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
总 说 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5.1-2008、《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等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采用绿色施工标准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本综合定额是我省市政工程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具等消耗量及管理费费用标准,该消耗量及费用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以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采用绿色施工标准的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由《通用项目》、《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和《隧道工程》共七册组成,子目基价及其组项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六、本综合定额各专业册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册均有总说明、册说明、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税金、附录,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地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综合考虑在内。
七、关于人工费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施工作业的生产工人的薪酬,包括了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费用,已经综合考虑了不同工种、不同技术等级等因素,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工资性收入: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 已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企业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工会经费: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5)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6)职工福利费: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性收入、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7)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高温作业、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借工、时工4小时以内按半个工日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工日计算;停工、窝工按日历天计算。借工、时工、停工、窝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造价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计算。
3.本综合定额人工费按照2017年广东省建筑市场综合水平取定,各时期各地区的水平差异可按各市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八、关于材料费
1.本综合定额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费用,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1)材料原价:材料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包装、捆扎、运输、装卸等费用。
(3)运输损耗费: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费用。
(4)采购及保管费:组织采购和保管材料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采购单位仓储及损耗费等。
2.本综合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已含成品、半成品、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等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详细列出,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4.周转性材料已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5.本综合定额的材料价格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计算;子目表格中带()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6.本综合定额的材料按施工单位自行采购考虑。建设单位采购、供应到现场或到施工单位指定地点的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经双方协商,可以按照材料价格的1.50%收取保管费。
7.本综合定额已综合考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粤标定函[2021]135号文件中新增)
九、关于施工机具费
1.本综合定额施工机具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发生的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检修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维护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修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④安拆费: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⑤机上人工费: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⑦其他费用: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
(2)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仪器仪表在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维护费:施工仪器仪表各级维护、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以及保证仪器仪表正常使用所需备件(备品)的维护费用。
③校验费:按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定与检验费用。
④动力费:施工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所耗用的电费。
2.本综合定额的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工机械、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实际情况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仪器仪表等未计入综合定额施工机具费内,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4.本综合定额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签证机械台班4小时以内按半个台班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计算。
十、关于管理费
1.本综合定额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完成承包工程而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人员的人工费,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信、书报、宣传、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职工出差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年检等费用。
(4)施工单位进退场费:施工单位根据建设任务需要,派遣生产人员和施工机具设备从基地迁往工程所在地或从一个项目迁往另一个项目所发生的搬迁费,包括生产工人调遣的差旅费,调遣转移期间的工资、行李运费,施工机械、工具、用具、周转性材料及其他施工装备的搬运费用等。
(5)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房屋、车辆、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6)工具用具使用费: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7)劳动保护费: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财务费: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9)税金: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非生产性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税费。
(10)其他管理性的费用: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劳动力招募费、企业定额编制费、远程视频监控费、信息化购置运维费、采购材料的自检费用等。
2.本综合定额的管理费是根据我省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综合测定的。
3.管理费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不同费率计算并已列入各章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应随人工、机具等价格变动而调整,各册管理费费率见附录。
4.借工、时工的管理费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统一按20.00元/工日执行,停工、窝工的管理费按10.00元/工日执行。
十一、若以初步设计文件依照本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结合本综合定额编制概算造价,应在其他项目中计取概算幅度差。
十二、本综合定额未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以及高支模、动(静)载试验等第三方监测检测费用。
十三、除另有说明外,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四、除另有说明外,本综合定额凡注明“×××以内或×××以下”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十五、本综合定额中未注明或省略的尺寸单位,均为“mm”。
十六、本综合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十七、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内容。
第一册《通用项目》
册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水平定向钻孔工程、软基处理、围护支护及桩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包括围堰工程、脚手架工程、材料二次运输、井点降水工程、施工围栏、施工监测量控。
二、本册定额适用范围: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水平定向钻孔工程、软基处理、桩工程、支护工程、拆除工程、围堰工程、脚手架工程等。
三、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
2.《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14;
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4.《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8.《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
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0.《锤击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BJ/15-22-2008;
11.《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04G361;
12.《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
13.《静压预制混凝土桩基础技术规程》DBJ/T15-94-2013;
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15.《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903-2013;
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8.《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1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21.《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22.《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
2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5.1-2008;
24.《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2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26.《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
27.现行的其他相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四、本册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换算。
五、本册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不同时,按设计厚度调整。
六、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七、本册混凝土模板项目按第三册《桥涵工程》中相应模板子目进行计算。
D.1.1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平整场地、原土打夯、人工挖运土方、机械挖运土方、人工凿岩石、人工打眼爆破石方、石方人工场内运输、机械打眼爆破石方、凿岩机破碎石方、岩石破碎机破碎岩石、静力爆破岩石、石方控制爆破、机械挖运石方、自卸汽车运石方、挖掘机转堆松散石方及机械垂直运输石方等内容。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二、一般规定
1.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度体积考虑,填方按夯(压)实或松填后的体积考虑,如需体积折算按下表: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虚方体积 | 松填体积 | 天然密实度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 1 | 0.83 | 0.77 | 0.67 |
| 1.2 | 1 | 0.92 | 0.8 |
| 1.3 | 1.08 | 1 | 0.87 |
| 1.5 | 1.25 | 1.15 | 1 |
| 石方类别 | 天然密实度体积 | 虚方体积 | 松填体积 | 码方 |
| 石方 | 1 | 1.54 | 1.31 | - |
| 0.65 | 1 | 0.85 | - | |
| 0.76 | 1.18 | 1 | - | |
| 块石 | 1 | 1.75 | 1.43 | 1.67 |
| 砂夹石 | 1 | 1.07 | 0.94 | - |
2.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 土壤名称 | 开挖方法 |
| 一、二类土 |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
| 三类土 |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
| 四类土 |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须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
注:除表中四种类别的土壤外,本章还考虑淤泥、流砂两种特殊土:
1.淤泥为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其天然含水量>液限、天然孔隙比≥1.5的粘性土,外观上呈流塑状态。
2.流砂为含水饱和,因受动水压力影响而呈流动状态的细砂、微粒砂、亚砂土。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 代表性岩石 | 开挖方法 |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MPa) | |
| 极软岩 |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 ≤5 | |
| 2.各种半成岩 | ||||
| 软质岩 | 软岩 |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 用爆破法开挖 | 5~15 |
| 2.中风化一强风化的较软岩 | ||||
| 3.未风化一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 ||||
| 较软岩 | 1.中风化一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 用爆破法开挖 | 15~30 | |
|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 ||||
| 硬质岩 | 较硬岩 | 1.微风化的坚硬岩 | 用爆破法开挖 | 30~60 |
|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 ||||
| 坚硬岩 | 未风化一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 用爆破法开挖 | >60 | |
3.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 <25%为干土,含水率≥25%不超液限的(超液限为淤泥)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土方按干土计算,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p>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5.本章土石方挖运定额子目未包含现场障碍物清除(清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的工作内容,发生时应套用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50km以内的运输,运距超过50km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运输之外的收纳费用等其他费用未包含在定额中。
7.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输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计算。
8.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9.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 系数 | 1.75 | 2 | 2.25 | 2.5 |
三、土方
1.平整场地±30cm内,已综合考虑了挖填土方的平衡,计算挖填土方时,不扣除平整场地的相应土方。道路和给排水等管道不计平整场地。
2.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3.桩间挖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4.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消耗量乘以1.25,铲运机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7。
5.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按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
6.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外,在支撑下挖土,挖沟槽、基坑土方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20。支撑下挖土方工程量按基坑内支撑系统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设计挖土深度计算。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7.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费用另行计算。
8.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
9.机械挖土方需人工辅助开挖时,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别计算机械、人工挖土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的,按机械挖土方95%、人工挖土方5%计算。人工挖土执行底层土质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50。
10.淤泥、流砂运输定额按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即时运走的,经晾晒后的淤泥、流砂按装运土方定额子目计算。
11.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做围护跨度大于7m的深基坑开挖。定额中已包含人工辅助开挖、坑内排水及挖湿土。若需采用井点降水或支撑安拆需打拔中心稳定桩等,其费用另行计算。
12.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是按两边停机施工考虑,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挖土机械按下表调整,消耗量不变。
| 宽度 | 两边停机施工 | 单边停机施工 |
| 基坑宽15m内 | 15t | 25t |
| 基坑宽15m外 | 25t | 40t |
四、石方
1.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除石方控制爆破子目外)另行计算。
2.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3.定额中的爆破子目(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未计爆破所需覆盖的安全设施、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原土打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人工土方
1.人工挖一般土方、淤泥流砂、挖沟槽基坑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基础工作面、放坡)以“m3”计算。
2.土方人工场内运输、人工装自卸车以“m3”计算。
3.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方,运距折合人工水平运距7倍计算。
三、机械土方
1.机械挖土方、淤泥流砂、挖沟槽基坑土方、机械挖装土方、淤泥流砂、挖装沟槽基坑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基础工作面、放坡)以“m3”计算。
2.大型支撑基坑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机械装土、自卸汽车运土方、淤泥流砂、铲运机铲运土方、推土机推土、挖掘机转堆土方和机械垂直运输土方以“m3”计算。
4.挖掘机转堆松散土方及机械垂直运输土方以“m3”计算。
五、土方开挖平均厚度按原地面标高至设计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六、管道沟槽开挖的长度按设计图示中心线计算。沟底宽度、放坡及工作面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没有明确的,放坡及工作面工程量按表一、表二规定计算。
表一: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深度(m) | 人工挖土 | 机械挖土 | |||
| 在坑内作业 | 在坑上作业 | 顺沟槽在坑上作业 | ||||
| 一、二类土 | 1.20 | 1:0.50 | 1:0.33 | 1:0.75 | 1:0.50 | |
| 三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67 | 1:0.33 | |
| 四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1:0.33 | 1:0.25 | |
注:1.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不得计算放坡。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3.基础土方含不同类别的土壤时,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方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基础垫层不做模板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基础垫层有模板时,放坡自垫层底面开始计算。
表二:坑、槽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cm)| 管道结构宽度(cm) | 混凝土管道 | 金属及其他管道 | 构筑物 | ||
| 基础90° | 基础>90° | 无防潮层 | 有防潮层 | ||
| 50以内 | 40 | 40 | 30 | 40 | 60 |
| 100以内 | 50 | 50 | 40 | ||
| 250以内 | 60 | 50 | 40 | ||
| 250以上 | 70 | 60 | 50 | ||
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的按管座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设挡土板每侧增加10cm工作面。设挡土板或钢板桩的每侧增加10cm工作面,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护的每侧增加15cm工作面。
砂、石等基础、垫层不属于管座。(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七、计算管道沟槽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区分不同管道按相应比例折算体积后并入挖沟槽土方体积内计算,折算比例见下表:
| 管道类型 | 计算基础 | 折算比例 |
| 排水管道、 |
管道沟槽土方工程量 | 5% |
| 给水管道、煤气管道 | 10% | |
| 其他管道 | 3% |
(粤标定函[2023]35号修改)
八、土方运输距离按施工组织设计以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或弃方区重心之间最短距离确定。铲运机铲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九、人工打眼爆破平基石方、槽坑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十、石方人工场内运输、人工装自卸车以“m3”计算。
十一、采用人力垂直运输石方,运距折合人工水平运距7倍计算。
十二、机械打眼爆破平基石方、槽坑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十三、凿岩机破碎石方、岩石破碎机破碎岩石按设计要求或施工组织方案进行破碎,以“m3”计算。
十四、静力爆破平基岩石、静力爆破槽坑岩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十五、平基石方控制爆破、槽坑石方控制爆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十六、开凿和爆破石方宽度及深度允许超挖量为:较软岩和较硬岩为200mm、坚硬岩为150mm,并入石方量计算。
十七、挖掘机挖松散石方、挖掘机挖装松散石方、装载机装松散石方、自卸汽车运石方以“m3”计算。
十八、挖掘机转堆松散石方及机械垂直运输石方以“m3”计算。
十九、石方运输距离按施工组织设计以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或弃方区重心之间最短距离确定。铲运机铲运石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二十、土石方回填
1.松填、人工夯实、夯实机夯实按设计要求的密实度及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管(基)坑回填砂、石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压路机碾压土、石方按设计要求的密实度及图示尺寸以“m3”计算。
D.1.2 干砌片石(块石)、浆砌片石(块石)、电缆沟及水平导向钻进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盲沟滤层,干砌片石、块石,浆砌片石、块石,浆砌预制块,勾凹凸缝、电缆沟及水平定向钻孔等。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砌筑工程。
三、本章定额未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如发生上述项目,执行相关项目。
四、拱圈项目已包括底模,但不包括拱盔和支架,执行相关项目。
五、本章定额中砂浆均按预拌砂浆编制。
六、砌筑、料石参照浆砌预制块定额,抽换主材计算。
七、砌石工程需搭脚手架的,按脚手架工程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八、嵌入砌体及混凝土挡土墙内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九、块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m3块石人工费乘以系数1.20,用水增加0.5m3。
十、钢筋制作安装费用参照桥涵专业册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十一、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钻孔子目适用于单段钻孔牵引长度200m内。
十二、水平定向钻孔中的管径,水平导向钻进中的管径, 单管按公称直径计算;群管按群管所围成的外径计算。(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十三、水平定向钻进按综合土质(包括强风化岩)考虑的,不适用中风化和微风化岩层。
十四、泥浆运输参照桩工程泥浆运输子目计算规则计算。
十五、各种临时井的设置费用,按本册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十六、工点间距离超过水平定向钻机械运动能力,需要装车运输的,可计算一次水平定向钻机械安拆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盲沟、滤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二、干砌片石、块石,浆砌片石、块石、料石、预制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四、骨架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五、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m2”计算。
六、勾缝按设计护坡或挡墙的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七、电缆沟、盖板、石砌急流槽、电缆沟支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八、水平导向钻进
1.钻导向孔、扩孔按两个工作井井中的水平距离以“m”计算。
2.回拖布管按钻导向孔长度加1.5m以“m”计算。
D.1.3 软基处理、桩及支护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真空预压、强夯土方、塑料排水板、掺石灰、片石、干土、填砂、石屑、砂(碎)石、石灰桩、铺设土工布、土工隔栅、袋装砂井、抛石挤淤、水泥稳定土、机械翻晒、高压旋喷桩、水泥搅拌桩、振冲碎石桩、挤密砂桩、振动砂石桩、素砼桩(CFG桩)、微型桩、打压预制方桩、打压预制管桩、打压钢管桩、接桩、成孔混凝土灌注桩、凿桩头、支挡土板、圆木桩、钢板桩、沟槽及基坑钢支撑、地下连续墙、预应力锚杆(索)、土钉、边坡喷射混凝土、边坡喷射混凝土挂钢筋网等内容,主要用于软基处理、打桩及基坑支护工程。
二、真空预压砂垫层厚度按70cm、土工布及土工膜均按照两层考虑,设计不同时可调整材料消耗量。
三、地基强夯分满夯和点夯子目,子目内不包括夯填料,夯填料按如下规定计算:
1.根据夯沉量计算后乘以系数1.30计算,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调整。
2.填料场内运输费用按施工组织方案规定计算。
四、夯条形基础、管沟可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10计算。
五、地基强夯子目表内每100m2夯点数是点夯的最终夯点数。
六、地基强夯子目内不包括机下垫板,如需垫板时,每100m2增加松杂板材0.05m3。
七、整平包括夯前、夯间和夯后的整平。
八、夯击能量每tm按每10kN·m换算。
九、塑料排水板及袋装砂井定额子目材料消耗已包括塑料板或砂袋的预留长度。
十、袋装砂井直径按7cm考虑,设计不同时按砂井截面积等比例调整砂用量,其他不变。
十一、高压旋喷桩分为钻孔子目与喷浆子目,应分别进行计算。钻孔长度按原地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差计算。喷浆水泥消耗量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进行调整。
十一、高压旋喷桩
1.高压旋喷桩已综合考虑接头处的复喷费用。
2.当设计要求水泥掺量不同时,水泥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3.如发生添加剂,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4.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标高之间的距离均按空桩计算,空桩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0.5,扣除材料费。
(粤标定函[2023]108号文件修改)
十二、水泥搅拌桩
1.一般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设计不同时可进行调整。
2.单、双头(湿法喷浆)和双向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设计不同时可进行调整。
3.φ850mm三轴水泥搅拌桩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20%考虑,设计不同时可进行调整,损耗率按2%计算。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标高之间的距离均按空桩计算,空桩部分按相应子目的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0.5,扣除材料费。
4.φ850mm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套接一孔法施工时,相应子目(包括非套接部分量)的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1.5,材料费不变。
十三、振冲碎石桩子目不包含桩面碎石层,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计算。子目不包括泥浆处理费用,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十四、微型桩压力灌浆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10。水泥消耗量可按实调整。
十五、微型桩钢管埋设的钢管规格及材质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定额子目的钢管单价。
十六、单位工程打(压)桩、灌注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费、机具费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5。
| 项目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 200m3 |
| 砂、砂石桩 | 40m3 |
| 钻孔、旋挖成孔灌注桩 | 150m3 |
| 沉管、冲孔灌注桩 | 100m3 |
|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 1 000m |
十七、除另有规定外,打预制混凝土方桩、预制混凝土管桩、钢管桩已综合考虑各种土质。
十八、打(压)预制桩未包括接桩,打(压)桩的接桩按相应子目计算。
十九、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及引孔的费用。
二十、打(压)试验桩套相应打(压)桩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2.00。
二十一、打桩工程以平地(坡度≤15°)打桩为准,坡度>15°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5。如在坑内(基坑深度>1.5m,基坑面积≤500m2)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1m)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1。
二十二、打桩工程均按打直桩考虑,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斜率大于1:6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43。
二十三、单位工程内按施工组织方案发生送桩和打桩的,应分别计算送桩和打桩。送桩工程量按送桩长度计算(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套用相应打(压)桩子目,并按下述规定调整:
1.预制混凝土桩送桩,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2.钢管桩送桩,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50。
3.预制混凝土桩和钢管桩送桩时,不计算预制混凝土桩和钢管桩的材料费用。
二十四、有计算送桩的打(压)预制混凝土桩项目,子目桩消耗量103.8m改为101m。
二十五、预制混凝土方桩接桩定额钢材用量与设计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二十六、预制混凝土方桩、预制混凝土管桩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
二十七、钢管桩按成品考虑,不含防腐处理费用,发生时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计算。
二十八、沉管混凝土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桩、素砼桩(CFG)、微型桩的混凝土(或砂浆)含量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灌注量不同时可做调整。
二十九、沉管混凝土灌注桩
1.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费乘以系数0.85,机具费乘以系数0.5。
2.沉管混凝土灌注桩至地面部分(包括地下室)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时,材料可按实计算。
3.在支架上打桩,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
4.活页桩尖铁件摊销按每立方米混凝土1.5kg计算。
三十、旋挖成孔桩定额按湿作业成孔考虑,如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时,扣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粘土、水、泥浆泵的含量。
三十一、钻、冲孔桩、旋挖成孔灌注桩入岩增加费,全风化和强风化不作入岩计算,微风化、未风化作入岩计算,中风化按入岩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
三十二、泥浆运输子目适用于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成孔灌注桩、微型桩、地下连续墙等项目,除地下连续墙外,子目未考虑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发生时按照措施项目的规定计算。
三十三、泥浆运输按即挖即运考虑。没有及时运走,经过泥浆分离或晾晒的按一般土方运输计算。
三十四、灌注桩检测管采用无缝钢管制成,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当设计未能提供质量时,可参考下面的质量表进行计算。
| 外径(mm) | 壁厚(mm) | 每米质量(kg/m) | 外径(mm) | 壁厚(mm) | 每米质量(kg/m) |
| 50 | 2.5 | 2.93 | 54 | 2.5 | 3.18 |
| 3 | 3.48 | 3 | 3.77 | ||
| 3.5 | 4.01 | 3.5 | 4.36 | ||
| 4 | 4.54 | 4 | 4.93 | ||
| 4.5 | 5.05 | 4.5 | 5.49 | ||
| 5 | 5.55 | 5 | 6.04 | ||
| 57 | 3 | 4 | 60 | 3 | 4.22 |
| 3.5 | 4.62 | 3.5 | 4.88 | ||
| 4 | 5.23 | 4 | 5.52 | ||
| 4.5 | 5.83 | 4.5 | 6.16 | ||
| 5 | 6.41 | 5 | 6.78 | ||
| 5.5 | 6.99 | 5.5 | 7.39 |
三十五、灌注桩检测管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检测管封头、接长、套管、安装、固定、临时支撑保护等的消耗,使用定额时不再另行计算。
三十六、灌注桩检测管制作安装主要适用于灌注桩的超声波检测。
三十七、桩钢护筒的工程量按护筒的设计质量计算。设计质量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包括加劲肋及连接件质量等全部钢材质量。当设计未能提供质量时,可参考下面的质量表进行计算,桩径不同时可按内插法计算。
| 桩径(cm) | 80 | 100 | 120 | 150 | 200 | 250 | 300 |
| 每米护筒质量(kg/m) | 138.79 | 170.2 | 238.2 | 289.3 | 499.1 | 612.6 | 907.5 |
三十八、钻(冲)孔桩、旋挖桩等定额子目已包含成孔前用于定位及防塌孔的2m钢护筒埋设及拆除,如设计另有明确钢护筒高度时,只计算超出2m的部分。超出部分套用“钢护筒埋设、拆除”子目。当遇到不利地质条件(如:流砂、溶洞等)需要埋设钢护筒并无法拆除时,套用“钢护筒埋设不拆除”子目 ,扣除桩子目中的钢护筒消耗量,其他不变。
三十九、打桩工程未考虑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费用,发生时可按相关子目计算。
四十、凿桩头余石运输按石方运输子目计算。
四十一、支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四十二、圆木桩未包括防腐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四十三、钢板桩支护
1.打拔钢板桩土质类别按综合土类考虑。
2.打拔槽型钢板桩子目已包含支撑安拆,打拔拉森钢板桩子目不包含支撑安拆。
3.沟槽和基坑的划分按本册土石方工程章说明中的规定。
4.打拔槽型钢板桩、陆上打拔拉森钢板桩、水上打拔拉森钢板桩子目己包含了摊销使用期,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实际支护时间(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超出摊销使用期,可按下表调整:
| 序号 | 项目 | 适用范围 | 摊销使用期 | 超期补偿 |
| 1 | 打拔槽型钢板桩 | 综合土质 | 30天内 | 1.10元/t·天 |
| 2 | 陆上打拔拉森钢板桩 | 综合土质 | 60天内 | 2.累计增加材料费不能超过新 |
| 3 | 水上打拔拉森钢板桩 | 综合土质 | 180天内 | 购置钢板桩材料费的70%。 |
四十四、沟槽及基坑钢支撑
1.一般沟槽钢支撑按支撑宽度分为4m以内和4m以上7m以内。
2.大型钢支撑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拉森钢板桩等宽度大于7m的深基坑支撑。
3.预埋钢件和混凝土支撑可按相应专业的定额子目计算。
4.如实际支撑的型钢种类不同时可做换算。
四十五、地下连续墙
1.适用于黏土、砂土及冲填土等软土层的地下连续墙工程。
2.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采用比重为1.06的普通泥浆,若需采用其他护壁泥浆可调整单价。
3.成槽子目按连续墙厚80cm计算,当墙厚为60cm时,子目乘以系数1.10,当墙厚为100cm时,子目乘以系数0.95计算。
4.如有发生导墙修筑时,导墙的土方开挖可套用土石方中的沟槽开挖定额子目;导墙模板、混凝土灌注和制安钢筋可套用相应专业定额中的基础相应的定额子目;如在实际中导墙需要拆除时,可套混凝土拆除定额子目。
5.有预埋件可套用相应专业的定额子目。地下连续墙若设计增加检测管时,执行桩的相应子目。
6.锁口管吊拔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真空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固面积以“m2”计算。
二、强夯满夯、点夯按设计图示强夯波及外包面积以“m2”计算。强夯波及外包面积是指设计图纸最外围点夯轴线面积,再外加其最近两轴线的距离所包围的面积。
三、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四、掺石灰、片石、干土,填砂、石屑、砂(碎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五、石灰桩、袋装砂井处理软土地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六、铺设土工布、土工格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七、抛石挤淤按设计抛石量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八、水泥稳定土、机械翻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九、高压旋喷桩
1.高压旋喷桩钻孔:按打桩前按钻孔前 自然地坪标高与设计桩底标高之间的距离以“m”计算。
2.高压旋喷桩喷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粤标定函[2023]108号文件修改)
十、水泥搅拌桩
1.一般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截面积以“m3”计算;φ850mm三轴水泥搅拌桩截面积按下图计算。
| 桩径 D(mm) | 单元桩间距L(mm) | 单元桩截面积(m2) | 图示 |
| 850 | 1200 | 1.4949 | ![]() |
φ850mm三轴水泥搅拌桩套接一孔法施工的,工程量按成桩后的桩长乘以上图截面积以“m3”计算,套接部位不重复计算。
2.一般水泥搅拌桩(单轴、双轴、三轴水泥搅拌桩)空搅部分按相应子目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0.50计算,扣除材料费。工程量按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标高之间的距离乘以实桩部分断面积以“m3”计算。
3.双向水泥搅拌桩按设计图示以“m”计算。
4.水泥搅拌桩内插拔型钢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5.一般水泥搅拌桩(单头、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每次成桩时与群桩间的重叠部分工程量不扣除。
十一、振冲碎石桩工程量、挤密砂桩、振动砂石桩、素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十二、微型桩(树根桩)压力灌浆微型桩、钻孔灌注微型桩、微型桩钢管埋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微型桩钢管埋设长度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之间的距离加0.5m计算。
十三、打(压)预制混凝土方桩、管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打(压)预制混凝土方桩长度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桩尖计算。打(压)预制混凝土管桩长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不包桩尖计算。
十四、钢管桩
1.打、压钢管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入土长度以“t”计算。
2.钢管桩内切割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3.钢管桩精割盖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4.钢管桩管内取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钢管桩填芯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管内截面积以“m3”计算。
十五、预制混凝土方桩接桩、钢管桩接桩、管桩接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十六、成孔混凝土灌注桩
1.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夯扩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截面积以“m3”计算。
2.钻孔桩成孔、冲孔桩和旋挖桩成孔工程量按入土深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3.钻孔桩、冲孔桩和旋挖桩入岩增加费按入岩厚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4.打灌注桩、钻(冲)孔桩含量可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出槽量(以实际配合比,容重按2400kg/m3计算)不同时,可调整。
5.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冲孔桩旋挖桩成孔工程量以“m3”计算。
6.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乘以设计截面积以“m3”计算,结算按实调整。
7.钢筋笼制作、桩头钢筋、钢桩尖制作、灌注桩检测管制安、钢护筒埋设及拆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8.钢桩尖制作工程量不扣除孔眼(0.04m2内)、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计算。
9.钢护筒工程量按加工后的成品质量计算。
十七、截(凿)桩头
1.机械切割预制桩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凿打入桩桩头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以设计截面积以“m3”计算。
3.凿钻孔灌注桩桩头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以设计截面积乘以系数1.20以“m3”计算。
十八、所有桩的长度除另有规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以“m”计算,结算按实际入土长度(单独制作的桩尖除外)以“m”计算。超出地面的桩长度不得计算。
十九、挡土板按槽、坑壁垂直支撑面以“m2”计算。
二十、打圆木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圆木桩体积按原木材积表计算。
二十一、钢板桩
1.打拔槽型钢板桩、拉森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钢板桩长度按入土深度(即从始挖地面至桩底)计算。
2.钢板桩接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支护钢板桩单根长度大于12m时可计算钢板桩接头。
3.水上工作平台打拔拉森钢板桩、液压振动锤打拔超深拉森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粤标定函[2022]196号新增)
二十二、沟槽及基坑钢支撑
1.一般沟槽钢支撑安装拆除工程量(支撑宽度4m内)按设计要求支撑的沟槽长度以“m”计算。
2.一般沟槽钢支撑安装拆除工程量(支撑宽度4m~7m)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3.大型钢支撑(坑槽宽度7m外)安装拆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二十三、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现浇混凝土导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混凝土模板按接触面积以“m2”计算。
3.地下连续墙成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4.钢筋网片制作、吊运就位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5.入岩增加费是以“m3”计算。其中,全风化、强风化不作入岩计,中风化按实际体积的70%作入岩计,未风化作全入岩计算。岩土分类见本册土石方工程的岩石分类表。
6.锁口管吊拔按设计图示以“段”计算。
7.连续墙型钢封口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8.清底置换按设计图示以“段”计算。
9.浇注混凝土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需要凿除墙顶浮浆时,可套用凿桩头子目。
10.泥浆运输按照成槽体积计算。
二十四、预应力锚杆、预应力锚索、土钉
1.预应力锚杆、锚索钻孔、灌浆按设计入土长度以“m”计算。
2.预应力锚杆、锚索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锚索制作安装工程量为锚固长度与工作长度之和。
3.预应力锚索锚墩、承压板制作安装以“个”计算。
二十四、锚杆、锚索、土钉
1.锚杆、锚索钻孔、灌浆按设计入土长度以“m”计算。
2.锚杆、锚索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锚索制作安装工程量为锚固长度与工作长度之和。
3.锚索锚墩、承压板制作安装以“个”计算。(粤标定函[2023]35号修改)
4.砂浆土钉、钢管护坡土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二十五、边坡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二十六、边坡喷射混凝土挂钢筋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D.1.4 拆除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拆除旧路、人行道、侧平(缘)石、管道、砖石构筑物和混凝土构筑物、路面凿毛、铣刨路面、旧路面机械切缝、开凿混凝土孔、伐树、挖树蔸、清除灌木林等内容,但不包括土方挖运。土方挖运应按本册相应项目执行。
二、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三、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四、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额。
五、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六、拆除工程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七、人工拆除石灰土、二碴、三碴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套无骨料多合土或有骨料基层拆除子目。
八、沥青混凝土层及稳定层拆除物如需运输时,按运土方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九、砖石结构、砼结构拆除物如需运输时,按运石方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十、铣刨路面厚度大于5cm应分层铣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不同厚度的实际拆除面面积以“m2”计算。
二、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m”计算。
三、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以“m3”计算。
四、伐树、挖树蔸按实挖数量以“株”计算。
五、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路面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六、旧路面机械切缝以“m”计算。
七、清除灌木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八、开凿混凝土孔以“个”计算。
D.1.5 围堰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纤维袋围堰、土石混合围堰、圆木桩围堰、钢桩围堰、钢板桩围堰以及筑岛填心等内容,适用于人工筑、拆的市政工程围堰施工项目,机械筑、拆的市政工程围堰施工项目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关子目。
二、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可根据各地规定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三、纤维袋围堰如使用麻袋或其他袋装土围筑,应按麻袋或其他袋的规格、单价换算,但人工、机具和其他材料消耗量应按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章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钢板桩均按本册第三章相应项目执行,数量按实计算。定额括号中所列打拔工具桩数量仅供参考。
五、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六、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七、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而是搭设栈桥,应扣除定额中驳船的费用,执行相应脚手架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土石混合围堰按设计图示断面尺寸乘以围堰中心线长度以“m3”计算。
二、钢桩围堰、钢板桩围堰按围堰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三、围堰工程包括了50m范围内人工取、装、运土(砂、砂砾)的费用。如现场不发生此费用,则扣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挖运人工费4928元/100m3。
四、定额括号中所列粘土数量为取自然土方数量,结算中可按取土的实际情况调整。
五、堰高按施工期最高水位+50cm计;堰底按清淤后河床最低点计。定额围堰尺寸的取定如下:
1.土、纤维袋围堰的堰顶宽为1~2m,堰高为4m以内。
2.土石混合围堰的堰顶宽为2m,堰高为6m以内。
3.围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2.5m,堰高为5m以内。
4.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
5.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
6.木笼围堰的堰顶宽为2.4m,堰高为4m以内。
六、围堰施工中若不需拆除,则应扣除定额中人工费用20%。
D.1.6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综合脚手架、单排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混凝土用仓面脚手架、靠脚手架安全防护挡板、独立安全防护挡板以及围尼龙编织布等内容。编制以钢管脚手架考虑。
二、综合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
三、仓面脚手架是指在钢筋面上浇捣混凝土时需要搭设的架子。子目内容不包括斜道,若发生时另行计算,但采用井字架或吊扒杆转运施工材料时,不再计算斜道费用。对无筋或单层布筋的基础、垫层不计算仓面脚手架。
四、独立安全挡板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现场与其他危险场所隔离防护。
五、装饰工程脚手架参照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
六、管道油漆、防腐、保温施工,管道悬空离地面高1.2m以上,按原地面至管道顶高乘以延长米乘2.00计算单排脚手架。
七、脚手架工程量计算均不扣除施工体洞口所占面积。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高度超过3m的构筑物混凝土浇筑及砌筑,按其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综合脚手架。
二、施工体在地面1.2m高以上,按其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单排脚手架。
三、柱形体混凝土浇筑和砌筑,其脚手架面积按图示柱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高度计算。
四、浇混凝土仓面脚手架按仓面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五、满堂脚手架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六、石砌挡墙高度1.2m以上,按其垂直投影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施工体另一侧未填土可另计一次单排脚手架。
七、石砌堤防桥、路护坡在地面高1.2m以上,按斜面积计算单排脚手架(砌筑、勾缝共用)。(粤标定函[2021]135号文件中修改)
八、配合吊装桥梁、桥面,可按其支承墩台体外围周长加3.6m乘以高度计算一次单排脚手架。
九、靠脚手架安全挡板按搭设长度乘以宽度2m,以“m2”计算。
十、独立安全挡板
1.水平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2.垂直挡板按搭设高度乘以搭设长度以“m2”计算。
十一、围尼龙编织布按实际搭设面积以“m2”计算。
D.1.7 材料二次运输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材料二次运输、排运铸铁管钢筋混凝土承插管、小型构件运输、汽车运水、机动翻斗车运混凝土等内容。
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因施工环境和场地限制,不能直接运到现场(不能直接原车运送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范围内的堆放地点),必须再次运输所发生的装运卸工作,才能计算材料二次运输费用。
四、人行道砖厚度按50mm考虑,当人行道砖厚度不同时,人工费可按厚度比例调整。
五、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系指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超出150m的运输。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实体体积在0.04m3以内或重量100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
六、材料二次运输的管材管径是指内径。
七、材料二次运输的工程量按定额消耗量计算,含定额损耗量。
八、水泥、砂、碎石、瓦片、瓦筒、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湿拌砂浆的运输损耗费用按下表计算,其他材料的运输损耗不能计算。计算式如下:运输损耗费=该项材料需运输的量×相应的损耗率×该项材料预(结)算单价。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损耗率(%) |
| 1 | 水泥 | 1 |
| 2 | 砂 | 2 |
| 3 | 碎石 | 2 |
| 4 | 瓦片 | 2 |
| 5 | 瓦筒 | 2 |
| 6 | 玻璃(安全玻璃除外) | 5 |
| 7 | 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湿拌砂浆 | 1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材料、水泥、干拌砂浆、石灰、沥青以“t”计算。
二、砂、碎石、块石、灰砂砖、标准砖、湿拌砂浆、砂浆、水泥砼、沥青砼、原木、锯材、板材、侧石、平石以“m3”计算。
三、人行道砖以“m2”计算。
四、混凝土管、排运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以“m”计算。
五、塑料管二次运输费用按混凝土管二次运输子目乘以系数0.40。
六、人力运砼小型构件、汽车运小型构件、机械翻斗车运输混凝土以“m3”计算。
七、汽车运水以“t”计算。
D.1.8 井点降水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粘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
二、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深井井点的采用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6m以内采用轻型井点,6m以上至30m以内采用相应的喷射井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井点及深井井点。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 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井点(管)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三、井点降水过程中,如需提供资料,则水位监测和资料整理费用另计。
四、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五、井点降水必须保证连续供电,在电源无保证的情况下,使用备用电源的费用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井点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
二、井点使用以“套·天”计算,累计根数不足一套的按一套计算。
三、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以10根为一套。
四、深井井点的安装、拆除以“座”计算。
五、深井井点使用以“座·天”计算。
六、井点使用一天按24h计算。
D.1.9 施工护栏
说 明
一、施工围栏项目适用于按照绿色施工标准实施的场地内外围栏项目。
二、施工围栏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纤维布施工围栏按围蔽长度以“m”计算。
二、封闭式玻璃钢波纹瓦施工围栏按围蔽长度以“m·月”计算。
三、移动式钢护栏、塑料注水围挡按围蔽长度以“m·天”计算。
D.1.10 监测量控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地质超前预报、监测点的布设、结构界面土压力、孔隙水压力测点布设、土体分层沉降点布设、土体水平位移点布设、孔隙水压力、水位观测孔、围护结构水平位移测点布设、建、构筑物变形监测点布设等内容。
二、施工监测量控包含地质超前预报和施工监测。
三、施工监测包括监测基准点布设和监测,是指对市政工程周边范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地下水及市政构筑物本身的沉降、位移、压力、应力的测试和信息反馈。
四、本章适用于工程费用中需要监测的工程项目;同时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测试数据,并将数据整理成册,为设计及建设单位提供监测依据。
五、连续监测时监测室的建设费、场地租用费、软件使用费、建立监测室所需用电线、连接线等费用均未计入定额内,发生时根据实际情况另计。
六、由主管部门要求由第三方实施的监测检测费用属于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质超前预报以“m”计算。
二、监测点的布设、结构界面土压力、孔隙水压力测点布设、按设计图纸数量以“点”计算。其中地表测孔深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内插计算。
三、土体分层沉降点布设、土体水平位移点布设、孔隙水压力、水位观测孔、围护结构水平位移测点布设、建、构筑物变形监测点布设按设计图纸数量以“孔”计算。
四、监控测试以“点次”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及措施其他项目。措施其他项目是指措施项目中尚未包括的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措施性项目。
二、措施其他项目费已含了利润及管理费,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章列出了措施其他项目的名称、内容、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有关说明。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发生本章未列明的措施其他项目,应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文明工地增加费:承包人按要求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增加的费用。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按照下表标准计算(同时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只计算省级文明工地增加费):
| 名称 | 市级文明工地 | 省级文明工地 |
| 文明工地增加费率(%) | 0.6 | 1.2 |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如浇筑混凝土的连续作业)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20.00%计算。
三、交通疏解员增加费: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市政道路上施工所发生的交通疏解费用,编制概预算时按照项目分部分项人工费的15.00%计算(有方案的按照方案计算),结算时据实结算。
四、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为了保护各种市政地下交叉管线而影响施工所发生的降效补贴费用,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五、赶工措施费: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开列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投标人应计算赶工措施费。非招标工程,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施工图预算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赶工措施费按下表计算;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合同对赶工措施费没有约定的,按下表确定
。(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 计算公式 | 备注 |
| (1-δ)×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0.30 | 1.0.8≤δ<1; |
| 2.式中:δ=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现浇模板、脚手架(综合脚手架除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粤标定函[2023]35号修改)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说 明
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在现阶段建设施工过程中,为达到绿色施工和安全防护标准,需实施实体工程之外的措施性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2.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实施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实现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所需要的措施性费用。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内容和建设单位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列支和使用。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一、根据施工图纸、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以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1.综合脚手架
2.靠脚手架安全挡板
3.围尼龙编织布
4.桥梁支架
5.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包括砌围墙、钢板墙、铁皮围挡、玻璃钢围栏、移动式围栏等。
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中心城区主要路段不低于2.5m;其他路段不低于1.8m;
或按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文件要求计算。
(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6.施工围挡照明
7.独立安全防护挡板
8.吊装设备基础
二、对于不能按工作内容单独计量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具体包括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和用工实名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工作内容构成表》)。编制概预算时,以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以专业工程类型区分不同费率计算,基本费率按下表的值计算:
| 专业工程 | 计算基础 | 基本费率(%) |
| 单独场地平整工程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4.35 |
| 道路、管网工程 | 16.50 | |
| 桥涵、隧道、水处理构筑物工程 | 14.50 |
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项目按基本费率乘以1.20。
