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价项目如何招标定价?
答:达到法定规模的必须依法招标,由发承包双方共同组织,按中标价调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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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暂估价项目的招标定价,需根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以及招标主体(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来区分处理,最终以招标确定的材料税前价格或专业分包工程含税价格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格。
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1.1 招标主体与费用承担
- 发包人招标:发包人承担组织招标工作费用;若需承包人配合,承包人自行承担其配合费用。
- 承包人招标:承包人承担组织招标工作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若需发包人配合,发包人自行承担其配合费用。
- 共同招标:发承包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费用。
1.2 价格调整规则
- 材料暂估价:以招标确定的 材料税前价格 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格。
- 专业工程暂估价:以招标确定的 含税专业分包工程价格 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格。
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2.1 材料暂估价
- 可由承包人进行市场采购询价或自主报价,经发包人确认价格后,以 税前价格 取代暂估价。
- 或由发承包双方共同询价确认价格后,以 税前价格 取代暂估价,并调整增值税及合同价格。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方式一:按合同约定或重新协商的计量计价规则,计算 含增值税专业工程价格 取代暂估价。
- 方式二:由发承包双方共同招标,确定 含增值税专业分包工程价格 取代暂估价。
3. 特殊情形处理
3.1 价格调整范围
- 材料暂估价调整时,仅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暂估价部分,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其他费用(如人工、管理费、利润等)不宜调整。
3.2 总承包服务费扣减
- 若承包人参加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的暂估价专业工程投标并中标,应按相关规定 扣减 该专业工程的 总承包服务费。
📌 数据来源:
- 《2024国标清单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_20250901》,第8.4节“暂估价”
- 《2025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批注模式)》,第(二)条“专业工程暂估价”
- 《1-第一册 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工程20180330》,第三部分“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 《5-第五册 轨道工程20180328》,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 《3-第三册 隧道工程20180330》,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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