斗提升”出渣定额,均包括洞口外50m运输,若出洞口后运距超过50m,运输方式与本运输方式相同时,超过部分可执行“平洞出渣、轻轨斗车运输,每增加50m运距”的定额;若出洞后,改变了运输方式,应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中相应石渣运输定额。
十二、本章定额是按无地下水制订的(不含施工湿式作业积水),如果施工出现地下水时。积水的排水费和施工的防水措施费,另行计算。
十三、隧道施T中出现塌方和溶洞时,由于塌方和溶洞造成的损失(含停工、窝工)及处理塌方和溶洞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四、隧道工程洞口的明洞开挖、仰坡及天沟开挖等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土石方工程的相应开挖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所指的岩石隧道长度是指隧道进、出口(不含与隧道相连的明洞)洞门端墙墙面之间的距离,即两端墙面与路面的交线同路线中线交点间的距离。双线隧道按上、下行隧道长度的平均值计算。
二、隧道的平洞、斜井、竖井的开挖、出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开挖断面尺寸计算,包含其洞身及附属洞室的数量。定额中已综合考虑超挖因素,不得将超挖数量计人工程量。
三、隧道内地沟的开挖和出渣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尺寸以“m3”计算,不得另行计算超挖量。
四、平洞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卸渣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若平洞的轴线为曲线时,洞内段的运距按相应的轴线长度计算。
五、斜井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斜井口摘钩点的斜距离计算。
六、竖井的提升运距按装渣重心至井口吊斗摘钩点的垂直距离计算。
第二章 临时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洞内通风,洞内通风筒安、拆年摊销,洞内风、水管道安、拆年摊销,洞内电路架设、拆除年摊销,洞内外轻便轨道铺、拆年摊销,洞内施工排水,共6节48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按年摊销量计算,“一年内”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超过一年按“每增一季”定额增加。不足一季(三个月)按一季计算(不分月)。
三、洞内施工排水定额仅适用于反坡排水的情况,排水量按10以内考虑。超过10排水量时,抽水机台班按下表中的系数调整。
抽水台班系数调整表| 涌水量(m3/h) | 10以内 | 15以内 | 20以内 |
| 调整系数 | 1 | 1.2 | 1.35 |
注:当排水量超过20m3/h时,根据采取治水措施后的排水量采用表中系数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洞内通风按洞长长度计算。洞长按主洞加支洞的长度之和计算。
二、粘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洞口施工长度减20m计算。
三、风、水钢管按洞长加100m计算。
四、照明线路按洞长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装双排照明时,应按实际双线部分增加。
五、动力线路按洞长加50m计算。
六、轻便轨道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定额为单线,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
七、本章计算规则中的洞长=主洞+支洞(均以洞口断面为起止点,不含明槽)。
八、洞内排水按隧道不同长度考虑,以排水量来计算工程量。
第三章 隧道内衬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衬砌平洞,斜井衬砌,竖井衬砌和支护,石料衬彻,洞内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防水板与止水带(条),排水管,拱、墙背压浆,隧道钢支撑,管棚、小导管,共11节55个子目。
二、隧道内衬现浇混凝土边墙,拱部均考虑了施工操作平台,竖井采用的脚手架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喷射混凝土定额巾已考虑喷射操作平台费用。
三、混凝土边墙、拱部衬砌,按先拱后墙、先墙后拱的衬砌比例综合考虑。本章定额中已综合考虑超挖回填因素,当设计采用的混凝土与本章定额不同时,可进行换算调整。
四、隧道混凝土衬砌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周转模板的材料消耗量,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行计算。
五、料石砌拱部,不分拱跨大小和拱体厚度均执行本章定额
六、隧道内衬施工中,凡处理地震、涌水、流砂、坍塌等特殊情况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必须做好签证和隐蔽验收手续。
七、本章定额中,喷射混凝土已综合考虑回弹量钢纤维混凝土定额中,当设计采用的钢纤维掺入量与本章定额不同时或采用其他材料时,可进行换算调整
八、边墙、拱顶、仰拱、洞门墙、中隔墙、斜井、竖井等衬砌混凝土定额均按使用商品混凝土考虑,喷射混凝土定额按现场拌制考虑二喷射混凝土定额已包括混合料200m的运输,超过该运距时另行按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中场内运输半成品混合料定额计算现场运输增加的费用。
九、斜井支护按平洞的相关支护定额计算。
十、隧道钢支撑定额是按永久性支护考虑编制的,如作为临时支护使用时,应按规定计取回收。编制预算时,临时支护的钢支撑按下表规定的周转次数计算耗用量,如冈工程规模或工期限制达不到规定的周转次数时,可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量编制预算,并按下表规定的回收率计算回收费用。
临时支护钢支撑回收率计算表| 回收项目 | 周转次数 | 计算基数 | ||||
| 50 | 40 | 30 | 20 | 10 | ||
| 型钢、钢板、钢筋 | - | 30% | 50% | 65% | 80% | 材料原价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内衬现浇混凝土和石料衬砌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隧道边墙为直墙时,以起拱线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隧道为单心圆或多心圆断面时,以拱部120。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边墙底部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含附壁水沟),应并入相应厚度边墙体积内计算。拱部两端支座,先拱后墙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应并人拱部体积内计算。
三、喷射混凝土数量及厚度按设计图所示计算,不另增加超挖、填平补齐的数量。
四、混凝土初喷5cm为基本层,每增1cm按增加定额计算,若作临时支护可按一个基本层计算。
五、砂浆锚杆及药卷锚杆工程量按锚杆设计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锁定钢筋、定位钢筋等重量已包含在定额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中空注浆锚杆、白进式锚杆的工程量按锚杆设计长度计算。
六、定额中砂浆锚杆按φ22计算,若实际不同时,定额人工、机械应按下表中系数调整,锚杆按净重计算不加损耗。
砂浆锚杆人工、机械系数调整表| 锚杆直径 | φ28 | φ25 | φ22 | φ20 | φ18 | φ16 |
| 调整系数 | 0.62 | 0.78 | 1 | 1.21 | 1.49 | 1.89 |
七、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八、防水板按设计敷设面积计算工程量;止水带(条)、盲沟、透水管的工程量均按设计数量计算。纵向弹簧管按隧道纵向每侧铺设长度之和计算。环向盲沟按隧道横断面敷设长度计算。
九、钢筋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t”计算。现浇混凝土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架立筋(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及设计明确的钢筋搭接,均并入钢筋工程量内。
十、拱、墙背压浆的工程量按设计数量计算。
十一、钢支撑工程量按钢架的设计重量计算,连接钢筋的数量不得并入钢架的工程量中,定额中已综合考虑连接钢筋的数量。
十二、管棚、小导管的工程量按设计钢管长度计算。当管径不同时,可调整定额中钢管的消耗量。
第四章 盾构法掘进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盾构吊装及吊拆、车架安装及拆除、水力出土盾构掘进、刀盘式泥水平衡盾构掘进、刀盘式土压平衡盾构掘进、衬砌壁后压浆、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片、预制管片成环水平试拼装、钢筋混凝土管片场内运输、管片设置密封条、柔性接缝环、洞口混凝土环圈、管片嵌缝、管片手孔封堵、负环管片拆除、隧道内管线路拆除,共16节118个子目。
二、盾构车架安装按井下一次安装就位考虑,如井下车架安装受施工现场影响,需要增加车架转换时,其费用另计。
三、盾构机及车架场外运输费按实另计。
四、盾构掘进定额分为水力出土盾构、刀盘式泥水平衡盾构、刀盘式土压平衡盾构三种掘进机掘进。盾构掘进机选型,应根据地质报告、隧道覆土层厚度、地表沉降量要求及掘进机技术性能等条件进行确定。
五、如盾构掘进地层遇有下表情形时,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材料消耗量按下表中系数调整。
盾构掘进软硬不均、上软下硬段系数调整表| 地质类型 | 强度、断面、长度 | 定额调整系数 |
| 软硬不均、上软下硬 | 1.同一掘进断面强度、断面要求: | 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4.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材料消耗量乘以系开仓费,另行增加4500元/延米的带压 |
| (1)有单轴饱和和抗压强度大于或等于60MPa硬岩面.且硬岩面占掘进断面的比例大于或等于25%: | ||
| (2)有单轴饱和抗压强度小于或等于20MPa的软土(岩)面,且软土(岩)面占掘进断面的比例大于或等于25%; | ||
| 2.长度要求:符合以上掘进断面、强度要求的连续长度大于或等于30m |
注:1.断面单轴饱和抗压强度以地勘资料确认为准,硬岩占断面比和软土(岩)面占断面比均按“掘进断面中达到强度标准的地勘岩芯长度/掘进断面岩芯总长度”确定。
2.软硬不均、上软下硬地质影响长度指在盾构掘进路线方向上符合本表要求的软硬不均、上软下硬的地层累计长度,系数只在影响长度内调整。
3.如采取注浆加固等措施处理软硬不均地质,盾构掘进通过该受影响段,则采取措施的措施费另计,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25。
4.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是指:水、电、各种油脂、泡沫添加剂、膨润土、盾构刀具费。
盾构掘进孤石段系数调整表| 地质类型 | 通过方式 | 定额调整系数 |
| 孤石 | 盾构机直接掘进孤石影响段 | 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5,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5 |
| 采用了其他措施处理,如爆破解小孤石等,再盾构掘进通过影响 | 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25,其他措施费用另计 |
注:1.孤石情况按地勘资料、签证等确认。
2.一个孤立孤石影响长度按1.0个盾构管片结构外径计;孤石在掘进方向上的间距大于1倍盾构结构外径的按
孤立孤石考虑;孤石在掘进方向上的间距小于1.0倍盾管片结构外径的连续孤石群,其影响长度按掘进线路上相距最远的孤石间距离再加1.0个盾构管片结构外径计;系数只在影响长度内调整。
3.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是指:水、电、各种油脂、泡沫添加剂、膨润土、盾构刀具费。
六、盾构掘进出土,其土方(泥浆)以出井口至堆土场地为止,土方和泥浆需外运时费用另计。
七、采用水力出土和泥水平衡盾构掘进时,井口到泥浆沉淀池的管路铺设费用按实另计。泥水平衡盾构掘进所需泥水分离处理系统的安拆等费用另计。
八、泥浆经泥水分离处理形成渣土后,其外运费用应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的相应土方外运定额;泥浆不经处理直接外运则执行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中泥浆运输定额。
九、给排水隧道的盾构壳体废弃费用另计。
十、盾构掘进定额已综合考虑了管片的宽度和成环块数等因素,执行定额时不做调整。
十一、盾构掘进定额中包含贯通测量费用,不包括设置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过江水准及方向、高程传递等测量,发生时费用另计。
十二、预制混凝土管片及管片成环水平试拼装定额适用于施工单位现场预制管片。预制混凝土管片采用高精度钢模和高标号混凝土,定额中已含钢模摊销费,管片预制场地费和管片场外运输费另计。管片的场内运输定额适用于管片预制场地驳运到中转场地堆放或预制管片自现场堆放场地运至吊装井口堆放。
十三、同步压浆和分步压浆中的压浆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据实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掘进过程中的施工阶段分为:
1.负环段:从拼装后靠管片起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止。
2.出洞段:从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起.按下表计算掘进长度。
| φ≤4000 | φ≤5000 | φ≤6000 | φ≤7000 | φ≤11500 | φ≤15500 |
| 40m | 50m | 80m | 100m | 150m | 200m |
3.正常段:从出口段掘进结束至进洞段掘进开始的全段掘进。
4.进洞段:按盾构切口距进洞井外壁的距离,按下表计算掘进长度。
| φ≤4000 | φ≤5000 | φ≤6000 | φ≤7000 | φ≤11500 | φ≤15500 |
| 25m | 30m | 50m | 80m | 100m | 150m |
二、衬砌压浆量根据盾尾间隙,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三、柔性接缝环适用于盾构工作井洞门与圆隧道的接缝处理,长度按管片中心圆周长以“m”计算。
四、管片嵌缝按设计图示以“环”为单位计算,管片手孔封堵按设计图示以“个”为单位计算。管片手孔封堵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五、预制混凝土管片工程量按实体积加1%损耗计算,管片试拼装以每100环管片拼装1组(3环)计算。
第五章 隧道沉井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沉井基坑垫层,沉井制作,金属脚手架、砖封预留孔洞,吊车挖土下沉,水力机械冲吸泥下沉,不排水潜水员吸泥下沉,钻吸法出土下沉,触变泥浆制作和输送、环氧沥青防水层,砂石料填心(排水下沉),砂石料填心(不排水下沉),混凝土封底,钢封门安装,钢封门拆除,共13节41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软土隧道工程中采用沉井方法施工的盾构工作井及暗埋段连续沉井。
