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核心变化?
2026年《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核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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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根据2026年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本次修订围绕市场化改革、全过程造价管控、数字化监管及国际接轨四大主线展开,核心变化包括取消定额强制属性、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明确BIM数据法律效力等,旨在构建“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政府动态监管”的新机制。
1. 造价形成机制:转向市场化定价
- ✅ 取消定额强制地位:不再将政府发布定额作为计价唯一依据,企业可依据自身成本、市场价格信息自主报价。
- ✅ 推行清单计价全覆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全面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鼓励非国有项目参照执行。
2. 造价管控职责: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
- ⚠️ 建设单位必须履行全过程造价管理责任: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到竣工结算,要求建立内部造价控制制度。
- 📌 严格限制低价中标:规定招标控制价必须按国家计价规范编制,严禁低于成本价中标评标。
3. 合同与结算制度:引入过程结算要求
- ✅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要求合同约定按月或按节点结算,竣工结算时间缩短至28天内。
- 🛠️ 明确变更签证时效: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发生后14天内必须办理确认手续,逾期视为默认。
4. 数字化与BIM应用:确立法律效力
- 📐 BIM模型作为计量计价法律依据:投标、结算文件采用BIM交付的,其工程量数据可直接用于造价审计。
- 🌐 建立全国造价数据平台:要求各地将招标控制价、结算价数据实时上传,形成动态市场价格指数。
5. 资质与人员管理:弱化资质,强化信评
- ✅ 取消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改为信息登记和信用评价管理。
- 📊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扩大:可独立签署BIM成果、投资估算等文件,继续教育学时提升至40小时/年度。
6. 法律责任与监管方式
- ⚡ 新增“造价串通”处罚条款:投标人与造价咨询机构恶意串通提高报价的,处合同价款2%-5%罚款。
- 📝 政府监管转向“双随机、一公开”:依托大数据平台实施抽查,重点检查过程结算及时性、价格异常波动等项目。
数据来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建司局函标〔2025〕**号),发布日期:2025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公开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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