1.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管网工程包括排水管道、给水工程、燃气工程;
2.桥涵工程包括桥梁工程、箱涵工程;隧道工程包括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管廊工程;
3.水处理构筑物包括净水工程的取水、净水厂、加压站,排水工程的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渠箱工程;
4.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管网工程按管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上部建筑按建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内容,根据各地规定计算。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工作内容构成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绿 色 施 工 |
施 工 管 理 |
组织管理 |
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系统、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绿色施工的整体目标,有明确的责任分配制度。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机构,明确项目员工的绿色施工管理职责。 |
| 规划管理 |
1.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绿色施工具体目标和指标;(2)绿色施工针对“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措施;(3)绿色施工拟采用的“四新”技术措施;(4)绿色施工评价管理措施;(5)绿色施工设施购置(建造)计划清单;(6)绿色施工具体人员组织安排;(7)绿色施工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2.制定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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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管理 |
1.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2.结合工程特点,通过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在现场施工标牌中增加环境保护内容,现场醒目的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等举措,营造绿色施工氛围。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将绿色施工意识在普通员工中普及,在施工阶段,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等措施,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以及对绿色施工的承担和参与。 4.借助信息化技术,在企业信息化平台上开发绿色施工管理模块,对项目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等工作。 5.定期记录、收集和整理绿色施工资料,及时总结绿色施工措施实施成效,提出持续性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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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管理 |
1.采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等相关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自行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四新”技术进行评价。 2.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自行进行综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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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
1.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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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 境 保 护 |
扬尘控制 |
1.配备相关管理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2.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单、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3.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 4.建设工程下列部位或者施工阶段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2)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3)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4)主体结构外围;(5)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6)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预拌干混砂浆施工;(7)场内装卸、搬移物料;(8)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者施工阶段。 5.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周边道路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3)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地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6.在施工作业区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外脚手架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2)建筑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3)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4)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5)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石方爆破施工或者回填土作业;(6)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7.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8.全面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期间,在土方作业区域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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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与振动控制 |
1.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厂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超过70dB(A),夜间不超过55dB(A)。 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施工现场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对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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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光照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内。 2.灯具选择以日光型为主,尽量减少射灯及石英灯的使用。 3.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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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环 境 保 护 |
水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有关要求。 2.在施工现场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隔油池、化粪池等,并做防渗处理及定期清洗,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道。 3.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检测。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5.对于化学溶剂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设专门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同时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6.易挥发、易污染的液态材料,使用密闭容器存放。 7.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并作定期清理。固定厕所的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8.施工现场雨水、污水分开排放、收集。 |
| 土壤保护 |
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施工后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 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且及时清掏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3.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施工现场使用机油、黄油、柴油的设备或工艺工序,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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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控制 |
1.制定建筑垃圾减量计划,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 2.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的规定。建筑垃圾的回收及再利用情况及时分析,并将结果公示,发现与目标值偏差较大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围蔽式垃圾站,集中运出。生活区、办公区垃圾不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 4.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达到100%;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单独储存,并设置醒目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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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和周边设施、 文物和资源保护 |
1.施工前调查清楚地下及周边各种设施,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设置明显的、不易被破坏的施工现场管线保护标识,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地下及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2.指定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技术交底,对可能损害地下管线的施工作业,采取跟班作业,现场指导。 3.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高压电缆、给水主管及大型排水箱涵等地下管线施工作业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协调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指派专人到现场监护和指导。 4.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古迹,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5.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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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节能与能源利用 |
1.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1)施工现场按生产、生活、办公制定用电控制指标,并建立计量管理机制;(2)大型工程分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阶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分别制定能耗定额指标,并采取不同的计量考核机制;(3)进行现场教育和技术交底时,将能耗定额指标一并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计量考核;(4)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专项能耗考核;(5)定期对计量结果进行核算、对比分析,并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3.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如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等。 4.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开展耗能、耗水及排污计量,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停工关机。机械设备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5.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应满足:(1)合理设计、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并根据需要设置外遮阳设施;(2)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热工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3)合理配置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6.施工用电及照明应满足:(1)施工用电在用电审批范围;(2)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光控等自动控制装置;办公区和生活区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不少于80%;(3)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超过最低照度的20%;(4)施工现场错峰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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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1.制定材料使用的减量计划,保障材料损耗率低于定额损耗率。 2.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 3.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减少库存。 4.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并满足材料储存及质量保证的要求。 5.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做到就近装卸,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6.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7.对综合管线进行优化设计,且对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进行优化。 8.就地取材,现场主要以当地建筑材料为主,当地建筑材料应占该类型的建筑材料总费用的80%以上。 9.钢筋采用专用软件优化放样下料,根据优化配料结果确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 10.钢结构深化设计时,结合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焊接工艺要求,确定分段、分节数量和位置,优化节点构造,减少钢材用料。 11.充分利用商品混凝土的余料。 12.各类油漆及粘结剂应随用随开启,不用时及时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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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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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使用非市政自来水。 2.合理设计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项目临时用水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4.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考核。 5.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应分别计量用水量。 6.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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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2.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3.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4.红线外临时占地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 5.按经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占用道路,协助维护占路范围周围的交通秩序,并满足施工作业区周边居民的基本出行要求。 6.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 7.施工总平面布置做到科学、合理并实施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8.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9.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10.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道路应对荷载有限制,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永久道路。施工现场内应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11.临时设施布置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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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绿色施工“四新”技术 |
1.施工方案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 2.大力发展推行低噪音的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 3.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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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 时 设 施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值班岗亭、现场监控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3.住宿、办公、生活空间和配套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满足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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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
配电线路 |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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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设施、设备及防护 |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变压器容量符合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和防护、警示标志符合安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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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保护装置 |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金属结构,各类加工棚及电气设备间等安装防雷装置。 | ||
|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设施 |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休息场所、仓库、加工厂等临时用水管线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
| 临 时 设 施 |
施工现场 |
1.施工现场钢质大门、伸缩门、电动门、门禁系统符合工程需要及安全要求。 2.美化现场围挡外墙:外墙绘画图案、栽种绿色植物或花草处理。 3.悬挂公示、标志、标牌及宣传栏: (1)在进门处悬挂企业标牌、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公示牌、公开告知事项牌九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制作公益广告、标语、企业宣传画,设宣传栏。 (3)设旗帜、旗杆、旗杆座。 4.场容场貌: (1)办公生活区内地面硬化处理,包括:材料加工区、材料仓库、材料堆放场地、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值班室,不包括预制场地。 (2)办公生活区、施工现场必要的排水沟、排水设施,需保持通畅。 (3)施工现场道路设置车行区、人行区,道路需保持通畅。 (4)施工用地范围内绿化。 5.材料堆放: (1)材料仓库、加工棚、堆放场地的搭设。 (2)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的标牌。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在专用库房内。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现场消防:包括消防设施(水池、砂池)和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范围设置安防系统:实施施工现场360°无死角安防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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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设施维护及拆除 | 1.办公、生活场地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场内绿化、场地硬化的维护、拆除; 2.场地的清理、平整和复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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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 全 施 工 |
临 边 洞 口 交 叉 高 处 作 业 防 护 |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 边防护 |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周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
| 通道口防护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
| 预留洞口防护 |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
| 楼梯边防护 | 设置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 ||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 ||
| 高空作业防护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
| 保健急救措施 | 保健医药用品、急救用品,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具。 | ||
| 安全检测费用 | 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检测,起重机的安全检测。 | ||
| 施工机具防护 | 中小型机械设备防护架、防砸、防雨设施;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配套防护设施。 | ||
| 用工实名管理 |
1.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登记并进行监管的各项信息、建立实名管理制度,开展实名管理所需数据的提取、登记、审核、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在施工区域安装电子信息卡刷卡或者个人生物信息识别设备等门禁设施,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 3.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将每月经施工现场人员确认的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在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4.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统一为己实名信息采集的施工现场人员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足额发放工资。 5.自行或提请银行将银行卡制作发放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归集后上传至实名监管系统,并向施工现场人员反馈其工资收入信息。 6.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者诚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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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列出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和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计入工程造价中,但不为承包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三、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进行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承包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四、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具,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五、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六、工程优质费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增加投入与管理发生的费用。
七、其他项目,各市有标准者,从其规定。各市没标准者,按本章规定计算。
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暂列金额:发包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时,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发包人没有约定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00%计算。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二、暂估价: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按预计发生数估算。
1.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时,若材料是招标采购的,按照中标价调整;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
2.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应区分不同专业,按规定估算确定。结算时,若专业工程是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照中标价计算;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三、计日工:预计数量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具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计日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单价按合同约定的计日工单价,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其中人工按总说明签证用工规定执行)。
四、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仅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可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0%计算。
2.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4.00%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确定。
3.配合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发包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00%计算(不含该部分材料的保管费)。
五、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6.00%计算。预算包干费应根据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具体内容。
预算包干内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和二次加工基地设施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包干的内容不再依据方案或签证计算费用。
六、工程优质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创建优质工程,招标控制价和预算应按下表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经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要求的,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优质费,合同没有约定的,参照以下规定计算:
| 工程质量 | 市级质量奖 | 省级质量奖 | 国家级质量奖 |
| 计算基础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
| 费用标准(%) | 4.50 | 7.20 | 12.10 |
七、概算幅度差:是指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按照预算(综合)定额编制项目概算,因设计深度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偏差而应增补的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00%计算。
八、其他费用:如工程发生时,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利润
说 明
一、利润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承包工程应收取的合理酬金。
二、对于招标工程,本章利润率是指导性标准,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三、利润在工程计价中,列入各分项费用内。
利润标准
一、计价基础
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基础计算工程利润。
二、利润标准
工程利润标准,按15.00%计算。
附录二 管理费分摊费率表
| 序号 | 专业册 | 计算基础 | 管理费分摊费率(%) | |
| 1 | 通用项目 | 桩工程 | 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16.55 |
| 其余 | 12.61 | |||
| 2 | 道路工程 | 11.36 | ||
| 3 | 桥涵工程 | 15.82 | ||
| 4 | 给水工程 | 23.81 | ||
| 5 | 排水工程 | 17.61 | ||
| 6 | 燃气工程 | 27.78 | ||
| 7 | 隧道工程 | 14 | ||
第二册《道路工程》
册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等内容。
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2.《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4.《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
5.《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2001;
6.《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
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9.《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10.《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11.《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
12.《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
13.《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14.《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15.现行的其他相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三、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
四、本册定额有关说明:
1.土石方、拆除旧路、铣刨路面、拆除侧缘石、拆除旧管、各种构件混凝土运输、砌筑挡土墙及软基处理,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2.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按第五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3.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中的交通信号灯、控制箱和闭路电视监控、电子警察等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按《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执行。
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D.2.1 路床(槽)整形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路床(槽)整形、路基盲沟等内容。
二、路床(槽)整形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整形土方不计入挖填工程量内。路床整形厚度超过10cm以上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三、土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并将余土弃运路基50m。余土弃运超过50m以外的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四、滤管盲沟定额已含外滤层材料填充夯实用工,未含滤管外滤层材料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床(槽)整形碾压按设计道路基层底宽度乘以路床(槽)长度以“m2”计算。
二、人行道整形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三、土边沟成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四、盲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D.2.2 道路基层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各类各种级配的水泥石屑(碎石)混合料、底层拌合铺筑等内容。
二、水泥石屑(碎石)混合料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符时,有关材料消耗量可换算,但人工费和机具不得调整。
三、水泥石屑(碎石)混合料基层定额中的材料消耗系按一定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不同时,有关材料可按下式进行换算:
Ci=[Cd+Bd×(H-Ho)]×(Li/Ld)
式中:Ci一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
Cd一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Bd一定额中压实厚度每增减1cm的材料数量;
H0一定额的基本压实厚度;
H--设计的压实厚度;
Ld一定额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
Li一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例1]路拌铺筑水泥石屑混合料,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为:水泥:石屑=6:94,基本压实厚度为25cm;设计配合比为:水泥:石屑=8:92,设计压实厚度为28cm。各种材料调整后的数量为:
水泥:(3.39×28/25)×8/6=5.062t
石屑:(34.76×28/25)×92/94=38.103m3
四、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30cm以内。压实厚度在30cm以上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基层按设计道路基层顶面与底面的平均宽度乘以路基长度以“m2”计算,扣除树池面积及单个1m2以上井位所占面积。
D.2.3 道路面层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各类简易路面、沥青表面处治、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旧路裂缝处理及土工布贴缝等内容。
二、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换算。水泥混凝土路面中未包括钢筋用量。如设计有筋时,套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钢筋项目。
三、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不含路面养生,路面养生应套相应项目。
四、旧路裂缝处理中的裂缝是指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上的裂缝,定额是按缝深100mm进行考虑,缝深不同时,材料消耗量按比例相应调整,人工和机具费用不变。
五、乳化沥青稀浆封层按厚度5mm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包括转弯面积),扣除单个1m2以上井位及与路面相连的平石、侧石、缘石所占面积。
二、伸缝按设计伸缝长度乘以伸缝深度以“m2”计算,缩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三、水泥混凝土路面层养生按路面工程量以“m2”计算。
四、混凝土路面钢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五、传力杆套筒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支”计算。
六、旧路裂缝处理中沥青油灌缝按长度以“m”计算。
七、土工布贴缝按混凝土路面缝长度乘以设计宽度以“m2”计算(纵横相交处面积不扣除)。
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行道砖、花岗岩人行道砖、广场砖、植草砖、侧平石(缘石)、砌筑树池、人行道垫层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所采用的人行道砖、花岗岩人行道砖、广场砖、植草砖、侧平石(缘石)等铺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材料用量可按设计要求换算,但人工及其他不变。
三、道路改造调升、降井由于国家标准图集与地方实际施工不一致,如有发生可参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相应项目执行,同时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0.60。
四、人行道采用混凝土面层,按人行道垫层子目执行,人工费乘以系数1.0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砖铺设、铺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扣除树池及单个1m2以上井位所占面积。
二、人行道砖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扣除树池及单个1m2以上井位所占面积。
三、侧缘石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四、安砌侧(平缘)石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各类进水井所占长度。
五、侧缘石后座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模板制安按实际接触面以“m2”计算。
六、树池砌筑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七、花岗岩人行道板伸缩缝按图示尺寸以“m”计算。
D.2.5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信号灯杆、标志杆、门架、隔离护栏、标志板和视线诱导器的制作安装、路面标线、环形检测线圈敷设、防撞筒(墩)安装、警示柱、减速垄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及停车场(库)的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三、本章定额未包括翻挖原有道路结构层及道路修复内容,发生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和本册相应项目。
四、管沟土方工程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管道基础参照第五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五、零星构件制作,指标志板角钢框架等需要加工制作的零星钢构件制作。
六、交通信号灯杆、标志杆、门架制作,本定额考虑为工厂加工、配套。但不包括除锈防腐及运输。
七、标志板的紧固件、连接件均按标志板加工厂加工、配套考虑。
八、交通热熔型漆标线定额是按标线厚度1.8mm确定的,当设计标线厚度不同时,设计标线厚度在2.5mm以内,可按设计标线厚度与定额厚度的比例增减定额中的热熔标线涂料和液化石油气的消耗量,其他不作调整。当标线设计厚度超过2.5mm时,除按标线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的比例增加定额中的热熔标线涂料和液化石油气的消耗量外,定额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2.00计算。
九、供电电源、接地装置、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敷设、管内穿线、刷油防腐、电杆组立、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系统安装调试等执行《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
十、塑料隔离筒(墩)内灌(水)砂,其费用另计。
十一、反光膜粘贴不适用于成品标志牌的反光膜粘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信号灯杆、标志杆制作区分不同杆式类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二、门架制作及零星构件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三、信号灯杆、标志杆安装,其中单柱式杆、单悬臂杆(L杆)区分不同杆高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其他区分不同杆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门架安装区分不同跨度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四、圆形、三角形、矩形标志板安装,区分不同板面面积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五、诱导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六、道路隔离护栏的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20cm以内的间隔不扣除。
七、路面标线(包括停止线、黄格线、横道线等各种线条)按设计图示漆划实漆面积以“m2”计算。箭头、图形按外框尺寸面积以“m2”计算;文字、字符(含自行车标记)按单体的外围矩形面积以“m2”计算。
八、反光膜按实贴面积以“m2”计算。
九、环形检测线圈敷设按实埋长度(包括进控制箱部分)以“m”计算。
十、混凝土隔离(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十一、塑料隔离筒(墩)设计图数量以“个”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及措施其他项目。措施其他项目是指措施项目中尚未包括的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措施性项目。
二、措施其他项目费已含了利润及管理费,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章列出了措施其他项目的名称、内容、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有关说明。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发生本章未列明的措施其他项目,应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文明工地增加费:承包人按要求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增加的费用。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按照下表标准计算(同时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只计算省级文明工地增加费):
| 名称 | 市级文明工地 | 省级文明工地 |
| 文明工地增加费率(%) | 0.6 | 1.2 |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如浇筑混凝土的连续作业)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20.00%计算。
三、交通疏解员增加费: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市政道路上施工所发生的交通疏解费用,编制概预算时按照项目分部分项人工费的15.00%计算(有方案的按照方案计算),结算时据实结算。
四、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为了保护各种市政地下交叉管线而影响施工所发生的降效补贴费用,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五、赶工措施费: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开列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投标人应计算赶工措施费。非招标工程,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施工图预算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赶工措施费按下表计算;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合同对赶工措施费没有约定的,按下表确定
。(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 计算公式 | 备注 |
| (1-δ)×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0.30 | 1.0.8≤δ<1; |
| 2.式中:δ=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现浇模板、脚手架(综合脚手架除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粤标定函[2023]35号修改)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说 明
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在现阶段建设施工过程中,为达到绿色施工和安全防护标准,需实施实体工程之外的措施性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2.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实施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实现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所需要的措施性费用。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内容和建设单位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列支和使用。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一、根据施工图纸、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以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1.综合脚手架
2.靠脚手架安全挡板
3.围尼龙编织布
4.桥梁支架
5.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包括砌围墙、钢板墙、铁皮围挡、玻璃钢围栏、移动式围栏等。
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中心城区主要路段不低于2.5m;其他路段不低于1.8m;
或按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文件要求计算。
(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6.施工围挡照明
7.独立安全防护挡板
8.吊装设备基础
二、对于不能按工作内容单独计量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具体包括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和用工实名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工作内容构成表》)。编制概预算时,以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以专业工程类型区分不同费率计算,基本费率按下表的值计算:
| 专业工程 | 计算基础 | 基本费率(%) |
| 单独场地平整工程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4.35 |
| 道路、管网工程 | 16.50 | |
| 桥涵、隧道、水处理构筑物工程 | 14.50 |
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项目按基本费率乘以1.20。
1.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管网工程包括排水管道、给水工程、燃气工程;
2.桥涵工程包括桥梁工程、箱涵工程;隧道工程包括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管廊工程;
3.水处理构筑物包括净水工程的取水、净水厂、加压站,排水工程的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渠箱工程;
4.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管网工程按管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上部建筑按建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内容,根据各地规定计算。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工作内容构成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绿 色 施 工 |
施 工 管 理 |
组织管理 |
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系统、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绿色施工的整体目标,有明确的责任分配制度。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机构,明确项目员工的绿色施工管理职责。 |
| 规划管理 |
1.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绿色施工具体目标和指标;(2)绿色施工针对“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措施;(3)绿色施工拟采用的“四新”技术措施;(4)绿色施工评价管理措施;(5)绿色施工设施购置(建造)计划清单;(6)绿色施工具体人员组织安排;(7)绿色施工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2.制定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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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管理 |
1.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2.结合工程特点,通过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在现场施工标牌中增加环境保护内容,现场醒目的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等举措,营造绿色施工氛围。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将绿色施工意识在普通员工中普及,在施工阶段,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等措施,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以及对绿色施工的承担和参与。 4.借助信息化技术,在企业信息化平台上开发绿色施工管理模块,对项目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等工作。 5.定期记录、收集和整理绿色施工资料,及时总结绿色施工措施实施成效,提出持续性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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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管理 |
1.采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等相关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自行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四新”技术进行评价。 2.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自行进行综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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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
1.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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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 境 保 护 |
扬尘控制 |
1.配备相关管理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2.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单、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3.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 4.建设工程下列部位或者施工阶段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2)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3)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4)主体结构外围;(5)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6)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预拌干混砂浆施工;(7)场内装卸、搬移物料;(8)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者施工阶段。 5.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周边道路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3)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地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6.在施工作业区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外脚手架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2)建筑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3)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4)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5)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石方爆破施工或者回填土作业;(6)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7.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8.全面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期间,在土方作业区域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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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与振动控制 |
1.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厂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超过70dB(A),夜间不超过55dB(A)。 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施工现场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对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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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光照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内。 2.灯具选择以日光型为主,尽量减少射灯及石英灯的使用。 3.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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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环 境 保 护 |
水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有关要求。 2.在施工现场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隔油池、化粪池等,并做防渗处理及定期清洗,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道。 3.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检测。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5.对于化学溶剂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设专门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同时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6.易挥发、易污染的液态材料,使用密闭容器存放。 7.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并作定期清理。固定厕所的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8.施工现场雨水、污水分开排放、收集。 |
| 土壤保护 |
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施工后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 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且及时清掏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3.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施工现场使用机油、黄油、柴油的设备或工艺工序,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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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控制 |
1.制定建筑垃圾减量计划,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 2.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的规定。建筑垃圾的回收及再利用情况及时分析,并将结果公示,发现与目标值偏差较大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围蔽式垃圾站,集中运出。生活区、办公区垃圾不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 4.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达到100%;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单独储存,并设置醒目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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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和周边设施、 文物和资源保护 |
1.施工前调查清楚地下及周边各种设施,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设置明显的、不易被破坏的施工现场管线保护标识,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地下及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2.指定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技术交底,对可能损害地下管线的施工作业,采取跟班作业,现场指导。 3.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高压电缆、给水主管及大型排水箱涵等地下管线施工作业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协调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指派专人到现场监护和指导。 4.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古迹,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5.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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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节能与能源利用 |
1.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1)施工现场按生产、生活、办公制定用电控制指标,并建立计量管理机制;(2)大型工程分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阶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分别制定能耗定额指标,并采取不同的计量考核机制;(3)进行现场教育和技术交底时,将能耗定额指标一并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计量考核;(4)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专项能耗考核;(5)定期对计量结果进行核算、对比分析,并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3.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如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等。 4.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开展耗能、耗水及排污计量,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停工关机。机械设备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5.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应满足:(1)合理设计、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并根据需要设置外遮阳设施;(2)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热工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3)合理配置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6.施工用电及照明应满足:(1)施工用电在用电审批范围;(2)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光控等自动控制装置;办公区和生活区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不少于80%;(3)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超过最低照度的20%;(4)施工现场错峰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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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1.制定材料使用的减量计划,保障材料损耗率低于定额损耗率。 2.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 3.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减少库存。 4.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并满足材料储存及质量保证的要求。 5.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做到就近装卸,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6.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7.对综合管线进行优化设计,且对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进行优化。 8.就地取材,现场主要以当地建筑材料为主,当地建筑材料应占该类型的建筑材料总费用的80%以上。 9.钢筋采用专用软件优化放样下料,根据优化配料结果确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 10.钢结构深化设计时,结合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焊接工艺要求,确定分段、分节数量和位置,优化节点构造,减少钢材用料。 11.充分利用商品混凝土的余料。 12.各类油漆及粘结剂应随用随开启,不用时及时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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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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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使用非市政自来水。 2.合理设计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项目临时用水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4.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考核。 5.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应分别计量用水量。 6.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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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2.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3.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4.红线外临时占地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 5.按经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占用道路,协助维护占路范围周围的交通秩序,并满足施工作业区周边居民的基本出行要求。 6.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 7.施工总平面布置做到科学、合理并实施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8.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9.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10.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道路应对荷载有限制,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永久道路。施工现场内应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11.临时设施布置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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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绿色施工“四新”技术 |