三、沉井定额按矩形和圆形综合取定。
四、定额中列有几种沉井下沉方法,套用何种沉井下沉定额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挖土下沉不包括土方外运费,水力出土不包括砌筑集水坑及排泥水处理费用。
五、水力机械出土下沉及钻吸法吸泥下沉等子目均包括井内、外管路及附属设备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沉井工程的井点布置及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二、基坑开挖的底部尺寸按沉井外壁每侧加宽2.0m计算,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基坑挖土定额。
三、沉井基坑砂垫层及刃脚基础垫层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四、刃脚的计算高度从刃脚踏面至井壁外凸口计算,如沉井井壁没有外凸口时,则从刃脚踏而至底板顶面为准。底板下的地梁并入底板计算。框架梁的工程量包括切入井壁部分的体积。井壁、隔墙或底板混凝土中,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五、沉井制作的脚手架安、拆,不论分几次下沉,其工程量均按井壁中心线周长与隔墙长度之和乘以井高计算。
六、沉井下沉的土方工程量按沉井外壁所围的平面投影面积乘以下沉深度(预制时刃脚底面至下沉后设计刃脚底面的高度),并分别乘以土方回淤系数计算。回淤系数: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0m时为1.05;不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5m时为1.02。
七、沉井触变泥浆的工程量按刃脚外凸口的水平面积乘以高度计算。
八、沉井砂石料填心、混凝土封底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九、钢封门安、拆工程量按施工图用量计算。钢封门制作费另计,拆除后应回收70%的主材原值。
第六章 垂直顶升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顶升管节、复合管片制作,垂直顶升设备安装、拆除,管节垂直顶升,止水框、联系梁安装,阴极保护安装及附件制作,滩地揭顶盖,共6节21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管节外壁断面小于4mm2、每座顶升高度小于10m的不出土垂直顶升。
三、预制管节制作混凝土已包括内模摊销费及管节制成后的外壁涂料。管节中的钢筋已归入顶升钢壳制作的子目中。
四、阴极保护安装不包括恒电位仪、阳极、参比电极的原值。
五、滩地揭顶盖只适用于滩地水深不超过0.5m的区域,本章定额未包括进出水口的围护工程,发生时可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复合管片不分直径,管节不分大小,均执行本章定额。
二、顶升车架及顶升设备的安拆,以每顶升一组出口为安拆一次计算。顶升车架制作费按顶升一组摊销50%计算。
三、顶升管节外壁如需压浆时,则套用分块压浆定额计算。
四、垂直顶升管节试拼装工程量按所需顶升的管节数计算。
第七章 地下混凝土结构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基坑垫层,钢丝网水泥护坡,钢筋混凝土地梁、底板,钢筋混凝土墙、柱、梁,钢筋混凝土平台、顶板,钢筋混凝土楼梯、电缆沟、侧石,钢筋混凝土内衬弓形底板、支承墙,隧道内衬侧墙及顶内衬、行车道槽形板安装,隧道内车道,共9节36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地下车行或人行通道、隧道暗埋段、引道段沉井内部结构、隧道内路面等地下设施的现浇内衬混凝土工程。
三、定额中混凝土浇捣未含脚手架费用,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四、圆形隧道路面以大型槽形板作底模,如采用其他形式时定额允许调整。
五、隧道内衬施工未包括各种滑模、台车及操作平台费用,可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施工图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二、有梁板的柱高,自柱基础顶面至梁、板顶面计算,梁高以设计高度为准。梁与柱交接,粱长箅至柱侧面(即柱问净长)。
三、结构定额中未列预埋件费用,可另行计算。
四、隧道路面沉降缝、变形缝执行本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相关定额,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第八章 金属构件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顶升管片钢壳,钢管片,顶升止水框、联系梁、车架,走道板、钢跑板,盾构基座、钢围令、钢闸墙,钢轨枕、钢支架,钢扶梯、钢栏杆,钢支撑、钢封门,共8节26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软土层隧道施工中的钢管片、复合管片钢壳及盾构工作井布置、隧道内施工用的金属支架、安全通道、钢闸墙、垂直顶升的金属构件以及隧道明挖法施工中大型支撑等加工制作。
三、本章定额仅适用于施工单位加工制作,需外加工者则按实结算。
四、本定额钢支撑按φ600mm考虑,采用12mm钢板卷管焊接而成,若采用成品钢管时定额不做调整。
五、钢管片制作已包括台座摊销费,侧面环板燕尾槽加工不包括在内。
六、复合管片钢壳包括台模摊销费,钢筋在复合管片混凝土浇捣子目内。
七、垂直顶升管节钢骨架已包括法兰、钢筋和靠模摊销费。
八、构件制作均按焊接计算,不包括安装螺栓在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构件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型钢、钢板、方钢、圆钢等)的重量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重量。圆形和多边形的钢板按作方计算。
二、支撑由活络头、固定头和本体组成,本体按固定头单价计算。
第九章 矩形顶管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矩形顶管机吊装吊折、安拆矩形顶管设备及附属设施、矩形顶管机顶进、矩形顶管顶进触变泥浆减阻、管节防水、浆液置换,共6节10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6.9m×4.2m矩形顶管机施工的地下人行通道。
三、吊装指现场吊装及调试,吊拆指拆卸装车。矩形顶管机及附属设备的场外运输费用另计。
四、在单位工程中,顶进距离小于或等于20m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及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3。
五、顶进中挖掘的土方以吊出井口至集土点为止,土方装车、外运费用另计。
六、矩形顶管顶进定额中已经综合考虑了管节吊装。
七、矩形顶管柔性接缝环可参照本册第四章“盾构法掘进”的相应定额。
八、预制管节按成品构件外购价格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顶进距离按设计图示顶进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二、浆液置换以顶管机外壁与管节外径间隙的体积乘以2倍的充填系数计算。
第五册《给水工程》
册说明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五册《给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管道安装,管道防腐,管件制作、安装,管道附属构筑物和取水工程,共5章568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给水工程。
三、本册定额主要编制依据:
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3.《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2-31-2015;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一市政工程》(2008);
5.《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上海市城镇给排水工程预算定额》sHA 8-31(01)-2016;
7.《室外给水管道附属构筑物标准图集》05S502;
8.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
四、本册定额管道、管件安装均按沟深3m内考虑,如超过3m时,另行计算。
五、本册定额均按无地下水考虑。
六、以下与给水相关工程项目,执行相应册的有关定额:
1.给水管道沟槽和给水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嗣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井点降水、临时便桥等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定额。
2.给水管过河工程及取水头工程中的打桩工程、桥管基础、承台、混凝土桩及钢筋的制作安装等执行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有关定额。
3.给水工程中的沉井工程、构筑物工程、顶管工程、给水专用机械设备安装均执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定额。
4.过桥钢管安装、法兰安装、阀门(除与承盘、插盘短管法兰连接阀门外)安装均执行本定额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有关定额。
5.管道除锈、防腐除本册包括内容外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的有关定额。
七、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管道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衬塑镀锌钢管安装(螺纹连接)、钢管安装(电弧焊)、承插铸铁管安装、球墨铸铁管安装(胶圈接口)、预应力(自应力)混凝土管安装(胶圈接口)、塑料管安装、新旧管连接、管道试压、管道消毒冲洗,共9节190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管节长度是综合取定的。
三、管道安装工作内容除各节所列内容之外,还包括施工场内管材运输、外观检查、沿沟摆管、关口清理等。
四、套管内的管道铺设按相应的管道安装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五、衬塑镀锌钢管安装定额包含管件安装,管件不得另行计算。
六、除衬塑镀锌钢管外,管道安装均不包括管件(指三通、弯头、异径管)、阀门的安装,管件安装执行本册有关定额。
七、混凝土管安装不需要接口时,执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定额。
八、本章定额给定的消毒冲洗水量,如水质达不到饮用水标准,水量不足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九、新旧管线连接项目所指的管径是指新旧管中最大的管径。
十、实际施工时管道规格与定额子目规格不符时,按相近规格套用,主材按实际规格计算。
十一、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1.管道试压、消毒冲洗、新旧管道连接的排水工作内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2.新旧管连接所需的工作坑及工作坑垫层、抹灰执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定额。
3.塑料管安装(对接熔接、电熔管件熔接)执行本定额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有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中心线的长度计算(支管长度从主管中心开始计算到支管末端交接处的中心),管件、阀门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二、遇有新旧管连接时,除球墨铸铁管新旧管连接(胶圈接口)外,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到碰头的阀门旧管连接处,阀门及与阀门相连的承(插)盘短管、法兰盘的安装均包括在新旧管连接定额内,不再另计。球墨铸铁管新旧管连接(胶罔接口),阀门及与阀门相连的承(插)盘短管的安装不包括在新旧管连接定额内,另计。如旧管预留口,则不能套用新旧管连接定额。旧管预留口支墩拆除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第二章 管道防腐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铸铁管(钢管)地面离心机械内涂、铸铁管(钢管)地面人工内涂、IPN8710防腐涂料、保护层安装、氯磺化聚乙烯漆、环氧煤沥青、熔结环氧粉末防腐,共7节40个子目。
二、地面防腐综合考虑了现场和厂内集中防腐两种施工方法。
三、钢管管道接口处防腐执行相应定额。
四、除本册定额已包括内容外,其他管道防腐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的有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管道防腐按施工图中心线长度计算,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管件、阀门所占的长度,但管件、阀门的防腐也不另行计算。
第三章 管件制作、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钢管件制作、钢管件安装、铸铁管件安装(膨胀水泥接口)、铸铁法兰盲板安装、承插式预应力混凝土转换件安装(膨胀水泥接口)、塑料管件安装、分水栓安装、马鞍卡子安装、二合三通安装(膨胀水泥接口)、铸铁穿墙管安装、法兰式水表安装、法兰阀门安装(与铸铁承盘、插盘连接)、自动双口排气阀安装、室外消火栓安装、埋地式水表箱安装、铸铁管钻眼攻丝,共16节257个子目。
二、钢管件制作的重量是按《室外给水管道附属构筑物标准图集》05S502计算的,管壁厚度取定同直管。
三、铸铁管件安装适用于铸铁三通、弯头、套管、渐缩管、短管、承盘、插盘的安装,并综合考虑了承口、插口、带盘的接口。与承盘插盘短管法兰连接的阀门安装以“个”计,包括两个垫片及两副法兰用的螺栓。其他阀门或法兰安装执行本定额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有关定额。
四、铸铁管件安装(胶圈接口)也适用于球墨铸铁管件的安装
五、钢弯头、异径管安装、钢制三通安装定额中,当采用成品件时,可计取钢弯头、异径管、钢三通的主材费,不可再套用制作定额。
六、钢制三通、哈夫三通、马鞍卡子安装所列直径是指主管直径。
七、Y形三通钢管件制作套用钢制三通,定额乘以系数1.2。
八、法兰式水表安装仅为水表安装以“个”计二与水表前后连接的阀门及止回阀、管件另执行有关定额。
九、法兰伸缩节套用相应阀门定额
十、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1.与马鞍卡子相连的阀门安装执行本定额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有关定额。
2.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哈夫三通)安装的排水内容,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件、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水表、与铸铁承盘插盘短管法兰连接阀门、自动双口排气阀的安装按图示数量以“个”为单位计算。
