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被问“你如何处理与施工方的结算分歧?”
答:坚持合同原则,以事实和数据(签证、图纸)为依据,求同存异,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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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处理施工方结算分歧的核心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即合同有约定从约定;若无约定或设计变更导致争议,应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计价标准。实际工作中应以签证、图纸等事实数据为基础,无法协商时可引入第三方调解或司法鉴定。
1. 核心原则:合同约定优先
- ✅ 按约结算:若当事人对计价标准/方法有明确约定,必须按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 📌 书面证据:所有签证、变更单、联系单、图纸等是解决分歧的事实基础。
2. 设计变更与计价争议的处理
- ⚡ 协商不成参照定额: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质量标准变化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可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标准结算。
- ⚠️ 无效合同如何处理:若合同有效但工程验收不合格,按《民法典》第577条追究违-约责任。
3. 实操步骤建议
- 📊 整理数据:第一步——收集签证、竣工图、会议纪要、报价单等原始证据。
- 🛠️ 分类争议:第二步——将分歧分为事实争议(如量)和法律争议(如计价方法)。
- 🗂️ 分步协商:第三步——先易后难,对无争议部分先行确认,争议部分逐项谈判。
- 📝 引入第三方:第四步——若僵持,可申请工程造价鉴定或行业调解(如造价协会、仲裁委)。
数据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第十九条,公布日期:2020-12-29,施行日期: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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