1.施工方案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 2.大力发展推行低噪音的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 3.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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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 时 设 施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值班岗亭、现场监控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3.住宿、办公、生活空间和配套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满足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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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
配电线路 |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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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设施、设备及防护 |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变压器容量符合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和防护、警示标志符合安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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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保护装置 |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金属结构,各类加工棚及电气设备间等安装防雷装置。 | ||
|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设施 |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休息场所、仓库、加工厂等临时用水管线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
| 临 时 设 施 |
施工现场 |
1.施工现场钢质大门、伸缩门、电动门、门禁系统符合工程需要及安全要求。 2.美化现场围挡外墙:外墙绘画图案、栽种绿色植物或花草处理。 3.悬挂公示、标志、标牌及宣传栏: (1)在进门处悬挂企业标牌、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公示牌、公开告知事项牌九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制作公益广告、标语、企业宣传画,设宣传栏。 (3)设旗帜、旗杆、旗杆座。 4.场容场貌: (1)办公生活区内地面硬化处理,包括:材料加工区、材料仓库、材料堆放场地、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值班室,不包括预制场地。 (2)办公生活区、施工现场必要的排水沟、排水设施,需保持通畅。 (3)施工现场道路设置车行区、人行区,道路需保持通畅。 (4)施工用地范围内绿化。 5.材料堆放: (1)材料仓库、加工棚、堆放场地的搭设。 (2)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的标牌。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在专用库房内。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现场消防:包括消防设施(水池、砂池)和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范围设置安防系统:实施施工现场360°无死角安防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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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设施维护及拆除 | 1.办公、生活场地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场内绿化、场地硬化的维护、拆除; 2.场地的清理、平整和复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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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 全 施 工 |
临 边 洞 口 交 叉 高 处 作 业 防 护 |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 边防护 |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周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
| 通道口防护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
| 预留洞口防护 |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
| 楼梯边防护 | 设置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 ||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 ||
| 高空作业防护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
| 保健急救措施 | 保健医药用品、急救用品,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具。 | ||
| 安全检测费用 | 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检测,起重机的安全检测。 | ||
| 施工机具防护 | 中小型机械设备防护架、防砸、防雨设施;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配套防护设施。 | ||
| 用工实名管理 |
1.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登记并进行监管的各项信息、建立实名管理制度,开展实名管理所需数据的提取、登记、审核、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在施工区域安装电子信息卡刷卡或者个人生物信息识别设备等门禁设施,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 3.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将每月经施工现场人员确认的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在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4.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统一为己实名信息采集的施工现场人员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足额发放工资。 5.自行或提请银行将银行卡制作发放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归集后上传至实名监管系统,并向施工现场人员反馈其工资收入信息。 6.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者诚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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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列出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和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计入工程造价中,但不为承包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三、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进行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承包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四、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具,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五、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六、工程优质费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增加投入与管理发生的费用。
七、其他项目,各市有标准者,从其规定。各市没标准者,按本章规定计算。
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暂列金额:发包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时,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发包人没有约定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00%计算。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二、暂估价: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按预计发生数估算。
1.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时,若材料是招标采购的,按照中标价调整;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
2.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应区分不同专业,按规定估算确定。结算时,若专业工程是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照中标价计算;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三、计日工:预计数量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具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计日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单价按合同约定的计日工单价,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其中人工按总说明签证用工规定执行)。
四、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仅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可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0%计算。
2.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4.00%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确定。
3.配合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发包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00%计算(不含该部分材料的保管费)。
五、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6.00%计算。预算包干费应根据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具体内容。
预算包干内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和二次加工基地设施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包干的内容不再依据方案或签证计算费用。
六、工程优质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创建优质工程,招标控制价和预算应按下表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经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要求的,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优质费,合同没有约定的,参照以下规定计算:
| 工程质量 | 市级质量奖 | 省级质量奖 | 国家级质量奖 |
| 计算基础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
| 费用标准(%) | 4.50 | 7.20 | 12.10 |
七、概算幅度差:是指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按照预算(综合)定额编制项目概算,因设计深度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偏差而应增补的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00%计算。
八、其他费用:如工程发生时,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利润
说 明
一、利润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承包工程应收取的合理酬金。
二、对于招标工程,本章利润率是指导性标准,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三、利润在工程计价中,列入各分项费用内。
利润标准
一、计价基础
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基础计算工程利润。
二、利润标准
工程利润标准,按15.00%计算。
附录二 管理费分摊费率表
| 序号 | 专业册 | 计算基础 | 管理费分摊费率(%) | |
| 1 | 通用项目 | 桩工程 | 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16.55 |
| 其余 | 12.61 | |||
| 2 | 道路工程 | 11.36 | ||
| 3 | 桥涵工程 | 15.82 | ||
| 4 | 给水工程 | 23.81 | ||
| 5 | 排水工程 | 17.61 | ||
| 6 | 燃气工程 | 27.78 | ||
| 7 | 隧道工程 | 14 | ||
第三册《桥涵工程》
册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箱涵预制顶进工程、钢结构工程、其他、钢筋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及其他内容,共8章。
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2.《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
3.《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166-2011;
4.《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
5.《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39-2010;
6.《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
7.《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
8.《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3362-2018;
9.《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2007;
1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
14.《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
15.《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
16.《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
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8.《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19.《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20.《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三、本册定额适用范围:
1.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粤标定函[2023]35号删除)
2.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第五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箱涵预制顶进工程。
4.本册定额预制混凝土构件中预制均为现场预制,不适用于商品构配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采用商品构配件编制造价时,按构配件到达工地的价格计算。
5.本册定额中混凝土均采用预拌混凝土,定额中未考虑混凝土泵送,发生时执行“D.3.1.1现浇混凝土浇捣”中“泵送混凝土增加费”项目。
四、有关说明:
1.本册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2.施工便桥和临时支墩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列入措施项目计算。
五、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为界,若超过8m时,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
1.现浇混凝土项目按提升高度不同将全桥划分为若干段,以超高段承台顶面以上混凝土(不含泵送混凝土)、模板、钢筋的工程量,按下表调整相应定额中人工费用、起重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分段计算。
2.陆上安装梁按下表调整相应定额中的人工费用及起重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分段计算。
| 项目 | 现浇混凝土、陆上安装梁 | |
| 人工费用 | 起重机械 | |
| 提升高度H | 消耗量系数 | |
| 8<H≤15 | 1.1 | 1.25 |
| 15<H≤22 | 1.25 | 1.6 |
| H>22 | 1.5 | 2 |
六、未尽事宜见各章说明。
D.3.1 现浇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浇捣内容。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三、本章定额中毛石混凝土的毛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费及机具费不得调整。
四、本章定额均未包括预埋的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册D.3.6钢筋工程相应项目。
五、子目中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设计要求计算。
六、本章除混凝土桥面铺装、梁板间灌缝及伸缩缝钢纤维混凝土项目综合考虑所需模板外,其余混凝土项目所需的模板费用执行本册D.3.7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相应项目。
七、钢纤维混凝土中的钢纤维含量,如设计含量不同时可以换算。
八、泵送混凝土套用泵送混凝土增加费子目时需扣除混凝土子目中的“机动翻斗车装载质量1(t)”、“汽车式起重机提升质量16(t)”及“汽车式起重机提升质量20(t)”机具使用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浇捣及泵送增加费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实体积以“m3”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预埋铁件、预留压浆孔道、螺栓所占体积。
二、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0m2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0m2以上时,应予扣除。
D.3.2 预制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梁、柱、板和构件的预制、安装及运输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三、本章定额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D.3.6章钢筋工程相应项目。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地模、胎模费用,需要时可按本册D.3.7章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有关规定计算。
五、本章各混凝土项目所需的模板应执行本册D.3.7章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中的模板制安工程相应项目。
六、本章定额包括安装排架立柱、墩台管节、板、梁、小型构件,以及构件运输内容。
七、安装预制构件定额均未包括脚手架,如需要用脚手架时,可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脚手架工程相应项目。
八、安装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项目。
九、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增计船只费用。驳船不包括进出场费。
十、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实体体积在0.04m3以内,重量在100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混凝土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系指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超出150m的运输。小型混凝土构件安装已包括150m场内运输,超过150m的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其他构件未包括场内运输,应执行本章相应项目。
十一、本章运输项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一公里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十二、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等费用及交通管理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应另外计算。
十三、构件运输项目中平板拖车组消耗量按不同地区乘以系数,不同地区划分如下: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十四、单导梁、双导梁安装构件项目不包括导梁的安拆及使用,执行“D.3.8大型机械设备安拆”中“金属结构吊装设备单导梁”及“金属结构吊装设备双导梁”项目,工程量按实计算。
十五、泵送混凝土套用泵送混凝土增加费子目时需扣除混凝土子目中的“机动翻斗车装载质量1(t)”、“汽车式起重机提升质量16(t)”及“汽车式起重机提升质量20(t)”机具使用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制作工程量,按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相应子目的定额混凝土含量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工程量,均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预应力钢筋预留孔洞所占的体积。
三、预制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积以“m3”计算。
四、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五、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六、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运输和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预应力钢筋预留孔洞所占的体积。
D.3.3 箱涵预制顶进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透水管铺设、箱涵制作、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气垫安装、气垫拆除、气垫使用、箱涵顶进、箱涵内挖土和箱涵接缝处理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只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箱涵预制顶进工程。
三、本章定额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其发生费用另行计算。
四、本章定额未包括深基层开挖、支撑及井点降水的工作内容,可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计算。
五、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的金属构件,按定额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六、泵送混凝土套用泵送混凝土增加费子目时需扣除混凝土子目中的“机动翻斗车装载质量1(t)”、“汽车式起重机提升质量16(t)”及“汽车式起重机提升质量20(t)”机械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板内计算。
二、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按设计图示表面积以“m2”计算。
三、箱涵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实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0m2以内的预留孔洞体积。
四、箱涵顶进项目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工程量计算如下:
1.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五、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用顶进项目时乘以系数0.70。
D.3.4 钢结构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钢箱梁及钢梯道、钢柱、钢盖梁、实腹钢梁、钢管拱(工厂制作)及钢桁梁(工厂制作)的制作、安装、防腐及运输等内容,其中工厂制作的构件由制作工厂至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计入构件价格内。
二、钢箱梁和钢梯道、钢柱、实腹钢梁定额已包括一遍防锈漆,其他表面涂刷套用金属面防腐定额,金属面防腐定额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
三、安装金属构件定额均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若有发生,可套用脚手架工程定额。
四、钢箱梁定额未包括载重预压和探伤,如发生时另外计算。
五、安装钢构件,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项目。
六、本章运输项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一公里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七、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等费用及交通管理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应另外计算。
八、钢构件安装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增计船只费用。
九、本章项目钢箱梁及钢梯道、钢柱、钢盖梁、实腹钢梁适用现场加工制作,也适用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其中钢管拱及钢桁梁适用工厂制作的构件。
十、本章项目的制作,均按焊接编制。
十一、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项目内。
十二、本章项目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装车出厂等全部工序。
十三、本章制作项目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可套用相应的运输子目。
十四、本章的钢桁梁安装是按高强螺栓栓接编制未包含连孔拖拉架设法的连接和加固、钢梁纵移、横移、就位及滑道,如采用连孔拖拉架设法或其他架设方法,应另行计算。
十五、钢拱肋包括拱肋钢管、横撑、腹板、拱脚处外侧钢板、拱脚接头钢板及各种加劲块,但不包括水上施工的提升站提升配合等,钢桁拱梁安装可参考该定额使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箱梁和钢梯道钢构件制作、运输、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不包括螺栓、焊缝质量),单个孔洞面积在0.10m2以内的不予扣除,单个孔洞面积在0.10m2以上的应予扣除。
二、钢结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质量,但焊条、铆钉、螺栓等质量也不另增加。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时均按其最大对角线乘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以“m2”计算。
三、实腹柱、实腹梁按图示尺寸以“t”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每边增加25mm计算。
四、钢结构安装按构件图示以“t”计算,所需的螺栓、电焊条等质量不另计算。
五、钢主梁安装子目中的高强螺栓用量,可按实际发生数量作相应调整。
D.3.5 其他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金属栏杆、扶手制作安装、支座、伸缩缝、隔声屏障、安装泄水孔和排水管、安装沉降缝及桥面防水层。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的金属栏杆及扶手、支座、伸缩缝、隔声屏障等安装项目。
三、隔声屏障钢骨架的钢材、焊条品种及隔声屏障板材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
四、金属栏杆面漆定额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
五、安装排水管项目已包括集水斗安装工作内容,但集水斗的材料费需按实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管栏杆、扶手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不锈钢管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弯头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二、支座安装区分不同类型按设计图示以“t”、“cm3”、“个”或“m2”计算。
三、桥面排水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四、桥梁伸缩装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五、沉降缝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六、隔声屏障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隔声屏障板材安装按设计图纸尺寸以“m2”计算。
D.3.6 钢筋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桥涵工程各种钢筋、高强钢丝、钢绞线、预埋铁件的制作安装,以及安装压浆管道和压浆等内容。
二、子目中钢筋按φ10以内及φ10以外两种分列,φ10以内采用A3钢,φ10以外采用16锰钢,钢板均按A3钢计列,预应力筋采用IV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因设计要求采用钢材与 子目不符时,可予调整。
三、因束道长度不等,故 子目中未列锚具数量,锚具数量按设计图计算,但已包括锚具安装人工费。
四、先张法预应力筋制作、安装 子目,未包括张拉台座,该部分可套用本册D.3.7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相应项目。
五、压浆管道定额中的铁皮管、波纹管均 已包括套管及三通管安装费用,但未包括三通管材料费用,可另行计算。
六、本章项目中钢绞线按φ15.24mm、束长在40m以内考虑,如规格不同或束长超过40m时,应另行计算,
七、植筋增加费工作内容包括钻孔和装胶。定额中的钢筋埋深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筋直径规格为20mm以下的,按钢筋直径的15倍计算,并大于或等于100mm;
2.钢筋直径规格为20mm以上的,按钢筋直径的20倍计算。
当设计埋深长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定额中的人工和材料可以相应调整。
植筋用钢筋的制作、安装,按钢筋质量执行普通钢筋相应 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工程,应区别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钢筋搭接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非设计接驳及下料损耗在相应的钢筋子目中考虑,不另计算。
三、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四、T型梁连接钢板子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五、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t”计算。
六、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钢筋(丝束、绞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t”计算,并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长度: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 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 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 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法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长度按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 ;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七、锚具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系数计算:锥形锚:1.02;OVM锚:1.02;墩头锚:1.00,以“套”计算。
八、构件预留的孔压浆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孔道长度以“m”计算。
九、管道压浆孔按构件的设计图示张拉孔道断面面积乘管道长度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体积。
D.3.7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模板制作、安装,预制混凝土模板制作、安装和预制箱涵模板制作、安装等内容。
二、砖砌拱圈底模拱盔和支架,可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三、现浇混凝土承台分有底模及无底模两种,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套用本章相应项目。
四、现浇混凝土定额中模板以木模、工具式钢模为主。
五、现浇混凝土梁、板等模板子目中均己包括底模内容,但未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可套用本章相应项目。(粤标定函[2022]196号 修改)
六、预制混凝土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若采用橡胶囊抽拔,其摊销量已包括在子目中,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
七、临时工程现浇混凝土中模板费用套用本章相应项目。
八、本章定额包括桩基础支架平台、木垛、支架的搭拆,打桩机械、船排、万能杆件的组拆,挂篮的安拆和推移,胎、地模的筑拆及桩顶混凝土凿除等内容。
九、本章定额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支架平台分陆上平台与水上平台二类。
十、桥涵拱盔、支架均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在内。
十一、组装、拆卸船排定额中已包括压舱费用。压舱材料取定为大石块,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取(包括装、卸在内150m的二次运输费)。
十二、搭、拆水上工作平台定额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架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拱圈底模工程量按模板接触砌体的面积以“m2”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
1.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m2”计算。
2.现浇混凝土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
1.预制构件中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T形梁、I形梁、双曲拱、桁架拱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包括 侧模、底模)以“m2”计算。(粤标定函[2021]135号文件中修改)
2.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m2”计算。
3.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m2”计算,不包括胎、地模。
4.空心板中空心部分,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工程量。
5.预制混凝土工程量不包括地模、胎模工程量,胎、地模的占用面积可按施工方案计算。施工方案没有明确时,大型预制构件T形梁、I形梁、空心板等,每根占用平面面积的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平面面积=(梁长+2.00m)×(梁宽+1.00m)
四、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5.5+A+2.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2.钻孔灌注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A+6.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式中:F--工作平台总面积;
F1--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程平台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通道总数量;
D--二排桩之间距离(m);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工作平台面积计算示意图如下:
五、凡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费。
六、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00m)以“m3”计算。
2.桥涵满堂式钢管支架体积为结构底至支承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标高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00m)以“m3”计算。
3.桁架式支架以“t”计算。
4.支架预压的工程量按支架上设计图示现浇板、梁混凝土的实体积以“m3”计算。
5.水上钢平台以“t”计算。
七、挂篮的压重费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八、0号块扇形支架安拆工程量按顶面梁宽计算。边跨采用挂篮施工时,其合拢段扇形支架的安拆工程量按梁宽的50%计算。
D.3.8 大型机械设备安拆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大型机械设备安拆等内容,包括金属结构吊装设备及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机。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机的锤重选择详见说明中列表。
| 桩类别 | 桩长度(m) | 桩截面积S(m2)或管径φ(mm) | 柴油桩机锤重(kg) |
| 钢筋混凝土桩及板桩 | L≤8.00 | S≤0.05 | 600 |
| L≤8.00 | 0.05<S≤0.105 | 1200 | |
| 8.00<L≤16.00 | 0.105<S≤0.125 | 1800 | |
| 16.00<L≤24.00 | 0.125<S≤0.16 | 2500 | |
| 24.00<L≤28.00 | 0.160<S≤0.225 | 4000 | |
| 28.00<L≤32.00 | 0.225<S≤0.25 | 5000 | |
| 32.00<L≤40.00 | 0.25<S≤0.3 | 7000 | |
| L≤25.00 | φ400 | 2500 | |
| L≤25.00 | φ550 | 4000 | |
| L≤25.00 | φ600 | 5000 | |
| L≤50.00 | φ600 | 7000 | |
| L≤25.00 | φ800 | 5000 | |
| L≤50.00 | φ800 | 7000 | |
| L≤25.00 | φ1000 | 7000 | |
| L≤50.00 | φ1000 | 8000 |
注: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φ≤1000,套用锤重1800kg打桩工作平台;φ>1000,套用锤重2500kg打桩工作平台。
措施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及措施其他项目。措施其他项目是指措施项目中尚未包括的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措施性项目。
二、措施其他项目费已含了利润及管理费,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章列出了措施其他项目的名称、内容、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有关说明。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发生本章未列明的措施其他项目,应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文明工地增加费:承包人按要求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增加的费用。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按照下表标准计算(同时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只计算省级文明工地增加费):
| 名称 | 市级文明工地 | 省级文明工地 |
| 文明工地增加费率(%) | 0.6 | 1.2 |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如浇筑混凝土的连续作业)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20.00%计算。
三、交通疏解员增加费: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市政道路上施工所发生的交通疏解费用,编制概预算时按照项目分部分项人工费的15.00%计算(有方案的按照方案计算),结算时据实结算。
四、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为了保护各种市政地下交叉管线而影响施工所发生的降效补贴费用,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五、赶工措施费: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开列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投标人应计算赶工措施费。非招标工程,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施工图预算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赶工措施费按下表计算;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合同对赶工措施费没有约定的,按下表确定
。(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 计算公式 | 备注 |
| (1-δ)×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0.30 | 1.0.8≤δ<1; |
| 2.式中:δ=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现浇模板、脚手架(综合脚手架除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粤标定函[2023]35号修改)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说 明
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在现阶段建设施工过程中,为达到绿色施工和安全防护标准,需实施实体工程之外的措施性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2.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实施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实现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所需要的措施性费用。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内容和建设单位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列支和使用。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一、根据施工图纸、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以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1.综合脚手架
2.靠脚手架安全挡板
3.围尼龙编织布
4.桥梁支架
5.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包括砌围墙、钢板墙、铁皮围挡、玻璃钢围栏、移动式围栏等。
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中心城区主要路段不低于2.5m;其他路段不低于1.8m;
或按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文件要求计算。
(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6.施工围挡照明
7.独立安全防护挡板
8.吊装设备基础
二、对于不能按工作内容单独计量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具体包括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和用工实名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工作内容构成表》)。编制概预算时,以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以专业工程类型区分不同费率计算,基本费率按下表的值计算:
| 专业工程 | 计算基础 | 基本费率(%) |
| 单独场地平整工程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4.35 |
| 道路、管网工程 | 16.50 | |
| 桥涵、隧道、水处理构筑物工程 | 14.50 |
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项目按基本费率乘以1.20。
1.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管网工程包括排水管道、给水工程、燃气工程;
2.桥涵工程包括桥梁工程、箱涵工程;隧道工程包括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管廊工程;
3.水处理构筑物包括净水工程的取水、净水厂、加压站,排水工程的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渠箱工程;
4.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管网工程按管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上部建筑按建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内容,根据各地规定计算。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工作内容构成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绿 色 施 工 |
施 工 管 理 |
组织管理 |
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系统、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绿色施工的整体目标,有明确的责任分配制度。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机构,明确项目员工的绿色施工管理职责。 |
| 规划管理 |
1.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绿色施工具体目标和指标;(2)绿色施工针对“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措施;(3)绿色施工拟采用的“四新”技术措施;(4)绿色施工评价管理措施;(5)绿色施工设施购置(建造)计划清单;(6)绿色施工具体人员组织安排;(7)绿色施工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2.制定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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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管理 |
1.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2.结合工程特点,通过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在现场施工标牌中增加环境保护内容,现场醒目的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等举措,营造绿色施工氛围。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将绿色施工意识在普通员工中普及,在施工阶段,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等措施,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以及对绿色施工的承担和参与。 4.借助信息化技术,在企业信息化平台上开发绿色施工管理模块,对项目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等工作。 5.定期记录、收集和整理绿色施工资料,及时总结绿色施工措施实施成效,提出持续性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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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管理 |
1.采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等相关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自行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四新”技术进行评价。 2.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自行进行综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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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
1.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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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 境 保 护 |
扬尘控制 |
1.配备相关管理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2.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单、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3.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 4.建设工程下列部位或者施工阶段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2)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3)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4)主体结构外围;(5)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6)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预拌干混砂浆施工;(7)场内装卸、搬移物料;(8)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者施工阶段。 5.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周边道路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3)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地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6.在施工作业区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外脚手架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2)建筑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3)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4)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5)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石方爆破施工或者回填土作业;(6)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7.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8.全面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期间,在土方作业区域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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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与振动控制 |
1.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厂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超过70dB(A),夜间不超过55dB(A)。 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施工现场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对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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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光照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内。 2.灯具选择以日光型为主,尽量减少射灯及石英灯的使用。 3.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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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环 境 保 护 |
水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有关要求。 2.在施工现场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隔油池、化粪池等,并做防渗处理及定期清洗,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道。 3.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检测。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5.对于化学溶剂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设专门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同时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6.易挥发、易污染的液态材料,使用密闭容器存放。 7.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并作定期清理。固定厕所的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8.施工现场雨水、污水分开排放、收集。 |
| 土壤保护 |
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施工后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 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且及时清掏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3.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施工现场使用机油、黄油、柴油的设备或工艺工序,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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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控制 |
1.制定建筑垃圾减量计划,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 2.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的规定。建筑垃圾的回收及再利用情况及时分析,并将结果公示,发现与目标值偏差较大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围蔽式垃圾站,集中运出。生活区、办公区垃圾不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 4.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达到100%;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单独储存,并设置醒目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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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和周边设施、 文物和资源保护 |
1.施工前调查清楚地下及周边各种设施,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设置明显的、不易被破坏的施工现场管线保护标识,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地下及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2.指定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技术交底,对可能损害地下管线的施工作业,采取跟班作业,现场指导。 3.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高压电缆、给水主管及大型排水箱涵等地下管线施工作业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协调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指派专人到现场监护和指导。 4.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古迹,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5.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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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节能与能源利用 |
1.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1)施工现场按生产、生活、办公制定用电控制指标,并建立计量管理机制;(2)大型工程分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阶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分别制定能耗定额指标,并采取不同的计量考核机制;(3)进行现场教育和技术交底时,将能耗定额指标一并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计量考核;(4)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专项能耗考核;(5)定期对计量结果进行核算、对比分析,并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3.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如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等。 4.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开展耗能、耗水及排污计量,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停工关机。机械设备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5.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应满足:(1)合理设计、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并根据需要设置外遮阳设施;(2)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热工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3)合理配置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6.施工用电及照明应满足:(1)施工用电在用电审批范围;(2)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光控等自动控制装置;办公区和生活区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不少于80%;(3)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超过最低照度的20%;(4)施工现场错峰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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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1.制定材料使用的减量计划,保障材料损耗率低于定额损耗率。 2.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 3.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减少库存。 4.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并满足材料储存及质量保证的要求。 5.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做到就近装卸,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6.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7.对综合管线进行优化设计,且对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进行优化。 8.就地取材,现场主要以当地建筑材料为主,当地建筑材料应占该类型的建筑材料总费用的80%以上。 9.钢筋采用专用软件优化放样下料,根据优化配料结果确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 10.钢结构深化设计时,结合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焊接工艺要求,确定分段、分节数量和位置,优化节点构造,减少钢材用料。 11.充分利用商品混凝土的余料。 12.各类油漆及粘结剂应随用随开启,不用时及时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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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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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使用非市政自来水。 2.合理设计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项目临时用水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4.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考核。 5.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应分别计量用水量。 6.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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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2.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3.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4.红线外临时占地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 5.按经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占用道路,协助维护占路范围周围的交通秩序,并满足施工作业区周边居民的基本出行要求。 6.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 7.施工总平面布置做到科学、合理并实施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8.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9.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10.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道路应对荷载有限制,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永久道路。施工现场内应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11.临时设施布置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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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绿色施工“四新”技术 |
1.施工方案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 2.大力发展推行低噪音的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 3.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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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 时 设 施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值班岗亭、现场监控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3.住宿、办公、生活空间和配套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满足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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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
配电线路 |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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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电设施、设备及防护 |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变压器容量符合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和防护、警示标志符合安全规范。 |
||
|
接地保护装置 |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金属结构,各类加工棚及电气设备间等安装防雷装置。 | ||