二、钢管件制作工程量,按不同弯头角度(30°、45°、60°、90°)、管外径×壁厚,以制作焊接弯头的个数计算。
三、弯头(异径管)安装工程量,按不同管外径×壁厚,以安装弯头(异径管)的个数计算。管外径以大口径为准。
四、钢管件制作是按无内涂管材考虑,实际制作时如发生有内涂衬的,可按其相应定额中的人工乘以系数1.1。
五、室外消火栓按图示数量以“套”为单位计算。
第四章 管道附属构筑物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砌圆形阀门井、砖砌矩形卧式阀门井、砖砌矩形水表井、消火栓井、圆形排泥湿井、管道支墩(档墩),共6节67个子目。
二、砖砌圆形阀门井、矩形卧式阀门井、矩形水表井、消火栓井、圆形排泥湿井是按《室外给水管道附属构筑物标准图集》05S502编制的,全部按无地下水考虑。
二、砌筑圆形阀门井是按《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43、砖砌矩形卧式阀门井按S144、砖 砌矩形水表井按S145、消火栓井按S162、圆形排泥湿井按S146编制,且全部按无地下水考虑。(浙建站计[2020]11号文件勘误中修改)
三、本章定额所指的井深是指垫层顶面至铸铁井盖顶面的距离。井深大于1.5m时,应按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项目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四、本章定额是按普通铸铁井盖、井座考虑的,如设计要求采用球墨铸铁井盖、井座,其材料单价换算,其他不变。
五、排气阀井可套用阀门井的有关定额。
六、矩形卧式阀门井筒每增0.2m定额,包括2个井筒同时增加0.2m。
七、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1.模板安装、拆除,钢筋制作、安装。如发生时,模板安装、拆除执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定额,钢筋制作、安装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定额;
2.预制盖板、成型钢筋的场外运输,如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定额;
3.圆形排泥湿井的进水管、溢流管的安装执行本册有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井均按施工图数量以“座”计算。
二、管道支墩按施工图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的体积。
三、埋地式复合型水表箱安装按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第五章 取水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大口井内套管安装,辐射井管安装,钢筋混凝土渗渠管制作、安装,渗渠滤料填充,共4节14个子目。
二、大口井内套管安装:
1.大口井套管为井底封闭套管,按法兰套管全封闭接口考虑。
2.大口井底作反滤层时,执行渗渠滤料填充项目。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如发生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辐射井管的防腐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的有关定额。
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沉井工程执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定额。其中渗渠制作的模板安装、拆除人工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
3.土石方开挖、回填、脚手架搭拆、围堰工程、钢筋制作、安装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定额。
4.船上打桩及桩的制作执行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有关定额。
5.水下管线铺设执行本定额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有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大口升内套管、辐射井管安装按设计图中心线长度计算。
第六册《排水工程》
册说明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六册《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管道铺设,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浇筑,不开槽施工管道工程,给排水构筑物,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模板、井字脚手架,共6章1175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4.《上海市城镇给排水工程预算定额》SHA 8-31(02)-2016;
5.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
6.典型工程现场测算:
7.其他有关规定及依据。
四、本册定额与建筑、安装定额的界限划分及执行范围:
1.给排水构筑物工程中的泵站上部建筑工程以及本册定额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执行《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有关子目。
2.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中的通用机械应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有关子目。
3.管道接口、检查井、给排水构筑物需做防腐处理的,执行《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有关子目。
五、本册定额与本定额其他册定额的关系:
本册定额所涉及的土、石方挖、运,脚手架,支撑,围堰,打、拔桩,降(排)水,拆除,钢筋等1二程,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应按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六、本册定额需说明的有关事项:
1.本册定额所称混凝土管管径均指内径,钢管、塑料管均指公称直径,如实际管径、长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进行调整换算。
2.本册定额各项目中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砂浆标号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但数量不变。
3.本册定额各章所需的模板、井字架均执行第六章的相应项目
4.本册定额按无地下水考虑,如有地下水,需降(排)水、湿土排水时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需设排水盲沟时执行本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相应定额。
七、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管道铺设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管道铺设、塑料排水管铺设、排水管道接口、管道闭水试验、管道检测,共5节243个子目。
二、φ300~700mm混凝土管铺设分为人工下管和人机配合下管,φ800~3000mm为人机配合下管,φ300~400mm塑料管为人工下管,φ500~1000mm为人机配合下管。
三、如在无基础的槽内铺设混凝土管道,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四、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支撑下串管铺设,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3。
五、管道铺设采用胶圈接口时,如排水管管材为成套购置(即管材单价中已包括了胶圈价格),则胶圈接口定额中的胶圈费用不再计取。
六、排水管道接口定额中,企口管的膨胀水泥砂浆接口和石棉水泥接口适于360°,其他接口均是按管座120°和180°列项的。如管座角度不同,按相应材质的接口做法,以管道接口调整表进行调整(见下表)。
管道接口调整系数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做角度 | 调整基数或材料 | 调整系数 |
| 1 | 水泥砂浆接口 | 90° | 120°定额基价 | 1.33 |
| 2 | 水泥砂浆接口 | 135° | 120°定额基价 | 0.89 |
| 3 | 钢丝网水泥砂浆接口 | 90° | 120°定额基价 | 1.33 |
| 4 | 钢丝网水泥砂浆接口 | 135° | 120°定额基价 | 0.89 |
| 5 |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接口 | 90° | 定额中水泥砂浆 | 0.75 |
| 6 |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接口 | 120° | 定额中水泥砂浆 | 0.67 |
| 7 |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接口 | 135° | 定额中水泥砂浆 | 0.625 |
| 8 |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接口 | 180° | 定额中水泥砂浆 | 0.5 |
| 9 |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 90° | 定额中水泥砂浆 | 0.75 |
| 10 |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 120° | 定额中水泥砂浆 | 0.67 |
| 11 |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 135° | 定额中水泥砂浆 | 0.625 |
| 12 |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 180° | 定额中水泥砂浆 | 0.5 |
注:现浇混凝土外套环、变形缝接口,通用于平口、企口管。
七、定额中的水泥砂浆接口、钢丝网水泥砂浆接口均不包括内抹口,如设计要求内抹口时,按抹口周长每100延米增加水泥砂浆0.042m3、人工9.22工日计算。
八、管道检测不分新旧管道,已综合考虑。本章定额不包括管道清淤、冲洗、封堵等前期工作费用,发生时按实际另行计算。
九、本章各项所需模板执行本册定额第六章“模板、井字架工程”的相应定额,钢筋加工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铺设按井中至井中的中心扣除检查井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工程量。每座检查井扣除长度:矩形检查井按管线方向井内径计算,圆形检查井按管线方向井内径每侧减15cm计算。雨水口井所占长度不予扣除。
二、管道接口区分管径和做法,以实际接口个数计算工程量。
三、管道闭水试验以实际闭水长度计算,不扣各种井所占长度。
四、管道检测长度按检查井问的中心长度以“100m”计算。当检测长度小于或等于100m时,按100m计算;当检测长度大于100m时,按实际检测长度计算。
第二章 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井垫层和底板,井砌筑、浇筑、抹灰,井盖(箅)制作、安装,渠(管)道垫层及基础.渠道砌筑,渠道抹灰与勾缝,渠道沉降缝,钢筋混凝土盖板、过梁的预制安装,排水管道出水口,方沟闭水试验,共10节233个子目。
二、本章项目均不包括脚手架,当井深超过1.5m时,执行本册第六章井字脚手架子目:砌墙高度超过1.2m,抹灰高度超过1.5m所需脚手架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关子目。
三、本章所列各项目所需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执行本册第六章“模板、井字架工程”相应定额,钢筋(铁件)的加工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四、井砖砌流槽工程量并入井室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五、石砌体均按块石考虑,如采用片石时,石料与砂浆用量分别乘以系数1.09和1.19,其他不变。
六、井室不分内外抹灰,均套用井抹灰子目。
七、砖砌检查井降低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拆除构筑物相应定额。
八、井砌筑中铁爬梯按实际用量,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九、混凝土枕基和管座不分角度均按相应定额执行。
十、管道基础伸缩缝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十一、嵌石混凝土定额中的块石含量按25%计算,如实际不符,应进行调整。
十二、干砌、浆砌出水口的平坡、锥坡、翼墙按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子目执行。
十三、本章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凡大于0.05m3的检查井过梁,执行混凝土过梁制作、安装定额。 (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四)删除)
十四、拱(弧)形混凝土盖板的安装按相应体积的矩形板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执行。
十五、定额中砖砌、石砌一字式、门字式、八字式排水管道出水口按《给排水标准图集》(2002)合订本S2的设计进行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所列各项目的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其中:
1.砌筑(不扣除管径500mm以内管道所占体积)按体积以“m3”计算;
2.抹灰、勾缝按面积以“m2”计算:
3.各种井的预制构件按实体积以“m3”计算:
4.井、渠(管)道垫层、基础按实体积以“m3”计算;
5.沉降缝应区分材质按沉降缝的断面积或铺设长度分别以“m2”和“m”计算;
6.各类混凝土盖板的制作按实体积以“m3”计算,安装应区分单件(块)体积,以“m3”计算。
二、各类井的井深按井底基础以上至井盖顶计算。
三、管道出水口区分型式、材质及管径,以“处”计算。
四、方沟(包括存水井)闭水试验的工程量按实际闭水长度的用水量以“m3”计算。
第三章 不开槽施工管道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雨、污水管(涵)以及外套管的不开槽埋管工程。包括人工挖工作坑、交汇坑土方,安拆顶进后座及坑内平台,安拆敞开式顶管设备及附属设施,安拆封闭式顶管设备及附属设施,敞开式管道顶进,封闭式管道顶进,安拆中继问,顶进触变泥浆减阻,压浆孔封拆,钢筋混凝土沉井洞口处理,钢管顶进,铸铁管顶进(挤压式),方(拱)涵顶进,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道,共14节141个子目。
二、工作坑垫层、基础执行本册第二章“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相应定额,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如果钢管、铸铁管需设置导向装置,方(拱)涵管需设滑板和导向装置时,另行计算。