|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设施 |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休息场所、仓库、加工厂等临时用水管线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
| 临 时 设 施 |
施工现场 |
1.施工现场钢质大门、伸缩门、电动门、门禁系统符合工程需要及安全要求。 2.美化现场围挡外墙:外墙绘画图案、栽种绿色植物或花草处理。 3.悬挂公示、标志、标牌及宣传栏: (1)在进门处悬挂企业标牌、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公示牌、公开告知事项牌九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制作公益广告、标语、企业宣传画,设宣传栏。 (3)设旗帜、旗杆、旗杆座。 4.场容场貌: (1)办公生活区内地面硬化处理,包括:材料加工区、材料仓库、材料堆放场地、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值班室,不包括预制场地。 (2)办公生活区、施工现场必要的排水沟、排水设施,需保持通畅。 (3)施工现场道路设置车行区、人行区,道路需保持通畅。 (4)施工用地范围内绿化。 5.材料堆放: (1)材料仓库、加工棚、堆放场地的搭设。 (2)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的标牌。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在专用库房内。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现场消防:包括消防设施(水池、砂池)和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范围设置安防系统:实施施工现场360°无死角安防监控。 |
|
| 临时设施维护及拆除 | 1.办公、生活场地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场内绿化、场地硬化的维护、拆除; 2.场地的清理、平整和复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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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 全 施 工 |
临 边 洞 口 交 叉 高 处 作 业 防 护 |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 边防护 |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周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
| 通道口防护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
| 预留洞口防护 |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
| 楼梯边防护 | 设置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 ||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 ||
| 高空作业防护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
| 保健急救措施 | 保健医药用品、急救用品,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具。 | ||
| 安全检测费用 | 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检测,起重机的安全检测。 | ||
| 施工机具防护 | 中小型机械设备防护架、防砸、防雨设施;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配套防护设施。 | ||
| 用工实名管理 |
1.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登记并进行监管的各项信息、建立实名管理制度,开展实名管理所需数据的提取、登记、审核、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在施工区域安装电子信息卡刷卡或者个人生物信息识别设备等门禁设施,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 3.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将每月经施工现场人员确认的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在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4.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统一为己实名信息采集的施工现场人员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足额发放工资。 5.自行或提请银行将银行卡制作发放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归集后上传至实名监管系统,并向施工现场人员反馈其工资收入信息。 6.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者诚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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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列出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和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计入工程造价中,但不为承包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三、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进行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承包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四、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具,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五、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六、工程优质费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增加投入与管理发生的费用。
七、其他项目,各市有标准者,从其规定。各市没标准者,按本章规定计算。
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暂列金额:发包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时,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发包人没有约定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00%计算。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二、暂估价: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按预计发生数估算。
1.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时,若材料是招标采购的,按照中标价调整;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
2.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应区分不同专业,按规定估算确定。结算时,若专业工程是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照中标价计算;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三、计日工:预计数量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具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计日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单价按合同约定的计日工单价,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其中人工按总说明签证用工规定执行)。
四、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仅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可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0%计算。
2.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4.00%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确定。
3.配合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发包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00%计算(不含该部分材料的保管费)。
五、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6.00%计算。预算包干费应根据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具体内容。
预算包干内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和二次加工基地设施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包干的内容不再依据方案或签证计算费用。
六、工程优质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创建优质工程,招标控制价和预算应按下表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经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要求的,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优质费,合同没有约定的,参照以下规定计算:
| 工程质量 | 市级质量奖 | 省级质量奖 | 国家级质量奖 |
| 计算基础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
| 费用标准(%) | 4.50 | 7.20 | 12.10 |
七、概算幅度差:是指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按照预算(综合)定额编制项目概算,因设计深度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偏差而应增补的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00%计算。
八、其他费用:如工程发生时,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利润
说 明
一、利润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承包工程应收取的合理酬金。
二、对于招标工程,本章利润率是指导性标准,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三、利润在工程计价中,列入各分项费用内。
利润标准
一、计价基础
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基础计算工程利润。
二、利润标准
工程利润标准,按15.00%计算。
附录二 管理费分摊费率表
| 序号 | 专业册 | 计算基础 | 管理费分摊费率(%) | |
| 1 | 通用项目 | 桩工程 | 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16.55 |
| 其余 | 12.61 | |||
| 2 | 道路工程 | 11.36 | ||
| 3 | 桥涵工程 | 15.82 | ||
| 4 | 给水工程 | 23.81 | ||
| 5 | 排水工程 | 17.61 | ||
| 6 | 燃气工程 | 27.78 | ||
| 7 | 隧道工程 | 14 | ||
第四册《给水工程》
册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四册《给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管道安装、管件、阀门及附件安装、管道附属构筑物、取水工程、管道防腐等内容。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给水工程。
三、本册定额主要依据标准、规范有:
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3.《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7MS101标准图集;
4.《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鹤安装》13S201标准图集;
5.《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7.《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5.1-2008;
9.《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10.《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11.《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
12.现行的其他相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四、本册定额管道、管件安装均按沟深3m内考虑,如超过3m时,其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15,沿山坡(坡度≥30°)铺设和架空施工时,其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15。
五、本册定额均按无地下水考虑。
六、与安装工程管道的划分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安装工程管道碰头点为界。
七、以下与给水相关的工程项目,执行其他册的相应项目。
1.给水管道沟槽和给水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井点降水、临时便桥、水平定向钻牵引等均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2.给水管过河工程及取水头部工程中的桥管基础、承台、混凝土桩及钢筋的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
3.给水工程的沉井工程、构筑物工程、顶管工程,均执行第五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
4.塑料管熔接、活动法兰承插铸铁管(机械接口)管道及管件安装均执行第六册《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5.若钢管安装焊缝要求无损探伤、三通采用挖眼接管时执行第六册《燃气工程》相应子目。
八、管道安装总工程量不足50m时,除土石方工程外,其余项目的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30。
九、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D.4.1 管道铺设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管、钢管、铸铁管、球墨铸铁管、塑料管、钢塑管安装,铸铁管、球墨铸铁管、钢管、塑料管及钢塑管新旧管连接、管道试压、消毒冲洗、不停水开孔、焊口氮气试验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管节长度是综合取定的,实际不同时,不做调整。
三、管道安装均不包括阀门和法兰的安装。
四、除钢塑管安装外,管道安装不包括管件(指三通、弯头、异径管等)。钢塑管安装已包括管件的安装但不包括管件本身价值,管件数量按实另计。
五、套管内的管道铺设按相应的管道安装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2.00。
六、混凝土管安装不是胶圈接口时,按第五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七、消毒冲洗项目中的水量是消毒浸管所需水量,不包括接驳、冲洗所需用水,接驳、冲洗所需耗水量按实另计,消毒冲洗后的水质检测费按实另计。
八、新旧管线连接项目所指的管径是指新旧管中最大的管径,遇新旧管连接不设置阀门时,执行本章不含阀门安装相应项目。
九、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1.管道试压、消毒冲洗、新旧管道连接的排水工作内容,按《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2.管道垫层执行第五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1.支管长度从主管中心开始计算到支管末端交接处的中心,管件、阀门和法兰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2.钢管安装如采用钢制成品管件连接时,应扣除钢制成品管件所占长度后的钢管净用量加损耗量计算管道主材用量。
3.遇新旧管连接时,管道安装计算到碰头的阀门处,阀门及阀门相连的承(插)盘短管、法兰盘的安装均包括在新旧管连接内,不再另计工程量。
二、新旧管连接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计算。
三、管道试压、管道消毒冲洗按管道安装工程量以“m”计算。
D.4.2 管件、阀门及附件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钢制管件制作安装、铸铁管件、承插式预应力混凝土转换件、盲堵板、法兰管件、塑料管件、止水栓、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铸铁穿墙管、水表与阀门安装等内容。
二、管件安装均不包括管件本身价值,如执行管件制作项目时,则不能再计取成品管件价值。
三、铸铁管件安装适用于铸铁三通、弯头、套管、乙字管、异径管、短管的安装,并综合考虑了承口、插口、带盘的接口,与盘连接的阀门或法兰应另计。
四、铸铁管件安装(胶圈接口)也适用于球墨铸铁管件的安装。
五、承插式预应力混凝土管转换件(胶圈接口)的安装只包含与混凝土管连接那一面的工作量,另一面与其他管连接时按相应的管件安装项目执行。
六、管件制作项目中的钢板卷管是考虑管件制作时的损耗,管件材料用量已在管道安装项目中综合考虑,不另计算。焊接弯头≥11°30’才能执行弯头制作项目,90°焊接弯头制作执行45°弯头制作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70。
七、焊接短管安装时,执行焊接弯头安装的相应项目。
八、钢制加固环安装,按盲堵板安装项目乘以系数1.20。
九、法兰管件安装,如螺栓用量定额与实际不符,可按实调整,人工不变。
十、管件、阀门拆除,按相应安装子目的人工费、机具费计算;钢制管件拆除,按相应安装子目的人工费、机具费,材料费乘以系数0.40。
十一、马鞍卡子安装所列直径是指主管直径。
十二、法兰式水表组成与安装定额内无缝钢管、焊接弯头所采用壁厚与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其材料预算价格,其他不变。
十三、分水栓安装,如管件是钢塑材料时,价格可作调整,人工不变。
十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1.与马鞍卡子相连的阀门安装,执行本章阀门安装相应项目。
2.止水栓、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安装的排水内容,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3.法兰阀门安装均不含法兰安装,焊接法兰安装执行第六册《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4、消防栓安装执行《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件、止水栓、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水表与阀门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组”计算。
D.4.3 管道附属构筑物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砌圆形阀门井、砖砌矩形水表井、消火栓井、圆形排泥湿井、管道支墩工程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所指的井深是指垫层底面至铸铁井盖顶面的距离。井深大于1.50m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三、排气阀井,可执行阀门井的相应项目。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1.模板安装拆除、钢筋制作安装,如发生时,执行第五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
2.预制盖板、成型钢筋的场外运输,如发生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3.排泥湿井的进水管、溢流管的安装,执行本册D.4.1章管道铺设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井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二、管道支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的体积。
D.4.4 其他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大口井内套管安装、辐射井管安装、钢筋混凝土渗渠管制作安装,渗渠滤料填充等内容。
二、大口井内套管安装:
1.大口井套管为井底封闭套管,按法兰套管全封闭接口考虑。
2.大口井底做反滤层时,执行渗渠滤料填充项目。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如发生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辐射井管的防腐,执行《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
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钢筋制作安装、沉井工程,如发生时,执行第五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其中渗渠制作的模板安装拆除人工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0。
3.土石方开挖、回填、船上打桩及桩的制作、围堰工程、脚手架搭拆,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4.水下管线铺设,执行第六册《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5.钢管内、外防腐、除锈,执行第六册《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大口井内套管、辐射井管安装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二、钢筋混凝土渗渠管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三、渗渠滤料填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四、管道除锈、防腐蚀工程量按第六册《燃气工程》规定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及措施其他项目。措施其他项目是指措施项目中尚未包括的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措施性项目。
二、措施其他项目费已含了利润及管理费,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章列出了措施其他项目的名称、内容、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有关说明。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发生本章未列明的措施其他项目,应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文明工地增加费:承包人按要求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增加的费用。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按照下表标准计算(同时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只计算省级文明工地增加费):
| 名称 | 市级文明工地 | 省级文明工地 |
| 文明工地增加费率(%) | 0.6 | 1.2 |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如浇筑混凝土的连续作业)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20.00%计算。
三、交通疏解员增加费: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市政道路上施工所发生的交通疏解费用,编制概预算时按照项目分部分项人工费的15.00%计算(有方案的按照方案计算),结算时据实结算。
四、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为了保护各种市政地下交叉管线而影响施工所发生的降效补贴费用,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五、赶工措施费: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开列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投标人应计算赶工措施费。非招标工程,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施工图预算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赶工措施费按下表计算;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合同对赶工措施费没有约定的,按下表确定
。(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 计算公式 | 备注 |
| (1-δ)×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0.30 | 1.0.8≤δ<1; |
| 2.式中:δ=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现浇模板、脚手架(综合脚手架除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粤标定函[2023]35号修改)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说 明
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在现阶段建设施工过程中,为达到绿色施工和安全防护标准,需实施实体工程之外的措施性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2.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实施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实现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所需要的措施性费用。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内容和建设单位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列支和使用。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一、根据施工图纸、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以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1.综合脚手架
2.靠脚手架安全挡板
3.围尼龙编织布
4.桥梁支架
5.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包括砌围墙、钢板墙、铁皮围挡、玻璃钢围栏、移动式围栏等。
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中心城区主要路段不低于2.5m;其他路段不低于1.8m;
或按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文件要求计算。
(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6.施工围挡照明
7.独立安全防护挡板
8.吊装设备基础
二、对于不能按工作内容单独计量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具体包括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和用工实名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工作内容构成表》)。编制概预算时,以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以专业工程类型区分不同费率计算,基本费率按下表的值计算:
| 专业工程 | 计算基础 | 基本费率(%) |
| 单独场地平整工程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4.35 |
| 道路、管网工程 | 16.50 | |
| 桥涵、隧道、水处理构筑物工程 | 14.50 |
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项目按基本费率乘以1.20。
1.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管网工程包括排水管道、给水工程、燃气工程;
2.桥涵工程包括桥梁工程、箱涵工程;隧道工程包括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管廊工程;
3.水处理构筑物包括净水工程的取水、净水厂、加压站,排水工程的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渠箱工程;
4.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管网工程按管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上部建筑按建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内容,根据各地规定计算。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工作内容构成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绿 色 施 工 |
施 工 管 理 |
组织管理 |
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系统、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绿色施工的整体目标,有明确的责任分配制度。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机构,明确项目员工的绿色施工管理职责。 |
| 规划管理 |
1.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绿色施工具体目标和指标;(2)绿色施工针对“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措施;(3)绿色施工拟采用的“四新”技术措施;(4)绿色施工评价管理措施;(5)绿色施工设施购置(建造)计划清单;(6)绿色施工具体人员组织安排;(7)绿色施工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2.制定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
||
| 实施管理 |
1.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2.结合工程特点,通过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在现场施工标牌中增加环境保护内容,现场醒目的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等举措,营造绿色施工氛围。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将绿色施工意识在普通员工中普及,在施工阶段,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等措施,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以及对绿色施工的承担和参与。 4.借助信息化技术,在企业信息化平台上开发绿色施工管理模块,对项目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等工作。 5.定期记录、收集和整理绿色施工资料,及时总结绿色施工措施实施成效,提出持续性改进措施。 |
||
| 评价管理 |
1.采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等相关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自行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四新”技术进行评价。 2.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自行进行综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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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
1.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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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 境 保 护 |
扬尘控制 |
1.配备相关管理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2.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单、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3.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 4.建设工程下列部位或者施工阶段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2)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3)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4)主体结构外围;(5)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6)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预拌干混砂浆施工;(7)场内装卸、搬移物料;(8)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者施工阶段。 5.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周边道路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3)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地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6.在施工作业区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外脚手架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2)建筑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3)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4)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5)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石方爆破施工或者回填土作业;(6)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7.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8.全面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期间,在土方作业区域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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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与振动控制 |
1.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厂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超过70dB(A),夜间不超过55dB(A)。 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施工现场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对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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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光照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内。 2.灯具选择以日光型为主,尽量减少射灯及石英灯的使用。 3.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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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环 境 保 护 |
水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有关要求。 2.在施工现场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隔油池、化粪池等,并做防渗处理及定期清洗,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道。 3.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检测。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5.对于化学溶剂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设专门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同时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6.易挥发、易污染的液态材料,使用密闭容器存放。 7.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并作定期清理。固定厕所的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8.施工现场雨水、污水分开排放、收集。 |
| 土壤保护 |
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施工后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 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且及时清掏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3.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施工现场使用机油、黄油、柴油的设备或工艺工序,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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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控制 |
1.制定建筑垃圾减量计划,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 2.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的规定。建筑垃圾的回收及再利用情况及时分析,并将结果公示,发现与目标值偏差较大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围蔽式垃圾站,集中运出。生活区、办公区垃圾不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 4.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达到100%;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单独储存,并设置醒目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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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和周边设施、 文物和资源保护 |
1.施工前调查清楚地下及周边各种设施,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设置明显的、不易被破坏的施工现场管线保护标识,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地下及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2.指定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技术交底,对可能损害地下管线的施工作业,采取跟班作业,现场指导。 3.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高压电缆、给水主管及大型排水箱涵等地下管线施工作业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协调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指派专人到现场监护和指导。 4.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古迹,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5.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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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节能与能源利用 |
1.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1)施工现场按生产、生活、办公制定用电控制指标,并建立计量管理机制;(2)大型工程分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阶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分别制定能耗定额指标,并采取不同的计量考核机制;(3)进行现场教育和技术交底时,将能耗定额指标一并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计量考核;(4)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专项能耗考核;(5)定期对计量结果进行核算、对比分析,并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3.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如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等。 4.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开展耗能、耗水及排污计量,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停工关机。机械设备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5.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应满足:(1)合理设计、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并根据需要设置外遮阳设施;(2)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热工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3)合理配置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6.施工用电及照明应满足:(1)施工用电在用电审批范围;(2)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光控等自动控制装置;办公区和生活区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不少于80%;(3)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超过最低照度的20%;(4)施工现场错峰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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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1.制定材料使用的减量计划,保障材料损耗率低于定额损耗率。 2.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 3.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减少库存。 4.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并满足材料储存及质量保证的要求。 5.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做到就近装卸,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6.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7.对综合管线进行优化设计,且对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进行优化。 8.就地取材,现场主要以当地建筑材料为主,当地建筑材料应占该类型的建筑材料总费用的80%以上。 9.钢筋采用专用软件优化放样下料,根据优化配料结果确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 10.钢结构深化设计时,结合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焊接工艺要求,确定分段、分节数量和位置,优化节点构造,减少钢材用料。 11.充分利用商品混凝土的余料。 12.各类油漆及粘结剂应随用随开启,不用时及时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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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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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使用非市政自来水。 2.合理设计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项目临时用水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4.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考核。 5.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应分别计量用水量。 6.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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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2.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3.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4.红线外临时占地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 5.按经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占用道路,协助维护占路范围周围的交通秩序,并满足施工作业区周边居民的基本出行要求。 6.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 7.施工总平面布置做到科学、合理并实施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8.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9.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10.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道路应对荷载有限制,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永久道路。施工现场内应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11.临时设施布置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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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绿色施工“四新”技术 |
1.施工方案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 2.大力发展推行低噪音的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 3.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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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 时 设 施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值班岗亭、现场监控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3.住宿、办公、生活空间和配套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满足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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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
配电线路 |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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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设施、设备及防护 |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变压器容量符合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和防护、警示标志符合安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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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保护装置 |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金属结构,各类加工棚及电气设备间等安装防雷装置。 | ||
|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设施 |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休息场所、仓库、加工厂等临时用水管线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
| 临 时 设 施 |
施工现场 |
1.施工现场钢质大门、伸缩门、电动门、门禁系统符合工程需要及安全要求。 2.美化现场围挡外墙:外墙绘画图案、栽种绿色植物或花草处理。 3.悬挂公示、标志、标牌及宣传栏: (1)在进门处悬挂企业标牌、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公示牌、公开告知事项牌九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制作公益广告、标语、企业宣传画,设宣传栏。 (3)设旗帜、旗杆、旗杆座。 4.场容场貌: (1)办公生活区内地面硬化处理,包括:材料加工区、材料仓库、材料堆放场地、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值班室,不包括预制场地。 (2)办公生活区、施工现场必要的排水沟、排水设施,需保持通畅。 (3)施工现场道路设置车行区、人行区,道路需保持通畅。 (4)施工用地范围内绿化。 5.材料堆放: (1)材料仓库、加工棚、堆放场地的搭设。 (2)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的标牌。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在专用库房内。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现场消防:包括消防设施(水池、砂池)和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范围设置安防系统:实施施工现场360°无死角安防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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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设施维护及拆除 | 1.办公、生活场地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场内绿化、场地硬化的维护、拆除; 2.场地的清理、平整和复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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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 全 施 工 |
临 边 洞 口 交 叉 高 处 作 业 防 护 |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 边防护 |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周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
| 通道口防护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
| 预留洞口防护 |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
| 楼梯边防护 | 设置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 ||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 ||
| 高空作业防护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
| 保健急救措施 | 保健医药用品、急救用品,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具。 | ||
| 安全检测费用 | 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检测,起重机的安全检测。 | ||
| 施工机具防护 | 中小型机械设备防护架、防砸、防雨设施;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配套防护设施。 | ||
| 用工实名管理 |
1.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登记并进行监管的各项信息、建立实名管理制度,开展实名管理所需数据的提取、登记、审核、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在施工区域安装电子信息卡刷卡或者个人生物信息识别设备等门禁设施,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 3.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将每月经施工现场人员确认的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在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4.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统一为己实名信息采集的施工现场人员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足额发放工资。 5.自行或提请银行将银行卡制作发放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归集后上传至实名监管系统,并向施工现场人员反馈其工资收入信息。 6.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者诚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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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列出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和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计入工程造价中,但不为承包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三、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进行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承包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四、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具,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五、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六、工程优质费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增加投入与管理发生的费用。
七、其他项目,各市有标准者,从其规定。各市没标准者,按本章规定计算。
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暂列金额:发包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时,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发包人没有约定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00%计算。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二、暂估价: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按预计发生数估算。
1.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时,若材料是招标采购的,按照中标价调整;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
2.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应区分不同专业,按规定估算确定。结算时,若专业工程是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照中标价计算;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三、计日工:预计数量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具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计日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单价按合同约定的计日工单价,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其中人工按总说明签证用工规定执行)。
四、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仅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可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0%计算。
2.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4.00%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确定。
3.配合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发包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00%计算(不含该部分材料的保管费)。
五、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6.00%计算。预算包干费应根据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具体内容。
预算包干内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和二次加工基地设施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包干的内容不再依据方案或签证计算费用。
六、工程优质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创建优质工程,招标控制价和预算应按下表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经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要求的,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优质费,合同没有约定的,参照以下规定计算:
| 工程质量 | 市级质量奖 | 省级质量奖 | 国家级质量奖 |
| 计算基础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
| 费用标准(%) | 4.50 | 7.20 | 12.10 |
七、概算幅度差:是指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按照预算(综合)定额编制项目概算,因设计深度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偏差而应增补的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00%计算。
八、其他费用:如工程发生时,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利润
说 明
一、利润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承包工程应收取的合理酬金。
二、对于招标工程,本章利润率是指导性标准,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三、利润在工程计价中,列入各分项费用内。
利润标准
一、计价基础
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基础计算工程利润。
二、利润标准
工程利润标准,按15.00%计算。
附录二 管理费分摊费率表
| 序号 | 专业册 | 计算基础 | 管理费分摊费率(%) | |
| 1 | 通用项目 | 桩工程 | 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16.55 |
| 其余 | 12.61 | |||
| 2 | 道路工程 | 11.36 | ||
| 3 | 桥涵工程 | 15.82 | ||
| 4 | 给水工程 | 23.81 | ||
| 5 | 排水工程 | 17.61 | ||
| 6 | 燃气工程 | 27.78 | ||
| 7 | 隧道工程 | 14 | ||
第五册《排水工程》
册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五册《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管道基础及其他、管道铺设、管道附属构筑物、水处理构筑物、钢筋工程、模板及井字架工程等内容。
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3.《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
4.《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标准》GB/T11836-2009;
5.《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
6.《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
7.《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8.《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三、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
四、本册定额与建筑、安装定额的界限划分及执行范围:
1.给排水构筑物工程中的泵站上部建筑工程以及本册定额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按《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执行。
2.市政排水管道与厂、区室外排水管道以接入市政管道的第一个检查井(接户井)为界,凡该检查井(接户井)以外的管道,均执行本册定额。
五、本册定额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输、脚手架、支撑、围堰、打拔桩、降水、便桥、拆除等工程,除各章另有说明外,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六、本册定额的有关说明:
1.本册定额中的混凝土和砂浆标号与设计不同时,标号允许换算,但消耗量不变。
2.本册定额各章所需的钢筋、模板、井字架均执行D.5.5章钢筋工程及D.5.6章模板、井字架工程相应项目。
3.本册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有地下水,需设排水盲沟、采用湿土排水和需降水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4、混凝土养护是按塑料薄膜考虑的,使用土工布养护时,土工布消耗量按塑料薄膜用量乘以系数0.40,其他不变。
七、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D.5.1 管道基础及其他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非定型渠(管)道垫层及基础;非定型渠道抹灰与勾缝;渠道沉降缝;混凝土盖板、过梁的预制安装;混凝土管截断;闭水试验等内容。
二、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标准图集计算,适用于市政雨水、污水及合流混凝土排水管道基础工程。
三、如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与本定额所采用的标准图集相同,执行D.5.1.1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相应项目;若不同时,执行非定型的相应项目。
四、管道砂石基础套用非定型渠(管)道垫层及基础相应项目。
五、混凝土枕基和管座不分角度均按相应项目执行。
六、若实际发生混凝土管加固处理,可按满包混凝土加固子目按实执行。
七、水处理构筑物的垫层执行本章定额相应项目,其中人工费乘以系数0.87,其他不变;如构筑物池底混凝土垫层需要找坡时,人工费不变。
八、本章各项目均不包括脚手架,抹灰高度超过1.5m所需脚手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九、本章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的构件。凡0.04m3以外的检查井过梁,执行混凝土过梁制作安装项目。
十、拱(弧)型混凝土盖板的安装,按相应体积的矩形板定额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5。
十一、切管糊口未包括在定额内,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长度换算可参考附录三“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长度换算体积表”。
二、各种管道基础按设计图示井中至井中的中心线长度计算,并按以下原则扣除井所占的长度:
1.每座圆形检查井扣除长度为井内径减0.3m;
2.每座矩形井扣除长度为顺管线方向井内净空尺寸。
三、各种非定型渠(管)垫层、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四、非定型渠道抹灰、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五、渠道沉降缝区分材质按设计图示沉降缝的断面积或铺设长度分别以“m2”或“m”计算。
六、混凝土盖板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安装区分单件(块)体积以“m3”计算。
七、混凝土管截断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根”计算。
八、管道闭水试验,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井所占的长度。
九、方沟(包括存水井)闭水试验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断面积以“m3”计算,不扣除井所占的长度。
D.5.2 管道铺设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管铺设、混凝土管管道接口、玻璃钢夹砂管铺设、塑料管铺设、顶管工作坑(井)、顶管、混凝土方沟、砌筑渠道、混凝土渠道等内容。
二、D150~D250管为人工下管、D300~D700管为人工下管和人机配合下管,D800~D3000为人机配合下管。
三、铺设混凝土管以有基础为准,如无基础时,其人工费、机具费乘以1.18。
四、预(自)应力混凝土排水管铺设采用第四册《给水工程》相应项目。
五、本章管道铺设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损耗率为1%;如采用素混凝土管,其损耗率为2%。
六、塑料管道铺设安装未含管道与井身接口处理费用,可按设计图纸计算套相应项目。
七、企口管的膨胀水泥砂浆接口适于360°,其他接口均是按管座120°和180°列项的。
如管座角度不同,按相应材质的接口做法,以管道接口调整表进行调整(见下表):
管道接口调整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做角度 | 采用调整基数或材料 | 调整系数 |
| 1 | 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 90° | 120°定额基价 | 1.33 |
| 2 | 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 135° | 120°定额基价 | 0.89 |
| 3 | 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 90° | 120°定额基价 | 1.33 |
| 4 | 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 135° | 120°定额基价 | 0.89 |
| 5 |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 90° |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 0.75 |
| 6 |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 120° |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 0.67 |
| 7 |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 135° |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 0.625 |
| 8 |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 180° |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 0.5 |
注:现浇混凝土外套环,变形缝接口,适用于平口、企口管。
八、定额已综合考虑水泥砂浆抹带、钢丝网水泥砂浆接口内外抹口费用。
九、本章定额中的管道铺设采用胶圈接口时,如管材为成套购置,即管材单价中已包括胶圈价格,胶圈价值不再计取。
十、顶管工程:
1.管道、方(拱)管涵顶进,适用于管(涵)以及外套管的不开槽顶管工程项目。
2.工作坑开挖、回填、支撑安装拆除,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3.工作坑垫层、基础执行D.5.3章管道附属构筑物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其他不变。如果方(拱)涵管需设滑板和导向装置时,另行计算。