三、工作坑人工挖土方按土壤类别综合考虑工作坑回填土视其回填的实际做法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四、工作坑内管(涵)明敷应根据管径、接口做法执行本册第一章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五、本章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地下水时,排(降)水费用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六、本章定额材料消耗量中的电量包括顶管设备用电量及管道顶进过程中的照明用电量。
七、顶进施工的方(拱)涵断面大于4m2的.按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箱涵顶进部分有关定额或规定执行。
八、工作坑如设沉井,其制作、下沉执行本册定额第四章“给排水构筑物”相应定额。
九、本章定额未包括土方、泥浆场外运输处理费用,发生时可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或其他有关规定。
十、单位工程中,管径φ1650以内敞开式顶进在100m以内、封闭式顶进(不分管径)在50m以内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系数1.30
十一、顶管采用中继问顶进时,各级中继间后面的顶管人工与机械数量乘以下表中系数分级计算。
中继间顶进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表| 中继间顶进分级 | 一级顶进 | 二级顶进 | 三级顶进 | 四级顶进 | 超过四级 |
| 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 | 1.2 | 1.45 | 1.75 | 2.1 | 另计 |
十二、顶管工程中的材料是按50m水平运距、坑边取料考虑的,如因场地等情况取用料水平运距超过50m时,根据超过距离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十三、钢板桩基坑支撑使用数量均已包括在安、拆支撑设备定额子目中。
十四、安拆顶管设备定额中,已包括双向顶进时设备调向的拆除、安装以及拆除后设备转移至另一顶进坑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
十五、安拆顶管后座及坑内平台定额已综合取定,适用于敞开式和封闭式施工方法,其中钢筋混凝土后座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执行本册定额第六章“模板、井字架工程”相应定额。
十六、全挤压不出土顶管定额适用于软土地区不出土挤压式施工。
十七、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道定额适用于市政排水工程塑料管牵引项目,如采用其他管材,另行补充。
十八、水平定向钻牵引如使用钢筋辅助管道拖位,钢筋制作、安装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十九、水平定向钻牵引定额未包括管材接口材料及连接费用,发生时按本册定额第二章“给排水构筑物”相应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作坑土方区分挖土深度以挖方体积计算。
二、各种材质管道的顶管工程量按实际顶进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三、安拆中继问工程量按不同顶管管径以“套”计算。
四、触变泥浆减阻每两井问的工程量按两井间的净距离以“延长米”计算。
五、水平定向钻牵引工程量按井中到井中的中心距离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井所占长度。
六、水平定向钻牵引,清除泥浆工程量按管外径体积乘以系数0.67考虑。
第四章 给排水构筑物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沉井,现浇钢筋混凝土池,预制混凝土构件,折板、壁板制作、安装,滤料铺设,防水工程,施工缝,井、池渗漏试验,共8节155个子目
二、沉井:
1.沉井工程系按深度12m以内,陆上排水沉井考虑的。水中沉井、陆上水冲法沉井以及离河岸边近的沉井,需要采取地基加固等特殊措施者,可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子目。
2.沉井下沉项目中已考虑了沉井下沉的纠偏因素,但不包括压重助沉措施,若发生可另行计算。
3.沉井制作不包括外渗剂,若使用外渗剂时可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池类:
1.池壁遇有附壁柱时,按相应柱定额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05,其他不变。
2.池壁挑檐是指在池壁上向外出檐作走道板用,池壁牛腿是指池壁上向内出檐以承托池盖用。
3.无梁盖柱包括柱帽及柱座。
4.井字梁、框架梁均执行连续梁项目。
5.混凝土池壁、柱(梁)、池盖项目按在设计室外地坪以上3.6m以内编制,如超过3.6m者按以下规定调整:
(1)采用卷扬机施工的:每10m3混凝土增加卷扬机(带塔)和人工消耗量见下表。
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机械调整系数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增加人工工日 | 增加卷扬机(带塔)台班 |
| 1 | 池壁、隔墙 | 7.83 | 0.59 |
| 2 | 柱、梁 | 5.49 | 0.39 |
| 3 | 池盖 | 5.49 | 0.39 |
(2)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时,每10m3混凝土增加塔式起重机消耗量见下表。
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机械调整系数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增加塔式起重机台班 |
| 1 | 池壁 | 0.319 |
| 2 | 隔墙 | 0.51 |
| 3 | 柱、梁 | 0.51 |
| 4 | 池盖 | 0.51 |
6.池盖定额项目中不包括进入孔盖板,发生时另行计算。
7.格型池池壁执行直型池壁相应项目(指厚度)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8.悬空落泥斗按落泥斗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0,其他不变。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混凝土滤板中已包括了所设置预埋件ABS塑料滤头的套管用工,不得另计。
2.集水槽若需留孔时,按每10个孔增加0.5个工日计。
3.除混凝土滤板、铸铁滤板、支墩安装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均执行异型构件安装项目。
五、施工缝:
1.各种材质填缝的断面取定见下表。
材质填缝断面尺寸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断面尺寸 |
| 1 | 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 | 3cm×2cm |
| 2 | 油浸木丝板 | 2.5cm×15cm |
| 3 | 紫铜板、钢板止水带 | 展开宽45cm |
| 4 | 氯丁橡胶止水带 | 展开宽30cm |
| 5 | 白铁盖缝 | 展开宽平面590cm立面250cm |
| 6 | 其他 | 15cm×3cm |
2.如实际设计的施工缝断面与上表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各项目的工作内容为:
(1)油浸麻丝:熬制沥青、调配沥青麻丝、填塞。
(2)油浸木丝板:熬制沥青、浸木丝板、嵌缝。
(3)玛碲脂:熬制玛碲脂、灌缝。
(4)建筑油膏、沥青砂浆:熬制油膏沥青,拌和沥青砂浆,嵌缝。
(5)紫铜板、钢板止水带:铜板、钢板的剪裁、焊接成型,铺设。
(6)橡胶止水带:止水带制作、接头及安装。
(7)铁皮盖板:平面埋木砖、钉木条、木条上钉铁皮;立面埋木砖、木砖上钉铁皮。
六、井、池渗漏试验:
1.井池渗漏试验容量在.500m3是指井或小型池槽。
2.井、池渗漏试验注水采用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定额项目中已包括了泵的安装与拆除用工,不得再另计。
3.如构筑物池容量较大,需从一个池子向另一个池注水作渗漏试验采用潜水泵时,其台班单价可以换算,其他均不变。
七、执行其他册或章节的项目如下:
1.构筑物的垫层执行本册定额第二章“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相应项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0.87,其他不变;如构筑物池底混凝土垫层需要找坡时,其中人工不变。
2.构筑物混凝土项目中所需模板执行本册定额第六章“模板、井字架工程”相应定额,钢筋加工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3.砌筑物高度超过1.2m时应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用,脚手架搭拆高度在8m以内的,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大于8m的,执行本定额第四册《隧道工程》相应项目。
4.泵站上部工程以及本章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执行本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5.构筑物中的金属构件支座安装执行安装定额相应子目。
6.构筑物的防腐、内衬工程金属面应执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非金属面应执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7.沉井预留孔洞砖砌封堵执行本定额第四册《隧道工程》第四章“盾构法掘进”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沉井:
1.沉井垫木按刃脚底中心线以“延长米”计算。
2.沉井井壁及隔墙的厚度不同如上薄下厚时,可按平均厚度执行相应定额。
3.刃脚的计算高度,从刃脚踏面至井壁外凸(内凹)口计算,如沉井井壁没有外凸(内凹)口时,则从刃脚踏面至底板顶面为准。底板下的地梁并入底板计算。框架梁的工程量包括切入井壁部分的体积。井壁、隔墙或底板混凝土中,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4.沉井制作的脚手架安、拆,不论分几次下沉,其工程量均按井壁中心线周长与隔墙长度之和乘以井高计算。井高按刃脚底面至井壁顶的高度计算
5.沉井下沉的土方工程量,按沉井外壁所围的平面投影面积乘以下沉深度(预制时刃脚底面至下沉后设计刃脚底面的高度),并乘以土方回淤系数1.03计算。
二、钢筋混凝土池:
1.钢筋混凝土各类构件均按罔示尺寸,以混凝土实体积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
2.各类池盖中的进入孔、透气孔盖以及与盖相连接的结构,工程量合并在池盖中计算。
3.平底池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的扩大部分;池底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应按坡底计算;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者算至锥底坡的上口。
4.池壁分别不同厚度计算体积,如上薄下厚的壁,以平均厚度计算。池壁高度应自池底板面算至池盖下面。
5.无梁盖柱的柱高,应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并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6.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的体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在内。
7.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可执行梁的相应项目。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钢筋混凝土滤板按图示尺寸区分厚度以“m3”计算,不扣除滤头套管所占体积。
2.除钢筋混凝土滤板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四、折板、壁板制作、安装:
1.折板安装区分材质均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稳流板安装区分材质不分断面均按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五、滤料铺设:各种滤料铺设均按设计要求的铺设平面乘以铺设厚度以“m3”计算,锰砂、铁矿石滤料以“t”计算。
六、防水工程:
1.各种防水层按实铺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2.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七、施工缝:各种材质的施工缝填缝及盖缝均不分断面按设计缝长以“延长米”计算。
八、井、池渗漏试验:井、池的渗漏试验区分井、池的容量范围,以水容量计算。
第五章 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拦污及提水设备,投药、消毒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排泥、撇渣和除砂机械,污泥脱水浓缩机械,除臭设备,膜处理设备,闸门及驱动装置,其他,共9节317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给水厂、排水泵站及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建设项目的专用设备安装。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应套用《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有关专业册的相应项目。
三、本章设备、机具和材料的搬运: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2.机具和材料:包括施工单位现场仓库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3.垂直运输基准面:在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在室外,以室外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四、工作内容:
1.设备、材料及机具的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起重机具的领用、搬运、装拆、清洗、退库。
2.划线定位,铲麻面、吊装、组装、联接、放置垫铁及地脚螺栓,找正、找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工种问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工作。
5.设备本体带有的物体、机件等附件的安装。
五、本章定额除各节另有说明外,均未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成品、半成品、构件等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点外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孔、预埋件的修整及调整所增加的工作。
4.供货设备整机、机件、零件、附件的处理、修补、修改、检修、加工、制作、研磨以及测量等工作。
5.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构件等的安装、制作、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和脚手架搭拆工作。
6.设备变速箱、齿轮箱的用油,以及试运转所用的油、水、电等。
7.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地脚螺栓和产品图纸注明的标准件、紧固件。
8.负荷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工作。
六、本章设备的安装是按无外围护条件下施工考虑的,如在有外围护的施工条件下施工,定额人工及机械应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七、本章定额是按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普遍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的。
八、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执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有关规定。
九、各节有关说明。
(一)拦污及提水设备:
1.格栅组对的胎具制作另行计算。
2.格栅制作是按现场加工制作考虑的。
(二)投药、消毒设备:
1.管式药液混合器,以两节为准,如为三节,乘以系数1.3。
2.水射器安装以法兰式连接为准,不包括法兰及短管的焊接安装。
3.加氯机为膨胀螺栓固定安装。
4.溶药搅拌设备以混凝土基础为准考虑。
(三)水处理设备:
1.曝气机以带有公共底座考虑,如无公共底座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3。如需制作、安装钢制支承平台时,应另行计算。
2.曝气管的分管以闸阀划分为界,包括钻孔。塑料管为成品件,如需粘接和焊接时,可按相应规格项目的定额基价分别乘以系数1.2和1.3。
3.卧式表曝机包括泵(E)型、平板型、倒伞型和K型叶轮。
(四)排泥、撇渣及除砂机械:
1.排泥设备的池底找平由土建负责,如需钳工配合,另行计算。
2.吸泥机以虹吸式为准,如采用泵吸式,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3。
(五)污泥脱水浓缩机械:
污泥脱水设备安装就位的上排、拐弯、下排,定额中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六)膜处理设备未包括膜处理系统单元以外的水泵、风机、曝气器、布空管、空压机、仪表、电气控制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内容,执行本章相应项目。
(七)闸门及驱动装置:
1.铸铁圆闸门包括升杆式和暗杆式,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2.铸铁方闸门以带门框座为准,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3.铸铁堰门安装深度按3m以内考虑。
4.螺杆启闭机安装深度按手轮式为3m、手摇式为4.5m、电动为6m、汽动为3m以内考虑。
(八)集水槽、堰板制作、安装及其他:
1.集水槽制作、安装:
(1)集水槽制作项目中已包括了钻孔或铣孔的用工和机械,执行时,不得再另计。
(2)碳钢集水槽制作和安装中已包括了除锈和刷一遍防锈漆、二遍调和漆的人工和材料,不得再另计除锈刷油费用。但如果油漆种类不同,油漆的单价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堰板制作、安装:
(1)碳钢、不锈钢矩型堰执行齿型堰相应项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0.6,其他不变。
(2)金属齿型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有连接板考虑的,非金属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无连接板考虑的。
(3)金属堰板安装项目是按碳钢考虑的,不锈钢堰板按金属堰板安装相应项目基价乘以系数1.2,主材另计,其他不变。
(4)非金属堰板安装项目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堰板。
3.穿孔管、穿孔板钻孔:
(1)穿孔管钻孔项目适用于水厂的穿孔配水管、穿孔排泥管等各种材质管的钻孔。
(2)其工作内容包括:切管、划线、钻孔、场内材料运输。穿孔管的对接、安装应另按有关项目计算。
4.斜板、斜管安装:
(1)斜板安装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固定、螺栓连接等,不包括斜板的加工制作费用。
(2)聚丙烯斜管安装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铺装、固定、安装等。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机械设备类:
1.格栅除污机、滤网清污机、螺旋泵、搅拌机械、吸泥机、刮泥机、压榨机、带式压滤机、污泥脱水机、污泥浓缩机、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污泥切割机、离子除臭设备等区分设备类型、材质、规格、型号和参数,以“台”计算;生物转盘区分设备重量以“台”计算,包括电动机的重量在内。
2.水射器、管式混合器、曝气器区分直径以“个”计算;曝气器区分不同类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滗水器区分不同型号及堰长以“台”计算。
4.闸门及驱动装置均区分直径或长×宽以“座”计算。
5.曝气管不分曝气池和曝气沉砂池,均区分管径和材质按“延长米”计算。
6.膜处理设备区分设备类型、工艺形式、材质结构以及膜处理系统单元产水能力,以“套”计算。
二、其他项目:
1.集水槽制作、安装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以“m2”计算。
2.集水槽制作、安装以设计断面尺寸乘以相应长度以“m2”计算,断面尺寸应包括需要折边的长度,不扣除出水孔所占面积。
3.堰板制作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以“m2”计算。
4.堰板安装分别按金属和非金属,区分厚度以“m2”计算。金属堰板适用于碳钢、不锈钢.非金属堰板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
5.齿型堰板制作,安装按堰板的设计宽度乘以长度以“m2”计算,不扣除齿型间隔空隙所占面积。
6.穿孔管钻孔项目,区分材质按管径以“孔”计算。钻孔直径是综合考虑取定的。
7.斜板、斜管安装仅是安装费,以“m2”计算。
8.格栅制作安装区分材质按格栅重量以“t”计算,制作所需的主材应区分规格、型号分别按定额中规定的使用量计算。
第六章 模板、井字架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钢管井字架,共3节86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本册定额及本定额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四章“管道附属构筑物”和第五章“取水工程”。
三、模板是分别按钢模钢撑、复合木模木撑、木模木撑区分不同材质分别列项的,其中钢模模数差部分采用木模。
四、本章定额中现浇、预制项目中,均已包括了钢筋垫块或第一层底浆的工、料,及嵌模工日,套用时不得重复计算。
五、预制构件模板中不包括地、胎模,需设置者,土地模可按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平整场地的相应项目执行;水泥砂浆、混凝土砖地、胎模按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六、模板安拆以槽(坑)深3m为准,超过3m时,人工增加8%系数,其他不变。
七、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的模板,支模高度是按3.6m考虑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超高的项目执行。
八、模板的预留洞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小于0.3m2者:圆形洞每10个增加0.72工日,方形洞每10个增加0.62工日。
九、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地沟盖板项目适用于单块体积在0.3m3内的矩形板;井盖项目适用于井口盖板,井室盖板按矩形板项目执行,预留口按第八条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预留孔洞面积,洞侧壁模板亦不另行增加。
二、现浇小型构件以及 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的实体积以“m3”计算。(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三)修改)
三、砖、石拱圈的拱盔和支架均以拱盔与圈孤弧形接触面积计算,并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子目。
四、各种材质的地模胎膜,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量,并应包括操作等必要的宽度以“m2”计算,执行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
五、井字架区分搭设高度以“架”计算,每座井计算一次。
六、井底流槽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册说明
册说明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管道安装,管件制作、安装,法兰、阀门安装,燃气用设备安装,燃气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管道试压、吹扫及桥管制作、安装,共7章987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新建和扩建的城镇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3.《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
4.《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
7.国家和有关专业部的现行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四、有关规定:
(一)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项目:
1.管道沟槽土、石方工程及搭、拆脚手架,按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2.过街管沟的砌筑、顶管、管道基础及井室,按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3.带气碰接参照《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应定额以及具体施工方案执行。
4.本册定额中煤气和集中供热的容器具、设备安装缺项部分,按《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应定额执行。
5.本册定额不包括管道穿跨越工程。
6.刷油、防腐、保温和焊缝探伤,按《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应定额执行。
7.管道支墩、铸铁管安装除机械接口外其他接口形式,按本定额第五册《给水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8.管件的氩电联焊,异径管、三通制作,刚性套管和柔性套管制作、安装及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应定额执行。
(二)本册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Dg≤1800mm是按沟深3m以内考虑的,Dg>1800mm是按沟深5m以内考虑的。超过时另行计算。
(三)本册定额中各种燃气管道的输送压力(P)按中压B级及低压考虑。如安装中压A级燃气管道和高压燃气管道,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碳钢管道、管件安装均不再做调整。
燃气工程压力P(MPa)划分范围为:
高压A级 0.8MPa
B级 0.4MPa 中压A级 0.2MPa
B级 0.005MPa
低压 P≤0.005MPa (四)本册定额中集中供热工程压力P(MPa)划分范围: 低压 P≤1.6MPa 中压 1.6MPa
热力管道设计参数标准见下表。
介质名称
温度T(℃)
压力P(MPa)
蒸汽
T≤350
P≤1.6
热水
T≤200
P≤2.5
五、本说叫未尽事宦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管道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碳钢管安装、直埋式预制保温管安装、碳素钢板卷管安装、活动法兰承插铸铁管安装(机械接口)、塑料管安装、套管内铺设钢板卷管、套管内铺设铸铁管安装(机械接口)、管线警示及标志,共8节160个子目。
二、本章工作内容除各节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沿沟排管、50mm以内的清沟底、外观检查及清扫管材。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整体气密性试验和强度试验。
三、新旧管道带气接头未列项目,各地区可按煤气管理条例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耗用量和煤气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进行结算。
四、预制直埋保温管未包括塑封的费用。
五、螺纹钢管安装参照碳钢管定额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中各种管道的工程量均按“延长米”计算,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二、埋地钢管使用套管时(不包括顶进的套管),按套管管径套用同一安装项目。套管封堵的材料费可按实际耗用量进行调整。
三、铸铁管安装按N1型和X型接口计算,如采用N型和SMJ型,则人工乘以系数1.05。
第二章 管件制作、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焊接弯头制作,弯头(异径管)安装,三通安装,挖眼接管,钢管煨弯,铸铁管件安装(机械接口),盲堵板安装,钢塑过渡接头安装(法兰连接),聚乙烯燃气管件(弯头)安装(热熔),聚乙烯燃气管件(三通)安装(热熔),防雨环帽制作、安装,直埋式预制保温管管件安装,共12节380个子目。
二、异径管安装以大口径为准,长度综合取定。
三、中频煨弯不包括煨制时胎具更换。
四、挖眼接管加强筋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焊接弯头制作工程量按不同弯头角度(30°、45°、60°、90°)、管外径×壁厚,以制作焊接弯头的个数计算。
二、弯头(异径管)安装工程量按不同管外径×壁厚,以安装弯头(异径管)的个数计算。管外径以大口径为准。
三、三通安装工程量按不同管外径×壁厚,以安装三通的个数计算。
四、挖眼接管工程量按不同管外径×壁厚.以挖眼接管的个数计算。
五、钢管煨弯(机械煨弯)工程量按不同钢管外径,以钢管煨弯的个数计算。
六、钢管煨弯(中频弯管机煨弯)工程量按不同钢管公称直径,以钢管煨弯的个数计算。
七、铸铁管件安装(机械接口)工程量按不同铸铁管管件公称直径,以铸铁管件安装件数计算。
八、肓堵板安装工程量按不同肓堵板公称直径,以安装肓堵板的组数计算。
九、钢塑过渡接头安装工程量按不同管外径,以安装钢塑过渡接头的个数计算。
十、防雨环帽制作工程量按不同单个环帽重量,以制作防雨环帽的总重量计算,计量单位:100kg。防雨环帽安装工程量以防雨环帽的总重量计算,计量单位:100kg。
十一、直埋式预制保温管管件安装工程量按不同保温管管件公称直径,以安装保温管管件的个数计算。