4.工作坑内管(涵)明敷,应根据设计图管材、管径、接口做法执行D.5.2章管道铺设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5.本章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地下水时,排(降)水费用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6.定额中钢板内、外套环接口项目,只适用于设计所要求的永久性管口,顶进中为防止错口,在管内接口处所设置的工具式临时性钢胀圈不得套用。
7.顶进施工的方(拱)涵断面大于4m2的,执行第三册 《桥涵工程》相应项目。
8.管道顶进项目中的顶镐均为液压自退式,如采用人力顶镐,人工费乘以系数1.43;如系人力退顶(回镐)人工费乘以系数1.20,其他不变。
9.人工挖土顶管设备、千斤顶、高压油泵台班单价中已包括了安拆及场外运费,执行中不得重复计算。
10.工作坑如设沉井,其制作、下沉套用D.5.4章水处理构筑物的相应项目。
11.管道、方(拱)管涵顶进是按一般非岩层综合各类土质考虑。
12.泥水平衡顶进未包括泥浆处理、运输费用,计算时执行第一册《通用工程》的相应项目。
13.单位工程中,管径φ1650以内敞开式顶进在100m以内、泥水平衡式顶进(不分管径)在50m以内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费与机具费乘以系数1.30。
14.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安装一个中继间为一级顶进,每增加一个中继间即为增加一级顶进,顶进定额中的人工费与机具费乘以下列系数分级计算:
| 中继间顶进分级 | 一级顶进 | 二级顶进 | 三级顶进 | 四级顶进 |
| 人工费、机具费调整系数 | 1.36 | 1.64 | 2.15 | 2.8 |
15.钢套环制作项目适用于永久性接口内、外套环,中继间套环、触变泥浆密封套环的制作。
十一、现浇混凝土方沟底板,执行D.5.1.2非定型渠(管)道垫层及基础中平基的相应项目。
十二、顶管、方沟井筒的砌筑执行D.5.3章管道附属构筑物的相应项目。
十三、本章中石砌体均按块石考虑,如采用片石或平石时,子目中的块石和砂浆用量分别乘以系数1.09和1.19,其他不变。
十四、本章各项目均不包括脚手架,当深度超过1.5m,执行D.5.6章模板、井字脚手架项目;砌墙高度超过1.2m,抹灰高度超过1.5m所需脚手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的相应项目。
十五、本章各项目均不包括抹灰,如有发生套用D.5.1.3非定型渠道抹灰与勾缝的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管道铺设按设计图示井中至井中的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并按以下原则扣除井所占的长度:
1.每座圆形检查井扣除长度为井内径减0.3m;
2.每座矩形井扣除长度为顺管线方向井内净空尺寸。
二、管道接口区分管径和做法,以设计图示接口数量以“个”计算。
三、顶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要扣除工作井和接收井长度,扣除长度为顺管线方向按井内净空尺寸减0.6m。
四、方涵顶进接口按设计图示断面积以“m2”计算。
五、顶管接口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六、钢板内、外套环的制作,按套环质量以“t”计算。
七、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顶管外径计算的体积以“m3”计算。
八、砌筑渠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九、现浇混凝土方沟和渠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D.5.3 管道附属构筑物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各种砖砌定型检查井、雨水口、非定型井和出水口的砌筑等内容。
二、各类定型井是按《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标准图集编制,适用于管径≤D2000、管顶覆土≤4m的雨水管;管径≤D1500、管顶覆土≤6m的污水管所设的检查井和收水井。实际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执行D.5.3.5非定型井的相应项目。
三、各类定型井均以砖砌,如为石砌时,执行D.5.3.5非定型井的相应项目;如为混凝土井时,除井壁执行D.5.4.3现浇混凝土池壁(隔墙)的相应项目外,其余均执行D.5.1.5混凝土盖板、过梁的预制安装和D.5.3.5非定型井的相应项目。
四、各类定型井按标准图计列了抹灰,如设计要求与之不同时,执行D.5.3.5非定型井相应项目。混凝土井抹灰,执行D.5.4.23刚性防水的相应项目。
五、D.5.3.5非定型井只计列了井内抹灰的子目,如井外壁需要抹灰,砖、石井均按井内侧抹灰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0.80,其他不变。
六、各类井的井盖、井座、井箅如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件,若为现场预制时执行D.5.3.5非定型井的相应项目。
七、各类井预制混凝土构件所需的模板钢筋加工,均执行D.5.5章钢筋工程及D.5.6章模板、井字架工程相应项目。
八、各类检查井,当井深大于1.5m时,可视井深、井字架材质执行D.5.6章模板、井字架工程相应项目。
九、当井深不同时,除本章中列有增(减)调整子目外,其余均按D.5.3.2砖砌井筒的相应子目调整。
九、砖砌圆形雨、污水检查井项目的井室高度按下表所示高度考虑,当设计井室高度与下表所示高度不同时,应套用相应的井室高度调整项目,其余均按D.5.3.2砖砌井筒的相应项目调整。
| 项目名称 | 井径(mm) | 井室高度(mm) |
| 砖砌圆形雨水检查井 | φ1000~φ1500 | 1800 |
| 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 | φ1000 | 2200 |
| φ1250 | 2500 | |
| φ1500 | 2700 |
(粤标定函[2023]35号修改)
十、《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标准图集中,定额里面没有计列的定型井,执行D.5.3.5非定型井的相应项目。
十一、各类定型井均按图集要求安装塑钢踏步,如设计要求与其不同时,爬梯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十二、各类定型井的钢筋数量参照《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标准图集数量,执行D.5.5章钢筋工程相应项目。
十三、各类混凝土井壁的模板加工,执行D.5.6章模板、井字架工程相应项目。
十四、跌水井跌水部位的抹灰,按流槽抹面项目执行。
十五、本章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的构件。凡0.04m3以外的检查井过梁,执行D.5.1.5混凝土盖板、过梁的预制安装相应项目。
十六、原有砖砌检查井的升高,执行检查井筒砌筑相应项目,降低则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D.1.4章拆除工程相应项目。
十七、定额中分别计列了砖砌和石砌的一字式、门字式、八字式,适用于接入管径为D300-D2400及不同覆土厚度的出水口,是按《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标准图集,应对应选用。
十八、出水口为非定型或材质不同时可执行本册D.5.1章管道基础及其他和D.5.2章管道铺设相应项目。出水口的平坡、锥坡、翼墙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定型井区分不同井深、井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二、各类定型井的井深按井底基础面至井盖顶以“m”计算。
三、检查井筒砌筑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四、管道出水口区分型式、材质及管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计算。
五、各种非定型井垫层、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六、各种非定型井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七、各种非定型井抹灰、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八、井的预制构件按设计图示实体积以“m3”计算,井构件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D.5.4 水处理构筑物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沉井、现浇钢筋混凝土池、预制混凝土构件、折(壁)板、滤料铺设、防水工程、施工缝、井池渗漏试验等内容。
二、沉井:
1.包括沉井制作、沉井下沉、封底、钢封门安拆等。
2.沉井定额按矩形和圆形综合取定,无论采用何种形状的沉井,定额不作调整。
3.定额中列有几种沉井下沉方法,套用何种沉井定额由批准的合理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挖土下沉不包括土方外运费,水力出土不包括砌筑集水坑及排泥处理。
4.水力机械出土下沉及钻吸法吸泥下沉等子目均包括井内、外管路及附属设备的费用。
5.沉井如采用不排水吸泥下沉(潜水员操作),可根据实际施工方案,参考其他相关专业定额。
6.沉井防水层执行D.5.4.23刚性防水和D.5.4.24柔性防水工程相应项目。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池类:
1.平底池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的扩大部分;池底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按坡底计算;锥形底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者算至锥底坡的上口。
2.池壁分别按不同厚度计算体积,如上薄下厚的壁,以平均厚度计算,池壁高度自池底板面算至池盖下面。
3.池壁遇有附壁柱时,按相应柱定额项目执行,其中人工费乘以系数1.05,其他不变。
4.池壁挑檐是指在池壁上向外出檐作走道板用;池壁牛腿是指池壁上向内出檐以承托池盖用。
5.无梁盖柱包括柱帽及柱座。
6.井字梁、框架梁均执行连续梁项目。
7.混凝土池壁、柱(梁)、池盖是按在地面以上3.6m以内施工考虑的,如超过3.6m者按:
(1)采用卷扬机施工的:每10m3混凝土增加卷扬机(带塔)和人工费系数见下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增加人工费系数 | 增加卷扬机(带塔)台班 |
| 1 | 池壁、隔墙 | 0.5 | 0.59 |
| 2 | 柱、梁 | 0.35 | 0.39 |
| 3 | 池盖 | 0.5 | 0.39 |
(2)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时,每10m3混凝土增加塔式起重机台班,按相应项目中机械台班用量的50%计算。(粤标定函〔2020]188号勘误中删除)
8.无梁盖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包括主、次梁体积;球形盖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在内。
9.池盖定额项目中不包括进人孔,可按《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执行。
10.格型池池壁执行直型池壁相应项目(指厚度)人工费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11.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
12.悬空落泥斗按落泥斗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40,其他不变。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混凝土滤板中已包括所设置预埋件ABS塑料滤头的套管用工,不得另计。
2.集水槽已综合考虑预留孔洞的费用,不得另计。
3.除混凝土滤板、铸铁滤板、支墩安装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均执行异型构件安装项目。
五、施工缝:
1各种材质填缝的断面取定如下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断面尺寸[宽×厚] |
| 1 | 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 | 3cm×2cm |
| 2 | 油浸木丝板 | 2.50cm×15cm |
| 3 | 紫铜板止水带 | 展开宽45cm×2mm |
| 4 | 氯丁橡胶止水带 | 展开宽30cm×2mm |
| 5 | 钢板止水带 | 展开宽40cm×3mm |
| 6 | 其余均为 | 15cm×3cm |
2.如实际设计的施工缝断面与上表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各项目的工作内容为:
(1)油浸麻丝:熬制沥青、调配沥青麻丝、填塞。
(2)油浸木丝板:熬制沥青、浸木丝板、嵌缝。
(3)玛蹄脂:熬制玛蹄脂、灌缝。
(4)建筑油膏、沥青砂浆:熬制油膏沥青,拌和沥青砂浆,嵌缝。
(5)贴氯丁橡胶片:清理,用乙酸乙酯洗缝;隔纸,用氯丁胶粘剂贴氯丁橡胶片,最后在氯丁橡胶片上涂胶铺砂。
(6)紫铜板止水带:铜板剪裁、焊接成型,铺设。
(7)聚氯乙烯胶泥:清缝、水泥砂浆勾缝,垫牛皮纸,熬灌取聚氯乙烯胶泥。
(8)预埋止水带:止水带制作、接头及安装。
(9)铁皮盖板:平面埋木砖、钉木条、木条上钉铁皮;立面埋木砖、木砖上钉铁皮。
六、井、池渗漏试验:
1.井、池渗漏试验容量在500m3以内是指井或小型池槽。
2.井、池渗漏试验注水采用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定额项目中包括了泵的安装与拆除用工,不得再另计。
3.如构筑物池容量较大,需从一个池子向另一个池注水作渗漏试验采用潜水泵时,其台班单价可以换算,其他均不变。
七、执行其他册或章节的项目:
1.给排水构筑物的垫层执行D.5.3.5非定型井相应项目,其中人工费乘以系数0.87,其他不变;如构筑物池底混凝土垫层需要找坡时,人工费不变。
2.构筑物混凝土项目中的钢筋、模板项目执行D.5.5章钢筋工程及D.5.6章模板、井字架工程的相应项目。
3.需要搭拆脚手架者,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4.泵站上部工程以及本章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
5.构筑物中的金属构件制作安装,执行《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
6.构筑物的防腐、内衬工程金属面,执行《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非金属面应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 /p>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沉井
1.沉井垫木按刃脚中心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计算。
2.沉井基坑砂垫层及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刃脚的计算高度,从刃脚踏面至井壁外凸口计算,如沉井壁没有外凸口时,则从刃脚踏面至底板面为准。底板下的地梁并入底板计算。框架梁的工程量包括切入井壁部分的体积。井壁、隔壁或底板混凝土中,不扣除单孔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
4.沉井制作的脚手架安、拆,不论分几次下沉,均按设计图示井壁中心线周长与隔墙长度之和乘以井高以“m2’计算。
5.沉井下沉的土方按自然地坪至设计底板垫层底的高度乘以沉井外壁最大断面积以“m3”计算,并分别乘以土方回淤系数计算。回淤系数:排水下沉深度大于lOm为1.05;不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5m为1.02。
6.沉井砂石料填心、混凝土封底以“m3”计算。
7.钢封门安、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二、现浇钢筋混凝土池类
1.钢筋混凝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
2.各类池盖中的进人孔、透气孔盖以及与盖相连接的结构,合并在池盖中计算。
3.池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4.池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无梁柱的柱高,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并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钢筋混凝土滤板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滤头套管所占体积。
2.除钢筋混凝土滤板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四、折板、壁板制作安装
1.折板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稳流板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五、滤料铺设按设计要求的铺设平面乘以铺设厚度以“m3”计算,锰砂、铁矿石滤料以“t”计算。
六、防水工程
1.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2.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小于0.5m时,并入平面防水层计算;大于0.5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七、施工缝填缝及盖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八、井、池渗漏试验按设计图示储水尺寸以“m3”计算。
D.5.5 钢筋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钢筋、铁件的加工制作等内容,适用于本册及第四册《给水工程》中的D.4.3章管道附属构筑物和D.4.4章其他。
二、各项目中的钢筋规格是综合计算的,子目中的钢筋规格是指主筋最大规格,凡φ10以内的构造筋均执行φ10以内的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算。
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钢筋搭接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非设计接驳在相应的钢筋项目中考虑,不另计算。
三、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D.5.6 模板、井字架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预制混凝土工程所用不同材质模板的制、安、拆,井字脚手架等内容,适用于本册及第四册《给水工程》中的D.4.3章管道附属构筑物和D.4.4章其他。
二、模板是分别按钢模钢撑、复合木模木撑、木模木撑分别列项的,其中钢模模数差部分采用木模。
三、预制构件模板中不包括地、胎模,须设置者,地、胎模可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四、管道模板安拆以槽(坑)深3m为准,超过3m时,人工费增加8%,其他不变。
五、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的模板,支模高度是按3.6m考虑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超高的项目执行。
六、模板的预留洞,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构件工程量内,已综合考虑不同形状孔洞的预留。
七、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的构件;地沟盖板项目适用于单块体积在0.3m3内的矩形板;井盖项目适用于井口盖板,井室盖板按矩形板项目执行。
八、如设计文件或批复实施方案中池体壁模板需安装止水螺栓,可套用D5-5-9子目。
九、砖、石拱圈的拱盔和支架均以拱盔与圈弧弧形接触面积计算,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
十、本章脚手架项目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按设计实体积以“m3”计算。
三、井字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四、井底流槽模板按浇注的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及措施其他项目。措施其他项目是指措施项目中尚未包括的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措施性项目。
二、措施其他项目费已含了利润及管理费,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章列出了措施其他项目的名称、内容、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有关说明。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发生本章未列明的措施其他项目,应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文明工地增加费:承包人按要求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增加的费用。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按照下表标准计算(同时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只计算省级文明工地增加费):
| 名称 | 市级文明工地 | 省级文明工地 |
| 文明工地增加费率(%) | 0.6 | 1.2 |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如浇筑混凝土的连续作业)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20.00%计算。
三、交通疏解员增加费: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市政道路上施工所发生的交通疏解费用,编制概预算时按照项目分部分项人工费的15.00%计算(有方案的按照方案计算),结算时据实结算。
四、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为了保护各种市政地下交叉管线而影响施工所发生的降效补贴费用,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五、赶工措施费: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开列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投标人应计算赶工措施费。非招标工程,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施工图预算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赶工措施费按下表计算;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合同对赶工措施费没有约定的,按下表确定
。(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 计算公式 | 备注 |
| (1-δ)×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0.30 | 1.0.8≤δ<1; |
| 2.式中:δ=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现浇模板、脚手架(综合脚手架除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粤标定函[2023]35号修改)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说 明
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在现阶段建设施工过程中,为达到绿色施工和安全防护标准,需实施实体工程之外的措施性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2.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实施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实现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所需要的措施性费用。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内容和建设单位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列支和使用。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一、根据施工图纸、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以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1.综合脚手架
2.靠脚手架安全挡板
3.围尼龙编织布
4.桥梁支架
5.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包括砌围墙、钢板墙、铁皮围挡、玻璃钢围栏、移动式围栏等。
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中心城区主要路段不低于2.5m;其他路段不低于1.8m;
或按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文件要求计算。
(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6.施工围挡照明
7.独立安全防护挡板
8.吊装设备基础
二、对于不能按工作内容单独计量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具体包括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和用工实名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工作内容构成表》)。编制概预算时,以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以专业工程类型区分不同费率计算,基本费率按下表的值计算:
| 专业工程 | 计算基础 | 基本费率(%) |
| 单独场地平整工程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4.35 |
| 道路、管网工程 | 16.50 | |
| 桥涵、隧道、水处理构筑物工程 | 14.50 |
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项目按基本费率乘以1.20。
1.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管网工程包括排水管道、给水工程、燃气工程;
2.桥涵工程包括桥梁工程、箱涵工程;隧道工程包括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管廊工程;
3.水处理构筑物包括净水工程的取水、净水厂、加压站,排水工程的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渠箱工程;
4.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管网工程按管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上部建筑按建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内容,根据各地规定计算。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工作内容构成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绿 色 施 工 |
施 工 管 理 |
组织管理 |
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系统、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绿色施工的整体目标,有明确的责任分配制度。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机构,明确项目员工的绿色施工管理职责。 |
| 规划管理 |
1.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绿色施工具体目标和指标;(2)绿色施工针对“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措施;(3)绿色施工拟采用的“四新”技术措施;(4)绿色施工评价管理措施;(5)绿色施工设施购置(建造)计划清单;(6)绿色施工具体人员组织安排;(7)绿色施工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2.制定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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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管理 |
1.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2.结合工程特点,通过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在现场施工标牌中增加环境保护内容,现场醒目的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等举措,营造绿色施工氛围。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将绿色施工意识在普通员工中普及,在施工阶段,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等措施,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以及对绿色施工的承担和参与。 4.借助信息化技术,在企业信息化平台上开发绿色施工管理模块,对项目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等工作。 5.定期记录、收集和整理绿色施工资料,及时总结绿色施工措施实施成效,提出持续性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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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管理 |
1.采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等相关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自行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四新”技术进行评价。 2.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自行进行综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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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
1.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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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 境 保 护 |
扬尘控制 |
1.配备相关管理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2.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单、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3.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 4.建设工程下列部位或者施工阶段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2)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3)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4)主体结构外围;(5)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6)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预拌干混砂浆施工;(7)场内装卸、搬移物料;(8)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者施工阶段。 5.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周边道路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3)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地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6.在施工作业区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外脚手架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2)建筑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3)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4)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5)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石方爆破施工或者回填土作业;(6)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7.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8.全面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期间,在土方作业区域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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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与振动控制 |
1.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厂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超过70dB(A),夜间不超过55dB(A)。 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施工现场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对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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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光照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内。 2.灯具选择以日光型为主,尽量减少射灯及石英灯的使用。 3.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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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环 境 保 护 |
水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有关要求。 2.在施工现场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隔油池、化粪池等,并做防渗处理及定期清洗,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道。 3.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检测。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5.对于化学溶剂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设专门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同时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6.易挥发、易污染的液态材料,使用密闭容器存放。 7.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并作定期清理。固定厕所的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8.施工现场雨水、污水分开排放、收集。 |
| 土壤保护 |
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施工后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 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且及时清掏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3.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施工现场使用机油、黄油、柴油的设备或工艺工序,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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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控制 |
1.制定建筑垃圾减量计划,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 2.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的规定。建筑垃圾的回收及再利用情况及时分析,并将结果公示,发现与目标值偏差较大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围蔽式垃圾站,集中运出。生活区、办公区垃圾不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 4.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达到100%;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单独储存,并设置醒目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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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和周边设施、 文物和资源保护 |
1.施工前调查清楚地下及周边各种设施,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设置明显的、不易被破坏的施工现场管线保护标识,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地下及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2.指定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技术交底,对可能损害地下管线的施工作业,采取跟班作业,现场指导。 3.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高压电缆、给水主管及大型排水箱涵等地下管线施工作业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协调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指派专人到现场监护和指导。 4.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古迹,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5.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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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节能与能源利用 |
1.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1)施工现场按生产、生活、办公制定用电控制指标,并建立计量管理机制;(2)大型工程分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阶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分别制定能耗定额指标,并采取不同的计量考核机制;(3)进行现场教育和技术交底时,将能耗定额指标一并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计量考核;(4)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专项能耗考核;(5)定期对计量结果进行核算、对比分析,并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3.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如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等。 4.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开展耗能、耗水及排污计量,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停工关机。机械设备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5.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应满足:(1)合理设计、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并根据需要设置外遮阳设施;(2)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热工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3)合理配置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6.施工用电及照明应满足:(1)施工用电在用电审批范围;(2)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光控等自动控制装置;办公区和生活区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不少于80%;(3)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超过最低照度的20%;(4)施工现场错峰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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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1.制定材料使用的减量计划,保障材料损耗率低于定额损耗率。 2.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 3.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减少库存。 4.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并满足材料储存及质量保证的要求。 5.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做到就近装卸,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6.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7.对综合管线进行优化设计,且对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进行优化。 8.就地取材,现场主要以当地建筑材料为主,当地建筑材料应占该类型的建筑材料总费用的80%以上。 9.钢筋采用专用软件优化放样下料,根据优化配料结果确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 10.钢结构深化设计时,结合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焊接工艺要求,确定分段、分节数量和位置,优化节点构造,减少钢材用料。 11.充分利用商品混凝土的余料。 12.各类油漆及粘结剂应随用随开启,不用时及时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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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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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使用非市政自来水。 2.合理设计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项目临时用水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4.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考核。 5.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应分别计量用水量。 6.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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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2.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3.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4.红线外临时占地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 5.按经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占用道路,协助维护占路范围周围的交通秩序,并满足施工作业区周边居民的基本出行要求。 6.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 7.施工总平面布置做到科学、合理并实施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8.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9.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10.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道路应对荷载有限制,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永久道路。施工现场内应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11.临时设施布置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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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绿色施工“四新”技术 |
1.施工方案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 2.大力发展推行低噪音的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 3.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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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 时 设 施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值班岗亭、现场监控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3.住宿、办公、生活空间和配套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满足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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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
配电线路 |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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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设施、设备及防护 |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变压器容量符合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和防护、警示标志符合安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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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保护装置 |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金属结构,各类加工棚及电气设备间等安装防雷装置。 | ||
|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设施 |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休息场所、仓库、加工厂等临时用水管线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
| 临 时 设 施 |
施工现场 |
1.施工现场钢质大门、伸缩门、电动门、门禁系统符合工程需要及安全要求。 2.美化现场围挡外墙:外墙绘画图案、栽种绿色植物或花草处理。 3.悬挂公示、标志、标牌及宣传栏: (1)在进门处悬挂企业标牌、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公示牌、公开告知事项牌九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制作公益广告、标语、企业宣传画,设宣传栏。 (3)设旗帜、旗杆、旗杆座。 4.场容场貌: (1)办公生活区内地面硬化处理,包括:材料加工区、材料仓库、材料堆放场地、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值班室,不包括预制场地。 (2)办公生活区、施工现场必要的排水沟、排水设施,需保持通畅。 (3)施工现场道路设置车行区、人行区,道路需保持通畅。 (4)施工用地范围内绿化。 5.材料堆放: (1)材料仓库、加工棚、堆放场地的搭设。 (2)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的标牌。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在专用库房内。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现场消防:包括消防设施(水池、砂池)和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范围设置安防系统:实施施工现场360°无死角安防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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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设施维护及拆除 | 1.办公、生活场地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场内绿化、场地硬化的维护、拆除; 2.场地的清理、平整和复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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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 全 施 工 |
临 边 洞 口 交 叉 高 处 作 业 防 护 |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 边防护 |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周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
| 通道口防护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
| 预留洞口防护 |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
| 楼梯边防护 | 设置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 ||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 ||
| 高空作业防护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
| 保健急救措施 | 保健医药用品、急救用品,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具。 | ||
| 安全检测费用 | 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检测,起重机的安全检测。 | ||
| 施工机具防护 | 中小型机械设备防护架、防砸、防雨设施;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配套防护设施。 | ||
| 用工实名管理 |
1.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登记并进行监管的各项信息、建立实名管理制度,开展实名管理所需数据的提取、登记、审核、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在施工区域安装电子信息卡刷卡或者个人生物信息识别设备等门禁设施,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 3.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将每月经施工现场人员确认的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在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4.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统一为己实名信息采集的施工现场人员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足额发放工资。 5.自行或提请银行将银行卡制作发放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归集后上传至实名监管系统,并向施工现场人员反馈其工资收入信息。 6.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者诚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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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列出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和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计入工程造价中,但不为承包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三、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进行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承包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四、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具,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五、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六、工程优质费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增加投入与管理发生的费用。
七、其他项目,各市有标准者,从其规定。各市没标准者,按本章规定计算。
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暂列金额:发包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时,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发包人没有约定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00%计算。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二、暂估价: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按预计发生数估算。
1.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时,若材料是招标采购的,按照中标价调整;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
2.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应区分不同专业,按规定估算确定。结算时,若专业工程是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照中标价计算;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三、计日工:预计数量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具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计日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单价按合同约定的计日工单价,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其中人工按总说明签证用工规定执行)。
四、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仅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可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0%计算。
2.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4.00%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确定。
3.配合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发包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00%计算(不含该部分材料的保管费)。
五、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6.00%计算。预算包干费应根据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具体内容。
预算包干内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和二次加工基地设施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包干的内容不再依据方案或签证计算费用。
六、工程优质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创建优质工程,招标控制价和预算应按下表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经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要求的,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优质费,合同没有约定的,参照以下规定计算:
| 工程质量 | 市级质量奖 | 省级质量奖 | 国家级质量奖 |
| 计算基础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
| 费用标准(%) | 4.50 | 7.20 | 12.10 |
七、概算幅度差:是指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按照预算(综合)定额编制项目概算,因设计深度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偏差而应增补的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00%计算。
八、其他费用:如工程发生时,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利润
说 明
一、利润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承包工程应收取的合理酬金。
二、对于招标工程,本章利润率是指导性标准,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三、利润在工程计价中,列入各分项费用内。
利润标准
一、计价基础
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基础计算工程利润。
二、利润标准
工程利润标准,按15.00%计算。
附录二 管理费分摊费率表
| 序号 | 专业册 | 计算基础 | 管理费分摊费率(%) | |
| 1 | 通用项目 | 桩工程 | 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16.55 |
| 其余 | 12.61 | |||
| 2 | 道路工程 | 11.36 | ||
| 3 | 桥涵工程 | 15.82 | ||
| 4 | 给水工程 | 23.81 | ||
| 5 | 排水工程 | 17.61 | ||
| 6 | 燃气工程 | 27.78 | ||
| 7 | 隧道工程 | 14 | ||
第六册《燃气工程》
册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六册《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燃气管道安装,管件制作安装,法兰、阀门安装,燃气设备安装,管道试验、检验,管道除锈防腐蚀及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等内容。
二、本册定额编制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3;
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4.《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14;
5.《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6.《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标准》GB/T23257-2017;
7.《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21448-2017;
8.《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2013;
9.《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TSGD2002-2006;
10.《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7-2015;
11.《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年);
12.《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
13.《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14.《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三、本册定额适用于:
1.压力≤0.4MPa新建和扩建的城镇燃气工程。
2.压力>0.4MPa城市外围至城市调压站间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及附属工程。
四、与其他专业工程的划分:
1.与供气站内安装工程的划分,以供气站出站总表为界。
2.与中、低压进户住宅区安装工程的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3.与用气厂区安装工程的划分,以进厂供气管线总表为界。
五、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项目:
1.管道沟槽土石方工程、搭拆脚手架及河流、公路、铁路等障碍物的穿跨越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2.铸铁管安装除机械接口外其他形式按第四册《给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3.过街管沟的砌筑、顶管、管道基础及井室,按第五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六、煤气调压站的建筑工程按《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执行。
七、本册定额D.6.1章至D.6.7章各种燃气管道的输送压力(P)按中压、低压考虑,D.6.8章长距离输气燃气管道的输送压力(P)按次高压、高压、超高压考虑。
燃气管道设计压力(表压)分级
| 名称 | 压力(MPa) | |
| 超高压燃气管道 | 4.0<P≤5.0 | |
| 高压燃气管道 | A | 2.5<P≤4.0 |
| B | 1.6<P≤2.5 | |
| 次高压燃气管道 | A | 0.8<P≤1.6 |
| B | 0.4<P≤0.8 | |
| 中压燃气管道 | A | 0.2<P≤0.4 |
| B | 0.01≤P≤0.2 | |
| 低压燃气管道 | P<0.01 | |
八、管道安装总长度不足50m时,除土石方工程外,其余项目的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30。
九、燃气带气工艺改造项目,按2018年综合定额的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30。
十、机械运布管和管道、管件安装沿山坡(坡度≥30°)铺设及架空施工时,其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15。
十一、标志牌及标志桩安装适应于次高压以上项目,中、低压项目机具费乘以系数0.80。
十二、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D.6.1 管道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碳钢管、碳素钢板卷管、铸铁管(机械接口)、塑料管等各种管道安装,套管内铺设钢板卷管、铸铁管(机械接口),以及燃气钢管带气接驳口作业和管道氮气置换、气体消耗及置换等内容。
二、钢管管道安装包括直管安装,不包括管件的管口连接工序,焊口数量已按钢管长度综合考虑,使用中不作调整。
三、钢管安装如采用成品管件,应扣除成品管件所占长度的钢管净用量加损耗量计算管道主材用量。
四、塑料管安装定额包括管件安装人工、机械,管件材料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五、塑料管安装定额已包含警示带、示踪线敷设,实际未发生时应扣除材料费,其余不变。塑料管安装定额中的塑料管有效节长综合考虑。
六、钢管管道公称直径与管道外径、壁厚对应关系见表:
| 公称直径 | DN50 | DN65 | DN80 | DN100 | DN125 | DN150 |
| 外径×壁厚 | D57×3.5 | D76×4 | D89×4.5 | D108×5 | D133×5 | D159×5 |
| 公称直径 | DN200 | DN250 | DN300 | DN400 | DN450 | DN500 |
| 外径×壁厚 | D219×6 | D273×6 | D325×6 | D426×7 | D478×7 | D529×7 |
七、塑料管道外径与管道外径、壁厚对应关系见下表:
| 外径 | D50 | D63 | D75 | D90 | D110 | D160 |
| 外径×壁厚 | D50×4.6 | D63×5.8 | D75×6.8 | D90×8.2 | D110×10 | D160×14.6 |
| 公称直径 | D200 | D250 | D315 | D355 | D400 | D450 | D500 |
| 外径×壁厚 | D200×18.2 | D250×22.7 | D315×28.6 | D355×32.3 | D400×36.4 | D450×40.9 | D500×45.5 |
八、本章工作内容除各子目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沿沟排管50mm以内的清沟底、外观检 查及清扫管材。
九、埋地钢管使用套管时(不包括顶进的套管),按套管管径执行同一安装项目。套管封堵的材料费可按实际耗用量调整。
十、铸铁管安装按N1和X型接口计算,如采用N型和SMJ型人工乘以系数1.05。
十一、燃气管道新旧管连接子目不含防火措施费用、管材的耗用及燃气的损耗。各地区可按燃气管理条例和施工组织设计按实计算。
十二、燃气管道带气接驳口作业所指管径是指主管口径,已考虑夜班施工和有害气体影响施工因素;未包括如下费用,如发生时应另外计算:
1.土方工程费(挖、运、填)。
2.有关部门收取的道路修复、绿化恢复等赔偿费用。
3.放散燃气损失的费用、燃气置换吹扫费用。
十三、管道氮气置换按处计算的项目适用于抢险抢修项目,按km计算的项目适用于新建管道工程项目。
十四、气体消耗及置换子目适用于中低压管网,已考虑夜班施工和有害气体影响施工因素。排空气体及置换气体是指可燃气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铺设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
二、套管内铺设管道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三、新旧管连接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计算。
四、40m以内小河水下稳管:人工散抛河卵石、片石灌浆稳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五、铁石笼稳管,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φ0.6×4m为定额子目规格,铁石笼与定额不符时,可按长度换算。
D.6.2 管件制作、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碳钢管件制作、安装,防水套管制作、安装,铸铁管件安装,盲(堵)板安装,钢塑过渡接头安装,防雨环帽制作与安装等内容。
二、钢管件制作的钢板卷管是考虑管件制作时的损耗,管件制作的材料用量在管道安装项目中已综合考虑。
二、异径管安装以大口径为准,长度综合取定。
四、弯头安装是按定制弯头、综合各种角度取定。
五、中频煨弯不包括煨制时胎具更换。
六、挖眼接管管径是支管管径,加强筋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件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计算直管工程量时不扣除管件长度。
二、套管制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对照管道公称直径,按项目钢管重量含量,折算各种套管规格的长度,在得出的长度范围内不再调整,超出定额长度的按比例换算。
三、套管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四、挖眼接管按设计图示支管挖眼接驳主管以“个”计算。
五、钢管煨弯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六、铸铁管件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件”计算。
七、盲(堵)板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八、钢塑过渡接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九、防雨环帽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数量以“t”计算。
D.6.3 法兰、阀门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法兰安装,阀门安装、阀门水压试验,操纵装置安装等内容。
二、电动阀门安装不包括电动机的安装。
二、法兰阀门安装,阀门本体自带一副法兰,不包括与管道设备连接的法兰安装,法兰安装执行相应的定额子目。
四、阀门压力试验介质按水考虑,如设计要求用其他介质时,可按实调整。
五、定额内垫片均按橡胶石棉板考虑,如垫片材质与实际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六、各种法兰、阀门安装,定额包括一个垫片,不包括螺栓使用量,螺栓用量参考下表。
平焊法兰安装螺栓用量表| 外径×壁厚(mm) | 规格 | 重量(kg) | 外径×壁厚(mm) | 规格 | 重量(kg) |
| 57×4.O | M12×50 | 0.319 | 377×10.O | M20×75 | 3.906 |
| 76×4.0 | M12×50 | 0.319 | 426×10.O | M20×80 | 5.42 |
| 89×4.O | M16×55 | 0.635 | 478×10.O | M20×80 | 5.42 |
| 108×5.0 | M16×55 | 0.635 | 529×10.0 | M20×85 | 5.84 |
| 133×5.0 | M16×60 | 1.338 | 630×8.O | M22×85 | 8.89 |
| 159×6.0 | M16×60 | 1.338 | 720×10.0 | M22×90 | 10.668 |
| 219×6.0 | M16×65 | 1.404 | 820×10.O | M27×95 | 19.962 |
| 273×8.0 | M16×75 | 2.208 | 920×10.O | M27×100 | 19.963 |
| 325×8.0 | M20×70 | 3.747 | 1020×10.O | M27×105 | 24.633 |
| 外径×壁厚(mm) | 规格 | 重量(kg) | 外径×壁厚(mm) | 规格 | 重量(kg) |
| 57×3.5 | M12×50 | 0.319 | 325×8.0 | M20×75 | 3.906 |
| 76×4.O | M12×50 | 0.319 | 377×9.0 | M20×75 | 3.906 |
| 89×4.O | M16×60 | 0.669 | 426×9.0 | M20×75 | 5.208 |
| 108×4.0 | M16×60 | 0.669 | 478×9.0 | M20×75 | 5.208 |
| 133×4.5 | M16×65 | 1.404 | 529×9.0 | M22×80 | 5.42 |
| 159×5.O | M16×65 | 1.404 | 630×9.0 | M22×80 | 8.25 |
| 219×6.O | M16×70 | 1.472 | 720×9.0 | M22×80 | 9.9 |