第三章 法兰、阀门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法兰安装,阀门安装,阀门水压试验,低压阀门解体、检查、清洗、研磨,中压阀门解体、检查、清洗、研磨,阀门操纵装置安装,共6节159个子目。
二、电动阀门安装不包括电动机的安装。
三、阀门解体、检查和研磨已包括一次试压,均按实际发生的数量按相应项目执行。
四、阀门压力试验介质是按水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其他介质,可按实调整。
五、定额内垫片均按橡胶石棉板考虑,如垫片材质与实际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六、各种法兰、阀门安装,定额中只包括一个垫片,不包括螺栓使用量,螺栓用量参考下表。
平焊法兰安装用螺栓用量表| 外径×壁厚(mm) | 规格 | 重量(kg) | 外径×壁厚(mm) | 规格 | 重量(kg) |
| 57×4 | M12×50 | 0.319 | 377×10 | M20×75 | 3.906 |
| 159×6 | M16×60 | 1.338 | 426×10 | M20×80 | 5.42 |
| 76×4 | M12×50 | 0.319 | 720×10 | M22×90 | 10.668 |
| 219×6 | M16×65 | 1.404 | 478×10 | M20×80 | 5.42 |
| 89×4 | M16×55 | 0.635 | 820×10 | M27×95 | 19.962 |
| 273×8 | M16×70 | 2.208 | 529×10 | M20×85 | 5.84 |
| 108×5 | M16×55 | 0.635 | 920×10 | M27×100 | 19.962 |
| 325×8 | M20×70 | 3.747 | 630×8 | M22×85 | 8.89 |
| 133×5 | M16×60 | 1.338 | 1020×10 | M27×105 | 24.633 |
| 外径×壁厚(mm) | 规格 | 重量(k) | 外径×壁厚(mm) | 规格 | 重量(kg) |
| 57×3.5 | M12×50 | 0.319 | 325×8 | M20×75 | 3.906 |
| 76×4 | M12×50 | 0.319 | 377×9 | M20×75 | 3.906 |
| 89×4 | M16×60 | 0.669 | 426×9 | M20×75 | 5.208 |
| 108×4 | M16×60 | 0.669 | 478X9 | M20×75 | 5.208 |
| 133×4 | M16×65 | 1.404 | 529×9 | M20×80 | 5.42 |
| 159×5 | M16×65 | 1.404 | 630×9 | M22×80 | 8.25 |
| 219×6 | M16×70 | 1.472 | 720×9 | M22×80 | 9.9 |
| 273×8 | M16×75 | 2.31 | 820×10 | M27×85 | 18.804 |
七、中压法兰、阀门安装执行低压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2。
第四章 燃气用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凝水缸制作、安装,调压器安装,鬃毛过滤器安装,萘油分离器安装,安全水封、检漏管安装,铸铁管钻眼攻丝,煤气调长器安装,共7节110个子目。
二、凝水缸安装:
1.碳钢、铸铁凝水缸安装如使用成品头部装置时,只允许调整材料费,其他不变。
2.碳钢凝水缸安装未包括缸体、套管、抽水管的刷油、防腐,应按不同设计要求另行套用其他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3.凝水缸安装中,定额内标注“()”的未计价材料,如实际未发生时,则不得计算。
三、各种调压器安装:
1.雷诺式调压器、T形调压器(TMJ、TMZ)安装是指调压器成品安装,调压站内组装的各种管道、管件、各种阀门根据不同设计要求,套用本定额的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各类型调压器安装均不包括过滤器、萘油分离器(脱萘筒)、安全放散装置(包括水封)安装。发生时,可执行本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本章定额过滤器、萘油分离器均按成品件考虑。
四、检漏管安装是按在套管上钻眼攻丝安装考虑的,已包括水井砌筑。
五、煤气调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采用直接对焊时,应减去法兰安装用材料,其他不变。
六、煤气调长器是按三波考虑的,如安装三波以上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33,其他不变。
第五章 燃气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除污器组成安装和补偿器安装,共2节33个子目。
二、碳钢波纹补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直接焊接时,应减去法兰安装用材料,其他不变。
三、法兰用螺栓按本册定额第三章“阀门水压试验”的螺栓用量表选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除污器组成安装工程量按不同除污器公称直径、有无调温、调压装置,以除污器组成安装的组数计算。除污器安装工程量按不同除污器公称直径,以除污器安装的组数计算。
二、焊接钢套筒补偿器安装工程量按不同套筒补偿器公称直径,以套筒补偿器安装的个数计算。
三、焊接法兰式波纹补偿器安装T程量按不同波纹补偿器公称直径,以波纹补偿器安装的个数计算。
第六章 管道试压、吹扫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管道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气体置换,管道总试压及冲洗,牺牲阳极、测试桩安装,钢管胶带防腐,管线聚乙烯热收缩套(带)补口,管道清通,共9节86个子目。
二、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管道总试压:
1.管道压力试验不分材质和作业环境均执行本章定额。试压水如需加温.热源费用及排水设施另行计算。
2.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均包括了一次试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耗用量。
3.液压试验是按普通水考虑的,如试压介质有特殊要求,介质可按实调整。
4.管线管径同定额表列管径不同时,按管径比例采用比例内插法计算。
5.管线聚乙烯热收缩套(带)的消耗量按下表巾的有效节长取定,其中损耗率取3%。
钢管有效节长表| 规格 | DN100 | DN150 | DN200 | DN250 | DN300 | DN350 | DN400 | DN450 | DN500 |
| 有效节长(m) | 6 | 6 | 6 | 8 | 10 | 10 | 10 | 10 | 10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分段试验合格后,如需总体试压和发生二次或二次以上试压时,应再套用本定额相应项目计算试压费用。
二、管道长度未满10m者,以10m计,超过10m者按实际长度计。
三、管道总试压按每公里为一个打压次数,执行本章定额一次项目,不足0.5公里按实计算,超过0.5公里计算一次。
四、集中供热高压管道压力试验执行低中压相应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3。
第七章 桥管制作、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单跨桥管制作、安装(跨度15m),单跨桥管制作、安装(跨度20m),单跨桥管制作、安装(跨度25m),双跨桥管制作、安装(跨度50m),多跨桥管制作、安装(跨度75m),共5节53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桥管安装是按照河道通航设计净高5m取定的,适用于单跨或多跨平管跨越过河,如设计需要加高或采用斜拉.钢桁架等其他加固形式时其加固消耗量另计,折拱形桥管可按本章定额计算。
三、桥管安装跨度指起讫点支墩间水平距离,如实际跨度不同时,按接近的跨度选套,其中人工及机械消耗不做调整,管材可按实际长度调整。
四、50m跨度桥管以15m、20m、15m的主跨分档,以4个立柱计算托架抱箍;75m跨度桥管以15m、20m、25m、15m的主跨分档,以5个立柱计算托架抱箍。定额子目中已考虑了桥管托架及两端的防护栅。定额子目中未考虑桥管桥管内外涂、落水、加强箍的耗量,施工时可根据实际桥管工程量另行计取。
五、实际施工时管道规格与定额子目规格不符时,按接近规格套用,中间规格按较大规格计算。超过本章定额最大规格时应另行计算。
六、定额中取定钢管外径与公称直径对应下表:
| 公称直径(mm以内) | 管外径×壁厚(mm×mm以内) | 公称直径(mm以内) | 管外径×壁厚(mm×mm以内) |
| 300 | 325×8 | 1000 | 1020×12 |
| 400 | 426×8 | 1200 | 1220×12 |
| 500 | 529×10 | 1400 | 1420×14 |
| 600 | 630×10 | 1600 | 1620×16 |
| 700 | 720×10 | 1800 | 1820×16 |
| 800 | 820×10 | 2000 | 2020×16 |
| 900 | 920×10 | - | - |
七、钢管安装如实际管壁厚与定额取定不同时,电焊条及焊机消耗量可按下表所列系数调整:
| 公称直径(mm以内) | 400 | 800 | 1200 | 1500 | 2000 | |||||
| 壁厚(mm) | 4 | 6 | 6 | 8 | 8 | 10 | 10 | 12 | 12 | 14 |
| 调整系数 | 0.313 | 0.622 | 0.54 | 0.894 | 0.645 | 0.779 | 0.621 | 0.799 | 0.645 | 0.815 |
| 壁厚(mm) | 10 | 12 | 12 | 14 | 14 | 16 | 16 | 18 | 18 | 20 |
| 调整系数 | 1.236 | 1.538 | 1.332 | 1.594 | 1.253 | 1.603 | 1.284 | 1.538 | 1.198 | 1.415 |
第八册《路灯工程》
册说名
说 明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八册《路灯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变配电设备工程,10kV以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工程,配管、配线工程,照明器具安装工程,防雷接地装置工程,共6章512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城镇道路、市政地下通道的照明工程,不适用于维修改造及庭院(园)内的照明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3.《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2—31—2015;
4.《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国家和有关专业部的现行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四、本册定额与《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关项目的界线划分:市政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市政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执行;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应项目执行。
五、本册定额不包括线路参数的测定和运行工作。
六、本册定额电压等级是按10kV以下考虑的。
七、路灯设施迁移、迁改的保护性拆除费用按相应项目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乘以系数0.5。
八、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变配电设备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变压器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电力电容器安装,配电柜、箱安装.铁构件制作、安装及箱、盒制作,成套配电箱安装.熔断器、限位开炎安装,控制器、启动器安装,盘、柜配线,接线端子,控制继电器保护屏安装,控制台安装,仪表、电器、小母线、分流器安装,共13节108个子目。
二、变压器安装用枕木、绝缘导线、石棉布是按一定的折旧率摊销的,实际摊销量与定额不符时不做换算。
三、变压器油按设备带来考虑,但施工中变压器油的过滤损耗及操作损耗已包括在有关定额中。
四、地埋变压器安装执行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子目。
五、干式变压器安装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应子目。
六、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定额是综合考虑编制的,执行中不做换算。
七、配电及控制设备安装按成套完整设备考虑,均不包括支架制作和基础型钢制作、安装。也不包括设备元件安装,如发生时应另执行相应定额。
八、铁构件制作、安装适用于本章定额范围的各种支架制作、安装,但铁构件制作、安装均不包括镀锌。若需镀锌,则基价乘以系数0.9,镀锌费另计。轻型铁构件是指厚度在3mm以内的构件。
九、各项设备安装均未包括二次接线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变压器安装按不同容量以“台”计算。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变压器干燥,如确实需要干燥,可执行《浙江省通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应项目。
二、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t”计算,变压器油的过滤量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三、高压成套配电柜和组合箱式变电站安装以“台”计算,均未包括基础槽钢、母线及引下线的配置安装。
四、各种配电箱、柜安装均按不同半周长以“套”计算。
五、铁构件制作安装按施工图示以“100kg”计算。
六、盘柜配线定额只适用于盘上小设备元件的少量现场配线。
七、焊(压)接线端定额只适用于导线,电缆终端头制作定额中已包括压接线端子,不得重复计算。
第二章 10kV以下架空线路工程
说 明
一、底盘、卡盘、拉线盘按设计用量以“块”计算。
二、各种电线杆组立分材质与高度,按设计数量以“根”计算。
三、拉线制作、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不同形式以“组”计算。
四、横担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不同线数以“组”计算。
五、导线架设分导线类型与截面,按1km/单线计算,导线预留长度规定见下表:
导线预留长度表| 项目名称 | 长度(m) | 项目名称 | 长度(m) | ||
| 高压 | 转角 | 2.5 | 低压 | 分支、终端 | 0.5 |
| 分支、终端 | 2 | ||||
| 交叉跳线转交 | 1.5 | ||||
| 与设备连接 | 0.5 | ||||
注:导线长度按线路总长加预留长度计算。
六、导线跨越架设指越线架的搭设、拆除和越线架的运输以及因跨越施工难度而增加的工作量,以“处”计算,每个跨越间距按50m以内考虑的,大于50m而小于100m时,按2处计算,以此类推。
七、路灯设施编号按“100个”计算;开关箱号不满10只按10只计算;路灯编号不满15只按15只计算;钉粘贴号牌不满20个按20个计算。
八、混凝土基础制作以“m3”计算。
九、绝缘子安装以“10个”计算。
第三章 电缆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电缆沟铺设盖板、揭盖板,电缆保护管敷设,顶管敷设,铝芯电力电缆敷设,铜芯电力电缆敷设,排管内铜芯电力电缆敷设,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电缆穿刺线夹安装,电缆井设置,共10节67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包括常用的10kV以下电缆敷设,未考虑在河流和水区、水底、井下等条件的电缆敷设。
三、电缆在一般山地地区直埋敷设时,人工乘以系数1.6;在丘陵地区直埋敷设时,人工乘以系数1.15。该地段所需的材料如固定桩、夹具等按实计算。
四、本章定额的电缆敷设定额综合考虑了各种不同敷设方式,实际工程中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一律不做换算和调整。排管外混凝土包封参照《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的相应定额执行。
五、电缆敷设定额中均未考虑波形增加长度及预留等富余长度,该长度应按实际预留长度为准,计人工程量之内。
六、本章定额未包括隔热层、保护层的制作、安装及电缆的冬季施工加温工作。
七、电力电缆敷设及电力电缆头制作、安装定额均按三芯及三芯以上电缆考虑,单芯、双芯电力电缆敷设及电缆头制作、安装调整系数按下表执行:
单芯、双芯电力电缆敷设及电缆头制作、安装调整系数表| 规格 | 35mm2及以上 | 25mm2及以下 | 10mm2及以下 | |||||
| 名称 | 三芯及以上 | 双芯 | 单芯 | 三芯及以上 | 双芯、单芯 | 三芯及以上 | 双芯、单芯 | |
| 电缆头制作、安装 | 铜芯 | 1 | 0.4 | 0.3 | 0.4 | 0.2 | 0.3 | 0.15 |
| 铝芯 | 0.8 | 0.32 | 0.24 | 0.32 | 0.16 | 0.24 | 0.12 | |
| 电缆敷设 | 铜芯 | 1 | 0.5 | 0.3 | 0.4 | 0.2 | 0.25 | 0.2 |
| 铝芯 | 1 | 0.5 | 0.3 | 0.4 | 0.2 | 0.25 | 0.2 | |
1.截面400~8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定额执行;
2.截面800~10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定额乘以系数1.25执行;
3.400mm2以上单芯电缆头制作、安装.实际发生时可按同材质240mm2电力电缆头制作、安装定额执行;
4.240mm2以上电缆头的接线端子为异型端子,需要单独加工的,可按实际加工价格计补差价。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除特殊要求外,可按下表计算土方量;
直埋电缆土方工程量计算表| 项目 | 电缆根数 | |
| 每米沟长挖方量(m3/m) | 1~2根 | 每增1根 |
| 0.45 | 0.153 | |
二、电缆沟盖板揭、盖定额按每揭盖一次以延长米计算。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三、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
1.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加2m;
2.垂直敷设时,管口离地面加2m;
3.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基础外缘以外加2m;
4.穿过排水沟,按沟壁外缘以外加1m;
5.实际未按要求敷设不得计算工程量。
四、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时,其土方量有施工图注明的,按施工图计算;无施工图的,一般按沟深0.9m,沟宽按最外边的保护管两侧边缘外各加0.3m工作面计算。
五、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
六、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并根据实际发生增加下表中规定附加长度后计算;
电缆敷设附加长度表|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 | 说明 |
| 1 | 电缆敷设弛度、波形弯度、交叉 | 2.50% | 按电缆全长计算 |
| 2 | 电缆进入灯杆接线盒内 | 2.0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 3 | 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预留 | 1.5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 4 | 变电所进出线 | 1.5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 5 | 电缆终端头 | 1.5m | 检修余量 |
| 6 | 电缆中间头盒 | 两端各2.0m | 检修余量 |
| 7 | 高压开关柜 | 2.0m | 柜下进出线 |
注:电缆附加及预留长度只有在实际发生,并已按预留量敷设的情况下,才能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
七、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均以“个”计算。电缆头按实际制作个数计算,未按电缆头标准制作时,只能按焊(压)接线端子计算工程量。一根电缆按两个终端头,中间头设计有图示的,按图示确定,没有图示,按实际计算。当电缆头制安使用成套供应的“电缆头套件”时,定额内除其他材料费保留外,其余计价材料应全部扣除,“电缆头套件”按主材费计价。
第四章 配管、配线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电缆管敷设,钢管敷设,塑料管敷设,管内穿线,塑料护套线明敷设,钢索架设,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接线箱安装、接线盒安装,开关、按钮、插座安装,带形母线安装,带形母线下引线安装,共12节124个子目。
二、塑料护套线用于临时线路敷设或在吊顶内穿管,不得套用塑料护套线明敷设定额。
三、钢管敷设按丝接编制采用焊接方法安装时参照《浙汀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配管的工程量计算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二、本章定额中未包括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接线箱(盒)、支架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另行计算。
三、管内穿线定额工程量计算应区别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积,按单线延长米计算。线路的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再计算接头长度。
四、塑料护套线明敷设工程量计算,应区别导线截面积、导线芯数,敷设位置,按单线路延长米计算。
五、钢索架设工程量计算应区分圆钢、钢索直径,按图示墙柱内缘距离,按延长米计算,不扣除拉紧装置所占长度。
六、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工程量计算应区别母线截面积、花篮螺栓直径以“10套”计算。
七、带形母线安装工程量计算应区分母线材质、母线截面积、安装位置,按“延长米”计算。
八、接线盒安装工程量计算,应区别安装形式,以及接线盒类型,以“10个”计算。
九、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定额内,不另计算。
第五章 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常规路灯安装、中杆灯安装、高杆灯安装、电车合杆安装、其他灯具安装、照明器件安装、太阳能电池板及蓄电池安装,杆座安装,共8节124个子目。
二、各种灯架元器具件的安装配线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使用时不做调整。灯具、灯泡等主材费按实际加损耗计算,灯具中已包括灯泡者,灯泡不得重复计算主材费,灯架主材已包含在灯柱(成套订货)中时,不得重复计算灯架主材费。
三、各种灯柱穿线(仅指灯柱,不包括灯架部分)均套相应的管内穿线定额。
四、本章定额已考虑了高空作业因素。
五、本章定额已包括利用仪表测量绝缘及一般灯具的试亮工作。
六、本章定额未包括电缆接头的制作及导线的焊压接线端子。如实际使用时,可套用有关章节的定额。本章灯具安装定额已包括了路灯电源(含接地、接零)与每根灯柱的接线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常规路灯、中杆灯、高杆灯、电车合杆、其他灯具以及照明元器件分别以“10套”、“套”计算。
二、灯杆座安装以“10只”计算。
三、与常规路灯、中杆灯、高杆灯、电车合杆、其他灯具配套的镇流器、触发器、电容器、保险盒、灯泡等电气元件安装接线均已包括在灯具安装中,不得重复计算工程量。
第六章 防雷接地装置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接地极(板)制作、安装,接地母线敷设,接地跨越线安装,避雷针安装,避雷引下线敷设,供电系统、接地装置调试,共6节21个子目。
二、接地母线敷设定额按自然地坪和一般土质考虑的,包括地沟的挖填土和夯实工作,执行本章定额不应再计算土方量。如遇有石方、矿渣、积水、障碍物等情况可另行计算。
三、本章定额不适用于采用爆破法施工敷设接地线、安装接地极,也不包括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采用换土或化学处理的接地装置及接地电阻的测试工作。
四、本章定额避雷针安装、避雷引下线的安装均已考虑了高空作业的因素。
五、本章定额避雷针是按成品件考虑的。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接地极制作、安装以“根”计算,其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每根2.5m计算,若设计有管冒时,管冒另按加工件计算。
二、接地母线敷设按设计长度以“10m”计算。接地母线、避雷线敷设均按“延长米”计算,其长度按施工图设计水平和垂直规定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计算主材费时另加规定的损耗率。
三、接地跨接线以“10处”计算。按规程规定凡需做接地跨接线的工作内容,每跨接一次按一处计算。当接地工作内容已包括在其他定额中时,不得重复计算,如灯杆与接地线的连接、管子的接地等。
四、接地电阻测试套用8—510~8—512子目,工程量应以实际测试报告记录的工程量为准。
第九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册说明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九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共2章194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生活垃圾设施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3.现行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
四、本册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五、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配备。
六、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场地整理、垃圾坝、压实黏土防渗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敷设、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敷设、土工合成材料敷设、防渗膜保护层、帷幕灌浆垂直防渗、膜下导流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道敷设、盲沟填筑、导气石笼井、调节池浮盖、填埋气体处理系统、地下水监测井、封场覆盖、防飞散网、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其他工程,共19节139个子目。
二、场地整理中未包括的填埋场土、石方工程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三、砌石坝已综合考虑砌镶面石和砌腹石,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材料规格不同时,定额中的相关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调整。构筑物中的模板工程可执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
四、压实黏土防渗层已综合考虑了黏土的压实系数及压实遍数、实际使用时均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黏土防渗层标准应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 113—2007执行。
五、高密度聚乙烯(HI)PE)土工膜厚度是按1.5mm规格编制的,实际规格不同时,材料消耗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定额消耗量调整系数| 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规格(mm) | 0.75 | 1 | 1.5 | 2 |
| 系数 | 1.1 | 1.05 | 1 | 1.33 |
六、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敷设子目中钠基膨润土防水毯(GCL)按4800g/m2规格编制,实际规格不同时,材料消耗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定额消耗量调整系数| GCL规格(g/m2) | 4800 | 5000 | 5500 | 6000 |
| 系数 | 1 | 1.05 | 1.1 | 1.2 |
七、土工合成材料敷设子目中土工布按200g/m2规格编制,实际规格不同时,材料消耗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定额消耗量调整系数| 土工布规格(g/m2) | 200以内 | 300以内 | 400以内 | 600以内 | 600以上 |
| 系数 | 1 | 1.15 | 1.3 | 1.5 | 1.6 |
土工合成材料敷设子目中土工复合排水网按照网芯厚度5.0mm规格编制,实际规格不同时,材料消耗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定额消耗量调整系数| 土工复合排水网规格(mm) | 5 | 6 | 7 | 8 |
| 系数 | 1 | 1.08 | 1.15 | 1.2 |
八、防渗膜保护层中橡胶轮胎规格型号按R=415mm编制,实际使用其他规格型号时,材料按实进行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做调整。
土工布袋规格按430mm×810mm编制,实际使用不同规格时,材料按实进行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九、帷幕灌浆垂直防渗。
1.帷幕灌浆地质钻机钻孔按露天钻垂直孔孔径91mm以内、孔深30~50m编制,如为地下作业或钻孔角度、深度与孔径不同时,人工、机械消耗量按下表系数进行调整:
地质钻机角度调整系数| 调整项目 | 钻孔与水平夹角(向下) | 角度向上 | |||
| 0~60 | 60~75 | 75~85 | 85~90 | 1.25 | |
| 人工、钻机 | 1.19 | 1.05 | 1.02 | 1 | |
| 调整项目 | 孔深h(m) | ||||
| h≤30 | 30<h≤50 | 50<h≤70 | 70<h≤90 | h>90 | |