| 273×8.O | M16×75 | 2.31 | 820×10.0 | M27×85 | 18.804 |
七、法兰、阀门安装以低压考虑,高、中压法兰、阀门安装执行低压相应子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20。使用的螺栓数量及规格为综合考虑,无特殊要求不得调整。
八、绝缘接头安装按绝缘法兰安装项目计算。
九、阀门安装未包括:热缩套、法兰热缩护套、绝缘法兰安装,发生时按相应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法兰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副”计算。
二、阀门安装、水压试验以“个”计算。
三、操纵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kg”计算。
四、法兰阀门安装均以“个”计算,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材料中所列法兰、带帽螺栓减半,其余不变。
D.6.4 燃气用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凝水缸制作、安装,调压器、过滤器、萘油分离器、安全水封、检漏管、煤气调长器等内容。
二、凝水缸安装
1.碳钢、铸铁凝水缸安装如使用成品头部装置时,只允许调整材料费,其他不变。
2.碳钢凝水缸安装未包括缸体、套管、抽水管的刷油、防腐,应按不同设计要求另行套用相应项目计算。
三、各种调压器安装
1.雷诺式调压器,T型调压器(TMJ、TM5)安装是指调压器成品安装,调压站内组装的各种管道、管件、阀门根据不同设计要求,执行本定额的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各类型调压器安装均不包括过滤器、萘油分离器(脱萘筒)、安全放散装置(包括水封)安装,发生时,可执行本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3.本定额过滤器、萘油分离器均按成品考虑。
四、检漏管安装是按在套管上钻眼攻丝安装考虑的,已包括水井砌筑。
五、煤气调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采用直接对焊时,应减去法兰安装用材料,其他不变。
六、煤气调长器是按三波考虑的,如安装三波以上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33,其他不变。
七、调压井安装未包括绝缘法兰、凝水缸、牺牲阳极的安装,如发生执行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凝水缸制作、安装、调压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个”计算。
D.6.5 管道试验、检验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管道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管道总试压及冲洗、管道焊缝X射线摄影。
二、定额内包括了吹扫或试压前的准备工作和吹扫试压操作的全过程,期间警戒及抢险的人工和机械台班,除有注明者外,不得另行计算。
三、试压吹扫包括临时管线、阀门、配件的安拆、试压吹扫设备的现场转移、排污等工作内容。
四、管道压力试验,不分材质和作业环境均执行本定额。
五、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均包括了一次试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
六、管道试压,吹扫长度未满10m,按10m计算,超过10m按实际长度计算。
七、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分段试验合格后,如需二次或二次以上试压时,应再套用本册相应项目计算试压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试压长度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二、管道焊缝X射线摄影按软底片(60×300)以“张”计算。
D.6.6 管道除锈防腐蚀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管道除锈、管道内外防腐蚀和管道、设备及金属构件刷油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必须使用机械(不能用人工)进行翻转施工的增加费用,发生时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三、本章操作物高度距离地面6m以上的工程,应按人工费增加30%、机具费增加30%计取超高增加费。
四、喷砂除锈项目是按二级标准编制的,若实际为一级,则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0,三、四级乘以系数0.90。喷砂除锈材料为河砂等其他材料时,换算材料,其他不变。
五、本章不包括除微锈的子目,发生时按除轻锈子目乘以系数0.20。
六、防腐蚀工程用涂料配合比与实际设计配合比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七、防腐蚀工程中使用新涂料品种时,可选用施工方法相近的项目,换算材料,其他不变。
八、其他说明
1.各种管件、阀门和设备上人孔、管口凹凸部分的除锈、防腐蚀已综合考虑在管道的有关项目内,不得另计工程量。
2.因施工需发生的二次除锈,其工程量应另行计算。
3.防腐蚀工程中不包括热固费用,发生时可另行补充。
4.人工、半机械除锈分微、轻、中重等四种,区分标准如下:
微锈:标准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
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破裂脱落,红锈开始发生。
中锈:部分氧化开始破裂脱落,呈堆粉末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
重锈:氧化皮大部分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凸起的锈斑,除锈后出现麻点或麻坑。
5.喷砂除锈标准:
一级:除净金属表面上的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呈现均一的金属本色,并有一定的粗糙度。
二级:完全除去金属表面的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可见的阴影条纹、痕迹等残留物不得超过单位面积的5%。
三级:除去金属表面上的油脂、锈皮、松疏氧化皮、浮锈等杂物,允许有附紧的氧化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除锈按设计图示表面积以“m2”计算。
二、管道防腐蚀按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管件、阀门所占的长度;胶带防腐以“m2”计算。
三、管道设备刷油按设计图示表面积以“m2”计算,金属构件刷油按其重量以“kg”计算。
D.6.7 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镀锌钢管丝接引入管、镀锌钢管开三通连结、管件拆除、法兰阀门拆除、凝水缸拆除、管件末端连接。
二、本章适用于调压器室内测压装置及管件设备拆除。
三、本章镀锌钢管丝接引入管定额子目为不带气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件、阀门、凝水缸拆除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件”、“个”、“套”计算。
D.6.8 长距离输气管道及附属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机械运布管、碳钢管及管件安装(人工下向焊焊接、半自动焊焊接、氩电联焊)、钢管热收缩套补口补伤、防腐钢管运输、标志桩安装、阴极保护、管口焊缝爬行器探伤、超声波探伤、管道试水压、管线水通球清管、管道干燥、收发球筒制作、安装、拆除等工作内容,适用于城市外围至城市调压站间、压力>0.4MPa输气管道及其附属项目。
二、钢管安装如采用成品管件,应扣除成品管件所占长度的钢管净用量加损耗量计算管道主材用量。
三、管道安装的钢管焊口如需预热时,其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15。
四、机械运布管适用于野外运输条件差、不适应车辆行走路段,自工地堆管点至管沟旁组装位置的布管。
五、钢管热收缩套补口补伤中单位长度热收缩套消耗量综合取定,使用时不得调整。
六、本章的钢管及管件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一公里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七、防腐钢管运输适用于场外运输,运距指材料领用地点至安装现场堆放地点距离。
八、钢筋混凝土标志桩、玻璃钢标志桩的安装综合考虑各类地面及二次运输。如设计不同时,混凝土消耗量、标号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九、阴极保护适用于输配管道线路、泵站的工程,材料的场内运输和装卸用人工、机械已综合在定额消耗中。
十、阴极保护的牺牲阳极安装适用于排流保护的阳极接地极安装。
十一、阴极保护安装未包括土石方工程,发生时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计算。
十二、焊缝爬行器X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若采用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可换算定额中的机械规格,但消耗量不变;X射线爬行器探伤胶片宽度80mm,若采用其他标准规格片,可进行换算。
十三、管线试水压及空气试压包括试压用临时管线、阀门、配件的安拆、试压设备的工地转移、排污等全部工序内容。通球吹扫、试压、干燥次数综合取定。
十四、管线清管用收发球筒按施工单位自制考虑,施工中若采用成品收发球筒,定额亦不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
二、管件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三、钢管补口补伤按管线长度(包括管件)以“m”计算,管件补口补伤不再另计。
四、管道焊缝X射线爬行器探伤、超声波探伤按设计规范要求以探伤焊缝口数量以道口计算。
五、标志牌、标志桩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六、长效参比电极、阳极块、接地电池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支”计算。
七、牺牲阳极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测试桩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八、带状阳极安装按设计图示阳极带长度以“m”计算。
九、阴极保护系统调试按设计图示被保护管线长度以“km”计算,站内强制电流及牺牲阳极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站”、“组”计算。
十、管线清管用收发球筒按施工单位自制考虑,定额已包含封头和收发球筒摊销,按施工组织设计数量以“次”计算。
十一、通球清管、管道干燥按设计图示管线长度以“km”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及措施其他项目。措施其他项目是指措施项目中尚未包括的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措施性项目。
二、措施其他项目费已含了利润及管理费,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章列出了措施其他项目的名称、内容、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有关说明。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发生本章未列明的措施其他项目,应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文明工地增加费:承包人按要求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增加的费用。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按照下表标准计算(同时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只计算省级文明工地增加费):
| 名称 | 市级文明工地 | 省级文明工地 |
| 文明工地增加费率(%) | 0.6 | 1.2 |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如浇筑混凝土的连续作业)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20.00%计算。
三、交通疏解员增加费: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市政道路上施工所发生的交通疏解费用,编制概预算时按照项目分部分项人工费的15.00%计算(有方案的按照方案计算),结算时据实结算。
四、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为了保护各种市政地下交叉管线而影响施工所发生的降效补贴费用,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五、赶工措施费: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开列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投标人应计算赶工措施费。非招标工程,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施工图预算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赶工措施费按下表计算;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合同对赶工措施费没有约定的,按下表确定
。(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 计算公式 | 备注 |
| (1-δ)×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0.30 | 1.0.8≤δ<1; |
| 2.式中:δ=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现浇模板、脚手架(综合脚手架除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粤标定函[2023]35号修改)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说 明
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在现阶段建设施工过程中,为达到绿色施工和安全防护标准,需实施实体工程之外的措施性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2.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实施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实现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所需要的措施性费用。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内容和建设单位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列支和使用。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一、根据施工图纸、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以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1.综合脚手架
2.靠脚手架安全挡板
3.围尼龙编织布
4.桥梁支架
5.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包括砌围墙、钢板墙、铁皮围挡、玻璃钢围栏、移动式围栏等。
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中心城区主要路段不低于2.5m;其他路段不低于1.8m;
或按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文件要求计算。
(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6.施工围挡照明
7.独立安全防护挡板
8.吊装设备基础
二、对于不能按工作内容单独计量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具体包括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和用工实名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工作内容构成表》)。编制概预算时,以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以专业工程类型区分不同费率计算,基本费率按下表的值计算:
| 专业工程 | 计算基础 | 基本费率(%) |
| 单独场地平整工程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4.35 |
| 道路、管网工程 | 16.50 | |
| 桥涵、隧道、水处理构筑物工程 | 14.50 |
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项目按基本费率乘以1.20。
1.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管网工程包括排水管道、给水工程、燃气工程;
2.桥涵工程包括桥梁工程、箱涵工程;隧道工程包括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管廊工程;
3.水处理构筑物包括净水工程的取水、净水厂、加压站,排水工程的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渠箱工程;
4.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管网工程按管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上部建筑按建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内容,根据各地规定计算。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工作内容构成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绿 色 施 工 |
施 工 管 理 |
组织管理 |
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系统、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绿色施工的整体目标,有明确的责任分配制度。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机构,明确项目员工的绿色施工管理职责。 |
| 规划管理 |
1.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绿色施工具体目标和指标;(2)绿色施工针对“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措施;(3)绿色施工拟采用的“四新”技术措施;(4)绿色施工评价管理措施;(5)绿色施工设施购置(建造)计划清单;(6)绿色施工具体人员组织安排;(7)绿色施工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2.制定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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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管理 |
1.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2.结合工程特点,通过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在现场施工标牌中增加环境保护内容,现场醒目的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等举措,营造绿色施工氛围。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将绿色施工意识在普通员工中普及,在施工阶段,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等措施,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以及对绿色施工的承担和参与。 4.借助信息化技术,在企业信息化平台上开发绿色施工管理模块,对项目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等工作。 5.定期记录、收集和整理绿色施工资料,及时总结绿色施工措施实施成效,提出持续性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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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管理 |
1.采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等相关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自行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四新”技术进行评价。 2.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自行进行综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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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
1.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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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 境 保 护 |
扬尘控制 |
1.配备相关管理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2.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单、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3.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 4.建设工程下列部位或者施工阶段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2)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3)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4)主体结构外围;(5)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6)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预拌干混砂浆施工;(7)场内装卸、搬移物料;(8)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者施工阶段。 5.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周边道路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3)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地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6.在施工作业区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外脚手架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2)建筑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3)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4)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5)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石方爆破施工或者回填土作业;(6)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7.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8.全面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期间,在土方作业区域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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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与振动控制 |
1.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厂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超过70dB(A),夜间不超过55dB(A)。 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施工现场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对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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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光照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内。 2.灯具选择以日光型为主,尽量减少射灯及石英灯的使用。 3.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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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环 境 保 护 |
水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有关要求。 2.在施工现场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隔油池、化粪池等,并做防渗处理及定期清洗,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道。 3.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检测。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5.对于化学溶剂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设专门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同时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6.易挥发、易污染的液态材料,使用密闭容器存放。 7.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并作定期清理。固定厕所的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8.施工现场雨水、污水分开排放、收集。 |
| 土壤保护 |
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施工后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 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且及时清掏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3.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施工现场使用机油、黄油、柴油的设备或工艺工序,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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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控制 |
1.制定建筑垃圾减量计划,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 2.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的规定。建筑垃圾的回收及再利用情况及时分析,并将结果公示,发现与目标值偏差较大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围蔽式垃圾站,集中运出。生活区、办公区垃圾不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 4.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达到100%;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单独储存,并设置醒目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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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和周边设施、 文物和资源保护 |
1.施工前调查清楚地下及周边各种设施,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设置明显的、不易被破坏的施工现场管线保护标识,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地下及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2.指定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技术交底,对可能损害地下管线的施工作业,采取跟班作业,现场指导。 3.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高压电缆、给水主管及大型排水箱涵等地下管线施工作业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协调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指派专人到现场监护和指导。 4.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古迹,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5.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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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节能与能源利用 |
1.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1)施工现场按生产、生活、办公制定用电控制指标,并建立计量管理机制;(2)大型工程分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阶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分别制定能耗定额指标,并采取不同的计量考核机制;(3)进行现场教育和技术交底时,将能耗定额指标一并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计量考核;(4)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专项能耗考核;(5)定期对计量结果进行核算、对比分析,并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3.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如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等。 4.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开展耗能、耗水及排污计量,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停工关机。机械设备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5.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应满足:(1)合理设计、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并根据需要设置外遮阳设施;(2)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热工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3)合理配置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6.施工用电及照明应满足:(1)施工用电在用电审批范围;(2)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光控等自动控制装置;办公区和生活区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不少于80%;(3)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超过最低照度的20%;(4)施工现场错峰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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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1.制定材料使用的减量计划,保障材料损耗率低于定额损耗率。 2.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 3.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减少库存。 4.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并满足材料储存及质量保证的要求。 5.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做到就近装卸,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6.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7.对综合管线进行优化设计,且对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进行优化。 8.就地取材,现场主要以当地建筑材料为主,当地建筑材料应占该类型的建筑材料总费用的80%以上。 9.钢筋采用专用软件优化放样下料,根据优化配料结果确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 10.钢结构深化设计时,结合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焊接工艺要求,确定分段、分节数量和位置,优化节点构造,减少钢材用料。 11.充分利用商品混凝土的余料。 12.各类油漆及粘结剂应随用随开启,不用时及时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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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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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使用非市政自来水。 2.合理设计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项目临时用水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4.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考核。 5.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应分别计量用水量。 6.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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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2.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3.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4.红线外临时占地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 5.按经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占用道路,协助维护占路范围周围的交通秩序,并满足施工作业区周边居民的基本出行要求。 6.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 7.施工总平面布置做到科学、合理并实施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8.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9.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10.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道路应对荷载有限制,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永久道路。施工现场内应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11.临时设施布置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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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绿色施工“四新”技术 |
1.施工方案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 2.大力发展推行低噪音的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 3.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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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 时 设 施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值班岗亭、现场监控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3.住宿、办公、生活空间和配套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满足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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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
配电线路 |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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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设施、设备及防护 |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变压器容量符合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和防护、警示标志符合安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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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保护装置 |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金属结构,各类加工棚及电气设备间等安装防雷装置。 | ||
|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设施 |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休息场所、仓库、加工厂等临时用水管线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
| 临 时 设 施 |
施工现场 |
1.施工现场钢质大门、伸缩门、电动门、门禁系统符合工程需要及安全要求。 2.美化现场围挡外墙:外墙绘画图案、栽种绿色植物或花草处理。 3.悬挂公示、标志、标牌及宣传栏: (1)在进门处悬挂企业标牌、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公示牌、公开告知事项牌九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制作公益广告、标语、企业宣传画,设宣传栏。 (3)设旗帜、旗杆、旗杆座。 4.场容场貌: (1)办公生活区内地面硬化处理,包括:材料加工区、材料仓库、材料堆放场地、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值班室,不包括预制场地。 (2)办公生活区、施工现场必要的排水沟、排水设施,需保持通畅。 (3)施工现场道路设置车行区、人行区,道路需保持通畅。 (4)施工用地范围内绿化。 5.材料堆放: (1)材料仓库、加工棚、堆放场地的搭设。 (2)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的标牌。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在专用库房内。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现场消防:包括消防设施(水池、砂池)和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范围设置安防系统:实施施工现场360°无死角安防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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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设施维护及拆除 | 1.办公、生活场地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场内绿化、场地硬化的维护、拆除; 2.场地的清理、平整和复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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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 全 施 工 |
临 边 洞 口 交 叉 高 处 作 业 防 护 |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 边防护 |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周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
| 通道口防护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
| 预留洞口防护 |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
| 楼梯边防护 | 设置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 ||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 ||
| 高空作业防护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
| 保健急救措施 | 保健医药用品、急救用品,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具。 | ||
| 安全检测费用 | 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检测,起重机的安全检测。 | ||
| 施工机具防护 | 中小型机械设备防护架、防砸、防雨设施;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配套防护设施。 | ||
| 用工实名管理 |
1.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登记并进行监管的各项信息、建立实名管理制度,开展实名管理所需数据的提取、登记、审核、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在施工区域安装电子信息卡刷卡或者个人生物信息识别设备等门禁设施,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 3.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将每月经施工现场人员确认的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在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4.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统一为己实名信息采集的施工现场人员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足额发放工资。 5.自行或提请银行将银行卡制作发放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归集后上传至实名监管系统,并向施工现场人员反馈其工资收入信息。 6.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者诚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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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列出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和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计入工程造价中,但不为承包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三、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进行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承包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四、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具,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五、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六、工程优质费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增加投入与管理发生的费用。
七、其他项目,各市有标准者,从其规定。各市没标准者,按本章规定计算。
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暂列金额:发包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时,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发包人没有约定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00%计算。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二、暂估价: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按预计发生数估算。
1.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时,若材料是招标采购的,按照中标价调整;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
2.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应区分不同专业,按规定估算确定。结算时,若专业工程是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照中标价计算;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三、计日工:预计数量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具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计日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单价按合同约定的计日工单价,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其中人工按总说明签证用工规定执行)。
四、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仅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可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0%计算。
2.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4.00%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确定。
3.配合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发包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00%计算(不含该部分材料的保管费)。
五、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6.00%计算。预算包干费应根据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具体内容。
预算包干内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和二次加工基地设施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包干的内容不再依据方案或签证计算费用。
六、工程优质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创建优质工程,招标控制价和预算应按下表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经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要求的,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优质费,合同没有约定的,参照以下规定计算:
| 工程质量 | 市级质量奖 | 省级质量奖 | 国家级质量奖 |
| 计算基础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
| 费用标准(%) | 4.50 | 7.20 | 12.10 |
七、概算幅度差:是指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按照预算(综合)定额编制项目概算,因设计深度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偏差而应增补的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00%计算。
八、其他费用:如工程发生时,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利润
说 明
一、利润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承包工程应收取的合理酬金。
二、对于招标工程,本章利润率是指导性标准,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三、利润在工程计价中,列入各分项费用内。
利润标准
一、计价基础
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基础计算工程利润。
二、利润标准
工程利润标准,按15.00%计算。
附录二 管理费分摊费率表
| 序号 | 专业册 | 计算基础 | 管理费分摊费率(%) | |
| 1 | 通用项目 | 桩工程 | 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16.55 |
| 其余 | 12.61 | |||
| 2 | 道路工程 | 11.36 | ||
| 3 | 桥涵工程 | 15.82 | ||
| 4 | 给水工程 | 23.81 | ||
| 5 | 排水工程 | 17.61 | ||
| 6 | 燃气工程 | 27.78 | ||
| 7 | 隧道工程 | 14 | ||
第七册《隧道工程》
册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七册《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钻爆法隧道开挖、隧道支护与衬砌、隧道沉井、垂直顶升、下穿隧道与人行地道、隧道防水与防火涂料工程及临时工程等内容。
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
3.《公路工程施工定额》JTG/TB06-02-2007;
4.《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
5.《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D70/2-2014;
6.《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
7.《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60-2009;
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9.《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10.《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三、本册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越江隧道、电力隧道、下穿隧道、人行地道、下沉式通道等工程。盾构法掘进项目执行《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的相关子目。
四、本册定额按现有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及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编制。
五、本册定额中钢筋用量均不包括预埋铁件,预埋铁件按实另计。
六、本册定额未考虑地震、涌水、流砂、溶洞、坍塌及大量地下水处理,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所需的费用,需要时依据设计另行计算。
七、洞内装饰等其他工程套用其他专业定额的相应项目,其人工费、机具费应乘以系数1.26。
八、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D.7.1 钻爆法隧道开挖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机械开挖轻轨斗车运输、平洞开挖、中导洞机械开挖、平洞(中导洞)出渣、斜井开挖、斜井出渣、竖井开挖(含出渣)、隧道土石方清理、竖井回填、洞内回填、隧道拆除工程等内容。
二、根据现行的隧道设计规范,本章定额将隧道围岩按I-VI级进行级别划分。
三、本章的开挖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超挖和预留变形因素。
四、平洞开挖适用于坡度在5°以内的洞,斜井开挖与出渣适用于长度100m内的斜井,竖井开挖与出渣适用于长度50m内的竖井。平洞各断面开挖的施工方法,斜井的上行和下行开挖,竖井的正井和反井开挖,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
五、城市轨道项目钻爆法开挖隧道,套用本册“中导洞机械开挖”子目。
六、出渣项目的岩石类别已综合考虑。
七、斜井出渣子目已综合考虑出渣方向,斜井和竖井出渣定额已综合考虑洞门外50m以内的运距。
八、爆破材料仓库的选址由公安部门确定。2km内爆破材料的领退运输用工已包括在定额内,超过2km时,其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九、隧道施工中出现塌方和溶洞时,由于塌方和溶洞造成的损失(含停工、窝工)及处理塌方和溶洞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隧道工程洞口的明洞开挖、仰坡及天沟开挖等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土石方工程的相应开挖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所指的隧道长度是指隧道进、出口(不含与隧道相连的明洞)洞门端墙墙面之间的距即两端墙面与路面的交线同路线中线交点间的距离。双线隧道按上、下行隧道长度的平均值计算。
二、隧道的平洞开挖、斜井开挖与出渣工程量,按设计图开挖断面尺寸以“m3”计算,包含其洞身及附属洞室的数量。定额中已综合考虑超挖因素,不得将超挖数量计入工程量。
三、隧道内地沟的开挖和出渣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尺寸以“m3”计算,不得另行计算超挖量。
四、平洞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卸渣重心的直线距离以“m3”计算,若平洞的轴线为曲线时,洞内段的运距按相应的轴线长度计算。
五、斜井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斜井口摘钩点的斜距离以“m3”计算。
六、竖井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开挖断面尺寸以“m3”计算,定额中已综合考虑超挖因素,不得另行计算超挖量。竖井开挖定额已包含至井口的出渣工序及费用,不得再另行计算。
七、钢支撑工程量按钢架的设计重量计算,连接钢筋的数量不得并入钢架的工程量中。定额中已综合考虑连接钢筋的数量。
八、管棚、小导管的工程量按设计钢管长度计算。当管径不同时,可调整定额中钢管的消耗量。
D.7.2 隧道支护与衬砌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洞身现浇砼衬砌、斜井现浇砼衬砌、喷射混凝土、支护与支撑、拱顶压浆、塑料排水管沟等内容。
二、施工操作平台,竖井采用的脚手架,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三、混凝土衬砌已综合考虑超挖回填因素,不再计算超填量。
四、隧道混凝土衬砌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周转模板的材料消耗量,不再另行计算。
五、本章定额中,喷射混凝土已综合考虑回弹量。钢纤维混凝土中,当设计采用的钢纤维掺入量与定额(3%)不同时或采用其他材料时,可进行换算调整。
六、斜井支护按平洞的相关支护定额计算。
七、隧道钢支撑定额是按永久性支护考虑编制的,如作为临时支护使用时,应按规定计取回收。
八、城市轨道项目洞身现浇砼衬砌仰拱计入洞身砼。
九、定额中砂浆锚杆按φ22计算,若与实际不同时,定额人工费、机具费应按下表中系数调整,锚杆按净重计算不加损耗。
砂浆锚杆人工费、机具费系数调整表| 锚杆直径 | φ28 | φ25 | φ22 | φ20 | φ18 | φ16 |
| 调整系数 | 0.62 | 0.78 | 1 | 1.21 | 1.49 | 1.89 |
十、本章中的混凝土、砂浆均按现场拌和编制,当采用预拌混凝土或砂浆时,应扣除相应子目中水泥、砂、碎石的消耗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内衬现浇混凝土的工程量,按施工图设计所示尺寸以“m3”计算,定额中已综合考虑超挖及预留变形因素,计算工程量时不得计入上述因素的数量。混凝土部分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隧道衬砌边墙与拱部连接时,以拱部起拱点的连线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边墙底部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含附壁水沟),应并入相应厚度边墙体积内计算。拱部两端支座,先拱后墙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应并人拱部体积内计算。
三、喷射混凝土数量及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另增加超挖、填平补齐的数量。
四、竖井混凝土初喷5cm为基本层,每增1cm按增加定额计算,若作临时支护可按一个基本层计算。
五、防水板按设计敷设面积计算工程量;止水带(条)、盲沟、透水管的工程量均按设计数量计算。纵向弹簧管按隧道纵向每侧铺设长度之和计算。
六、钢筋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t”计算。现浇混凝土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架立筋(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及设计明确的钢筋搭接,均并入钢筋工程量内。
砂浆锚杆工程量按锚杆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锁定钢筋、定位钢筋等重量 已包含在定额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
七、中空注浆锚杆、自进式锚杆的工程量按锚杆设计长度以“m”计算。
八、拱顶压浆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D.7.3 隧道沉井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沉井基坑垫层、沉井制作、砖封预留孔洞、吊车挖土下沉、水力机械冲吸泥下沉、不排水潜水员吸泥下沉、钻吸法出土下沉、触变泥浆、环氧沥青防水层、砂石料填心(排水下沉)、砂石料填心(不排水下沉)、混凝土封底、钢封门安装、钢封门拆除,共13节37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隧道工程中采用沉井方法施工的盾构工作井及暗埋段连续沉井。
三、沉井定额按矩形和圆形综合取定。
四、定额中列有几种沉井下沉方法,套用何种沉井下沉定额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挖土下沉不包括土方外运费,水力出土不包括砌筑集水坑及排泥水处理。
五、水力机械出土下沉及钻吸法吸泥下沉等子目均包括井内、外管路及附属设备的费用。
六、沉井制作中的钢筋工程套用其他专业册相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沉井工程的井点布置及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m3”计算,执行其他专业册相应定额。
二、基坑开挖的底部尺寸,按沉井外壁每侧加宽2.0m计算,执行其他专业册中基坑挖土定额。
三、沉井基坑砂垫层及刃脚基础垫层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m3”计算。
四、刃脚的计算高度,从刃脚踏面至井壁外凸口计算,如沉井井壁没有外凸口时,则从刃脚踏面至底板顶面为准。底板下的地梁并入底板计算。框架梁的工程量包括切入井壁部分的体积。井壁、隔墙或底板混凝土中,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五、沉井制作的脚手架安、拆,不论分几次下沉,其工程量均按井壁中心线周长与隔墙长度之和乘以井高计算。
六、沉井下沉的土方工程量,按沉井外壁所围的平面投影面积乘以下沉深度(预制时刃脚底面至下沉后设计刃脚底面的高度),并分别乘以土方回淤系数计算。回淤系数: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0m时为1.05;不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5m时为1.02。
七、沉井触变泥浆的工程量,按刃脚外凸口的水平面积乘以高度计算。
八、沉井砂石料填心、混凝土封底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九、钢封门安、拆工程量,按施工图用量计算。钢封门制作费另计,拆除后应回收70%的主材原值。
D.7.4 垂直顶升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顶升管节与复合管片制作、垂直顶升设备安装与拆除、管节垂直顶升、止水框、联系梁安装、阴极保护安装、滩地揭顶盖、顶升管节钢壳制作,共7节26个子目。
二、复合管片不分直径,管节不分大小,均执行本定额。
三、本章定额适用于引水隧道取水口工程中管节外壁断面小于4m2、每座顶升高度小于10m的不出土垂直顶升。
四、预制管节制作混凝土已包括内模摊销费及管节制成后的外壁涂料。管节中的钢筋已归入顶升钢壳制作的子目中。
五、顶升管节外壁如需压浆时,则套用本册D.7.2章压浆定额计算。
六、阴极保护安装不包括恒电位仪、阳极、参比电极的原值。
七、滩地揭顶盖只适用于滩地水深不超过0.50m的区域,本定额未包括进出水口的围护工程,发生时可套用相应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复合管片不分直径,管节不分大小,均执行本定额。
二、顶升车架及顶升设备的安拆,以每顶升一组出口为安拆一次计算。顶升车架制作费按顶升一组摊销50%计算。
三、顶升管节外壁如需压浆时,则套用分块压浆定额计算。
四、垂直顶升管节试拼装工程量按所需顶升的管节数计算。
D.7.5 下穿隧道与人行地道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下穿隧道与地道(通道)的开挖、结构等地下工程。
二、本章定额开挖子目适用于下穿隧道暗埋段、引道段、人行过街地道等项目,地下工程主体结构子目适用于穿隧道暗埋段、引道段、沉井内部结构、隧道内路面及现浇内衬混凝土工程。
三、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作围护的跨度大于8m的下穿隧道与地道(通道)基坑内存在大型支撑结构的明挖法开挖,以及隧道基坑内机械挖遇有桩间土方时,按通用册基坑土方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桩间土方以外形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拟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若需采用井点降水或支撑安拆需打拔中心稳定桩等,其费用另行计算。
四、下穿隧道与人行地道暗挖适用于采用暗挖法施工的下穿隧道、人行地道、过铁路下沉通道等项目,开挖设计图纸依据围岩分级的项目套用D.7.1“钻爆法隧道开挖”。
五、定额中混凝土浇捣未含脚手架费用。
六、圆形隧道路面以大型槽形板作底模,如采用其他形式时定额允许调整。
七、隧道内衬施工未包括各种滑模、台车及操作平台费用,可另行计算。
八、采用暗挖法施工的人行地道、过铁路下沉通道工程,其支护、衬砌等子目套用D.7.2“隧道支护与衬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单孔0.30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二、有梁板的柱高,自柱基础顶面至梁、板顶面计算,梁高以设计高度为准。梁与柱交接,梁长算至柱侧面(即柱间净长)。
三、预埋件另行计算。
D.7.6 隧道防水与防火涂料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卷材料防水、涂料防水、刚性防水、有接水槽(盒)、施工缝、变形缝、防水堵漏、防火涂料等内容。
二、卷材料防水、涂料防水、刚性防水已包含所有的搭接及阴阳角加强层所增加的消耗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防水卷材料、防水涂料、刚性防水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接水槽(盒)、施工逢、变形缝分不同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三、防水堵漏按实际发生形状以“点”、“m”、“m2”计算。
四、防水涂料、刚性防水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D.7.7 临时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包括明挖隧道混凝土模板、钻爆隧道平洞通风、洞内电路架设、拆除年摊销、洞内外轻便轨道铺、拆年摊销、洞内施工反坡排水,共6节35个子目
二、定额中的模板是以钢拱架、钢模板计算的,定额中均综合考虑了地面运输和模板的地面装卸费用。
三、照明、动力、轻便轨道均按单排设计考虑,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装双排时,应按双排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照明线路按洞长以“m”计算。
二、动力线路按洞长加50m计算。
三、轻便轨道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定额为单线,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
四、本章计算规则中的洞长一主洞十支洞(均以洞口断面为起止点,不含明槽)。
五、洞内排水按隧道不同长度考虑,以排水量计算。
六、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及措施其他项目。措施其他项目是指措施项目中尚未包括的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措施性项目。
二、措施其他项目费已含了利润及管理费,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章列出了措施其他项目的名称、内容、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有关说明。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发生本章未列明的措施其他项目,应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文明工地增加费:承包人按要求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增加的费用。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按照下表标准计算(同时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只计算省级文明工地增加费):
| 名称 | 市级文明工地 | 省级文明工地 |
| 文明工地增加费率(%) | 0.6 | 1.2 |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如浇筑混凝土的连续作业)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20.00%计算。
三、交通疏解员增加费: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市政道路上施工所发生的交通疏解费用,编制概预算时按照项目分部分项人工费的15.00%计算(有方案的按照方案计算),结算时据实结算。
四、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为了保护各种市政地下交叉管线而影响施工所发生的降效补贴费用,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五、赶工措施费: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开列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投标人应计算赶工措施费。非招标工程,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施工图预算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赶工措施费按下表计算;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合同对赶工措施费没有约定的,按下表确定
。(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 计算公式 | 备注 |
| (1-δ)×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0.30 | 1.0.8≤δ<1; |
| 2.式中:δ=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现浇模板、脚手架(综合脚手架除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粤标定函[2023]35号修改)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说 明
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在现阶段建设施工过程中,为达到绿色施工和安全防护标准,需实施实体工程之外的措施性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2.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实施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实现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所需要的措施性费用。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内容和建设单位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列支和使用。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一、根据施工图纸、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以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1.综合脚手架
2.靠脚手架安全挡板
3.围尼龙编织布
4.桥梁支架
5.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包括砌围墙、钢板墙、铁皮围挡、玻璃钢围栏、移动式围栏等。
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中心城区主要路段不低于2.5m;其他路段不低于1.8m;
或按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文件要求计算。
(粤标定函[2022]196号修改)
6.施工围挡照明
7.独立安全防护挡板
8.吊装设备基础
二、对于不能按工作内容单独计量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具体包括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和用工实名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工作内容构成表》)。编制概预算时,以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以专业工程类型区分不同费率计算,基本费率按下表的值计算:
| 专业工程 | 计算基础 | 基本费率(%) |
| 单独场地平整工程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4.35 |
| 道路、管网工程 | 16.50 | |
| 桥涵、隧道、水处理构筑物工程 | 14.50 |
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项目按基本费率乘以1.20。
1.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管网工程包括排水管道、给水工程、燃气工程;
2.桥涵工程包括桥梁工程、箱涵工程;隧道工程包括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管廊工程;
3.水处理构筑物包括净水工程的取水、净水厂、加压站,排水工程的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渠箱工程;
4.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管网工程按管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内的上部建筑按建筑工程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内容,根据各地规定计算。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工作内容构成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绿 色 施 工 |
施 工 管 理 |
组织管理 |
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系统、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绿色施工的整体目标,有明确的责任分配制度。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机构,明确项目员工的绿色施工管理职责。 |
| 规划管理 |
1.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绿色施工具体目标和指标;(2)绿色施工针对“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措施;(3)绿色施工拟采用的“四新”技术措施;(4)绿色施工评价管理措施;(5)绿色施工设施购置(建造)计划清单;(6)绿色施工具体人员组织安排;(7)绿色施工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2.制定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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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管理 |
1.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2.结合工程特点,通过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在现场施工标牌中增加环境保护内容,现场醒目的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等举措,营造绿色施工氛围。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将绿色施工意识在普通员工中普及,在施工阶段,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等措施,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以及对绿色施工的承担和参与。 4.借助信息化技术,在企业信息化平台上开发绿色施工管理模块,对项目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等工作。 5.定期记录、收集和整理绿色施工资料,及时总结绿色施工措施实施成效,提出持续性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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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管理 |
1.采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等相关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自行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四新”技术进行评价。 2.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自行进行综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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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
1.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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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 境 保 护 |
扬尘控制 |
1.配备相关管理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2.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单、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3.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 4.建设工程下列部位或者施工阶段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2)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3)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4)主体结构外围;(5)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6)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预拌干混砂浆施工;(7)场内装卸、搬移物料;(8)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者施工阶段。 5.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周边道路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3)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地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6.在施工作业区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外脚手架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2)建筑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3)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4)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5)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石方爆破施工或者回填土作业;(6)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7.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8.全面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期间,在土方作业区域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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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与振动控制 |
1.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厂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超过70dB(A),夜间不超过55dB(A)。 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施工现场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对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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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光照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内。 2.灯具选择以日光型为主,尽量减少射灯及石英灯的使用。 3.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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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环 境 保 护 |
水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有关要求。 2.在施工现场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隔油池、化粪池等,并做防渗处理及定期清洗,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道。 3.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检测。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5.对于化学溶剂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设专门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同时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6.易挥发、易污染的液态材料,使用密闭容器存放。 7.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并作定期清理。固定厕所的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8.施工现场雨水、污水分开排放、收集。 |
| 土壤保护 |
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施工后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 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且及时清掏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3.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施工现场使用机油、黄油、柴油的设备或工艺工序,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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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控制 |
1.制定建筑垃圾减量计划,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 2.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的规定。建筑垃圾的回收及再利用情况及时分析,并将结果公示,发现与目标值偏差较大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围蔽式垃圾站,集中运出。生活区、办公区垃圾不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 4.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达到100%;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单独储存,并设置醒目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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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和周边设施、 文物和资源保护 |
1.施工前调查清楚地下及周边各种设施,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设置明显的、不易被破坏的施工现场管线保护标识,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地下及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2.指定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技术交底,对可能损害地下管线的施工作业,采取跟班作业,现场指导。 3.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高压电缆、给水主管及大型排水箱涵等地下管线施工作业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协调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指派专人到现场监护和指导。 4.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古迹,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5.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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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节能与能源利用 |
1.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1)施工现场按生产、生活、办公制定用电控制指标,并建立计量管理机制;(2)大型工程分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阶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分别制定能耗定额指标,并采取不同的计量考核机制;(3)进行现场教育和技术交底时,将能耗定额指标一并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计量考核;(4)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专项能耗考核;(5)定期对计量结果进行核算、对比分析,并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3.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如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等。 4.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开展耗能、耗水及排污计量,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停工关机。机械设备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5.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应满足:(1)合理设计、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并根据需要设置外遮阳设施;(2)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热工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3)合理配置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6.施工用电及照明应满足:(1)施工用电在用电审批范围;(2)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光控等自动控制装置;办公区和生活区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不少于80%;(3)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超过最低照度的20%;(4)施工现场错峰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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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1.制定材料使用的减量计划,保障材料损耗率低于定额损耗率。 2.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 3.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减少库存。 4.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并满足材料储存及质量保证的要求。 5.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做到就近装卸,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6.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7.对综合管线进行优化设计,且对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进行优化。 8.就地取材,现场主要以当地建筑材料为主,当地建筑材料应占该类型的建筑材料总费用的80%以上。 9.钢筋采用专用软件优化放样下料,根据优化配料结果确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 10.钢结构深化设计时,结合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焊接工艺要求,确定分段、分节数量和位置,优化节点构造,减少钢材用料。 11.充分利用商品混凝土的余料。 12.各类油漆及粘结剂应随用随开启,不用时及时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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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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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使用非市政自来水。 2.合理设计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项目临时用水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4.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考核。 5.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应分别计量用水量。 6.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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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 色 施 工 |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2.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3.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4.红线外临时占地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 5.按经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占用道路,协助维护占路范围周围的交通秩序,并满足施工作业区周边居民的基本出行要求。 6.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 7.施工总平面布置做到科学、合理并实施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8.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9.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10.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道路应对荷载有限制,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永久道路。施工现场内应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11.临时设施布置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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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绿色施工“四新”技术 |
1.施工方案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 2.大力发展推行低噪音的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 3.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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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 时 设 施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值班岗亭、现场监控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3.住宿、办公、生活空间和配套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满足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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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
配电线路 |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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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设施、设备及防护 |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变压器容量符合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和防护、警示标志符合安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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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保护装置 |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金属结构,各类加工棚及电气设备间等安装防雷装置。 | ||
|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设施 |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休息场所、仓库、加工厂等临时用水管线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
| 临 时 设 施 |
施工现场 |
1.施工现场钢质大门、伸缩门、电动门、门禁系统符合工程需要及安全要求。 2.美化现场围挡外墙:外墙绘画图案、栽种绿色植物或花草处理。 3.悬挂公示、标志、标牌及宣传栏: (1)在进门处悬挂企业标牌、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公示牌、公开告知事项牌九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制作公益广告、标语、企业宣传画,设宣传栏。 (3)设旗帜、旗杆、旗杆座。 4.场容场貌: (1)办公生活区内地面硬化处理,包括:材料加工区、材料仓库、材料堆放场地、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值班室,不包括预制场地。 (2)办公生活区、施工现场必要的排水沟、排水设施,需保持通畅。 (3)施工现场道路设置车行区、人行区,道路需保持通畅。 (4)施工用地范围内绿化。 5.材料堆放: (1)材料仓库、加工棚、堆放场地的搭设。 (2)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的标牌。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在专用库房内。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现场消防:包括消防设施(水池、砂池)和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范围设置安防系统:实施施工现场360°无死角安防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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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设施维护及拆除 | 1.办公、生活场地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场内绿化、场地硬化的维护、拆除; 2.场地的清理、平整和复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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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 全 施 工 |
临 边 洞 口 交 叉 高 处 作 业 防 护 |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 边防护 |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周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
| 通道口防护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
| 预留洞口防护 |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
| 楼梯边防护 | 设置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 ||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 ||
| 高空作业防护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
| 保健急救措施 | 保健医药用品、急救用品,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具。 | ||
| 安全检测费用 | 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检测,起重机的安全检测。 | ||
| 施工机具防护 | 中小型机械设备防护架、防砸、防雨设施;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配套防护设施。 | ||
| 用工实名管理 |
1.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登记并进行监管的各项信息、建立实名管理制度,开展实名管理所需数据的提取、登记、审核、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在施工区域安装电子信息卡刷卡或者个人生物信息识别设备等门禁设施,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 3.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将每月经施工现场人员确认的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在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4.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统一为己实名信息采集的施工现场人员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足额发放工资。 5.自行或提请银行将银行卡制作发放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归集后上传至实名监管系统,并向施工现场人员反馈其工资收入信息。 6.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者诚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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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列出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和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计入工程造价中,但不为承包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三、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进行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承包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四、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具,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五、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六、工程优质费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增加投入与管理发生的费用。
七、其他项目,各市有标准者,从其规定。各市没标准者,按本章规定计算。
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暂列金额:发包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时,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发包人没有约定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00%计算。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二、暂估价: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按预计发生数估算。
1.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时,若材料是招标采购的,按照中标价调整;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
2.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应区分不同专业,按规定估算确定。结算时,若专业工程是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照中标价计算;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三、计日工:预计数量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具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计日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单价按合同约定的计日工单价,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其中人工按总说明签证用工规定执行)。
四、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仅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可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0%计算。
2.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4.00%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确定。
3.配合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发包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00%计算(不含该部分材料的保管费)。
五、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6.00%计算。预算包干费应根据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具体内容。
预算包干内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和二次加工基地设施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包干的内容不再依据方案或签证计算费用。
六、工程优质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创建优质工程,招标控制价和预算应按下表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经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要求的,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优质费,合同没有约定的,参照以下规定计算:
| 工程质量 | 市级质量奖 | 省级质量奖 | 国家级质量奖 |
| 计算基础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
| 费用标准(%) | 4.50 | 7.20 | 12.10 |
七、概算幅度差:是指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按照预算(综合)定额编制项目概算,因设计深度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偏差而应增补的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00%计算。
八、其他费用:如工程发生时,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利润
说 明
一、利润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承包工程应收取的合理酬金。
二、对于招标工程,本章利润率是指导性标准,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三、利润在工程计价中,列入各分项费用内。
利润标准
一、计价基础
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基础计算工程利润。
二、利润标准
工程利润标准,按15.00%计算。
附录二 管理费分摊费率表
| 序号 | 专业册 | 计算基础 | 管理费分摊费率(%) | |
| 1 | 通用项目 | 桩工程 | 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16.55 |
| 其余 | 12.61 | |||
| 2 | 道路工程 | 11.36 | ||
| 3 | 桥涵工程 | 15.82 | ||
| 4 | 给水工程 | 23.81 | ||
| 5 | 排水工程 | 17.61 | ||
| 6 | 燃气工程 | 27.78 | ||
| 7 | 隧道工程 | 14 | ||
第八册《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
总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年)和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等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采用绿色施工标准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本综合定额是我省市政工程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可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具等消耗量及管理费费用标准,该消耗量及费用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以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采用绿色施工标准的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由《通用项目》《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隧道工程》和《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共八册组成,子目基价及其组项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六、本综合定额各专业册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册均有总说明、册说明、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税金、附录,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并综合考虑次要施工工序。
七、关于人工费。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施工作业的生产工人的薪酬,包括了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费用,已经综合考虑了不同工种、不同技术等级等因素,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工资性收入: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企业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工会经费: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5)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6)职工福利费: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性收入、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7)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高温作业、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借工、时工4小时以内按半个工日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工日计算;停工、窝工按日历天计算。借工、时工、停工、窝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造价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计算。
3.本综合定额人工费按照2017年广东省建筑市场综合水平取定,各时期各地区的水平差异可按各市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八、关于材料费。
1.本综合定额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费用,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1)材料原价:材料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包装、捆扎、运输、装卸等费用 。
(3)运输损耗费: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费用。
(4)采购及保管费:组织采购和保管材料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采购单位仓储及损耗费等。
2.本综合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已含成品、半成品、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等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详细列出,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4.周转性材料已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5.本综合定额的材料价格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 ]”内所列的用量计算。子目表格中带“()”符号者,只在换算时使用;带“[ ]”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6.本综合定额的材料按施工单位自行采购考虑。建设单位采购、供应到现场或到施工单位指定地点的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经双方协商,可以按照材料价格的1.50%收取保管费。
九、关于施工机具费。
1.本综合定额施工机具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发生的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检修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维护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修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以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
④安拆费: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⑤机上人工费: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⑦其他费用: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
(2)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仪器仪表在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维护费:施工仪器仪表各级维护、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以及保证仪器仪表正常使用所需备件(备品)的维护费用。
③校验费:按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定与检验费用。
④动力费:施工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所耗用的电费。
2.本综合定额的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按正常合理的施工机械、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实际情况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做调整。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仪器仪表等未计入综合定额施工机具费内,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4.本综合定额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签证机械台班4小时以内按半个台班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计算。
十、关于管理费。
1.本综合定额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完成承包工程而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人员的人工费,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信、书报、宣传、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职工出差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年检等费用。
(4)施工单位进退场费:施工单位根据建设任务需要,派遣生产人员和施工机具设备从基地迁往工程所在地或从一个项目迁往另一个项目所发生的搬迁费,包括调遣生产工人产生的差旅费,调遣转移期间的工资、行李运费,施工机械、工具、用具、周转性材料及其他施工装备的搬运费用等。
(5)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房屋、车辆、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6)工具用具使用费: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7)劳动保护费: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财务费: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9)税金: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非生产性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税费。
(10)其他管理性的费用: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劳动力招募费、企业定额编制费、远程视频监控费、信息化购置运维费、所采购材料的自检费用等。
2.本综合定额的管理费是根据我省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综合测定的。
3.管理费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不同费率计算并已列入各章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应随人工、机具等价格变动而调整,各册管理费费率见附录。
4.借工、时工的管理费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统一按20.00元/工日执行,停工、窝工的管理费按10.00元/工日执行。
十一、若以初步设计文件依照本综合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结合本综合定额编制概算造价,应在其他项目中计取概算幅度差。
十二、本综合定额未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以及高支模、动(静)载试验等第三方监测检测费用。
十三、除另有说明外,遇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四、除另有说明外,本综合定额凡注明“×××以内”或“×××以下”的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十五、本综合定额中未注明或省略的尺寸单位,均为“mm”。
十六、本综合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十七、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内容。
册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八册《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包括道路养护维修工程、桥涵养护维修工程、给水养护维修工程、排水养护维修工程、燃气养护维修工程、隧道养护维修工程、照明养护维修工程。
二、本册定额适用范围:道路、桥涵、给水、排水、燃气、隧道、照明工程等。
三、本册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
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
2.《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
3.《城镇排水管网动态监测技术规程》DBJ/T15-198-2020;
4.《公路桥梁养护工程预算定额》JTG/T5612-2020;
5.《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CJJ63-2018;
6.《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CJ/T527-2018;
7.《公路隧道养护工程预算定额》JTG/TM72-01-2017;
8.《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T23257-2017;
9.《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21448-2017;
10.《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
11.《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
12.《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13.《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14.《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2013;
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6.《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17.《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18.《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
19.《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
20.《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HGZ-120-2011;
21.《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39-2010;
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8;
2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25.《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26.《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市政工程》LD/T99.1-2008,LD/T99.4~8-2008,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市政工程》LD/T99.12-2008,LD/T99.13-2008;
27.《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TSGD2002-2006;
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版);
29.《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30.《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31.《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四、本册混凝土修补项目的工作内容已包含模板费用。
五、应急抢险工程。
应急抢险工程是指因突发事件引发,正在产生严重危害或者即将产生严重危害,必须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的工程,或者因应对突发事件必须在短期内完成的工程。本册应急抢险工程计价方式仅适用于市政维修养护工程,不含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一)应急抢险工程计价中发生的项目,除本册各章节另有说明外,按以下规定执行:1.执行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的,相应子目的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30,材料费乘以系数1.10;
2.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中未包括的子目,执行本册定额的,相应子目的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材料费乘以系数1.05。
(二)应急抢险工程按定额计价的项目,已综合考虑赶工措施的因素,不另行计算赶工措施费。
(三)应急抢险工程发生备勤费用(按要求在抢险现场待命的人员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费)时,进行签证按实计算,备勤费用列入“其他项目费用”中的“计日工”。
六、本册定额已充分考虑养护维修工程零星、分散、工程规模较小、作业连续性差和施工保障不完善等人工降效因素,工作内容简单扼要地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综合考虑在内。
七、本册定额未包含的项目,除各章另有说明外,执行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其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八、未尽事宜,详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D.8.1 道路养护维修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公共设施养护维修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拆除旧路,拆除人行道,拆除侧平石,拆除道路交通设施,补坑维修,沥青路面维修,水泥混凝土路面维修,伸缩缝、灌缝维修,人行道砖、侧平石安装,道路交通设施维修,道路巡视检查等内容。
三、道路维修工程的划分范围和计算:
1.单一路段每次维修面积在1000m2以内或维修侧平石长度在400m以内的,按本章中各项目计算;本章未包含的修补项目,除另有说明外,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2.单一路段每次维修面积在1000m2以外或维修侧平石长度在400m以外的,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
3.单一路段每次维修标线铲除,标线划线面积在100m2以内的,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本章未包含的修补项目,除另有说明外,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4.单一路段每次维修标线铲除,标线划线面积在100m2以外的,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
5.单一路段每次维修护栏长度在100m以内的,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在100m以外的,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
四、交通热熔型漆标线定额是按标线厚度1.8mm确定的,当设计标线厚度在2.5mm以内时,可按设计标线厚度与定额厚度的比例增减定额中的热熔标线涂料和液化石油气的消耗量,其他不做调整。当设计标线厚度超过2.5mm时,除按设计标线厚度与定额厚度的比例增加定额中的热熔标线涂料和液化石油气的消耗量外,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2.0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旧路面机械切缝按实际切缝长度以“m”计算。
二、拆除沥青柏油类路面层、混凝土类路面层、各类底层按不同厚度的实际面积以“m2”计算。
三、铣刨路面层按实际面积以“m2”计算。
四、拆除人行道按实际面积以“m2”计算。
五、拆除侧平石按实际长度以“m”计算。
六、标线(包括停止线、黄格线、横道线等各种线条)铲除按实际面积以“m2”计算。
七、道路隔离护栏拆除按实际长度以“m”计算。
八、隔离护栏基座拆除按实际数量以“个”计算。
九、补坑维修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十、浇洒粘层油(喷洒沥青油料)、沥青表面处理及铺黑色碎石路面按实际面积以“m2”计算。
十一、铺沥青混凝土路面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十二、水泥混凝土路面维修按实际面积以“m2”计算。
十三、伸缝按伸缝长度乘以伸缝深度以“m2”计算。
十四、缩缝、灌缝按实际长度以“m”计算。
十五、人行道砖按铺设实际面积以“m2”计算。
十六、侧、平石按实际长度以“m”计算。
十七、标线(包括停止线、黄格线、横道线等各种线条)划线及震荡标线按实际漆划面积以“2”计算。
十八、道路隔离护栏安装按实际长度以“m”计算。十九、隔离护栏底座安装按实际数量以“个”计算。
二十、信号灯杆、标志杆更换,其中单柱式杆、单悬臂杆(L杆)区分不同杆高按实际数量以“根”计算,其他区分不同杆型按实际数量以“根”计算。门架更换,区分不同跨度按实际数量以“座”计算。
二十一、标志板更换,区分不同板面面积按实际数量以“块”计算。二十二、反光膜更换按实际面积以“m2”计算。
二十三、消能桶、反光镜更换按实际数量以“个”计算。
二十四、突起路标更换、轮廓标更换按实际数量以“只”计算。
二十五、减速垄更换按实际长度以“m”计算。
二十六、车止石更换按实际数量以“根”计算。二十七、护栏翻新按实际长度以“m”计算。
二十八、道路巡视检查按养护范围内应巡视道路长度及巡查次数以“km·次”计算。
D.8.2 桥涵养护维修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的维护、维修,未包括斜拉桥、悬索桥的斜拉或悬索部分。
二、本章定额包括拆除工程、桥面修补层、结构缺损修补、粘贴法加固主梁(板、拱)、钢筋制安、钻孔植筋(锚栓)、伸缩缝修理、栏杆制安及更换、支座养护、钢结构维修、桥上排水、附属设施、清铲旧油漆、金属面油漆、混凝土面油漆、桥梁巡视检查等内容。
三、桥梁维修工程的划分范围和计算:
1.单座桥梁维修面积在1000m2以内的,按本章中各项目计算;本章未包含的桥梁维修项目,除另有说明外,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2.单座桥梁维修面积在1000m2以外的,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
3.单座桥梁维修栏杆在200m以内的,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本章未包含的桥梁维修栏杆项目,除另有说明外,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0;维修栏杆在200m以外的,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
四、拆除工程未包括的施工过程所需搭拆的脚手架及登高设备(如平台作业升降车)费用,根据施工方案按实计算。
五、拆除工程按陆地上工作考虑,若在水中船上工作,人工费乘以系数1.30。
六、修补与养护工程已包括陆地上桥下施工高度在20m以内的施工上下架、平台等登高设施的费用,如实际不需登高设施,扣除子目中的平台作业升降车(提升高度20m)的机具费;桥下施工高度超过20m及水中施工的相关措施,按合理施工组织,以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列,扣除子目中的平台作业升降车(提升高度20m)的机具费。
七、结构缺损修补子目中的环氧树脂砂浆和环氧浆液配合比与实际不同时,按实调整。
八、涂抹(环氧树脂)压贴钢板、挂贴钢板灌注(粘结胶)、粘贴碳纤维布和粘贴碳纤维板项目均包括对混凝土粘贴面的凿刮、磨平、吹净、清洗等非病害性的一般处理。粘贴前需对粘贴面进行剔凿嵌槽等病害性处理的,另按相关定额项目计算。
九、涂抹(环氧树脂)压贴钢板项目中环氧胶砂质量配合比为环氧树脂∶乙二胺∶二丁酯:丙酮:水泥:砂=100: 10: 20: 20: 100 : 200, 与实际不同时,按实调整。环氧胶液为粘贴面基液,环氧胶泥为植筋和密封用胶,环氧胶砂为粘贴用胶,其用量与实际不同时,按实调整。
十、挂贴钢板灌注(粘结胶)项目中密封胶、粘结胶和强力植筋胶是统称。
十一、粘贴碳纤维布及钻孔植筋(锚栓)项目中环氧胶泥质量配合比均为环氧树脂:乙二胺:二丁酯:丙酮:水泥=100: 15: 30: 15: 70, 与实际不同时,按实调整。
十二、当碳纤维布采用不同的规格时,按实调整。碳纤维浸渍胶、环氧胶泥与实际不同时,按实调整。粘贴碳纤维板的粘结胶与实际不同时,按实调整。
十三、钻孔植筋(锚栓)项目中钢筋(锚栓)直径、钻孔孔径、钻孔深度适配参考表如下:
| 钢筋(锚栓)直径(mm)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5 | 28 | 32 |
| 钻孔孔径(mm) | 16 | 18 | 20 | 22 | 25 | 28 | 32 | 35 | 40 |
| 钻孔深度(mm) | 110 | 120 | 130 | 150 | 170 | 210 | 250 | 300 | 360 |
十四、钢结构焊修不含防腐,防腐按本章油漆养护工程中钢构件油漆定额项目计算。十五、钢结构焊缝修补未包括无损探伤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六、修补与养护项目中的混凝土浇筑已包含模板的制作和拆除费用。
十七、桥梁日常巡查为《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中的经常性检查,不包含《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中的定期检测及特殊检测,定期检测及特殊检测费用应按实计算;涵洞的日常巡查包含在道路日常巡查工作内容中。
十八、油漆养护工程按3m以内高度考虑。若施工高度(H)超过3m时,超过部分可另行分段计算超高费:3m<H≤8m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20;H>8m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40。
十九、混凝土结构缺损处外露钢筋的防锈油漆按金属面油漆中其他桥梁部位金属面子目计算。
二十、本章未包含的维修定额项目按本册定额其他章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陆上拆除构筑物石砌体、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按拆除体积以“m3”计算。二、拆除金属结构构件和栏杆按拆除质量以“t”计算。
三、桥面水泥混凝土铺装层修补按实际修复面积以“m2”计算。
四、聚氨酯防水涂料桥面防水层修补按实际修复面积以“m2”计算。五、钢筋防锈处理按实际处理钢筋表面积以“m2”计算。
六、水泥砂浆修补按实际修复面积以“m2”计算。七、水泥混凝土修补按实际修复体积以“m3”计算。
八、环氧树脂砂浆补混凝土缺损按修复面积以“m2”计算。
九、环氧浆液补细裂缝、灌浆封闭注浆器注入灌封胶、灌浆封闭空气压力灌注环氧树脂及封涂封闭密封胶按修补的裂缝长度以“m”计算。
十、涂抹(环氧树脂)压贴钢板-螺栓(孔)数/1m2、挂贴钢板灌注(粘结胶)-螺栓(孔)数/1m2按修复面积以“m2”计算。
十一、粘贴碳纤维布及粘贴碳纤维板按粘贴面积以“m2”计算。
十二、钢筋制安按维修质量以“t”计算。
十三、钻孔植筋(锚栓)按维修根数以“根”计算。
十四、伸缩缝修理按维修长度以“m”计算。
十五、通花式混凝土栏杆制作和安装按修复栏杆立面积以“m2”计算。
十六、钢防撞架制作和安装按维修质量以“t”计算。
十七、钢管及型钢栏杆、铁栏杆和扶手、不锈钢栏杆和扶手按维修质量以“t”计算。
十八、石栏杆更换按更换长度以“m”计算。
十九、支座养护按保养数量以“套”计算。
二十、钢结构焊修按更换或加固的钢材质量以“kg”计算。
二十一、钢结构焊缝修补按修补的焊缝长度以“m”计算。
二十二、排水管更换按更换长度以“m”计算。
二十三、集水斗更换及清捞按养护数量以“只”计算。
二十四、防抛网更换、隔音屏更换按更换面积以“m2”计算。
二十五、防眩板更换按更换数量以“块”计算。
二十六、钢防撞架、钢管及型钢栏杆、铁栏杆油漆养护按油漆养护立面积以“m2”计算。
二十七、钢构件油漆养护按油漆养护展开面积以“m2”计算。
二十八、其他桥梁部位金属面油漆养护按油漆养护面积以“m2”计算。
二十九、抹灰色油漆(含刮腻子底油)、刷乳胶漆和刷真石漆按油漆养护面积以“m2”计算。
三十、桥梁巡视检查按养护范围内应巡视桥梁长度及巡查次数以“m·次”计算。
D.8.3 给水养护维修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市政给水工程的日常维修、爆漏抢修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拆除管道、升井、更换井环盖、更换井盖、阀门加长杆制作安装、法兰短管制作安装、更换水表组、爆漏抢修、冲洗擦扫路面等内容。
三、更换井环盖,已包含高度在0.10m以内的升井调平,当升井高度超出0.10m时,超出部分按本章升井中的相应项目计算。
四、法兰短管制作安装中的管道考虑管件制作时的损耗,管件材料用量已在管道安装项目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
五、更换水表组,水表前后直管段按设计要求进行改造,包含阀门和水表的支墩浇捣、养护。如实际安装形式不同时,弯头、法兰、阀门和止回阀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更换水表组项目已包含一定长度的管道安装工程量,详见下表。
| 更换法兰式水表组规格 | 公称直径 | |||
| 100mm以内 | 150mm以内 | 200mm以内 | 300mm以内 | |
| 管道安装长度 | 5.3m | 6.7m | 8m | 10m |
| 注:管道安装长度包含管件、阀门和法兰所占长度。 | ||||
如管道安装长度超出上表,超出部分按本综合定额第四册给水工程的相应项目计算。
六、爆漏抢修包括:更换钢管、更换塑料管、原点修复(直身开边抢修器止水、钢管漏水点焊接补强、承插接口修复)。抢修管道长度在1m以内的不做调整。爆漏抢修项目已包含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所必备的施工机具费,实际与子目中的机具不符时不做调整。本节未包括DN300以上管道爆漏抢修,如有,按抢修方案和签证计算。
七、单一路段每次管道维修长度在30m以内的,本册定额未包含的项目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50;维修长度在30m以上、100m以内的,本册定额未包含的项目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八、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九、本章定额均未包含耗水费,耗水费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据实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管道按实际长度以“m”计算。
二、升井(升立式闸阀井、立式蝶阀井、直埋式井、卧式蝶阀井和圆形阀门井)按实际数量以“座”计算。
三、更换井环盖按实际数量以“套”计算。
四、更换井盖按实际数量以“个”计算。
五、阀门加长杆制作安装按实际长度以“套”计算。
六、法兰短管制作安装按实际数量以“个”计算。
七、更换水表组按实际数量以“组”计算。
八、更换钢管按实际修复长度以“m”计算。
九、更换塑料管按实际修复长度以“m”计算。
十、原点修复按实际修复数量以“处”计算。
十一、冲洗擦扫路面按实际冲洗擦扫面积以“m2”计算。
D.8.4 排水养护维修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排水设施养护维修。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水道清疏养护工程、下水道设施零星修补以及日常巡查等内容。
三、管道的开挖维修按以下范围划分和计算:
1.单一路段每次维修管道凡最大管径在φ600mm以内、干管长度在30m以内或最大管径在φ600mm以外、干管长度在10m以内的维修项目,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30。
2.单一路段每次维修管道凡最大管径在φ600mm以内、干管长度在100m以内或最大管径在φ600mm以外、干管长度在30m以内的维修项目,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
3.单一路段每次维修管道凡最大管径在φ600mm以内、干管长度在150m以内或最大管径在φ600mm以外、干管长度在60m以内的维修项目,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5。
4.单一路段每次维修管道凡最大管径在φ600mm以内、干管长度在150m以外或最大管径在φ600mm以外、干管长度在60m以外的维修项目,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
四、下水道清疏养护工程未包含淤泥处置费用,淤泥处置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五、人工清检查井适用于因场地限制无法使用机械作业的检查井。
六、机动绞车清疏管道项目只适用于因场地限制无法使用机械作业的管道。
七、渠泥运输按即挖即运考虑。没有及时运走,经过泥浆分离或晾晒的按一般土方运输考虑,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
八、渠泥运输车运渠泥未包含渠泥装车费用,如需装车,增加装车费用20元/m3。
九、更换井环盖及井砌筑未包含路面的拆除和修复、挖填土和土石方外运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价。路面的拆除和修复按本册定额D.8.1的相应项目计算;挖填土和土石方外运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
十、更换井环盖及井砌筑中的更换井环盖项目已包含高度在0.10m以内的升井调平,当升井高度超出0.1m时,超出部分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一、更换井环盖及井砌筑中的井砌筑按勾缝考虑,如实际要求不同时,按本综合定额第五册排水工程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
十二、检查井内部检查项目适用于单独开盖检查井内设施及结构的情况。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清检查井、进水井按清疏井数量以“座”计算。
二、清明渠、渠箱按积泥量以“m3”计算。
三、机动绞车清疏管道区分不同管径、不同积泥深度以“m”计算。
四、水力冲洗管道区分不同管径、不同积泥深度以“m”计算。
五、机吸井按积泥量以“m3”计算。六、渠泥运输按渠泥量以“m3”计算。
七、更换井环盖及井砌筑按更换和砌筑数量以“座”计算。
八、更换井盖按更换数量以“个”计算。
九、更换防坠网按更换数量以“副”计算。
十、更换标识牌按更换数量以“个”计算。
十一、更换爬梯按更换爬梯质量以“kg”计算。
十二、管(渠)道日常巡查按维护的管(渠)长度及巡视次数以“km·次”计算,包含干管(渠)和支管(渠),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长度。
十三、检查井内部检查按维护的检查井数量及检查次数以“座·次”计算。
D.8.5 燃气养护维修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燃气工程(压力P≤0.4MPa)的日常维修、排险、日常养护巡检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包括燃气管道日常维修、燃气工程排险、燃气工程日常养护巡检等内容。
三、单一路段每次管道更换维修12m以内的,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单一路段每次管道更换维修在50m以内时,本册定额未包含项目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30;单一路段每次管道更换维修超过50m时,本册定额未包含项目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
四、本章管道更换维修已包含管道强度试验、管道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等工作内容。
五、本章管道更换维修未包括土石方工程,支护工程,道路工程,支撑、脚手架、围堰及其他障碍物的拆除等内容,发生时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
六、本章管道更换维修未包括管道焊缝无损检测,发生时,按本综合定额第六册燃气工程的相应项目计算。
七、本章未包括维修过程中必要的间歇停气、降压等造成的影响,以及燃气泄漏过程中的燃气损耗,发生时,各地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按实计算。
八、钢管漏点临时补焊项目适用于漏点面积在50mm2以内的情况。
九、本章未包括探测管道泄露位置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为抢险工作额外使用的人员、机械和除燃气工程排险定额工作内容外的相关措施,发生时按实计算。
十、本章燃气工程排险未包括实体修复工程。
十一、管道抢修应急抢险的范围划分与计算:
1.单一路段每次管道抢修总长度在12m以内时,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50,材料费乘以系数1.20。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未包括的项目,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0,材料费乘以系数1.10。
2.单一路段每次管道抢修总长度超过12m时,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30,材料费乘以系数1.10。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未包括的项目,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材料费乘以系数1.05。
十二、管道日常养护巡检包括日常的管道、阀门、调压箱、调压柜巡检及记录等。
十三、管道日常养护巡检适用于长度在50km以内管道的巡检,超过50km部分的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0.3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更换维修按更换维修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
二、钢管漏点临时补焊按漏点数量以“点”计算。
三、燃气工程排险按发生泄露时间和位置以“处”计算。
四、日常养护巡检按所需巡检管道中心线长度及巡检次数以“km·次”计算。
D.8.6 隧道养护维修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城市隧道(包含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越江隧道、电力隧道、下穿隧道、人行地道、下沉式通道等)的日常维护和一般性病害处治,不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隧道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隧道巡视检查、隧道保养维修、机电设施检修等内容。