| 人工、钻机 | 0.94 | 1 | 1.07 | 1.17 | 1.31 |
| 调整项目 | 孔深h(m) | 备注 | ||||
| ≤91 | 110 | 130 | 150 | 200 | 终孔孔径大于 | |
| 人工、钻机 | 1 | 1.05 | 1.25 | 1.52 | 1.82 | 或等于130mm或孔深超过70m时钻机换成300型,消耗量不变 |
2.钻机钻土坝(堤)灌浆孔子目按露天作业、垂直孔、孔深50m以内编制。
钻机钻岩石层灌浆孔:自下而上灌浆法子目按露天作业,帷幕灌浆孔、同结灌浆孔、排水孔、水位观测孔编制,发生下列情况时、调整如下:
(1)钻试验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
(2)钻观测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3.坝基岩帷幕灌浆:自下而上灌浆法子目按露天作业,一排帷幕,自下而上分段灌浆编制。设计为二排、三排帷幕时,按下表规定调整:
灌浆定额消耗量调整表| 排数 | 人工、气动灌浆机 | 水泥 | 水 |
| 二排 | 0.97 | 0.75 | 0.96 |
| 三排 | 0.94 | 0.53 | 0.92 |
设计要求采用磨细水泥灌浆的,水泥品种应调整为干磨磨细水泥。
4.土坝(堤)充填灌浆子目按垂直孔、孔深50m以内编制。
本定额子目按灌注黏土浆液考虑,如采用水泥黏土浆,则水泥加上黏土的总重量等于本子目的黏土重量,水泥掺量由设计确定,一般为总重量的15%~20%;取消水玻璃用量,泥浆搅拌机台班减少20%,其他不变。
十、盲沟填筑定额项目巾未考虑土工布包裹的工作内容,实际发生时,执行本章第六节“零星土工布”子目。
十一、浮力块、走道板按常用设计规格编制,实际规格与定额子目规格不同时.主材按实际规格进行计算,人工、机械消耗量按表面积比例进行调整
调节池浮盖施工按十法施工考虑,如现场采用带水施工时,措施费用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辅助系统中如各种井的设计规格与定额子目不同时,主材(井管)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种辅材及人工、机械不变。
十二、填埋气体处理系统按燃烧火炬成套设备综合考虑,相应安装辅材已配套计入待安装设备本体中,定额子目仅包含工作内容范同内设备安装的人工与机械消耗量火炬基础混凝土及其模板工程执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子目,基础钢筋及预埋件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子目。
十三、地下水监测井钻孔执行本章帷幕灌浆钻孔相应子目,成井消耗量为综合考虑,如实际与本章定额子目主材(成井管道)不一致时,可按实际调整,但辅材、人工、机械不作调整。
十四、封场覆盖使用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等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封场覆盖适用于垃圾场内倒运、整形,如垃圾需要外运,挖垃圾装车、运输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封场同土土工网垫执行土工复合排水网(6.0mm)子目。
十五、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中氨吹脱塔子目未包括风机、氮尾气吸收装置等附属配套机械设备的安装内容,实际发生时,可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应子目。
十六、膜生物反应器(MBR)以及纳滤、反渗透膜组件与装置等定额子目未包括膜处理系统单元以外的水泵、风机、曝气器、布气管、空压机、仪表、电气控制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内容,膜处理系统单元以外与主体设备装置配套的管路系统(管道、阀门、法兰、泵)、风路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应根据其设计或二次设计内容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中相应子目。
十七、渗滤液主体处理构筑物中各类钢筋混凝土调节池、混合池、反应池、沉淀池、集水井(池)、滤池、厌氧池、好氧池(sBR)、氧化沟、浓缩池等现浇、预制混凝土构件及其模板T-程、吸附过滤活性炭等滤料敷设工程,执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子目;渗滤液主体处理构筑物现浇及预制混凝土的钢筋、预埋铁件、止水螺栓等的制作、安装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子目;主体处理构筑物的防腐、内衬工程,金属面防腐处理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应子目;非金属面执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子目,其他防腐处理执行《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应子目。
十八、渗滤液主体处理构筑物中钢制池、槽、罐、斗、塔及其他各类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及其防腐处理,渗滤液处理配套T程中的泵、风机等各类通用机械设备安装,通风管、输配水等各类工艺管道安装,供配电、自控仪表、检测仪器和报警装置等的安装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应子目。
十九、渗滤液处理设备中的格栅、加药设备、曝气设施、生物转盘、压滤机、污泥浓缩机、脱水机等其他水处理专用设备安装执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子目。
二十、填埋库区边坡土石方工程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关子目。边坡土石方自上而下翻挖传送垂直高度超过8m时需增加的费用另计。
二十一、填埋库区边坡表面喷射混凝土处理(含随喷随抹)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子目,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
二十二、边坡坡面脚手架搭拆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
二十三、本章定额中材料上山、下山人力搬运费均未考虑。在遇到有山地等上下坡地形采用人力运输材料时,除按水平距离计算运距外,另按下表规定增加运距:
增加运距表| 升降坡度 | 高度差 | |
| 每升高1m | 每降低1m | |
| 10%以下 | 7m | 不增加 |
| 11%~30% | 4m | |
| 30%以上 | 10m | 7m |
二十四、填埋库区边坡块石砌筑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场地整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垃圾坝、压实黏土防渗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土工复合排水网、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锚固沟、盲沟等按展开面积计算。
四、导流层敷设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道敷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六、高密度聚乙烯(HDPE)花管敷设时,应另执行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钻孔加工子目,按设计管道敷设长度区分管径以长度计算。
七、导气石笼井钻孔区分孔深,按设计深度乘以设计井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八、浮力块、走道板工程按设计规格数量以“块”计算。
九、氨吹脱塔安装区分填料高度及塔体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十、膜生物反应器(MBR)以及纳滤、反渗透膜组件与装置安装区分膜处理系统单元产水能力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十一、锚固钢套管打拔、泄水管成孔及泄水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二、填埋库区边坡岩面处理、修面及岩石修面按坡面斜面面积计算。
第二章 生活垃圾焚烧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自动感应洗车装置安装、垃圾破碎机安装、垃圾卸料门及车辆感应器安装、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安装、生活垃圾焚烧炉安装、烟气净化处理设备安装、除臭装置设备安装,共7个章节55个子目。
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中的垃圾计量系统、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灰渣处理系统、飞灰输送和储存系统、电气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热力系统汽水管道安装及油漆、防腐、炉墙砌筑及保温系统、供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燃油供应、消防、通风空调等配套设备以及水压试验、风压试验、烘炉、煮炉、酸洗、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门调整等,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应子目。
三、本章定额已包括设备单体和配合分系统试运时施工方面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测试与试验等调试工程,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相应子目。
四、本章脚手架搭拆费按《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的相应规定计算。
五、工程范围及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1.自动感应洗车装置安装的工程范围:设备搬运、开箱、清点、编号、分类复核、基础验收、中心线校核、垫铁配制、配合二次灌浆。
2.垃圾破碎机安装的工程范围:电动或液压双轴破碎机机架底座、活动齿轮、润滑系统、液压管路、随设备供应的梯子、平台、栏杆的安装。大件垃圾破碎机底座、切断机具、润滑系统、液压管路、随设备供应的梯子、平台、栏杆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电动机检查接线。
3.垃圾卸料门及车辆感应器安装的工程范围:成套卸料门及门框、电液推杆或驱动装置、预埋件、附件及紧固件的安装。车辆感应器定位切槽、下线、固定等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卸料门的指示灯、控制台、就地控制箱、动力柜、限位开关的安装,卸料门的表面涂装由厂家负责。
4.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大车、小车行走机构和垃圾抓斗的检查,车梁、行走机构、抓斗及其他附件如本体平台扶梯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起重机设备安装脚手架搭拆、轨道安装、垃圾抓斗控制系统的安装。
5.生活垃圾焚烧炉安装:
(1)垃圾进料斗及溜槽安装的工程范围:垃圾料斗、垃圾料斗支架、料斗盖驱动装置、架桥破解装置、垃圾溜槽的安装。
(2)液压推杆给料装置安装的工程范围:液压推杆给料装置整体安装和传动机构的检查、组合、固定、安装、推料器、液压缸、料位探测器支架的固定、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料位探测器的检测、组合、安装。
(3)垃圾焚烧炉炉排安装的工程范围:干燥炉排、燃烧炉排、燃烬炉排、炉排液压驱动装置、润滑设备配管及阀门、炉排冷却设备、炉排驱动装置(电磁阀组)及其附件的安装。
(4)炉排下渣斗安装的工程范围:炉排下部漏渣斗、渣斗溜管、漏渣挡板、漏渣斗用气缸、一次风集管、落渣管、风室及风室下通道等的安装。
(5)除渣装置安装的工程范围:除渣机安装在焚烧炉炉后下部,采用液压驱动方式,内容包括除渣机、液压油缸、控制水箱、控制水阀等的安装。
(6)液压站安装的工程范围:成套液压装置包括液压泵、油箱、液压油冷却器、温度开关、就地型温度计、液位开关、就地型液位计、设备本体管道及附件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设备本体以外的液压管道及阀门的安装。
(7)燃烧装置安装的工程范围:燃烧器装置包括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内容分别包括燃烧器本体及支架、高能点火装置、火焰检测装置、隔离门及其支吊架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管路及阀门系统、就地柜、风机、消音器、电源电缆、通信电缆及附件等的安装。
(8)清灰装置安装:
振打清灰装置的工程范围:电机、减速机、转轴、振打锤、传动杆、密封装置、内部振打杆的安装。
同定爆破式清灰装置的工程范围:可燃气混合装置、放水阀、对夹止回阀、火焰导管、旋转集箱、脉冲罐等的安装。
6.烟气净化处理设备安装。
(1)喷雾反应塔安装的工程范围:雾化器及其清洗装置和冷却装置、反应塔本体(含顶部蜗壳、钢结构、平台扶梯)、灰斗及其破桥装置和出灰装置、阀门、灰斗拌热装置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基础预埋框架、地脚螺栓、支架、底座的配制,不随设备供货而与设备连接的各种管道的安装、设备的衬里等。
(2)活性炭喷射系统安装的工程范围:活性炭仓、仓顶除尘器、破拱装置、活性炭储存和输送系统设备平台扶梯的组合、安装,随设备供货的管道、阀门、管件等的安装。
7.除臭装置设备安装的工程范围:设备、附件、底座螺栓的开箱检查,吊装、找平、找正、支架的固定及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不随设备供货而与设备连接的各种管道等的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以设备重量计算的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二、生活垃圾焚烧炉本体重量以制造厂供货的金属质量为准,不包括设备的包装材料、运输加固件、炉墙及保温等的质量。
三、垃圾卸料门安装按门框外尺寸以面积计算,包括成套卸料门及门框、电液推杆或驱动装置、预埋件、附件及紧固件等。
四、除渣装置按设备重量以“t”计算,包括除渣机、液压油缸、控制水箱、控制水阀等。
五、炉排液压站按设备重量以“t”计算,包括液压泵、油箱、液压油冷却器、设备本体管道及附件等。
六、燃烧器装置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包括燃烧器本体及支架、高能点火装置、火焰检测装置、隔离门及其支吊架等。
七、振打清灰装置按设计数量以“点”计算,包括电机、减速机、转轴、振打锤、传动杆、密封装置、内部振打杆等。
八、固定爆破式清灰装置按设计数量以“点”计算,包括可燃气混合装置、放水阀、对夹止回阀、火焰导管、旋转集箱、脉冲灌等。
九、喷雾反应塔系统按设备重量以“t”计算,包括雾化器及其清洗装置和冷却装置、反应塔本体(含顶部蜗壳、钢结构、平台扶梯)、灰斗及其破桥装置和出灰装置、阀门、灰斗拌热装置等。
十、活性炭喷射系统按设备重量以“t”计算,包括活性炭仓、仓顶除尘器、破拱装置、活性炭储存和输送系统设备平台扶梯,随设备供货的管道、阀门、管件等。
十一、除臭剂喷雾系统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包括溶液箱、高压泵等,未包括高压管道和雾化喷嘴、控制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