三、本章定额所指的隧道长度是指隧道进、出口(不含与隧道相连的明洞)洞口端墙墙面之间的距离,即两端墙面与路面的交线同路线中线交点之间的距离。双线隧道按上、下行隧道长度分别计算。
四、隧道保养维修工程:
1.包括隧道保养维修施工上下架、平台等设施的费用。
2.清除洞口边、仰坡浮土已包含50m以内的场内土方运输和1km以内的自卸汽车外运费用;若实际外运距离超出1km,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
3.修复、修补项目均已包含对损坏面的拆除工作,并综合考虑相关废渣的弃置费用。
4.环氧砂浆及环氧树脂修补修复缺损宽度按10cm以内考虑。环氧树脂砂浆和环氧浆液配合比与实际不同时,按实调整。
5.结构缺损修补中的混凝土浇筑已包含模板的制作和拆除费用。
6.堵漏工程包括对混凝土面的凿刮、磨平、吹净、清洗等非病害性的一般处理;堵漏处理前需对基面进行剔凿嵌槽等病害性处理的,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机电设施检修:
1.包含通风设施、消防设施、监控与通信设施的检修。
2.不适用于设备的整体拆除与安装。
3.通风设施、消防设施、监控与通信设施检修,如需要更换器(部)件,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六、隧道工程内的路面养护维修按本册定额第一章的相应项目计算、排水养护维修按本册定额第四章的相应项目计算、照明养护维修按本册定额第七章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0;隧道工程内其他本册定额未包含的定额子目按本综合定额第一册至第七册的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6。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巡视检查按隧道长度及巡视次数以“m·次”计算,长度不足100m时,按100m计算。
二、清除洞口边、仰坡浮土按土体体积以“m3”计算。
三、修复洞门墙及边、仰坡护坡按修复体积以“m3”计算。
四、修复洞门按修复体积以“m3”计算。
五、主体衬砌混凝土修补按修补体积以“m3”计算。
六、主体衬砌水泥砂浆、环氧砂浆和环氧树脂修补按修补长度以“m”计算。
七、风道及风道隔板修复按修复体积以“m3”计算。
八、隧道装饰修补按修补面积以“m2”计算。
九、防火涂料按修复面积以“m2”计算。
十、止水工程(变形缝)按维修长度以“m”计算。
十一、隧道裂缝堵漏按维修长度以“m”计算,变形缝堵漏按维修长度以“m”计算,孔洞堵漏按维修点数以“处”计算。
十二、防水工程按修复面积以“m2”计算。
十三、风机检修按不同规格以“台·次”计算。
十四、火灾报警系统检修以“系统·次”计算。
十五、卷帘门及电机检修以“台·次”计算。
十六、离心泵检修以“台·次”计算。
十七、交通监控系统检修以“系统·次”计算。
十八、广播通信系统检修以“系统·次”计算。
十九、风速风向检测仪检修以“台·次”计算。
D.8.7 照明养护维修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城镇道路、隧道、立交桥、桥梁、广场、人行天桥、步行街、居住区、公园、绿地、人行小径等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养护维修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智能监控,变配电设施,配电线路,高中杆照明设施,悬挑灯、单挑灯、双挑灯、庭院灯、桥栏杆灯、壁灯及新能源灯,景观照明灯具,照明测试,灯杆灯具清洁、油漆等内容。
三、本章定额中消耗量(除照明测试,灯杆灯具清洁、油漆)均为年运行维护消耗量。
四、维护工作主要包括:定期巡视,检查供电、控制、线路和照明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修复和处理各类灭灯、设备缺陷和设备故障;合理调整运行系统,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达到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建立维修档案和设备资料档案;定期进行运行分析,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五、照明测试的每一处是指道路上两基相邻灯柱间的范围,按双车道计算,每增加一条车道,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30。
六、灯具定额已包括零星清洁及油漆修补,灯杆灯具清洁、油漆定额适用于灯杆灯具全面清洁翻新专项工程。
七、本章未包括地下管线涉及的路面、绿地等拆除及修复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本章零星项目的维修可按《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计算,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0,材料费乘以系数1.10。
九、被更换的材料设备、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并运至场内指定地点。
十、本章定额已考虑了一般工程的高空作业费,但未包括施工过程所需搭拆的脚手架费用,发生时,可根据施工方案按实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监控终端站和单灯监控终端以“台”计算。
二、单灯控制器、漏电监控器以“套”计算。
三、智能照明控制模块、主控器、分控器、交换机、路由器以“台”计算。
四、显示屏系统、设备系统、视频系统、软件系统以“系统”计算。
五、值班中心为对城市照明设施进行远程监控的运行管理中心,以“座”计算。一个监控中心计算一座值班中心。
六、变压器、变电所、箱式变配电站,区别不同容量、不同结构性能,以“台”计算。
七、照明配电箱,区别不同输出回路,以“台”计算。
八、架空线路、地下管道敷设电缆、直埋电缆、硬绝缘导线,区别不同线缆截面,按敷设长度以“m”计算。
九、多股软导线,区别不同芯数,按敷设长度以“m”计算。
十、双绞线缆,按敷设长度以“m”计算。
十一、高杆、中杆照明设施,区别不同光源及灯泡数量,以“套”计算。
十二、悬挑灯、单挑灯、双挑灯、庭院灯、桥栏杆灯、壁灯及新能源灯,区别不同光源、高度及灯泡数量,以“套”计算。
十三、景观照明灯具,区别不同安装位置及光源,除LED灯带以“m”计算外,其余以“套”计算。
十四、照明测试以“处”计算。
十五、灯杆灯具清洁、油漆,按实际清洁、油漆的设施表面积,以“m2”计算。
十六、照明测试和灯杆灯具清洁、油漆根据实际工作量计取,其他项目根据年度维护设施量计取。
十七、线缆敷设的预留线及附加长度计算执行《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规则。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
说 明
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在现阶段建设施工过程中,为达到绿色施工和安全防护标准,需实施实体工程之外的措施性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两种费用。
1.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2.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实施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要求所需要的措施性费用。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内容和建设单位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列支和使用。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一、根据施工图纸、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以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1. 综合脚手架。
2. 靠脚手架安全挡板。
3. 围尼龙编织布。
4. 桥梁支架。
5. 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包括砌围墙、钢板墙、铁皮围挡、玻璃钢围栏、移动式围栏等。
6. 施工围挡照明。
7. 独立安全防护挡板。
8. 吊装设备基础。
二、对于不能按工作内容单独计量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具体包括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和用工实名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工作内容构成表”),编制概预算时,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以专业工
程类型区分不同费率计算,基本费率按下表:| 专业工程 | 计算基础 | 基本费率(%) |
| 单独下水道清疏养护工程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4.35 |
| 道路、管网养护维修工程 | 16.5 | |
| 桥涵、隧道养护维修工程 | 14.5 | |
| 照明养护维修工程 | 35.77 |
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项目按基本费率乘以1.20。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内容,根据各地规定计算。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工作内容构成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绿色施工 | 施工管理 | 组织管理 | 1. 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系统、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绿色施工的整体目标,有明确的责任分配制度。 |
|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机构,明确项目员工的绿色施工管理职责 | |||
| 规划管理 | 1.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绿色施工具体目标和指标;(2)绿色施工针对“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措施; | ||
| (3)绿色施工拟采用的“四新”技术措施;(4)绿色施工评价管理措施;(5)绿色施工设施购置(建造)计划清单;(6)绿色施工具体人员组织安排;(7)绿色施工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 |||
| 2.制定环境保护、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 |||
| 实施管理 | 1. 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 ||
| 2. 结合工程特点,通过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做相应的宣传,在现场施工标牌中增加环境保护内容,在现场醒目的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等举措,营造绿色施工氛围。 | |||
|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将绿色施工意识在普通员工中普及。在施工阶段,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等措施,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以及对绿色施工的承担感和参与感。 | |||
| 4. 借助信息化技术,在企业信息化平台上开发绿色施工管理模块,对项目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等工作。 | |||
| 5.定期记录、收集和整理绿色施工资料,及时总结绿色施工措施实施成效,提出持续性改进措施 | |||
| 评价管理 | 1. 采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等,结合工程特点,自行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四新”技术进行评价。 | ||
| 2.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及项目竣工情况,自行进行综合评估 | |||
|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 1. 制定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高温等预防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 ||
| 2.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 |||
| 3. 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的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 |||
|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
| 绿色施工 | 环境保护 | 扬尘控制 | 1. 配备相关管理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
| 2.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单、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 |||
| 3. 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计划。 | |||
| 4. 建设工程下列部位或者施工阶段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2)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3)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4)主体结构外围;(5)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6)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预拌干混砂浆施工;(7)场内装卸、搬移物料;(8)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者施工阶段。 | |||
| 5. 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周边道路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 |||
| (3)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地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 |||
| 6. 在施工作业区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外脚手架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2)建筑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3)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4)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5)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石方爆破施工或者回填土作业;(6)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 |||
| 7. 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经法定车辆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 |||
| 8.全面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 | |||
| 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期间,在土方作业区域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 |||
| 噪声与振动控制 | 1. 对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和记录,昼间不超过70dB(A),夜间不超过55dB(A)。 | ||
| 2.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做到轻拿轻放。 | |||
| 3.施工现场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对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 | |||
| 光污染控制 | 1.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光照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内。 | ||
| 2.灯具以日光型为主,尽量减少射灯及石英灯的使用。 | |||
| 3.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 |||
| 绿色施工 | 环境保护 | 水污染控制 |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有关要求。 |
| 2.在施工现场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隔油池、化粪池等,并做防渗处理并定期清洗,未经处理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道。 | |||
| 3.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检测。 | |||
|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³时,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 |||
| 5.对于化学溶剂、油料等的储存地,设专门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同时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 |||
| 6.易挥发、易污染的液态材料,使用密闭容器存放。 | |||
| 7.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并定期清理。固定厕所的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 |||
| 8.施工现场雨水、污水分开排放、收集。 | |||
| 土壤保护 | 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内的,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覆盖、压实、洒水等降尘措施;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对其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施工后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的植被)。 | ||
| 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且及时清掏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 |||
| 3.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回收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
| 4.施工现场使用机油、黄油、柴油的设备或工艺工序,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
| 建筑垃圾控制 | 1.制定建筑垃圾减量计划,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 | ||
| 2.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2012的规定。及时分析建筑垃圾的回收及再利用情况,并将结果公示,发现与目标值偏差较大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 |||
| 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垃圾。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围蔽式垃圾站,集中运出。生活区、办公区垃圾不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处理。 | |||
| 4.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率达到100%;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单独储存,并设置醒目标识 | |||
| 地下和周边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 1.施工前调查清楚地下及周边各种设施,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设置明显的、不易被破坏的施工现场管线保护标识,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地下及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 ||
| 2.指定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技术交底;对可能损害地下管线的施工作业,采取跟班作业,现场指导。 | |||
| 3.涉及油气及危险化学品、高压电缆、给水主管及大型排水箱涵等的地下管线施工作业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协调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指派专人到现场监护和指导。 | |||
| 4.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古迹,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上报文物局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 |||
| 5.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 |||
| 绿色施工 | 节能与能源利用 | 1.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制定合理施工能耗定额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1)施工现场按生产、生活、办公区,分别制定用电控制指标,并建立计量管理制度;(2)大型工程分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阶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分别制定能耗定额指标,并采取不同的计量考核机制;(3)进行现场教育和技术交底时,将能耗定额指标一并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计量考核;(4)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专项能耗考核;(5)定期对计量结果进行核算、对比分析,并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 |
|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 | |||
| 3.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如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等。 | |||
| 4.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开展耗能、耗水及排污计量,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停工关机。机械设备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 |||
| 5.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应满足:(1)合理设计,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并根据需要设置外遮阳设施;(2)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热工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能耗;(3)合理配置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 |||
| 6.施工用电及照明应满足:(1)施工用电在用电审批范围内;(2)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光控等自动控制装置;办公区和生活区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不少于80%的总灯具数量;(3)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超过最低照度的20%;(4)施工现场错峰用电 | |||
|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1.制定材料使用减量计划,保证材料损耗率低于定额损耗率。 | ||
| 2.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 | |||
| 3.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间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减少库存。 | |||
| 4.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并满足材料储存及质量保证的要求。 | |||
| 5.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做到就近装卸,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 |||
| 6.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 |||
| 7.对综合管线进行优化设计,对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进行优化。 | |||
| 8.就地取材,现场材料主要以当地建筑材料为主,当地建筑材料应占该类型的建筑材料总量的80%以上。 | |||
| 9.钢筋采用专用软件优化放样下料方案,根据优化配料结果确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 | |||
| 10.钢结构深化设计时,结合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焊接工艺要求,确定分段、分节数量和位置,优化节点构造,减少钢材用量。 | |||
| 11.充分利用商品混凝土的余料。 | |||
| 12.各类油漆及粘结剂应随用随开启,不用时及时封闭 | |||
|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1.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使用非市政自来水。 | ||
| 2.合理设计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措施。 | |||
|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项目临时用水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4.分别对施工现场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考核。 | |||
| 4.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应分别计量用水量。 | |||
| 5.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
| 绿色施工 |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 |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按用地指标中的最低面积设计。 | |
| 2.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 |||
| 3.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 |||
| 4.红线外临时占地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 | |||
| 5.按经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占用道路,协助维护占路范围周围的交通秩序,并满足施工作业区周边居民的基本出行要求。 | |||
| 6.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 | |||
| 7.施工总平面布置做到科学、合理并实施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 |||
| 8.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者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 |||
| 9.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 |||
| 10.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应对荷载有限制,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永久道路。施工现场内应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面积。 | |||
| 11.临时设施布置注意远近(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结合,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 |||
| 发展绿色施工“四新”技术 | 1.在施工方案中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 | ||
| 2.大力发展推行低噪声的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 | |||
| 3.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 |||
| 临时设施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1.施工现场如需设置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 |
| 2.工地办公室、值班岗亭、监控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饮水处、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
| 3.住宿、办公、活动空间和配套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满足需要 | |||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 | 配电线路 |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 |
|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设置用于电缆埋地的地沟。 | |||
|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绝缘防护设施 | |||
| 配电设施、设备及防护 |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 ||
|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 |||
| 3.变压器容量符合要求,质量合格,安装、防护和警示标志符合安全规范 | |||
| 接地保护装置 |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脚手架、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等金属结构,各类加工棚及电气设备间等安装防雷装置 | ||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设施 | 工地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休息场所、仓库、加工厂等的临时用水管线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
| 施工现场 | 1.施工现场门卫、门禁系统符合工程需要及安全要求。 | ||
| 2.养护、维修项目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施工现场,要美化现场围挡:在外墙绘画图案、栽种绿色植物或花草。 | |||
| 3.悬挂公示、标志、标牌及宣传栏:在入口处悬挂企业标牌,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公示牌,公开告知事项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 |||
| 4.场容场貌:养护、维修项目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 |||
| 5.施工现场必要的排水沟、排水设施,须保持通畅。 | |||
| 6.施工现场道路设置车行区、人行区,道路须保持通畅。5.材料堆放:搭设材料堆放临时场地。 | |||
| 7.材料、构件、工具等堆放时,悬挂标有名称、品种、规格等的标牌。 | |||
| 8.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在专用库房内。 | |||
| 9.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 |||
| 10.现场消防:消防设施(水池、沙池)和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 |||
| 11.施工现场范围内设置安防系统,实施施工现场360°无死角安防监控 | |||
| 临时设施维护及拆除 | 办公、生活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场内绿化、场地硬化的维护、拆除;场地的清理、平整和复原等 | ||
| 安全施工 |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周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
| 通道口防护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
| 预留洞口防护 |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长度超过1.5m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
| 楼梯边防护 | 设置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 ||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防护设施 | ||
| 高空作业防护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防护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供人员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
| 保健急救措施 | 保健医药用品、急救用品,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具、洞内作业防毒设备器具 | ||
| 安全检测费用 | 安全带,安全帽,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检测;起重机的安全检测 | ||
| 施工机具防护 | 中小型机械设备防护架,防砸、防雨设施;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配套防护设施 | ||
| 用工实名管理 | 1.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登记,监管各项信息,建立实名管理制度,开展实名管理所需数据的提取、登记、审核、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 ||
| 2.在施工区域安装电子信息卡刷卡设备或者个人生物信息识别设备等门禁设施,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 | |||
| 3.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将每月经施工现场人员确认的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在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 |||
| 4.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统一为已进行实名信息采集的施工现场人员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足额发放工资。 | |||
| 5.自行或提请银行将银行卡制作发放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归集后上传至实名监管系统,并向施工现场人员反馈其工资收入信息。 | |||
| 6.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者诚信记录 | |||
措施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及措施其他项目。措施其他项目是指措施项目中尚未包括的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措施性项目。
二、措施其他项目费已含了利润及管理费,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发承包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章列出了措施其他项目的名称、内容、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有关说明。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本章未列明的措施其他项目,应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夜间施工增加费: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如浇筑混凝土的连续作业)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20.00%计算。
二、交通疏解员增加费:指根据经交警部门批复的交通疏解方案而设置的交通疏解人员所增加的费用。编制概预算时按照项目分部分项人工费的15.00%计算(有方案的按照方案计算),结算时据实结算。
三、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为了保护各种市政地下交叉管线而影响施工所发生的降效补贴费用,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四、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交通疏解设施(如铁马、水马、雪糕筒、交通指示牌指示灯等)、围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其他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列出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和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计入工程造价中,但不为承包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三、暂估价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进行调整。
四、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具,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五、其他项目,各市有标准者,从其规定;各市没标准者,按本章规定计算。
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暂列金额:发包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时,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发包人没有约定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00%计算。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二、暂估价: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按预计发生数估算。
1.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时,若材料是招标采购的,按照中标价调整;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
2.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应区分不同专业,按规定估算确定。结算时,若专业工程是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照中标价计算;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三、计日工:预计数量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具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计日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单价按合同约定的计日工单价,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其中人工费按总说明签证用工规定执行)。
四、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10.00%计算。预算包干费应根据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具体内容。
预算包干内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地上(地下)设施、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包干的内容不再依据方案或签证计算费用。
五、其他费用:如工程发生时,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利润
说 明
一、利润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承包工程应收取的合理酬金。
二、对于招标工程,本章利润率是指导性标准,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三、利润在工程计价中,列入各分项费用内。
利润标准
一、计价基础
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基础计算工程利润。
二、利润标准
工程利润标准,按15.00%计算。
附录二 管理费分摊费率表
| 序号 | 专业工程 | 计算基础 | 管理费分摊费率(%) | |
| 1 | 道路养护维修工程 |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
11.36 | |
| 2 | 桥涵养护维修工程 | 15.82 | ||
| 3 | 给水养护维修工程 | 23.81 | ||
| 4 | 排水养护维修工程 | 下水道清疏养护工程 | 12.61 | |
| 下水道设施零星修补、日常巡查 | 17.61 | |||
| 5 | 燃气养护维修工程 | 27.78 | ||
| 6 | 隧道养护维修工程 | 隧道巡视检查、隧道保养维修 | 14 | |
| 机电设施检修 | 27.73 | |||
| 7 | 照明养护维修工程 | 28.74 | ||
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9)
穗建造价(2019)100号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印发《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9)》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完善我市市政工程计价依据,我站组织编制了《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9)》,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9年10月1日起,《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9)》在广州行政区域内执行,并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配套使用。2019年10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约定执行。
二、《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9)》中通用工程章节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综合管廊、园林绿化、安装、城市轨道等建设工程,与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综合定额配套使用。
三、从2019年10月1日起,《广州市绿色施工围蔽补充定额子目》(试行)(穗建造价〔2019)39号)停止执行。
四、《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9)》的发布、解释、勘误、补充、修订均由我站负责。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站反映。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43711抄送: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公室2019年9月3日印发
总说明
一、《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9)》(以下简称本补充综合定额)是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和《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1)》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市市政工程的实际需要,为方便市政工程计价工作,对省定额缺项的项目进行补充,并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同时配套使用。
二、本补充综合定额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其中的通用工程章节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综合管廊、园林绿化、安装、城市轨道等工程。
三、本补充综合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按《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有关规定和说明执行。
四、本补充综合定额的解释、勘误均由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D1通用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子目是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补充(V1.1版)》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的补充通知》(穗建质〔2018〕2281号)的设计标准编制,包括装配式施工围蔽、砌筑式施工围蔽、移动式施工围蔽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子目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综合管廊、园林绿化、安装、城市轨道等工程,与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综合定额配套使用。
三、围蔽补充定额子目中预制成品钢材构件和混凝土成品构件的单价按照2018年11月份市场价格确定;人工费、施工机具费和其他材料单价按照2017年广东省建筑市场综合水平取定,与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水平一致。使用时,人工费、材料单价及施工机具费应按各时期的人、材、机价格信息调整。
四、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2001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的项目如使用绿色施工围蔽的(按《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的要求设置的施工围蔽),可参照执行本章定额子目。
1.参照执行本章定额子目时,需扣除《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2001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原己包含的施工围蔽费用。
2.参照执行本章定额子目时,人工费消耗量按围蔽补充定额子目中人工费除以110计算;材料及机械消耗量按围蔽补充定额子目消耗量计算;人工费、材料单价、施工机具费中的机上人工单价及燃料动力单价应按各时期的人、材、机价格信息调整;管理费、利润等费用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2001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规定执行。
五、装配式施工围蔽己包含浇捣混凝土垫层、基座安装、钢构件安装,拆除等内容。
六、砌筑式施工围蔽己包含浇捣混凝土垫层、浇筑混凝土及模板制安、钢筋制安、砌筑块料、刷漆,拆除等内容。
七、移动式施工围蔽己包含材料运输,安装、拆除等内容。
八、施工围蔽喷淋系统制作安装费用和水费己包含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中,不另行计算。防雷费用,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移动式水马围蔽(含C1高水马围蔽、C2常规水马围蔽一、C3常规水马围蔽二)按《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子目计算,铁马(或塑料)类围蔽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十、特型围蔽(含T1立体绿化围蔽、T2包裹式建筑围蔽、T3地铁盾构井等包裹式围蔽)未包含在本章定额子目内,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材料费己综合考虑材料运输、加工、除锈、油漆以及成品堆放、装车、卸车等费用。
十二、本章所述的工期是指经批准的施工组织中载明的围蔽时间。再生混凝土砌块定额子目适用于中长期工程项目,子目中材料消耗量不随工期长短作调整;装配式施工围蔽和装配式预制再生混凝土围蔽定额子目中预制成品钢材构件和混凝土成品构件的材料消耗量依据工期乘以下表系数进行调整:
| 工期 | 1月以上至半年以内(含半年) | 半年至1年(含1年) | 1年至2年(含2年) | 2年以上 |
| 调整系数 | 0.25 | 0.4 | 0.8 | 1 |
十三、装配式施工围蔽与砌筑式施工围蔽定额未包括的维护费用(日常翻修、破损维修等),计算时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含未计价材料)乘以下表系数计算(计算维护费用时,不调整相应定额子目中预制成品钢材构件和混凝土成品构件的材料消耗量):
| 工期 | 1月以上至半年以内(含半年) | 半年至1年(含1年) | 1年至2年(含2年) | 2年以上 |
| 调整系数 | 0.02 | 0.06 | 0.1 | 0.15 |
十四、装配式施工围蔽、砌筑式施工围蔽定额子目均按照图集高度编制,实际高度和规格不同时,进行预制成品钢材构件和混凝土成品构件材料用量换算,高度每增加0.5m内,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十五、路面修复、基础土方执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综合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六、装配式施工围蔽定额子目中的基础均按再生混凝土制品考虑,若其中结构二系列围蔽(含A1-2、A2-2、A3-2、A4-2、A5-2)的基础采用现浇混凝土基础,则相应围蔽补充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0.88,并扣除再生混凝土基座材料费,现浇混凝土基础另行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综合定额(2018)》相应定额子目。
十七、灯具电线、电线管、围蔽照明的电费、铁件、垫木及相关辅材等己包含在其他材料费中(除移动式围蔽以外),不另行计算。
十八、再生砌块围蔽的墙面抹灰等工作内容按双面考虑。
十九、本章定额子目中的附项钢材量仅供参考,不参与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装配式围蔽按围蔽长度以“m”计算。
二、砌筑式施工围蔽按围蔽长度以“m”计算。
三、移动式施工围蔽以“100m·天”计算。
D2 道路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铲草、道路基层、人行道装饰井盖、树池盖板及车止石等内容。
二、各种路基每层铺筑己考虑压路机分层碾压(按施工操作规程)。
三、人行道装饰井盖安装子目未考虑各种井的装饰井盖的单价,安装时若需要对井及人行道路面进行拆除、砌筑等,相关工作内容另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册定额子目。
四、人行道装饰井盖面层的人行道砖、花岗岩人行道砖、人行道广场砖等铺料与设计不同时,材料用量可按设计要求换算,但人工及其他不变。
五、人行道装饰井基层采用混凝土垫层,则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二册《道路工程》中的人行道垫层相对应定额子目计算,其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铲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道路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扣除树池面积及单个1m2以上井位所占面积。
三、人行道装饰井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四、人行道装饰井盖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五、树池面铺卵石按设计图示树池尺寸以“m2”计算。
六、树池盖板按设计图示树池数量以“套”计算。
七、车止石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D3 给水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标准水表井、标准阀门井、汽20级车行道制井、蝶阀井、立式闸阀井、卧式蝶阀井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所指的井深是指井底板顶面至井盖顶面的距离。
三、管道构筑物各种井已考虑模板制安、拆除。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井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D4 排水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钢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定型井、预制装配式定型井、管道检测及有毒气体检测等内容。
二、本章各式管道基础、管道铺设接口处理及各类定型井按广州地区常用图集编制。
三、预制装配式定型井按照广州市水务局颁布的《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标准图集》(试行)、《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雨水口标准图集》(试行)及《广州市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排水检查井技术指引》(试行)的设计标准编制。
四、管道均采用人工和机械配合下管。
五、定型井的井环盖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进行换算,人工费、机具费不作调整。
六、装配式井适用于管径≤1200、管顶覆土≤5m的雨、污水管。
七、装配式检查井子目按雨、污水井综合取定,使用时不区分雨、污水井,也不区分直通、三通及四通井,均按不同井深套用定额。
八、装配式井与管道接口、井筒与井筒缝隙填塞材料采用微膨胀水泥砂浆,实际不同时可调整。
九、塑料检查井按设在非铺装路面考虑。
十、本章的附项模板含量仅供参考。
十一、本章的检查(沉砂)井、预制装配式定型井的井深是指井底板顶面至井盖顶面的距离。
十二、本章的进水井的井深是指垫层顶面至井盖顶面的距离。
十三、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未包含闭水试验,如有发生则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五册《排水工程》D.5.1.7章节相应项目。
十四、模板工程的制作、安装、拆除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五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
十五、各类检查井,当井深大于1.5m时,按井深、井字架材质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五册排水工程D.5.6章节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管道铺设按设计图示井中至井中的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并按以下原则扣除井所占的长度;
1.每座圆形检查井井扣除长度为井内径减0.3m;
2.每座矩形井扣除长度为顺管线方向井内净空尺寸。
二、定型井区分不同井深、井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三、塑料检查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四、预制混凝土井筒增减根据不同深度,以“座”计算。
五、管道检测,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m”计算,不扣除井室所占长度。
六、有毒气体检测,按需要开启井盖的检查井数量以“次”计算。
盾构及顶管隧道工程补充子目
粤标定函[2020]119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盾构及顶管隧道工程补充子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我省市政工程基础桩施工实际应用情况,经组织调研、测算及专家评审论证,我站编制了《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七册隧道工程)D.7.8.1与D.7.8.2“盾构隧道工程及顶管隧道工程”补充子目,并增加《广东省建设施工机具台班费用(2018)》补充项目现印发给你们,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七册隧道工程)配套使用。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站反映。
附件:
1.补D.7.8.1盾构隧道工程
2.补D.7.8.2顶管隧道工程
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0年6月8日D.7.8.1盾构隧道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盾构机安装、拆除,车架安装、拆除,复合土压平衡、复合泥水平衡、复合土压泥水双模平衡三种盾构掘进,盾构空推掘进拼管片,盾构停止掘进空转保压,盾构机开仓作业等;盾构管片的制作、试拼装、场内运输、钢管片、管片设置密封条、嵌缝等;衬砌壁后压浆、柔性接缝环、负环管片拆除、毛孔封堵、隧道内管线路拆除、盾构基座、盾构过站等。
二、盾构掘进机直径比对应的盾构管片外径大0.3--0.4m,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应调整盾构掘进机的规格和台班单价,消耗量不变。
盾构掘进规格与定额中采用盾构机规格对比表:
| 盾构掘进规格 | 6000≤φ≤6500 | 6500<φ≤7000 | 8000<φ≤9000 | 9000<φ≤11500 | 11500<φ≤15500 |
| 盾构机规格 | 直径6.28m土压(泥水)平衡盾构机 | 直径6.98m土压(泥水)平衡盾构机 | 直径8.88m土压(泥水)平衡盾构机 | 直径11.5m土压(泥水)平衡盾构机 | 直径15.5m泥水平衡盾构机 |
三、φ≤7000盾构机按照整体吊装,φ>7000盾构机按照分体吊装方式考虑。
四、车架安拆定额子目中的吨位是指单台车的质量。盾构及车架安装是指盾构及车架现场吊装及试运行,拆除是指拆卸、吊运装车;盾构及车架场外运费另计。
五、盾构车架安装按井下一次安装就位考虑,如井下车架安装受施工场地影响,需要增加车架转换时,其费用另计。
六、盾构掘进子目未包括盾构法施工中的始发、到达掘进段的端头加固。
七、材料垂直运输及洞内水平运输已包含在定额子目中,不得另计。
八、盾构掘进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管片的宽度和成环块数等因素,执行定额时不作调整。
九、盾构掘进定额中含贯通测量费用,但不包括设置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过江水准及方向、高程传递等测量内容,如发生时其费用另计。
十、盾构机在穿越密集建筑群、古文物建筑及堤防江河、重要管线的基础、桩群,且对地表沉降有特殊要求者,其措施费用另行计算。
十一、盾构掘进包括负环段、始发段、正常段、到达段等四段,其中:
(1)负环段:从拼装后靠管片起至刀盘进入工作井内壁止;
(2)始发段:为盾构刀盘切口距始发井外壁的距离,按下表计算掘进长度:
| φ≤4000 | φ≤6000 | φ≤7000 | φ≤9000 | φ≤11500 | φ≤15500 |
| 40m | 80m | 100m | 120m | 150m | 200m |
(3)正常段:从始发段段掘进开始至到达段掘进结束的全段掘进。
(4)到达段:按盾构刀盘切口距接收井外壁的距离,按下表计算掘进长度:
| φ≤4000 | φ≤6000 | φ≤7000 | φ≤9000 | φ≤11500 | φ≤15500 |
| 25m | 50m | 80m | 90m | 100m | 150m |
十二、盾构机通过复杂地层,如抗压强度≥80Mpa(或为复合式泥水平衡盾构,则抗压强度≥60Mpa)的硬岩地层、有球状风化体的花岗岩地层、溶洞地层等,执行本章定额时应根据地质报告、地质补勘资料、详细地质报告等地质资料做相应调整。如盾构掘进地层符合下表要求则应按下表系数调整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材料消耗量等。
盾构掘进硬岩段系数调整表| 地质类型 | 强度、断面、长度要求 | 调整系数和说明 | |
| 硬岩 | 1、掘进断面、强度要求:掘进断面中存在单轴饱和抗压强度≥120Mpa部分,且其占掘进断面的比例≥50%。2、长度要求:符合以上掘进断面、强度要求的连续长度≥30m。 | 应根据地质实际情况、施工方案等另行计算,建议人工和机械的调整系数≥1.70,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调整系数≥2.40。 | |
| 1、掘进断面、强度要求:掘进断面中存在单轴饱和抗压强度≥100Mpa部分,且其占掘进断面的比例≥50%。 | 人工和机械调整系数1.40,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系数1.90。 | ||
| 2、长度要求:符合以上掘进断面、强度要求的连续长度≥30m。 | |||
| 1、掘进断面、强度要求:掘进断面中存在单轴饱和抗压强度≥80Mpa部分,且其占掘进断面的比例≥50%。 | 人工和机械调整系数1.25,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系数1.50。 | ||
| 2、长度要求:符合以上掘进断面、强度要求的连续长度≥30m。 | |||
注:1、断面的单轴饱和抗压强度以地勘资料确认为准,硬岩面占断面比按“掘进断面中达到强度标准的地勘岩芯长度/掘进断面区岩芯总长度”确定;
2、硬岩影响长度是指盾构掘进路线方向上的符合本表要求的硬岩累计长度,系数只在影响长度内调整:
3、复合式泥水平衡盾构掘进执行本表时岩石单轴饱和抗压强度要求相应降低20Mpa,其余不变;
4、如采取爆破后注浆等措施处理硬岩,再盾构掘进通过该受影响段,则采取措施的措施费另计,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调整系数1.25,其他措施费用另计。
5、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是指:水、电、各种油脂、泡沫添加剂、膨润土、盾构刀具费。
盾构掘进软硬不均、上软下硬段系数调整表| 地质类型 | 强度、断面、长度要求 | 调整系数和说明 | |
| 软硬不均、上软下硬 | 1、同一掘进断面强度、断面要求:(1)有单轴饱和抗压强度≥60Mpa硬岩面,且硬岩面占掘进断面的比例≥25%;(2)有单轴饱和抗压强度≤20Mpa的软土(岩)面,且软土(岩)面占掘进断面的比例≥25%; | 人工和机械调整系数1.40,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系数2.00;再增加4500元/延米的带压开仓费,计入措施项目。 | |
| 2、长度要求:符合以上掘进断面、强度要求的连续长度≥30m。 | |||
注:1、断面单轴饱和抗压强度以地勘资料确认为准,硬岩面占断面比与和软土(岩)面占断面比均按“掘进断面中达到强度标准的地勘岩芯长度/掘进断面区岩芯总长度”确定;
2、软硬不均、上软下硬地质影响长度是指在盾构掘进路线方向上符合本表要求的软硬不均、上软下硬的地层累计长度,系数只在影响长度内调整;
3、如采取注浆加固等措施处理软硬不均地质,盾构掘进通过该受影响段,则采取措施的措施费另计,人工和机械乘以调整系数1.10,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乘以调整系数1.25;
4、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是指:水、电、各种油脂、泡沫添加剂、膨润土、盾构刀具费。
盾构掘进孤石段、溶洞段系数调整表| 地质类型 | 通过方式 | 调整系数和说明 | |
| 孤石 | 盾构机直接掘进孤石影响段。 | 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调整系数1.50。 | |
| 采用了其他措施处理,如爆破解小孤石等,再盾构掘进通过影响段。 | 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0,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调整系数1.25,其他措施费用另计。 | ||
| 溶洞 | 采取填充等措施,再盾构掘进通过溶 | 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0,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调整系数1.25,其他措施费用另计。 | |
| 洞影响段。 | |||
注:1、孤石、溶洞情况按地勘资料、签证等确认;
2、一个孤立孤石影响长度按1.0个盾构管片结构外径计;孤石在掘进方向上的间距大于1倍盾构结构外径的按孤立孤石考虑;孤石在掘进方向上的间距均小于1.0倍盾构管片结构外径的连续孤石群,其影响长度按掘进线路上相距最远的孤石间距离再加1.0个盾构管片结构外径计;系数只在影响长度内调整;
3、单个溶洞影响长度按溶洞在盾构掘进路线上的长度再加1.0倍盾构管片结构外径计;溶洞群影响长度按掘进线路上相距最远的溶洞边界再加1.0个盾构管片结构外径计,溶洞边界间距大于1.0倍盾构管片结构外径的按单个溶洞考虑;系数只在影响长度内调整;
4、不构成实体的损耗性材料是指:水、电、各种油脂、泡沫添加剂、膨润土、盾构刀具费。
十三、土压平衡盾构掘进的土方以吊出井口至场内堆土场为止,采用泥水平衡盾构掘进时,其排放的泥浆以送至沉淀池止。水力出土所需的地面部分取水、排水的土建工程执行我省现行计价依据。
十四、泥水平衡盾构掘进排放泥浆的分离压滤处理费用应另计,盾构泥浆直接外运执行本定额第一册的泥浆外运子目,其余渣土场外运输执行本定额第一册一般土方外运子目。盾构掘进的外弃渣土量按结构设计图示外径(盾构管片外径)计算断面面积乘1.08再乘以掘进长度,按体积计算。
十五、定额中的盾构机台班单价、环流泵台班单价为台班单价构成中的一类费用,仅包括了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人工和电、水的消耗已在定额子目中考虑。
十六、因工程建设需要,掘进后盾构壳体废弃,则其费用另计。
十七、盾构掘进子目中的管片连接螺栓应根据设计调整数量和规格。
十八、盾构空推拼管片采用其他类型或规格盾构机推进时,可替换盾构机台班,定额子目中的其他人材机含量均不作调整。
十九、盾构机停机保压只适用于非施工方原因导致的停机保压,如业主原因导致的接收井不具备接受条件、出现地质勘探资料未揭示导致必须停止盾构掘进的地质条件等特殊情况。
二十、盾构掘进定额已综合考虑正常掘进时必须的盾构开仓检修、换刀作业等,盾构开仓子目只适用于非施工方原因导致的盾构开仓作业,如出现业主提供的设计及地质勘探资料未揭示的硬岩、孤石、断裂带等地质突变及过江、过河、过建筑物、洞内抢险等情况,数量按签证确认,发生的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另行计算。
二十一、预制混凝土管片采用高精度钢模和高强度等级混凝土,定额中已包含钢模摊销费,管片的场地费用及场外运输费另计,管片预制场建设执行我省现行计价依据,管片预制费及项目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等未包含管片预制场的建设运营摊销费。如为外购成品管片则不再另行计算管片制作、试拼装、场内外运输费用。
二十二、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片的预埋螺栓、槽道应根据设计调整数量和规格,定额中为未计价材料。
二十三、管片场内二次运输按800m内运距综合考虑。
二十四、管片密封条分氯丁橡胶条和三元乙丙橡胶条两种,主材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十五、同步压浆和分块压浆中的压浆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衬砌壁后压浆按设计的注浆量计算,如设计未明确,可按管片外径和盾构壳体最大外径(盾构刀盘外径)所形成的充填体积乘以系数1.72计算工程量。采用不同类型盾构机或不同岩层,材料消耗量均不作调整。二次注浆按设计注浆量计量,执行本册定额其他章节的压浆定额子目。
盾构调头计价时按盾构拆除和安装各一次计取。
二十六、手孔封堵材料按水泥外加剂考虑,主材不同时,可作调整。
二十七、盾构基座用于盾构机组装、始发和接收阶段,按钢结构综合考虑,若采用混凝土基座,执行我省现行计价依据定额相应项目;盾构基座按一次摊销考虑,摊销次数不同时可作调整。
二十八、拆除后的负环管片应按建设方要求处置。
二十九、柔性接缝环适用于盾构工作井洞门与隧道接缝处。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盾构机吊装、吊拆按设计安、拆次数以“台·次”计算。
二、车架安装、拆除按设计方案和单线盾构配套的台车数量以“节”计算。
三、盾构空推掘进拼管片按空推长度以“m”计算。
四、盾构停止掘进空转保压按空转保压时间长度以“天”计算。
五、盾构机开仓按入仓作业的人数与时间以“人·小时”计算。
六、预制混凝土管片按设计图示尺寸体积加1%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手孔、凹槽、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体积。
七、管片钢筋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t”计算,钢筋搭接用量另计。
八、钢管片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t”计算。
九、管片试拼装按每100环管片拼装1组(3环)以“组”为单位计算。
十、管片设置密封条按“环”计算。
十一、管片嵌缝按“环”计算。
十二、预制混凝土管片运输按运输的预制混凝土管片工程量体积以“m3”计算,钢管片运输按钢管片运输的质量以“t”计算。
十三、衬砌压浆量根据盾尾间隙所压的浆液量体积以“m3”计算。
十四、临时止水缝和柔性接缝环长度按结构中心线周长以“m”计算。
十五、负环管片拆除按负环段长度以“m”计算。
十六、隧道内管线路拆除长度以“m”计算。
十七、盾构基座制作按设计图示质量以“t”计算。
十八、手孔封堵按管片环的数量以“环”为单位计算,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手孔数量,一般不作调整。
十九、盾构过井、过站按设计要求以“台·次”计算。
二十、临时防水环板按防水环板质量以“t”计算。
二十一、钢环板按钢环板质量以“t”计算。
二十二、拆除临时钢环板按钢环板质量以“t”计算。
二十三、洞口钢筋混凝土环圈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其钢筋和模板不另行计算。
二十四、盾构过风井、轨排井,按过井数量以“次”计算。
二十五、盾构泥浆分离压滤处理按结构设计图示外径(盾构管片外径)形成的面积乘以掘进长度,按体积以“m3”计算。
D.7.8.2顶管隧道工程
说 明
一、本章节定额包括顶管内容。
二、本章管道铺设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损耗率为1%。
三、顶管工程:
1.管道、方(拱)管涵顶进,适用于管(涵)以及外套管的不开槽顶管工程项目。
2.工作坑开挖、回填、支撑安装拆除、工作井、泥浆运输等套用市政专业册相应章节定额子目。
3.本章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地下水时,排(降)水费用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4.定额中钢板内、外套环接口项目,只适用于设计所要求的永久性管口,顶进中为防止错口,在管内接口处所设置的工具式临时性钢胀圈不得套用。
7.管道顶进是按一般非岩层综合各类土质考虑。
8.泥水平衡顶进未包括泥浆处理、运输费用,计算时执行第一册《通用工程》的相应项目。
9.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安装一个中继间为一级顶进,每增加一个中继间即为增加一级顶进,四级以内顶进定额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下列系数分级计算,四级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考虑:
| 中继间顶进分级 | 二级顶进 | 三级顶进 | 四级顶进 |
| 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 | 1.64 | 2.15 | 2.8 |
10.钢套环制作项目适用于永久性接口内、外套环,中继间套环、触变泥浆密封套环的制作。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顶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要扣除工作井和接收井长度,扣除长度为顺管线方向按井内净空尺寸减0.6m。
二、顶管接口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三、钢板内、外套环的制作,按套环质量以“t”计算。
四、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顶管外径计算的体积以“m3”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